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联大2758号决议的关键:中华民国是国号
关于联大2758号决议有诸多争议,比如最近美国众议院做出决议,声称 “联合国大会第2758(XXVI)号决议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该决议并未处理台湾及其人民在联合国或任何相关组织的代表权问题,也未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的关系表明立场,亦未包含任何涉及台湾主权的陈述”。事实求是,这个解释并不符合2758号决议本意。只是2758号决议的表述不严谨,有空子可钻。
还有观点认为,联大2758号决议违反了联合国宪章,不具有合法性。根据是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至今未有修订。不知道联合国大会为何不重新修订联合国宪章?明明现在中华民国已不是常任理事国了。可能觉得没有必要。从常理出发,法律或决议,如果不同时期的条款有冲突,那肯定是前面的法律或决议被废止,后面的法律或决议有效力。一般是在法律或决议的最后条款中明确,以前的条款废止或如以前的规定与新的规定冲突,以新的规定为准。所以,没有任何会员国提案要求修订联合国宪章,没必要浪费精力在这上面。
从本质而言,联大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取代中华民国政权作为中国在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席位,符合二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和联合国宪章精神,也有利于国际和平。人们这所以有争议,主要是因为容易将国家、政权和国号搞混淆。
实际上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国号。有这么一个国家,处于东亚大陆,地图上表明了它的疆界;不同历史时期,生活着几亿到十几亿的人们;并处于同一个政权的统治或管辖之下。这是最底层的实体,是本体。中国(china)是最接近于这个实体的称呼。而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统治这个国家不同时期的不同政权对这个国家的正式名称,是国号。当政权统治的范围与中国这个实体大致相当时,中华民国与中国可以等同,可以用中华民国来指代中国这个实体。当出入很大时,就不能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如此。
二战结束后,组建联合国时,中国得到世界各国的赞同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是因为中国有这么大的国土和众多人口,并对二战中同盟国取胜贡献巨大。而并不在于国民党政权的统治。当中华民国政权或国民党政权失去了对中国这大片土地的统治后,也就失去了代表中国行使常任理事国权利的资格。中共政权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理所当然地自动具备了代表中国行使常任理事国权利的资格。只是因为冷战的缘故,在20多年后才取代了中华民国政权在联合国的席位。联大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完全没有毛病,只是用词非常生硬和不严谨。
中华民国取代清朝,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都只是政权的更替,并不是新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国际社会在中国的政权变更之际,并没有国家承认,只是对政权或政府的承认,承认哪个政权统治中国并代表中国与其它国家交往。新建立的国家才涉及到国家承认。但中共在宣传时两头占便宜。当宣扬中国历史悠久,就将1949年当成建政而不是建国;当宣扬中共领导取得了成绩时,又将1949年当成建国,什么“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道路”云云。
如果实际统治台湾的中华民国政权一直代表中国行使常任理事国的权利,明显“德不配位”。凭什么呢?长此以往,其它国家肯定不服。而且更重要的是,不利于世界和平。把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排斥在联合国之外,并且一个与之敌对或分裂的政权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可以行使否决权,肯定会加剧两岸冲突和波及到其它国家。反而推之,联大2758号决议符合联合国宪章维护世界和平的宗旨,有利于世界和平。
如果按照中国过去朝代更替的历史观,中华民国政权在1949年就已经灭亡了,虽然台湾现在的政权仍沿袭了中华民国的国号,但实际上中华民国政权作为一个朝代已经灭亡了。1949年之前的中华民国与1949年之后的中华民国政权已经不是一个实体了。因为统治的疆域与人口差别太大了。一个政权是不是具有同一性,与统治阶层的构成无关,而与统治的疆域和人口有关。比如说北宋和南宋就是两个政权。南宋是在北宋灭亡后新建立的政权。但南宋的统治者还是沿袭了宋的国号。这是出于政治目的,将自身视为北宋的延续,以增加取得原来北宋的地盘的正当性。但后来的史书分得清楚,将它们分别称为北宋和南宋,区别开来。即使是宋徽宗或宋钦逃到南方继续做皇帝,那也是两个政权。对于中华民国而言,虽然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后还是蒋介石当政,1949年前后也不是同一个政权了。如果将中华民国简称为“民朝”,那么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就是“前民”,1949年之后的中华民国就是“后民”。“共朝”则继承了“前民”的历史、债权和债务。过个几百年后,两岸政权均发生改变后,史书就会将1949年前后的中华民国在称谓上区分开来。
等于说,1949年后,中华民国是一个新的政权。按现代国际法,也是一个新的国家。拥有不同的疆域和人民,和处于一个政权或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下。只是未有公开宣称和更改国号。以前是不愿意,蒋介石还想“反攻大陆”,沿袭过去的国号能增加“光复大陆”的正当性。后来愿意了,但又迫于中国的武力威胁,不敢公开宣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和中共要求只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只能二选一,不能双重承认,没有承认台湾具有国家地位;台湾也未能加入联合国。但这都不能否认现在台湾这个岛,及岛上的人民和政府事实上构成了一个国家。
台湾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具有强大的经济、科技和军事实力,远超过新加坡和一些太平洋岛国,当然有获得其它国家承认、广泛参与国际事务,获得应有的国际空间的权利。即使联大2758号决议明确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也不能否认台湾具有这个权利。完全可以通过新的决议接纳台湾为联合国成员国。联合国通过2758号决议否决了联合国宪章中中华民国在联合国代表中国的权利,当然也可以通过决议接纳台湾作为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联合国。但既然联大2758号决议表述不严谨,可以作利于台湾的解释,作为台湾获得应有的国际地位的一个切入点,更有利于台湾争取国际地位。这无可厚非,相反却是委曲求全,以不触怒中国,避免引起更大的冲突,是策略性的。
长期来看,台湾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承认和建立邦交关系,并最终成为联合国成员国是大势所趋。时与势在台湾一边。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