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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5是配额制度所以违背“平权法案”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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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5是配额制度所以违背“平权法案”的宗旨


这些天万维上对于SCA-5的讨论如火如荼,我看了大家的文章、评论,也有一点仓促的想法,教育法案从来事关重大,就冒昧说说。昭君的文章和我关注的问题有密切的关联,所以我将昭君的文章作为主要的参考来源。

我对这个SCA-5关注的是,它提倡的理念对美国1960年代以来由联邦政府在法律、政策层次实施的平权法案的核心价值是符合还是不符合,它是高等教育的平权法案吗?1961年出台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核心价值是在高等教育和雇佣上不能因种族、肤色、信仰或国籍而对人们有不同的对待。(见注解1)

具体而言,这个1961年出台的“平权法案”针对的现象我推测是:当时的现实是,如果有两个人在各方面条件相似,雇主或大学倾向于雇佣或录取白人。所以平权法案针对的是当时美国存在比较明目张胆的对种族、肤色的不同对待。

在平权法案的实施中,是不是出现了即使候选人条件不够,因为平权法案也倾向于招非白人的少数族裔?并进而引发了白人为主的群体对这一法案的不满?要有正式的结论尚需查文献做研究。但是我看到过白人上诉法庭认为大学对他/她有歧视,而法庭结论对平权法案也是语焉不详的案例。从而我斗胆推测就是因为平权法案触动了白人利益而导致了1996年加州出台了209法案,并有德州等州的跟进。昭君的文章指出:“加州在1996年通过了著名的209 法案, 也叫加州民权提案。 该提案修改加州宪法,禁止州政府在公务员招募,公共服务合同签订,和公共教育中考虑种族,性别,和族群因素(..."prohibit state government institutions from discriminating against, or granting  preferential treatment to, any individual or group on the basis of race, sex, color, ethnicity, or national origin in the operation of public employment , public education, or public contracting).。也就是说,加州是美国50个州中率先在公共教育入学标准中”废除“了考虑种族因素的州。”(注解2)

在我的理解,这个209法案实际上是把联邦平权法案放到了一边,这个法案可以针对几种情况,如果有两个条件一样的人,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非白人,根据209法案,合乎法案的做法有两种:(1)录用白人;(2)录用非白人。也就是说如果录用了白人,209法案在手,就可以不存在种族歧视。另一种情况比较棘手,是如果两个候选人都是非白人,而条件不一样,怎么办?209法案的意思是不要再在非白人中按种族来取舍,那么这个画外音就是非白人中谁条件好的就被录用。以高校录用举例而言,如果亚裔和西裔成绩明显不同,那么就录用成绩好的,不看种族。而因为亚裔的成绩比别的少数族裔群体普遍好,所以这个法案是对亚裔(当然包括了华裔这个亚裔群体)有利的。这个法案对白人应该也是有利的。

可以说加州的209法案是与平权法案的叫板,或者说它涉及的是一个非常棘手的现象:少数族裔之间,谁是应该被政策或法案照顾得多一些的族裔?这预示了在少数族裔占人口比例很大的那些州,必然会有少数族裔之间争夺资源的“战争”。

因此历史走到2014年出现了SCA-5,也不奇怪,它提倡的理念在怡然的文章中反映得较充分:

其次,这项提案出笼的根据,是说为了使加州大学校园里学生的构成更加真实地反映加州文化、种族、地理、经济以及社会之多元性。(原文见下)

“a student body that meets high academic standards and  reflects the cultural, racial, geographic, economic, and  social diversity of California.”  The intent of SCA 5 is to allow public universities to do just this by giving them all the tools necessary to ensure that they can enroll a student body that meets those standards and a student body that reflects these multiple forms of diversity in California. California's public university systems should have the discretion and authority to meet their goals set forth by the California Legislature.
The increasing diversity of California, as well as recent U.S. Supreme Court decisions upholding university programs in other states where race is used as a factor, makes this the right time to ask voters to revisit Proposition 209 and ask whether it is really the best prescription for our state. SCA 5 amends Article I, Section 31 (Proposition 209) of the California Constitution to enable California's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to find ways to make sure their campuses reflect the growing diversity of the state.   Removing California's public university system from the provisions of Proposition 209 will reflect the state's commitment to educate our workforce for tomorrow's economy. (注解3)


上述这些说法背后的理念是什么?就是说,为了反映当时当地的人口多元化背景,法案提倡的是要让学生的种族、文化背景与当地人口的比例相符合。这是配额制的思路和做法,这实质上是违背了平权法案的初衷的,平权法案不是配额制。这与美国1960年代以来强调的平权法案似乎是在公然地唱着反调。

其能出台并获州参议院的通过,说明的是少数族裔中的大佬西班牙裔为自己群体争取教育资源在政治上已经获得了多数支持的现象。

美国的种族关系异常复杂,有许多原因,但是我认为其中原因之一是,少数族裔群体之间的关系影响了与主导族裔(白人或欧裔美国人)的谈判能力和结果。由于政治正确的忌讳,对白人如何因种族特权而欺压少数族裔的议论和研究多,而少数族裔之间的利益之争则显得次要或不能提了。但是这个次要的主题并不因为次要就不对人们的生活起作用。随着少数族裔的人数对比的变化,这个问题已经不是冰山一角而是犹如房间里的一头小象,无法回避了。

美国教育资源严重的不均衡起始于幼儿园阶段,小学阶段,直到12年级。不是用SCA-5的等到了高等教育中录取采取配额制度就可以真正改善的。SCA-5出台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是不是说可以理解就值得真的实施。改善教育要从针对不同地段决定了公立学校的教学质量入手,因肤色较黑(darker –skin minorities)的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少数族裔多少仍然被局限在特定的居住区,而导致所受教育的质量差,这可能是西裔、非裔等非亚裔的少数族裔在教育上处于不利境地的症结。改善教育的实质是这个痼疾,但是谈何容易!20世纪后半叶出生的亚裔学生受益于父母是自愿移民的背景,但也是靠自己的努力、花时间准备学业考试、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而达到一个分数较高、能力也并不低的总体水平。当然不排除有人高分低能,但是因为一些个别的地方就说整个华裔群体学生都是高分低能也照样是一种过度推论,也是stereotype,是与说黑人都很懒惰或墨西哥裔爱偷东西一样性质的stereotype。同样应该引起我们自己的警觉和反省。

所以我同意SCA-5是明显的平权理念的倒退的说法,而且就1960年代以来的平权法案本身而言,它本身会制造少数族裔之间,具体而言是亚裔和西裔、非裔之间的冲突,因为平权法案中至少在高教这一块是不把亚裔作为少数族裔的,亚裔“享受”到了主导群体的待遇。这真是一个怪味豆一样的东西。现在的问题是:谁会帮助亚裔来争取高等教育方面的该有的平等权利。谁会真正愿意对各族裔平等对待??或者说可能吗?亚裔光靠自己争取在现阶段是势单力薄的,这才是难题所在。

209法案的出台本身是对平权法案的挑战,然而它对亚裔在高教系统被录取有利,SCA-5是一种少数族裔之间争夺教育资源的博弈结果。到了少数族裔之间相争的时候,原来的一些美国倡导的泛泛而言的追求多元文化的理念也在受到挑战。教育方面要公平对待每一个候选者看来还是很难做到。因为人们有利益在里头。这只能说是一个真正的政治时刻了。


2014年2月25日匆匆


注解1:见昭君的文章“漫谈Affirmative Action”。“Affirmative Action 最早始于1961 年由肯尼迪总统签署的Executive Order 10925 。该行政法令宣告成立了Committee on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简称“平权委员会”), 并要求与联邦政府有合同关系的公司在雇用和其他的员工决策上必须采取“积极的平权行为”,以此确保在雇用决策中没有对非裔和其他的少数族裔的歧视。1964年,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获得通过,将反歧视的范围扩大到性别种族,肤色, 宗教,和国家背景。之后,约翰逊总统签署了“行政法令第11246号”,要求与政府有合同关系的雇主在“所有的雇用决策中”都采用“积极的平权行为”。1967年的Age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Act, 和1973 年通过的Rehabilitation Act of 1973 ,以及1990年的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则将40-70 岁的人群,和有体能和精神残疾的人也加入了“被保护人群”。”来源: 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82975#sthash.36BzjzOY.dpuf


注解2:见昭君文章,“浅析加州SCA-5d背景及亚裔的策略”,出处: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174514


注解3:见怡然文章,“在美国华裔需要如此自我反省吗?” ,出处:http://blog.creaders.net/yiranshu/user_blog_diary.php?did=17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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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7)
  • 当前共有17条评论
  • 椰子
    尹吉普,
    谢谢你的评论。不太知道没有僵尸的博主是何意。谢谢你解释AA法案的初衷和实行过程中的走样的看法。

    “为弥补其遗传和懒惰的劣势,出手了SCA5”----这句话我不能同意。西裔来美国的很多人做体力劳动,从家庭教育环境不占什么优势,而懒惰是从何说起呢?在每一个族裔里都有懒人和勤快人,而且都占相当大比例吧。

    鲁菜迷,
    如果能走到你说的那种情况的一天,大概就是种族、性别真正平等的一天?但是首先很多条件要满足,如学区之间的质量差别、公校与私校之间的差别不再显著,大家竞争条件是平等的。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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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菜迷
    这种法案很无聊。要求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采取匿名匿种族匿性别匿性取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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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吉普
    终于碰见一个没有僵尸的博主,我也可以呼吸了,所以再说一句。AA的实质是好的,但是后来执行中矫枉过正,成了对黑人的偏袒,所以加州209是再矫正,本来是好的。SCA5反其道而行之,所以是错的。其本质:拉丁裔通过偷渡成为加州人口大户。为弥补其遗传和懒惰的劣势,出手了SCA5。所以那些华人中的‘正人君子’,yelow bitch、游刀客、识字而已等辈自以为高明,在这些事实面前却成了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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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hotmoon,
    再谢你的评论。

    西岸,
    谢谢你的评论。很高兴看到你的看法,你对这两个法案的性质做的分析印证了我粗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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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南大街,
    谢谢表达你的意见。

    胡同人,
    你的火气有点大,呵呵。很遗憾你来到了另一种“猪圈”,这里讨论SCA-5和平权法案的关系。比泛泛而谈和谐的种族关系要具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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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pokeman,
    谢谢你的分享。道出了一些不说出来的做法,但SCA-5是公然宣传用种族配额来招学生,其效果比你说的做法要凶猛多了。

    marsfield,
    谢谢你的评论。我相信随着亚裔经济实力的增强,亚裔对自己在社会的遭遇的感知能力和前瞻能力,会有教育家和经济、金融界的结合,产生亚裔自己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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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欧阳峰,
    感谢你的分析,很高兴我们都认为这两个法案是不同的内容,不同的指向,不同的服务目的,谢谢你的评论!!

    你这段话令我尤其受启发:“所以,我认为平权法案对于亚裔学生是有利的。虽然亚裔在入学上不能受到照顾,但作为少数民族,也不会因此受到封顶。而因为平权法案,学校必须提供有关学生种族组成的数据。这对亚裔群体揭露和对抗限制亚裔学生比例的做法(这种做法并非由于平权法案,而是学校的传统偏见所致)提供了很重要的工具。更何况,虽然亚裔在学校成绩上是强势,但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的地方还很多。平权法案总体上是对亚裔有帮助的。”

    我觉得你的倡议很好,亚裔应该有办大学的胸襟和努力。有评论指出会有人去上吗?我觉得只要办了就会有人去上,当然不去上的人永远都会有,但有什么东西能做到百分之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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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椰子
    hotmoon,
    谢谢你的点评,最后一句真是画龙点睛了,复杂的东西从来令人生烦......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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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岸
    这个给胡同人,什么叫“SCA-5又没有针对亚裔”?
    如果我说美国的议员必须根据人种数量分配,那么你认为占人口1%的犹太人还可以在参议院保持现在的10%的参议员职位?我是否可以说我的建议并没有针对犹太裔?一个事物只有客观效果才能作为衡量标准。
    这个事情甚至与过去的Affirmative Action都不同,在AA的例子里,是作为政治强势的白人政治精英给予处于政治弱势的黑人好处,客观上牺牲了一部分白人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AA一直有争议的原因。
    而这个SCA-5,是政治强势的西班牙裔要求政治弱势的亚裔出让自己的利益,强势侵占弱势利益,不论任何语言里,这叫掠夺。
    这就是为什么这个法案违反平权法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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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同人
    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californias-sca-5-against-equal-protection-clause-14th-amendment-us-constitution/TlHCfZJY

    看看那个请愿书,真是一帮蠢猪干的活。SCA-5又没有针对亚裔,却成了亚裔为自己喊怨,神经病!就算你亚裔全算上能占人口百分之几?以为这么喊就能博得别人的同情了?异想天开嘛。请的“愿”不正,支持者就少。该请什么“愿”?平权不分种族!不论是亚裔还是非裔还是西裔或是欧裔,我们都要种族和谐和平等,不要分别和隔离。为什么中国人除了自私还是自利的眼光和想法呢?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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