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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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童或唯一(最大)受害者


发表时间:+-

声明:(你可忽略,直接跳到正题)俺最近看着网络的口水战不停,也激动地来凑个热闹。先跟尊敬的您打个招呼:我这个论点可能不合你的胃口。请你尽情砸砖外,也奉劝你另开一搏,强化论点。你要用我做为你的inspiration 什么的,完全没有问题。 请随意。但先告知,俺的个人嗜好是不太喜欢“死键”ID的人在人家的搏文里,大谈特谈,喧宾夺主。这些隐性搏主,不知有否难言之处,或常常以与自身事实不符的状态“露脸”,因此不愿开搏以示诚意。对不起,本人从来就对没有诚意的神秘人有偏见。请见谅!

另,本人认为屎尿,男童女童性质同等。以一字带过。

正文:

有人说,一件小事,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必闹得这么大?没错, 理论上没有人愿意把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提到桌面,但看看高涨的人气,就能知道这个小事其实已并不小了。更大一点,它可能会因此载入历史,从此反复地被各个领域的专家们,吹毛求疵,著书立传,乃流芳百世。谁叫这个事件出现在风云当头,大事连连的非常时期呢?

其实纵观历史,无不有这样的事发生。我记得印象比较深的是,日本的一个例子。"Abe Sada Incident" 对这个例子的深刻性的理解,是因为在之后的几十年中有无数的scholar去研究它; 有上百部的文献与之有关;以至于上升到其政治学,国际学,人理学等等。据说,那是在1936年发生的一次与性有关的谋杀案。 当时由于二战的紧张时局笼罩日本,乃至于全球。各大报章媒体,整版以报道与战争相关的话题为主。一时间,一条不一样的消息“荣登”榜首,并持续发酵。。。可以说,为二战时期的历史,写下了挥之不去的一笔。

我想,今日这次童尿事件,不保守地认为,将一定会被某位学者载入史册。那么,有一天,这位小童也许会不经意地发现这个秘密。。。

如果我是小童的话,我第一个怪罪的人是我父母。因为他们的愚昧和自私,导演了这场不该有的闹剧,是他们没有好好地保护我。我不能也无门怪罪那位可能不怀好意的摄影人。因为,我明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时我只是个孩子,我根本没有决定和承担后果的能力。那么我的父母,他们有。他们为什么就不让我拉到裤子上呢?也许我会因此有暂时的不舒服,但相比之下是一个长痛不如短痛的事情。除此之外,我不能原谅我父母的自私。我的母亲为什么不脱下她那个迷你小外套呢?是因为怕我的屎尿污染了她那心爱和美丽的衣衫;还是因为觉得我太脏太臭不愿事后花时间清理?我不明白如果你自己都认为这些是不可容忍的话,那么你有什么权利让大家来买单呢?就算你那件夹克是什么LV名货;就算这件衣服是花了你三代人的积蓄,那又怎么样?我宁可看到你像莫泊桑小说〈项链〉中的女主角那样,用毕生的精力去奋斗去赎回。因为只有那样,我和你们将不会像今天这样背负着耻辱, 度过余生。虽然,我知道,这其中也有部分人是同情我们的。但我们一个四肢齐全,有灵魂的人,为什么一定要落到被人怜悯的地步呢?我不明白!当然,我亲爱的母亲,我不会让你像莫泊桑的女人那样受苦,我会因此加倍努力工作。 相信我,有你豁达和智慧的培育,我一定有能力帮你买回一件更漂亮的衣衫!这难道不是你想要的吗?

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这一切可以从头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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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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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诚人
    博主,对不起,恕我直言,您这篇博文是典型的混帐逻辑。孩子受的伤害到底是父母造成的,还是拍照的香港人造成的?你这就如同说强奸犯无罪,强奸受害者有罪,谁让你穿得这么性感!你觉得这说得通吗?
    我不知道香港人如何,但是从大陆出来的人,有谁小时候没穿过开档裤的?大家说说,有谁觉得受到伤害了?再说如今的北美,两岁孩子还用尿布的多了去了,在公用卫生间里给异性宝宝换尿布的也大有人在吧?注意,换尿布的地方可不是单间,请问孩子受到伤害了吗?
    你就回答我一个问题,如果没有香港人的拍照行为,这孩子受到什么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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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山
    周末有时间,再给你这位辅导(辅助导演)敲几个字。

    华山确实是万维一派,非常简单,无非就是个中国人派,是看到万维这儿挂着“海外华人的精神乐园”的招牌来此一游。进入后才发觉不可收拾,要末你觉得中国人在这儿脸热退出,要么言辞重一点被网管封杀,要是还有点中国人味道,就不得不为中国人呐喊两句。好就好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万维上前赴后继不怕死的还真不少,大概与我一样,都是冲着“华人”二字来的。世界今日,大概有井水处就有华人,有华人处就有华人味儿,这无法否定。2008春天席卷全球的支持奥运反藏独的运动咱参加了,2103年反辱华电视节目的请愿咱签名了。那是几十万,几万人的行动。你尽可以说那与某某中宣部腔调一致,但你这个当辅导的应该懂得,你的责任是宣传引导,比谁都精于此道,为什么没看到你们拉起成千上万的华人队伍反对北京奥运,支持杰米反华,真正“代表”华人一番?不要说没中选部有钱,美国每年这个基金那个基金数百万,都砸到水里去了,可怜的自由中国勇士们啦。

    这可以作为回答你谁能代表谁的问题。

    下一个问题也与上面有关,已经说过万维主体是右,并在去年实施了黑色恐怖,在这种局地优越小气候下,不知作者为何仍然戚戚然,未曾开口先来段底气不足的声明,用得着吗?哪家法律规定一定要自己开博在自己博里开论?若如此,作者自己与好啊好,老钱们的互相吹捧不就是弃家出走外面觅野食的作法,耐不得那份寂寞去寻找慰藉?网络开放是给大家的,你说我说大家可以说。至于诸如西岸华山为什么能够生存,一是咱遵从万维法纪,二是有商业考量,这点用不着你多烦了。你要有能力就维护你的观点,没能力还有其它办法可行。你也看到,华山并不特别眷顾你,那边厢什么老钱,好啊之类的应和你一样正在穷于应付,才有了惺惺惜惺惺的局面出现。

    最后谈谈主题:孩子的感受我已经写过了。父母是孩子的保护伞,为了孩子他们愿意牺牲一切,“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随着年龄增大,孩子会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而对那些拍照上传的丑类永远记住其恶行。(这点还真要拜托那几个混混的逆行,没有这样的照片,父母很可能不会提及此事,不想让孩子一生留下阴影,让孩子去想象那可怖的城市。)

    还会有别的可能吗?孩子会感谢你们这些高等华人教训甚至污辱他的父母?应该是连门都没有。所以作者你题目选错了,别出新裁的切入点,切中的正是自己的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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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dybug
    “也许,中国孩子20年后被提供这些照片,告知有过这样一件事,他只是崇一崇肩,嘴一撇,“神经病,who cares”。 ”

    老钱:

    你这个猜想极有可能,但这得让孩子成长在一个平和和理性的环境中,才会有如此的潇洒的境界。

    如果被那些“30年复仇不晚”的精神所纵甬,那么前景不容乐观。不过,我但愿看到你描述的结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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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钱
    欣赏Ladybug,不同角度思考的尝试。

    也许,中国孩子20年后被提供这些照片,告知有过这样一件事,他只是崇一崇肩,嘴一撇,“神经病,who cares”。
    或许,很高兴地说,“我都不知道,我还曾经这么Popular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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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dybug
    欢迎凡平到访!

    特有理博、好好博的文章我都有认真读过。很受启示!

    上网,写和看,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但具体来讲,往往又是矛盾的:一方面不希望网友借一个小事分成两派,甚至几派大打口水战;但另一方面,又希望看到不同方向的言论---你想想,如果某人文章一出,紧接着,就是无数跟班在那儿唱赞歌---那真的是一件索然无味的事。要是我,烦都烦死了,估计就此罢网。

    所以,像华山这样的博友,是个不可多得的盟友 (当然还有其他)。就是因为有这些网友的存在,让网络的讨论变得多姿多彩。从而,也锻炼我作为博友处理和应对的能力,这些能力乃可以反馈到实际的生活中,取之不尽。对此,本人心存感激。
    你说,可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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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dybug
    万事通: 谢谢到访,支持并指导!

    我觉得你分析得很有道理。中国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定也是管得很严的。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如发生,父母同样或更甚地遭到法办。

    我相信这对夫妻一定有委屈的地方 (虽穿戴整洁,但仍看得出身份),估计也被香港的小市民气过---小市民,你也知道,哪里都有,他们一定是不待客气的;能欺就欺。

    但无论如何,越是这样,你越是要有骨气,宁可自己吃苦(比如,上面我说用自己的衣服等),也不能让人耻笑。其实往往一个人被人看不起,就是在这些小节上。

    然而,我不赞同一部分网友,用这个理由去反击香港。 即使你对香港有成见,那么请找一个比较合理,漂亮的理由,这样你的拳头才过硬。人家才不会看你的笑话。现在倒好,人家夫妇只是一个没有多大见识的人犯的一个并不算大的错误,搞得好像很多人都跟着一起“愚昧”似的。你这不是送把柄给人抓吗?

    而且,这一点对夫妇和孩子几乎是雪上加霜。因为,原本他们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些人这么一支持,他们搞不明白了。以为自己真的受了多大的委屈,从此带着这个不该有的东西,埋怨中度过余生--- 这才是善良的人们大概不愿看到的。所以,我希望有高人给他们指引方向,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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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dybug
    欢迎华山到访,并提出自己的独特理解和看法!

    友情提示一下:你在"质疑"其他网友的观点时,也稍稍浏览一下评论,因为评论中往往遗漏了博主的心态和立场。这样你在"反驳"人的时候比较知道人的底细,然而胸有成竹。

    我与你最大的分歧是:我不希望孩子,乃至父母在仇恨中成长。因为一个在仇恨中成长的人是不会得到幸福的。。。华山一定是武侠小说看多了吧?呵呵。

    另外,你跟那位央视的缺根筋(被网民操弄的)主持人犯了同样一个"错误":一个人(如果不是官方发言人)不能代表全中国人民,也不能代表全香港市民。

    还有,香港被中国接管后,政府在各个重要机构安插了自己的管理阶层,加上官富后代,以及不少靠自身努力的归国人士,事实上,已有一个及其大而重要的人脉网络。文化宣传机构,更是90%以上的大陆背景人士。所以,所谓香港人歧视大陆人什么的,在这些人的眼里不成立。因为他们在操纵香港的命运。你一定要说香港人歧视大陆人,怎么能唤起共鸣呢?有些,请参看我给西岸的留言。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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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俺是凡平
    差点错过ladybug博这篇好文,大顶!!!

    关于这件事,连看了ladybug博、特有理博、好好博等数篇好文,接着又和华山华政委等无耻阶级义和图大战了一场,俺很是过瘾啊,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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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事通
    完全认同博主的观点!大家都知道在大陆,大人把着小孩在大街上大小便是经常可以看到的,各位肯定也见过,很多时候小孩根本没有尿急,而且公廁就在旁边。还有更绝的是,那些衣着得体的父母在洗手间的洗手盆里把着小孩尿尿。明明马桶就在身后,也没有人排队。这又是什么理由啊?

    问题是现在给人在国际媒体上曝光了,不得了了,帮着小孩的父母一起狡辩,这是什么心态?我可以肯定他们就更本没有去厕所,如果情况如小孩父母说的,那他们为什么不和排队的人商量?谁会拒绝一个2岁的小孩?自己把不文明的行为带去别人的地方,还指责别人不宽容,这种心态真奇怪。要受别人尊重,自己首先要有文明的行为和素养,尊重当地的文化和法律,才是正道。不要动不动就给别人扣上岐视的帽子,抛弃狭隘的心态。香港人,大陆人,我们首先都是人,都应该拥有文明社会所要求的基本道德和素质。学会换位思考,这样就会减少这些无聊的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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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山
    两岁的孩子哇哇大哭,并被照片上传,将一辈子记住这批香港混混的嘴脸以及自己英勇的母亲为保护他作出的牺牲,如果妈妈对那些丑恶嘴脸打出一巴掌的话,也会永远感激这样的母爱无疆。

    孩子今年两岁,到香港五十年港孽大限时,也不到四十,相信他与中国全体人民一道,可以看到彻底清除香港殖民遗毒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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