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中国的官就一定是贪官? 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也是?
谁说中国的官就一定是贪官?
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也是?
谁说中国的官就一定是贪官?
说是你的,就是你的?
不是,也是?
这听起来像一句讽刺话。可在一个真实案件里,最值得追问的,恰恰就是这个问题。
一个人是不是贪官,不能靠身份判断。一个案件是不是受贿,不能靠印象定性。真正要看的,是钱在哪里,谁控制,谁使用,谁得利,证据链能不能闭合。
这个案件里,案卷中能看到的,是两个民营企业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
这笔钱没有进入当事人个人账户。
没有证明当事人个人取得。
没有证明当事人个人控制。
没有证明当事人个人使用、处分。
也没有证明当事人个人获益。
可是,这样一笔与当事人个人没有客观关联的企业资金,最后却被认定成了个人受贿款。
那么问题来了:
这笔钱是怎么变成他的?
靠转账记录吗?
没有看到钱进入个人账户。
靠资金链条吗?
没有看到企业资金转入个人控制。
靠资产结果吗?
没有看到个人资产对应增加。
靠个人得利吗?
没有查出一分钱个人好处。
如果没有个人取得,没有个人控制,没有个人使用处分,也没有个人获益,那么这笔企业资金怎么就成了个人受贿款?
难道只要有人说“这是他的”,就真的是他的?
说是你的,就是你的?
不是,也是?
可在法律上,资金性质不能靠一句话改变。口供不能替代客观事实。企业资金也不是个人口袋。
很多人看到“官员”“受贿”“判刑”,第一反应往往是:那还用说吗,肯定贪了。
这种反应可以理解。现实中确实有腐败,公众对腐败也有天然的不信任。
但一个具体案件,不能靠社会印象定罪。社会上有没有腐败,是一个问题;这个案件里的受贿事实有没有被证据证明,是另一个问题。
如果认定一个人受贿,至少要回答最基本的问题:
钱在哪里?
谁取得?
谁控制?
谁使用、处分?
谁得利?
有没有进入个人账户?
有没有形成个人资产?
有没有查出一分钱个人好处?
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被清楚回答,就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官”,就把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直接认定成个人受贿款。
这也是《案中之问》持续追问这个案件的原因。
我们不是情绪化喊冤,也不是替任何人凭空辩解,而是回到案卷、证据和裁判逻辑本身,追问那些最基础、也最关键的问题:
钱在哪里?
证据在哪里?
企业资金,究竟是怎样被认定成个人受贿款的?
身份不能代替证据。
推定不能代替事实。
口供不能替代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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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证据,再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