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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毒品宣战”到今天Ferguson黑人抗议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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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毒品宣战”到今天Ferguson黑人抗议游行

11月24日,密苏里州的Ferguson大陪审团宣布白人警官Darren Wilson在今年八月九日枪杀18岁黑人少年Michael Brown无罪。Ferguson出现了迅速转化为暴力行动的抗议游行。

大陪审团有十二人,九人为白人,三人为黑人。

Ferguson的黑人居民占人口三分之二,而执行公务的警察超过百分之八十为白人。

司法部正在对这个地区的警察局的勒令路人停下、搜查和逮捕等行为进行广泛的调查,寻找有无歧视的模式。

全国几个大城市即首都、洛杉矶、西雅图、芝加哥等出现了声援Ferguson游行的抗议游行。这些游行多数是和平的。

被警察打死的黑人少年Michael Brown的父母发了一份声明,其中说道:“我们需要一起做事来修正一个可以允许事情这样发生的系统。……我们请求你们保持抗议的和平方式。用暴力回答暴力不是一个恰当的反应。”

这个事件反映了美国黑人对警察长期以来对黑人特别是年轻的黑人男性的歧视对待作出的集体反映,他们和家庭成员内心的不平感、愤怒感蓄势待发,判白人警察无罪为表达这种不满、愤怒感提供了机会。

黑人和警察长期以来的关系紧张而敌对。黑人从奴隶变成自由人之后,受到的是居住地带的种族隔离、受教育的种族隔离、各种社会设施分“白人”和“有色人种”区别使用的明显不公对待。从1960年代黑人发起非暴力、不抵抗平权运动开始,他们为自己的族裔和所有的少数族裔争取到了许多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是主流社会特别是法律系统一直并没有把非裔当成平等的人来看待,现在的一些学者已经指出,从1970年代尼克松总统宣布“美国最大的公开的敌人是毒品”开始,美国掀起了反对使用毒品、对毒品使用和贩卖者进行极其严厉的打击的运动,1982年里根总统正式宣布开始“对毒品宣战“(War on Drugs)。而这个运动的直接“关注对象”和打击对象可以说是黑人为主的少数族裔。公民权律师、法律学者Michelle Alexander指出,因涉及毒品的犯罪而被关押在监狱里的黑人已经比奴隶制时代的黑人奴隶还要多。这是新时代的“New Jim Crow”。

一部反映黑人被法律系统歧视性对待主题的纪录片电影是“The House I Live in." 其中揭示出:

黑人是美国人口中的13%,而2013年在监狱中的黑人是美国监狱人口中的近一半,即接近100万。大多数是35岁以下的黑人男性。

美国犯罪与少年犯罪国家委员会2007年报告指出,非裔美国人占年轻人比例的16%,他们占青少年被捕的28%,占被法院审理过的人口的34%,占被送进成人监狱的人数的58%。(参见Joseph Healley,2012,245页)

“对毒品宣战”在社会上的效应是,造成了主流社会对毒品欲罢不能又兼具恐惧感,而对毒品的恐惧感也造成对黑人的恐惧感。年轻黑人男性渐渐被媒体报道、司法系统、电影塑造成了暴力的形象代言人。

“对毒品宣战”运动也不期然地改变了警察执行公务时的心态,他们为完成任务和为了“更出色地”完成任务,习惯性地去黑人居住的社区搜查、逮捕,当然他们不会空手而归,因为由于种族歧视的存在,黑人的别的上升渠道都障碍重重,只有从事毒品交易是一条挣快钱的渠道,所以警察总是屡屡得手。尽管白人从事毒品交易并不比黑人要少,但是黑人被逮捕、判罪的比例远大于白人。对穷人(消费人群多数为黑人)经常使用的比较便宜的毒品(碎粒状可卡因)的法律制裁也比中产阶级(消费人群多数为白人)使用的较贵的毒品(粉状可卡因)要高100倍,尽管它们的效用一样。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监狱里有色人种是大多数,而黑人又是其中的大多数的原因。

法律上对毒品使用和贩卖者的不公正、偏差性对待已经持续了30年。黑人和警察的关系紧张是黑人早已注意到的现象,所以许多黑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就像Michael Brown的父母一样,是“系统的问题”,不是个别警察的问题。只是这个系统性歧视的现象在很多白人眼里还“不存在”。这次的Ferguson警察开枪打死一名没有携带武器在身的18岁青少年的事件,有其自身的警察滥用权力的因素,被定无罪固然令人对这陪审团的决定存有极大疑心或极其失望,而有这样大的全国性的反响,我认为和黑人群体与警察长期的有着各种各样发生交道、冤家路窄的背景密不可分。

美国的立法、司法、执法系统,能够通过这次Ferguson大规模抗议示威事件和全国的呼应性的抗议游行而把它作为一次反思的机会,有所改变吗?还会有下一个Ferguson吗?


2014年11月26日 匆匆


有关书目/文章:

Michelle Alexander, 2012. The New Jim Crow: Mass Incarceration In the Age of Colorblindness. New York: The New Press.

Jim Salter and David A. Lieb, November 25, 2014. "Officer Cleared in Shooting: Grand Jury won't Indict Ferguson policeman in Teen's Death". Associate Press.

Joseph Healey, 2012. Race, Ethnicity, Gender, and Class: The Sociology of Group Conflicts and Change. Thousand Oaks, California: Sage Publication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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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40)
  • 当前共有40条评论
  • liucarl
    美国警察到底对黑人有没有歧视?
    美国弗格森警察威尔森枪杀黑人布朗事件引发的全国乃至全世界对美国是否存在种族歧
    视进行着激烈的辩论。情绪主导着人们的言论与判断,等于屁股决定脑袋。

    那么,让我们看看事实是怎样的。
    美国警察总局一直不给出每年有多少人被警察杀死的具体数据,因为他们认为有不报道
    的必要。然而,社会学家尤其是媒体时刻关注着这类活人被当场击毙的事件,几乎每一
    个被警察杀掉的事件都会被当地或者全国级别的电视媒体记者追踪报道,这就给社会学
    家与媒体人提供了差不多接近事实的数据。
    根据媒体FOX电视台总结,2013年美国判决谋杀罪的白人有4396人,黑人有5375人。黑
    人占美国人口的13.2%,白人占62.6%。黑人谋杀犯人的比例,是白人的5.8倍。
    从2007到2012年,警察枪杀了123名黑人。同期,警察枪杀了326名白人。这些数据是毛
    数据,因为美国警察总局不给出真实数据,完全靠记者追踪报道和社会学家的调查,但
    出入不会太离谱。
    这些数据表明,如果按人口计算,美国警察杀的黑人占黑人总人口的比例高于杀的白人
    占白人总人口的比例是明摆着的。但按照犯罪率计算,美国警察每杀掉一个黑人罪犯,
    要杀掉3.2个白人罪犯。(白人罪犯被警察所杀比例为:326/4396=7.416%; 黑人罪犯被
    警察所杀比例为:123/5375=2.288%;7.416是2.288的3.24倍)。所以,美国警察见到白
    人罪犯时动枪杀死他的可能性高过见到黑人罪犯时动枪杀死他的三倍以上。
    岔开美国警察动枪杀罪犯时是否有种族歧视的话题,两个很有趣的现象,一个是:黑人
    被杀的凶手最多的是黑人,白人被杀的凶手最多的也来自白人。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
    很多人被杀是因为家庭矛盾或者工作同事间的矛盾而引发。由于美国不同族裔在居住方
    面有很大程度的种族圈子现象,比如大城市里黑人比白人多;白人富豪区黑人很少。黑
    人白人通婚的比例也很低,黑人白人间由于夫妻矛盾而开杀戒的比例就很低。第二个现
    象是:黑人被警察杀死的事件多发生在年轻人身上,29岁以后就戛然而止。


    =============================
    啥叫social stratification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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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偶灯,
    谢谢你的评论,你的评论总是加入新的信息,使事情更立体。对于这个检查官的评论我还需要去多看看。只注意这判决本身了。纽约警察搜身的行为也是一个很好的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 的例子。谢谢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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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偶灯斯陋
    补充:
    纽约市警察的Stop-and-frisk (拦截路人搜查,以查出武器或别的什么危险物品为理由,可是真正查到的非法武器只占0.2%)也是种族歧视的做法,被拦截搜查的绝大部分是黑人和西语裔。这个算是系统的歧视行为了(About 684,000 people were stopped in 2011. The vast majority of these people were African-American or Latino. Some judges have found that these stops are not based on reasonable suspicion of criminal activity. Guns are found in less than 0.2 percent of stops)。

    因为有这样的律法系统上的不公平和歧视,那么警员对于非裔和西裔在态度上持有的敌意也就不足为奇。Charles M. Blow 在纽约时报上的评论“佛格森事件之后的愤怒”里写道:The reaction to the failure of the grand jury to indict in the shooting of an unarmed black teenager, Michael Brown, by a white police officer, Darren Wilson, touched something deep and ancient and anguished in the black community.

    Yes, on one level, the reaction was about the particulars of this case.

    It was about whether Wilson’s use of force was appropriate or excessive that summer day when he fired a shot through Brown’s head and ended his life.

    It was about whether police officers’ attitudes towards the people they serve are tainted. Why was Wilson’s description of Brown in his testimony so laced with dehumanizing rhetoric, the superhuman predator and subhuman evil, “Hulk Hogan” and the “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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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偶灯斯陋
    谢谢椰子从社会学的专业视角介绍佛格森事件!
    将它放在里根的War on Drugs的历史框架里,使人更容易理解今天的New Jim Crow 现象。
    因为忙,没有跟踪布朗被射杀事件,刚刚上网查了一下(Shooting of Michael Brown)感觉这个案子令人疑窦丛生,尤其是主办此案的检察官Robert P. McCulloch在此案件里的作为(或“不作为”),是此案引起众怒激起全美各地抗议游行的一个关键点。这已经不是第一次McCulloch偏袒射杀手无寸铁的黑人“疑犯” 的警察的经历了,之前是在2000年,那个案子被记者Michael Sorkin揭露出来过,不知为何这位有办案不公劣迹的检察官没有按照要求被换下,尽管少数族群团体NAACP提交了有七万人签名的请愿书请求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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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newjoy,

    谢谢你的例子!这些例子确实值得深思。我没有你的朋友幸运,能遇到这样的事情开眼界,真是遗憾。

    你有一个观点“黑人对亚裔的歧视,甚至可能比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还厉害。”,黑人再讨厌、仇恨华人,也没有能力让Chinese Exclusion Act出台。很多不让华人升迁或得到永久教职的决定,也不是黑人雇主做出。骂滚回中国去的事情是族裔之间的歧视行为,这点我赞同你的观点!烧亚裔商店而不是白人的,是否和黑人和华人、韩国裔是近邻有关,因为方便而出手?当然不排除柿子捡软的捏的心态。

    这些都是好例子。少数族裔之间的倾轧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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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百分之一,
    问题确实很棘手,警察在觉得受威胁时就可以击毙对方,这样的法律有利于谁?“如果限制警察的权力,恐怕是警察死的多。”----是恐怕还是不一定?为什么警察和平民关系这么紧张,这是设立警察的宗旨吗?

    我没有答案,只有一连串的问号。在一个大家都可以带枪的社会,人和人之间是得提防着,那出现枪杀就不奇怪了。是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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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ewjoy
    嘿嘿,看来博主的阅历不丰啊。我的几个朋友走在北卡一小镇的街头,突然一辆送货卡车玻璃摇下,黑人司机对他们大喊“韩国佬滚回去”;洛杉矶暴乱中,黑人最喜欢打砸的不是白人店,而是亚裔的商场超市;最近纽约地铁一个黑人两次将人莫名其妙推下铁轨,造成一死一伤,害的都是华人。难道亚裔特别是韩国人和华人在美国社会中对黑人的歧视压迫甚过其他主流族群么?如果不是,那就说明黑人无理由仇恨报复我们,则这些例子到底能说明什么,请您理性分析一下给我听听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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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分之一
    法律就这样,解决问题的同时也产生问题。在这个案子中,
    法律是公正了,个人嬴了,但美国社会输了。弗格森事件
    表明公正不一定能解决社会问题。奥巴马称对认为法律未
    被“统一和公平”地执行的少数族裔感到同情。他敦促对弗
    格森事件不满的各方通过和平努力,来实现改变,称此案
    暴露了“美国的问题”。什么是美国的问题?密苏里州的法律
    ,警察在执法时如果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就可以使
    用致命的暴力。相信各州也是如此。美国这个法律还是很
    有社会针对性,因为黑人问题多些,可能长期被歧视的结
    果或天性,比较难控制自己,黑人往往是这个法律的受害者。
    如果限制警察的权力,恐怕是警察死的多。就美国而言,
    这是一个只会恶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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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鱼片粥,

    “比如racial profiling, incarceration rates 都支持黑人受到执法和司法歧视的这样的假设,用别的少数民族的不同处境和抗争方式来证明黑人被歧视的合理性没有意义,因为这种假设没有考虑到不同种族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完全同意,这是用全局观而不是局限于自己族裔来看社会议题的胸襟。

    还加一点,因为这种假设不仅没考虑到不同种族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而且也没有考虑到大家来美国的起点或最初的原因何在。黑人是被殖民的族群,这种起点导致今天他们仍然受到很深的偏见,和各方面的不同对待。亚裔是因移民而来,其处境不同。这样说不等于说亚裔就不受偏见与歧视,只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没有什么一言以概之的大话套话可以套用,这就是种族议题极其错综复杂的性质。

    谢谢你的评论,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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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豹子头,

    “美国黑人的愤怒是有起深刻的社会渊源的。把黑人的闹事分割开来,孤立地看作是黑人蛮横,乘机闹事打劫的观点本身就是歧视性的,起码是不负责任的。”----我同意你的判断,很高兴终于看到您对这件事做了分析而写的评论。

    "......黑人在美国现代史上的发起的骚乱都是在法庭宣判以后,从洛杉矶的罗姆尼被殴案到这次的fugerson命案,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了美国黑人是愿意相信司法能够还给他们一个公道的。可结果恰恰相反,美国的司法维护了这种歧视。美国黑人把愤怒带到街头是因为在对于司法体系的失望。”----谢谢你的观察和分析,这点我隐约感觉但没有这么明确地想到,您讲到了点子上了。黑人的平权运动被许多社会学者认为是assimilationist的,也就是其实他们很想被主流社会承认,很想被平等地对待,而法律系统一次次地令他们失望了。以至于出现了强调以军事行动与主流社会对抗的一个分支(即black power movement中的比较重要的一个分支),这个分支当然就不是assimilationist 了,而是要独立、想改变社会体制的。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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