五四和六四折射的国家政权性质
五四和六四折射的国家政权性质
作者:李鑫
“五四”和“六四”学运相比,很显然“五四”学生激情有余,理性不足,殴打政府部长,还放火烧了高官的宅第。固然出于爱国的冲动,但涉嫌违法犯罪却是不争的事实。而“六四”学生则体现了最大的理性,遵纪守法,游行静坐秩序井然,且以其行动带动了社会风尚一时的好转。在运动期间,连北京和好多城市的小偷都“罢偷”了!
从运动的合理性来看,“五四”抵御外侮的精神固然可贵,但对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卖国的定性却是一场误会,而且这几个人后半生的行迹更证明了他们人格的清白。学生某些过激行为除过涉嫌违法外,也有污人名节的不当。这点已为近代历史学者研究所证明,此处不赘。
至于 “六四”学生运动的合理性,恐怕各位读者再也清楚不过了。学生反“官倒”、反腐败,要求民主,其正义性即使当时政府也难以否认,故只有在所谓的“暴乱”细节上做文章,但讽刺的是,这些“暴乱”恰恰是官方刻意挑起的。
但我们知道,北洋政府在“五四”运动的处理手法上,对学生采取了忍让的态度,没有流血,没有死亡,最大只是一些闹事学生被拘留了几天。最后政府为了平息事态,令曹、章、陆三位高官下台以安抚学生,所谓“反动军阀”对待学生运动的忍辱负重可见一斑!更可喜的,“五四”学生关切的问题,也在政府的努力下,通过国际会议得到了基本合理的解决。
而“六四”学生运动尽管合理、合法、和平,但政府的处理手段却令世界震惊,更历三十年不得平反昭雪。由此可见,“六四”镇压不仅是因为当时领导人的铁血绝情,也是整个执政党贯穿始终的统一意志。
我们知道,中国学生运动从汉代挑战权相孔光开始,历朝皇帝和政府对之一直采取优容政策。两宋期间学运领袖陈东虽然被害,但他是死于个别权奸之手,其抗争的权力、正当性一直受到体制的保护,且在遇害次年,即得到高宗的平反。而且终南宋一朝,秦桧、韩侂胄、史弥远等权臣施政屡屡受到学生运动的冲击也是无可奈何;北洋时期著名的刘和珍固然死于学生运动,但被杀原因是出于警察处置的失措,政府总理段祺瑞在得到噩耗后长跪不起,并最后因此下台,且终身茹素向遇害学生赎罪;蒋介石在国家内忧外患备受煎熬的困境中,即使对于敌方操纵的学生运动也是始终采取了宽容的态度。
同在中国,为什么历代中国政权一直能对学生运动采取安抚甚至肯定的态度,而号称伟光正的当代政权却对学生运动以坦克机关枪侍候?
其实这与国体有很大的关系!
在古代中国政权运作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学生即士子属候补官员,本身就是统治集团的一部分。另外关键是两千年来以儒家思想理念立国的历代政权,尽管本质也是专制体制,阳儒阴法,但儒家的道统却巍巍如山,统治者毕竟还要标榜仁义道德、以民为本这些价值,公权力最终还是有许多的限制,有难以逾越的政治伦理底线。镇压学生运动,是要付出惨重统治成本的。
迄西风东渐,北洋及民国政府以降,学生示威游行已成国民基本权力。政府如果敢动杀机,段祺瑞的下场就是标配。
然六四学运面对的北京共产政府就不同了。其政权发祥于于俄国,列宁“国家是阶级压迫的暴力工具”为其立国原则。其建政思想由无产阶级的暴力、农民运动的血腥、法家的残忍及党主天下等理论元素合成。 “六四”学生之诉求,无异于与虎谋皮。既然如此,其结局迥异于“五四”也就自然而然了!
“五四”运动、“六四”运动的结果霄壤,进一步昭示:四九后的共产专制政权,其残酷性远远高于北洋政府及历代的专制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