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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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人权:出生国籍与回国自由


发表时间:+-

《天赋人权:出生国籍与回国自由》 

矫海涛

 两周前,本人发表万言谏“逐亲令”《同为解放思想改革国籍法鼓与呼》,再度引起众多同胞共鸣。有欣赏者赞誉此文炉火纯青,本人却自感意犹未尽。

坦率地说,半年多来,本人虽已连续发表四十余篇、十几万言政论,呼吁改革中国国籍法,恢复海外中国人的出生国籍,给予海外同胞回国自由,至少三十天免签,但却一直在刻意回避使用“天赋人权”的概念。本人的顾虑在于,中国政府虽然已开始在人权问题上与国际接轨,与民主国家对话,但那是迫于国际社会压力,出于无奈,绝非本意。中国政要对人权问题,依然非常敏感,有很强的戒备抵触心理。如果从人权高度呼吁,极有可能适得其反,使中国政要误将海外爱国同胞的呼吁,与海外敌对势力挂钩。出于这个考虑,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只强调中国国籍是“与生俱来不可被剥夺的神圣权利”,到此为止。

天赋人权,指的是人生来就有的生命、自由、平等、追求幸福的自然权利。刻意回避天赋人权概念,并不等于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不属于天赋人权范畴。尊重保护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是现代国际社会公认的最基本人权之一。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㈠人人有权享有国籍。㈡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第十三条规定:“㈠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加入外籍,本来只属于归化国籍。但是,中国国籍法只承认海外同胞归化的外国国籍,剥夺其与生俱来的中国出生国籍,把五千万骨肉同胞的国籍归属权利自动放弃给外国,把外籍同胞当外国人对待,伤透了千千万万海外中国心。这个极左时代的政治错误,违背天理人情,严重侵犯了海外中国人出生国籍的天赋人权。

现在,随着政治腐败向海外蔓延逐步升级,中国外事侨务部门每年搜括海外同胞十几二十几亿美金回国探亲签证买路钱还嫌不够,还在不断提高签证难度和收费标准,清理海外同胞回出生祖籍国的所谓“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住、非法就业),进一步违背天理人情,严重侵犯了海外中国人回国自由的天赋人权。

最近,胡锦涛主席在中央高层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解放思想始终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要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毫不动摇推进改革开放,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

本人现在拿不准,该不该相信上述讲话,可不可以把呼吁恢复海外中国人的出生国籍和归还外籍中国人回国自由,上升到维护天赋人权的高度。如果提高到天赋人权的高度,恢复海外中国人的出生国籍,归还外籍中国人回国自由,就是中国政府必须的,而不是恩赐。

拜请天下有识之士和海内外同胞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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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基
    如今的國籍法是由一个混乱的集团制定的,所以出现逻辑性的混乱和相互矛盾是不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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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基
    如今的國籍法是由一个混乱的集团制定的,所以出现逻辑性的混乱和相互矛盾是不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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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icydoc
    惊人发现:我具中华民国,美国双重国籍。因为国家统一法,我又应该还在统一的中国范畴,所以应该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之下的广义公民。理由如下:

    人民国说我自动放弃了其国籍。而民国说我有他的国籍,见报道:

    “针对侨社人士的问题,吴英毅作了关于侨委会针对“中华民国国籍”的最新扩大解释,他说,按照中华民国的法例,如果要退出中华民国国籍,需要自己宣布放弃,但是大家都没有去宣布。所以,只要父母亲有中华民国国籍,子女一定是中华民国国籍。他进一步表示,只要父母亲在1911年后1949年前出生在大陆,就有中华民国国籍,或者自己在1911年后1949年前出生在大陆的,都有中华民国国籍,这是广义的中华民国国籍,但不一定都会拿到身份证。吴英毅说,侨委会这样解释中华民国国籍,就让没有中华民国台湾身份证的侨务委员身份符合了国籍法,他表示,如果现在修法,旷时费日,所以侨委会就这样“解释”国籍法,使之成为大家都能接受的一种“活路”。” 

    因此我是有中华民国国籍的。所以虽然人民国,丧权辱国的国籍法,把我割让给了美国,但民国还认为我是其国民的。严格的讲,虽然我未尽中华民国义务,我从来没有放弃过中华民国国籍的。

    别骂我投靠台湾。我可是被割让给人家的。进一步分析:国家统一,寸土不让,中华民国的公民都应是在国家统一的范畴之内的。所以因为国家统一是至上的,反国家分裂法应该是在丧权辱国的国籍法之上的。中国国籍法承认其他任何国国籍,而唯独不承认本国籍,将几百万华人割让给其他国家。牺牲了国家主权,和国民利益,因此是丧权辱国的。

    推来推去,国籍法应修改,因为他把几百甚至几千万的海外华人划归其他国家,而这些华人又被中华民国承认具有其国籍,并因此,与国家的反分裂法是冲突的。因此应立即废除,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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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纶
    谢谢spicydoc!

    建议你把你的跟帖,稍加修改,作为博文发表。

    我们有这么多博客,但写恢复出生国籍的博客不多。

    从某种意思上说,我们的博客与其说是写给中国政府,不如说是写给出生中国大陆的海外中国人看的。

    出生国籍迟迟没有被恢复,是因为很多出生大陆的海外中国人现在还不在乎 ---- 在他们还没有遇到触及他们物质利益是他们不在乎 或者他们认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躲而远之。

    但是事实上,只要你还在关心祖国,只有你的亲人还在中国大陆,你回避不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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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纶
    谢谢lishu的跟帖。但是你的观点不可取。笔者对你的跟帖的答复是:一个解释,一
    个解决办法和一个劝告。

    给lishu的跟帖一个劝告:

    如果lishu你是个会写中文字的出生美国或加拿大的外国人,我只能对你说,你对美
    国的所谓“忠诚”可以理解,但美国是法制国家,你应该去仔细阅读一下美国的宪
    法和法律,然后发言!

    如果lishu你是个会写中文字的出生中国大陆的中国人,那么我就对你说,你言行是汉
    奸言行,你的思维是汉奸思维 --- 出卖祖国,出卖500万出生中国大陆的海外中国
    人根本利益,让他们去“效忠”他国,也出卖了中国的国家利益!

    笔者不愿看到一些人仅仅因为思维和逻辑上的疏忽和错误而误导自己,变为汉奸。

    所以诚心诚意劝告一下。这个问题上,做汉奸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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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纶
    谢谢lishu的跟帖。但是你的观点不可取。笔者对你的跟帖的答复是:一个解释,一
    个解决办法和一个劝告。

    给lishu的跟帖"一个解决办法":

    是菲律宾的办法,菲律宾前几年前恢复双重国籍。它的做法是,如果一个原来是菲律宾国籍的人,归化了外国籍。如果他/她要恢复菲律宾籍,他/她可以保留外国籍,但要念一个效忠菲律宾的誓词。

    这个办法居然成为菲律宾恢复双重国籍的法令的一部分。

    笔者的评论是:

    1 让人苦笑不得;

    2 大家接受,堵住了反对双重国籍的嘴;

    3 这大概是菲律宾是华人最多,华人思维的结果吧? 

    4 菲律宾是移民美国加拿大最多的国家之一; 美国没有因为而开除 这些再效忠菲
    律宾的人的美国归化国籍;

    5 先念一个“效忠”归化国的誓词,再念一个“效忠”出生国的誓词: 是1+1=2 还
    是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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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纶
    谢谢lishu的跟帖。但是你的观点不可取。笔者对你的跟帖的答复是:

    一个解释,
    一个解决办法
    一个劝告。

    给lishu的跟帖"一个解释"是:

    “效忠”是冷战的产物。美国和英国的归化国籍誓词都是冷战时期的产物。“效忠”和“誓词”也和美国和英国的法律相违背。在法律上,“效忠”的誓词不具法律性质。归化外国籍后,法律要求的是遵守该国法律。

    美国1935年的一个案例认定出生国籍不得剥夺;美国1967年的一个案例认定归化国
    籍也不得剥夺,同时以法令形式,命令美国国务院去除所有文件中的美国不承认双
    重国籍的字样。这样就有了美国国务院的一句话:双重国籍的存在符合美国宪法。
     
    再来看实际,即使在反对双重国籍的人天天把“效忠”挂在嘴边,他们也没办法为
    他们的把“不效忠”国家的人开除中国国籍的观点自圆其说。

    前几个月前被击毙的那个杀人逃犯仍有中国国籍;被判无期待杀人犯谷开来依然有
    中国国籍,王立军仍有中国国籍。 

    500万出生中国的海外华人连他们都不如,一定要被剥夺出生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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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纶
    谢谢lishu的跟帖。但是你的观点不可取。

    笔者对你的跟帖的答复是:一个解释,一个解决办法和一个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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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icydoc
    lishu, 你说的并不符合现实情况。你应对一些基本现实情况了解一下再发这样的道德发言。比如说,与你认为的相反,美国恰恰是默认双重国籍的。 大家现在讨论的主题也不是承认双重国籍,而是默认双重国籍,和出生地国籍除非自愿放弃,不应被剥夺的主题。加入美国籍,并不以放弃以前国籍为基础和前提。有其他国籍,以及来自像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国家的人士,愿意保留原国籍,并无任何问题。美国人,加入其他像是加拿大国籍,也并不涉及忠诚不忠诚的问题。仪式自然是仪式。

    所以你所说的并非事实,持双重国籍在相关国家,也无任何道德与法律之麻烦。美国对本国公民入其他籍,和有双重国籍人士,的唯一要求即进出美国关口时使用美国护照。当然有时会在关口多遭一点盘问而已。

    有一点必须明确,美国也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不承认的是公民的外国籍(所以出入美国必须用美国护照)。所以美国虽然默然双重国籍,这与不承认双重国籍并不矛盾。

    希望这会对不了解这方面情况的人士提供一个讨论的前提。个人认为这在一国尊严,国民得以保有出生地国籍及做过很多贡献的国家的原出生地国籍的权利和尊严,是一个理想而可行的状况。对国民,和国家的利益都是有好处的,而不是像许多不了解情况的人以为的有利益冲突的情况。是双赢的情况。

    仔细想一下,一个人只能同时在一面生活,多数福利像是医疗福利只能同时在一边拿,就像一生中不同阶段只能在一边做贡献一样。美国为什么不怕公民,甚至只是绿卡持有者,吃里爬外呢? 社会福利,退休金都是你工作,或者随着年龄的积累下来的权利,你在他国拿福利,白让你拿的福利恐怕没有,如果你在国外积累的福利,美国政府人民并不嫉妒,而因而剥夺你在美国已积累的福利。 恰恰相反,美国会在你旅居国外后,毫不犹豫地把支票寄给你国外的地址。你的就是你的。不是我赐给你的。更不容我随意剥夺你的。也就是说,可以同时两边娜的福利都是你应拿的,而不是谁赐给你的!!!!!!!没有任何国家给你无缘无故的福利的!!换句话说,说双重国籍(默认的双重国籍)的人士两头那好处,吃里爬外,纯属无稽之谈!!!

    美国仅有几百年历史,却道理清楚,中国空有怏怏大国之自夸,这点却想不清楚,把公民应有的作为赐给你的。最终随意剥夺。公民的权益不容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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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ody
    中国的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你认为中国出生的公民可以是例外,那首先要对中国的那条双重国籍法进行修正或有人大来释宪,即双重国籍不适用原出生于中国的公民。但中国有意愿会这样做吗?你的太太好像还持中国护照,你好像也很希望你的小孩加入中国籍,你到不妨试试是否可以为你小孩申请中国的绿卡,以捡验一下中国是如何执行所宣传的扩大亲属绿卡的,这可能还比较现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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