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主主义论纲

作者:伯恩施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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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江松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三年

 

  郭飞雄的政治哲学和政体革命方略述评

 

      2016年1月22日,郭飞雄二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这是他的第二次获刑,此前已经坐牢5年了。本文是对郭飞雄的一审自辩词和二审上诉状的述评,一则表达对他的敬仰和支持,二则借此机会梳理一下自己在中国政治转型问题上的一些想法。

 

  一、对宪政民主的政治哲学思考

 

  为什么西方国家都已实现了宪政民主,而中国却长期沦陷在极权专制之中呢?宪政民主是不是就真的不适合中国国情呢?在《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这篇上诉状中,郭飞雄论及以下要点:

 

  1.从中国历史传统并不必然生长不出宪政民主

 

  中国当然有长达两千多年的皇权专制和中央集权政体,但这一政体中也包含有一些可以加以现代化的要素,比如多相制、六部专业分工制、言官御史制、三省制、廷议制等,就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分权、监察,而科举考试也建立了较为公平的文官资格选拔机制,实现了政治机会和社会地位上一定程度的流动性,更何况在秦朝以前还有更为悠久的封建制多元政治传统和多元竞争的思想文化传统。1911年辛亥革命建立了亚洲第一个民主政体,其来有自,并非简单移植西方政体。这个民主政体之所以陷入瘫痪和失败,一方面是因为皇权专制政治的基因和逻辑并没有也不可能一举根除,另一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是俄罗斯极权乌托邦运动趁虚而入,乘势而起,经过与中国知识分子运动和农民起义的次第结合,在残酷的生存斗争中赢得了最后胜利。

 

  2.后极权政体的结构特征与民众权利要求发生根本冲突

 

      郭文列举了毛时代乌托邦极权政体的基本特征:(1)军权私有化;(2)政治权力私有化和政治特权阶层的创生;(3)实行全面的行政和社会集权的超级国家;(4)无限权力下的一夫独裁。1978年后,大病求治的中国社会开始改革开放,资源占有制由全面公有向多种成分并存结构撤退,直至私有制占据大半份额,中央计划经济被抛弃,这实质宣告了违反人性的乌托邦实验的历史性破产。全面集权、全面专政的极权政体蜕变为稍为缓和的后极权政体,但其所取得的实用层面的成就,无法掩盖其固有的结构性缺陷:(1)权力私有制本质的不合法性;(2)政治特权阶层核心领导力的逐代衰减;(3)高度集权和制度荒野下的贪腐特权共同体的形成;(4)恶法治国、特务政治和集权便利综合症;(5)政府结构上战略性分权制衡的阙如。这一政体无法实现人民主权下的道义合法性和授权程序合法性,无法筑成有效的制度囚笼来管束并根治权力的滥用、专断甚至疯狂,无法稳定、系统地实现公仆队伍的政治管理精英化,并使之合格履行为民众谋福利、创机会、排风险、谋远略的积极职责。后极权政体本身已成为中国民众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最大的侵犯者、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最大破坏者,这就是当今中国在政体问题上的基本国情。

 

  3.宪政民主政体是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的对症下药的良方

 

      郭文在逐一论述了成文宪法的理想性和至上权威、间接民主制下的普选、分权制衡、法治、联邦制、多党制等宪政民主政体的结构性内容之后指出,与暴力支持下的极权-后极权政体的“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和全面集权的巨型立体金字塔结构截然相反,宪政民主政体以阶层多元、民族多元、宗教多元、文化多元、思想多元、利益集团多元、公民社会多元为社会基础和政治参与变量,以实力普遍崛起、一人一票的人民为主导力量,以两党或多党、政团多元或派系多元、无数职业政治家或参选人为中介,以中央政府和二三四级政府的扁平结构在宪法或法律规制下的并立合作状态为制度框架和运行平台。宪政民主政体相对于后极权政体,在合法性、参与性、活力性、规范性、专业性、公正性、高效性、稳定性、远略性等方面,无不具有根本的制度优势。

 

  4.宪政民主政体的人民主体性和主权性

 

  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绝非由少数精英主导的制度框架搭建工程,人民既是制度舞台的搭建者,又是舞台上的演出者。人民是制度的主体,人民的权利是制度的灵魂。在政体革命进程中,与客体性的制度革命同时发生的,是主体的权利革命。通过政体革命,人民由后极权政体下没有政治权利的草民,现实地转变为拥有充分政治权利、自由言说并自由地行进在大地上的真正主权者。在宪政民主政体中,人民并非放手让民选公仆行使治权,而自己消极地退回到私人事务中,而是通过法律创制行动和全民公决行动参与制宪立法、参加选举,赋予政治权力以合法性;人民行使权利、对分立的政府和议会实施有效的大众控制;当公仆出现懈怠或滥权时,人民通过行使言论批评权、行动抗议权、司法诉讼反制权等,对公仆进行民间制衡;人民还通过层层地方自治平台,直接参与近距离的地方事务治理。

 

  5.宪政民主政体的普适性和本土性

 

  宪政民主政体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善”,是具体实践中的规范导向,是设计工程图纸的框架参考,而非工程图纸本身。在政体革命之路上,中国不可能复制、照搬任何国家的制度。由于中央集权制与强束缚—弱自由—频暴政之间的因果关系,拆散中央集权制对于中国的政体革命乃势所必然,为此我们需要学习借鉴美国联邦制。但中国不应像早期美国那样,令中央政府仅仅保留军事、外交大权;在早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央政府应保留相当部分的经济调控布局、福利国家安排、人权维护服务、科学技术文化系统运筹等权力。小而强的政府更令人喜爱,但放任自由主义的政府哲学不应成为中国的教条。可行的政府哲学应当是在免于权力强制的前提下,在适度积极和高质量低成本方向找到某一均衡区间。

 

  6.宪政民主政体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对于反民主的黑暗势力的各种谎言,我们不能不据理批驳,但对于那些真诚肯定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价值而在宪政民主操作策略上的不同意见,我们必须予以尊重,在相互砥砺中完善自己。多元竞争,首先是道义所需,同时也具有战略价值。不仅不同的思想,而且不同的政治或社会力量,只要表现出一定的建设性,都应得到中国宪政民主事业的兼收并蓄。我们乐意看到中共内部的民主派、改革派、反腐派、强国派能够果决挣开贪腐特权共同体的裹挟,勇敢地迎接民主化的历史机遇。对于视宪政民主为万丈深渊的后极权维稳体系,我们也有良言相送:因为有人道和正义的底线支撑,以善意、温和、宽容为本质特征的宪政民主对于任何对手都不可能是一条绝路,所有向善者、立功者、有所节制者都能分享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发展机遇。

 

  二、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的操作方略

 

  政治哲学重在理论思考,而政体革命方略重在实践操作,前者指向政治变革的方向、理想、价值和目标,后者指向政治变革的途径、手段、方法和策略。郭飞雄的自辩词《未来的历史意味深长》阐述了其政体革命方略,这是他对宪政民主事业的最大贡献。

 

  1.一批对宪政民主事业具有使徒般热忱的先行者和殉道者,是宪政民主政体革命方略的重要探索者

 

      郭飞雄对宪政民主达到了宗教信仰一样坚定执着、毫不动摇的高度,为此,他承受了极为酷烈的肉体和精神摧残:“我曾遭受13天13夜不让睡觉的车轮战提审,曾长达42天被手脚穿插钉镣在床板上,曾遭受无数次辱骂、殴打、拔头发折磨。在真实的、并非电影情节的极限考验中,行刑者将高压电棍集中在我的下部施以电刑。当日凌晨,悲愤莫名中,我一头猛力冲向玻璃和墙,以死抗争,又侥幸未死、未残!在任何情况、任何逼迫、任何折磨下,我都坚守住了两条底线:绝不放弃自由民主理想、绝不出卖或者指认他人。在和平年代未曾料到的严峻考验面前,我守住了自幼就坚持的人生信条,守住了心田永恒的洁。”他在四次被关押期间五次绝食,总绝食时间为186天。郭飞雄这种伟大的献身行为,也收到了政治策略方面的效果:一是向世人昭示集权统治的残暴,揭穿其“人权入宪”“依法治国”等弥天谎言,二是通过自己调动人性潜能承受极限打击的范例,帮助普通人去除对极权主义的极端恐惧,三是激起国内外正义良知之士的普遍的义愤,甚至也激起部分极权体制内天良未泯者对自由民主人士的尊敬以及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羞愧。

 

  2.由思想启蒙推进到政治行动,是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的关键步骤

 

      郭飞雄不仅是一个思想者,更重要的是一位行动者。他指出,对于自由民主主义者来说,行动是必须的,因为只有行动,我们才能摆脱极权主义通过暴力和谎言制造的政治恐惧,恢复我们自然、健康、自由、主权的人性。当代中国的宪政民主事业推动者,必须找到为自己、也为民众进行心理疗伤的有效方法。除了呼唤、高扬自由民主价值的理想性,激发公民对个人尊严、自由、权利、主权意识的觉醒和尊崇外,更重要的是要以身作则,带领觉醒的公民为推动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宪政民主事业而行动。行动是最好的启蒙,行动是主体自觉实现的客观见证。行动,以及承担其后果后更坚决、持续的行动,是公民个人走向良心起义、尊严自证、灵魂升华的唯一道路,也只有行动,才能避免人民因缺乏实例支撑而陷入彷徨无主的困局。

 

  3.政治行动有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需要适时以不同的组织操作方略整合已经激发起来的民众民主力量

 

      郭飞雄自陈,捕捉重大历史机遇,在个案抗争平台上进行政治实验、集结民力,推进政治自由化、民主化进程,是我们维权运动主要的政治操作方略之一。他把维权运动分为由低到高五个阶段。随着自由阵营声威的增长、职业政治活动家的日趋成熟,以及政治恐惧症减弱后越来越多新生力量的加入,维权运动的主干部分渐渐由中性法律区间和低烈度政治场域,移向强政治场域。在维权运动的这一强政治阶段,郭飞雄的基本政治操作方略是:

 

  (1) 有序铺开对公民的选举权与参选权、言论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权、结社自由权、地方与基层自治权、监督权与罢免权、法律创制权、全民公决权等政治权利的公开、积极履行;(2) (2)有力推进公民社会建设,帮助各类抗争者进入法律性活动空间,促进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自治,以独立、发达的公民社会作为民主运动的实力依托和全体人民自由联合的基本方式;(3) 在民主运动的龙头街头政治方面,采取可控的政治实验方式和多种平衡手段,避免激烈对抗,减少负面效应,探索有序政治开放、官民共赢之路;(4) 用法治资源重构中国社会大势,将阵容庞大的维权律师群体推上历史变革的枢纽地位;(5)上述操作思路皆秉承一种有序政体革命模式,其间内含着对程序文明的深层预设,没有宪法和法律的重修,就不可能做到公民履行政治权利的常态化,也不可能实现全国圆桌共识下的政治开放进程。

 

  4.把集会、示威、游行等公民政治行动常态化、有序化和持续化,是冲击极权专制制度的突破口

 

      南周集会是一场小规模的街头政治实验,广州公民社会坚定履行公民政治权利的群体行动取得了初步胜利,街头政治并非专制者所汙称的动乱之源,独立自治的公民社会可对之有序、建设性地进行并收放自如。历经24年打熬后,中国反对运动已基本成熟,有能力营造格局、控制格局,有能力通过公民社会将各阶层凝聚起来,向着宪政民主的最终目标发起步步为营的冲刺,也有能力在无畏的、永不停息的行动中融化敌对、促成共识,开辟多元共赢的政治通道。

 

  5.引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废恶法、修良法,是落实中国公民政治权利的必经之路

 

      维权运动已进展到向着强政治的社会运动升级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所遭遇的首要障碍是恶法当道,和平转型必须从突破恶法的重重锁链开始,步步扩展公民的行动自由,步步增大公民的政治权利,步步剥夺非法特权和奴役人民的强权。由此可见郭飞雄参与并推动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联署活动,和对同一主题的“八城快闪”街头宣传活动的基本思路:对于致力推进有序政治革命的维权运动来说,在满足和平转型所要求的法治优先、程序共建、共识共赢的约束条件平台上,有必要推动一场社会立体纵深参与的除恶法、修良法的变革运动。

 

  三、未来的历史意味深长

 

  郭飞雄的自辩词和上诉状,既可以看作是对极权专制制度的系统批判,也可以看作是与狱外的同道中人的深度思想对话,其中涉及的问题都极具现实性、当代性和本土性。我在这里挑出几个来做一点简要评论。

 

  1.启蒙者、理论家、政论家与行动者、组织者、职业革命家的分工合作

 

      社会运动和宪政民主运动必备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意识、组织、行动,在时间向度上,意识略先于组织、组织略先于行动,但在空间向度上,三者又是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比如,组织和行动固然要有一定的意识先导,但大规模的思想启蒙和意识革命,实际上只有在行动过程中才能完成;组织与行动互为条件;即使是在意识领域,启蒙者之间有一定组织性的彼此呼应,也比旷野中的孤独呼喊要好得多。三者彼此激荡,使革命由点到面、由表层向深层推进。这里存在一个参与者的分工合作问题。有些人,比如郭飞雄,同时兼有启蒙者、理论家、政论家与行动者、组织者、职业革命家的身份,但一般人主观上做不到客观上也并不要求做到,于是一些人主要承担思想启蒙、理论建构和政治评论的角色,另一些人主要承担行动和组织领导的角色。前者要尽其所能地把道理说深、说透、说准、说精彩,这样才能激发和普及民众的革命意识,后者则是把已经有了一定革命意识的民众由小到大、由近及远地团结和组织起来,并且按照一定的计划、步骤、谋略、策略去行动。然而,分工和专业化不等于各自为战,承担不同角色和功能的人们又必须高度协同,才能够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这就要求双方都有自觉的合作意识,前者要向后者提供思想、理论、宣传、舆论方面的服务,后者要向前者学习和咨询世界各国革命经验的总结和本国革命形势的分析,这样才能形成一种理论和实践、思想和行动相互激荡的、不断生长和扩张的“力量场”,而不是一遇打击和挫折就沦入四分五裂的无力状态。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形成这样的合作,以至双方相互攻讦,前者把后者称之为浆糊党,后者则把前者称之为口炮党。

 

  2.改良改革、和平革命和暴力革命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是改良和改革的年代,在那种氛围下,一些知识分子提出了“告别革命”的口号。随着国企改革迅速结出权贵资本垄断的恶果,海内外一些知识分子在本世纪初又喊出了“改革已死、革命当归”的口号。然而,大多数中国人对于革命的记忆和理解,就是英国内战、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俄国革命、中国革命,总之,就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就是暴力革命,这种革命是与某种制度之内的改良或改革截然对立的。改良与革命的二分法的确也反映了近现代很多国家的历史事实,但却被后起的新型革命所证伪,被改良改革、和平革命和暴力革命的三分法所取代。

 

  把和平革命归入改良,是不能成立的。改良是量变,而和平革命是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质变;改良是掌握权力的阶级或集团自上而下推动的,而和平革命则是要求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民众自下而上推动的。单是这两点,就足以把改良改革与和平革命根本区别开来。至于改良改革与和平革命在反向运动过程中会出现某些重合和交叉点,并不能否认两者的质的区别。另一方面,和平革命与暴力革命也不是截然两分乃至水火不容的,事实上,即使是成功的暴力革命,如果不以相当程度的公民社会力量的发育为前提,革命以后出现复辟和反动的几率就非常高,而和平革命也不必然就是甘地式和平不抵抗,在总的和平进程中并不排除使用必要的暴力。所以,和平革命准确地说是以和平博弈为主的革命,而暴力革命准确地说是以暴力推翻为主的革命,在多数情况下,实际上是两者混合的,只不过两者所占比重不一样而已。真正的问题不是二者择一,而是如何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把两者结合起来,避免两种极端的后果,一是眼睁睁地听任少数人的暴力破坏和中断和平革命进程,二是以暴力作为革命的唯一手段,而放弃民众的自我组织和民主联合(一旦放弃,等待民众的一定是新的专制)。

 

  3.公民维权、公民养成与政治反对、政治革命

 

  公民维权、公民养成与政治反对、政治革命其实是宪政民主革命的两个阶段,前者是初级阶段、筑基和低层建筑阶段,后者是高级阶段、高层建筑和封顶阶段。这两个在时间上先后相继的阶段,其实又可以说是同一运动中的两个同时存在的不同方面,不能说公民维权、公民养成就是非政治化、去政治化的,而政治反对、政治革命就是纯粹的上层建筑革命,区别只在于,在公民维权和公民养成阶段,政治目标和要求是隐微的、有意收起来的,并不直接挑战官方的“政治正确”,以便能够获得维权运动的实际进展和发育公民社会的有限空间,而在公开的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阶段,公民维权运动和公民社会发育所取得的成果已经作为前提和基础而存在了,此时主要的任务是直指政权。很显然,没有第一阶段的准备,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就是沙滩上建房子,分分钟会被摧毁,而没有第二阶段,宪政民主革命也不可能完成。

 

  维权有两个基本层次,一是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维护公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二是根据国际人权宪章和公约维护更多更高的权利。显然,按事物的正常发展逻辑,首先要进行第一个层次的维权,然后逐步进展到第二个层次的维权。问题就在于像有些人所说的,现行法律体系是共产党专政的工具,依法维权不成了维护现制度了吗?

 

  这对我们维权者当然是一个矛盾,但也要看到,这对当权者也是一个矛盾:总体上说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一个恶法框架,但其中毕竟也有一些统治阶级根本不愿意落实的良法条款,而这就成了公民维权的依据。维权运动的意义不只限于维护了法定的权益,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分散孤立原子化的个人联合和组织起来了,并且因此而变成逐步享有一些事实上的公共参与权利的准公民、预备公民了。这是旧社会胎胞里孕育生长出来的新质社会要素,这个东西比什么都重要,相反,如果不是通过合法的维权行动逐渐组织起来的话,民众就会永远处于一盘散沙的状况,而这正是极权专制的社会基础。

 

  4.宪政民主革命的主体序列、路线图和时间表

 

  在郭飞雄那里,“人民”还是一个模糊的整体,还没有对“人民”进行精细的阶级、阶层分析,因而未能形成宪政民主革命主体的具体形成和主次序列,也影响到他对未来革命进程路线图的描画。这可能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通常都会反对阶级分析)给他带来的局限性。

 

  我不惮于使用阶级分析方法,因为我是一个继承了自由主义合理内核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马克思主义的若干仍然具有活力(尤其是对当下中国)的思想。在当下中国,权贵官僚阶级是一个超级强大的阶级,是掌控整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的第一阶级,并且具有非常明确的阶级意识,其他弱势的阶级如果囚于自由主义的、非阶级的、个体化的公民幻想,而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阶级意识、阶级团结和阶级组织,怎么可能对抗和推翻这种垄断枪杆子、刀把子、钱袋子、笔杆子的阶级统治呢?怎么可能实现宪政民主呢?

 

  困扰当代中国的两大社会矛盾,其一是官民矛盾,其二是劳资矛盾,这两个矛盾又可以归结为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在这一矛盾结构中,可以划分如下几个阶级:权贵官僚阶级、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通过阶级分析,我提出一个宪政民主革命的动力和主体序列: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中间阶级——民营竞争性大资产阶级,革命的对象就是共产极权专制制度及其捍卫者,即权贵官僚阶级以及与之结盟的大资产阶级。而宪政民主革命的路线图,在第一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进和放大——上层分化和投机”;在第二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进和放大——底层、中层与上层决战”。

 

  中国宪政民主革命有没有时间表?很难做出准确的预测。八九事件和苏东转型之后,很多人做出乐观的预期,没想到极权专制统治又维持了差不多三十年之久!有鉴于此,郭飞雄自己准备在未来十到二十年和理想主义者一道把宪政民主政体操作成为中国大陆的制度现实。其他人的预测也很不一样,有几年的,有一二十年的。我的分析是,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拒不向民众让步,随着经济危机的加深,革命形势很快就会成熟,五六年之内实现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转型,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愿意打出历史学家吴思所说的那几张好牌(开放经济垄断领域、动用3万亿美元储备和60万亿国有资产用于民生、土地私有化),那么在官民拉锯、民进官退的过程中,一党专政、极权专制再保持一二十年弱势的甚至形式上的存在,也属于和平转型和宪政民主革命的题中之义。

 

  5.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与自由民主

 

  关于政党问题,目前宪政民主阵营还没有从政治哲学、政治逻辑和政治历史的高度出发,明确宪政民主本身存在社会民主和自由民主左右两翼这个在大多数宪政民主国家早已成为现实的政治结构。的确,在西方宪政民主历史上,自由民主主义率先登上政治舞台,那时候,没有普选制,选民资格受财产、性别、种族等多种限制,工人阶级不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结社自由,不能成立自己的工会和政党,直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各国工人阶级才争得了基本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不过它们也放弃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放弃了马克思主义,转而选择了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选择了议会民主制和多党制,选择了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工党作为自己的主要政治代表。共产党沦为边缘化的极左政党,在很多国家甚至销声匿迹了。于是,在西方国家形成了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相互制衡、轮流执政,这种政治结构迄今已经保持一百年左右了。由于中左的社会民主党和中右的自由民主党(共和党、保守党)代表了主流民意,就使极左和极右的政党趋于边缘化,并且也不得不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展开其政治活动。

 

  在即将到来的三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中,短期内一定会冒出几百个政党,不过,政党政治的逻辑,至今尚未超出阶级政治的范畴,因此,围绕着我在上面所做的阶级分析,各政党之间一定会合纵连横、重组整合,最终形成四个主要的政党:

 

  (1) 以中小资产阶级和中高层知识分子(两者合称为中产阶级、中间阶级)为基础的自由民主党;(2) 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为基础的社会民主党;(3) 以工农阶级最底层为基础的新共产党;(4) 以大资产阶级为基础的保守党。

 

  不管是什么政党,只要遵守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和依照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只要承认宪政、民主和法治这一基本的社会契约和政治竞争规则,只要不诉诸暴力革命而是老老实实地争取选民的投票支持,就都是合法的政党。

 

  3.大陆公民致香港同胞书

 

  前几天,我们看到《香港抗争者致大陆同胞书》,一则以喜一则以愧。喜的是,香港抗争者深刻地意识到了大陆和香港两地追求自由民主的人民之间血浓于水的关系,意识到了共产极权专政是阻挠和破坏中国人民自由民主事业的共同敌人;愧的是,由于大陆人民还没有像香港同胞一样普遍觉醒和组织起来,由于共产极权专政用高墙封堵来自香港的真实信息并且对大陆人民实施洗脑灌输,汙蔑毁谤和煽动仇恨香港抗争者,严厉打击传播真相的良知公民,虽然有一部分自由民主人士在顽强地传播来自香港同胞的声音,但毕竟不敢在墙内公开而有组织地声明对香港同胞的支持,更不敢勇敢地走上街头或以其他形式实际地、强有力地支援香港人民的抗争。

 

  然而,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这次声势浩大的香港自由民主运动,是对中共政权全方位地从邓小平威权专制复辟到毛泽东极权专制的逆历史潮流而反动的英勇反抗,是对中共悍然撕毁中英联合声明这一具有国际法意义的协议、颠复以港人治港和一国两制为核心的香港基本法等一系列非法行径的伟大抗争,其正当性、正义性、合理性、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得到了全世界自由民主国家和人民的支持和声援。

 

  我们深深地知道,这个依靠暴力和谎言起家并统治中国70年的政权,一如既往地把香港人民捍卫和争取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合法和正义的行动,抹黑为由境外敌对势力操纵、由极少数人策划的暴乱和叛国活动,并且以各种卑劣的方式有计划地制造暴力冲突,以便为其出兵镇压提供冠冕堂皇的借口。虽然中共政权也评估到了制造第二次六四大屠杀的风险和代价,但绝不能低估其再次以至多次丧心病狂地血腥镇压自由民主运动的可能性。大陆公民与香港同胞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谨以兄弟姐妹的挚情厚意提醒你们,继续Be Water,流动和渗透到整个香港社会;勇武抗争者与和理非抗争者联合起来,分工合作,形成牢不可破的统一阵线;避免直接的暴力对抗和流血牺牲,充分发动、利用、整合来自全世界、大陆和香港的所有的自由民主力量,形成终结极权专制政权的反包围圈和全球联盟。

 

  大陆公民绝不会放弃对自由民主的追求,八九六四民主运动这样做了,90年代的组党运动这样做了,始于03年的维权运动这样做了,08宪章运动和茉莉花运动这样做了,新公民运动和南方街头运动这样做了,基督教运动、劳工运动、女权运动、环保运动等一些列社会运动这样做了……所有这些努力都是和香港同胞每年纪念六四的活动和七一游行、03年反23条立法、14年占中、19年反送中血脉相通、彼此呼应、相互促进的。我们尤其铭记香港同胞在大陆人民遭受六四镇压以及汶川大地震等多次大灾难时给予的慷慨捐献和人道援助。

 

  我们欣喜和敬佩地看到,香港同胞已经走在全中国和全世界争取自由民主伟大斗争的前列,这是对大陆自由民主运动的巨大的感召、示范和推动。一党独裁,遍地是灾,大陆遍地都是灾民和难民,有教育养老医疗灾民和难民,有下岗失业灾民和难民,有宗教信仰灾民和难民,有血汗工厂灾民和难民,有金融灾民和难民,有强征强拆灾民和难民,有复转军人灾民和难民,有毒空气毒水毒食品毒药品毒疫苗灾民和难民……我们相信,所有的大陆灾民和难民最终都会像香港同胞一样意识到灾难的根源,向着极权专制政权及其独裁者发出勇敢的吼声!

 

  自由平等,宪政民主,既是天道,也是人道;世界洪流,唯道是从!香港加油!中华加油!

 

  (2019年8月12日)

 

  4.致民主国家政府和人民书——关于香港局势和中国未来

 

  香港人民反送中、争民主的伟大运动已经持续将近三个月了,不仅创造了一个城市参与抗争比例最高、参与成员最广泛的历史记录,而且数量如此巨大的香港抗争者,竟然在如此长的时间内,能够把行动保持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范围内,创下了历史记录。

 

  若这件事发生在民主环境,他们早就获得抗争的胜利了,错误的政策早就改变了,或者违法的政权早就垮台了。然而,由于中共邪恶政权的支持和控制,香港特区政府对于香港人民依据“港人治港”“一国两制”这些《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确立的原则提出的五项诉求,不仅始终没有满足,反而动用警力(包括引进大陆中共警力)和港陆两地黑社会进行暴力镇压,反过来诬陷、栽赃抗争者是“暴徒”和“恐怖分子”,并准备进行更大规模和更加残酷的镇压。

 

  就在此刻,在全世界人民的面前,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香港人民头顶,香港人民的生命和自由已经面临着迫在眉睫的摧残!如果坐视香港人民遭受凌虐和屠杀的惨剧发生,那的确是文明国家、宪政民主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奇耻大辱。

 

  一个历史时刻已经来临:全世界民主国家的政府和人民联合起来,对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共中央政府实行严厉和全面的制裁,捍卫香港有限而珍贵的自由和法治,并进一步摧毁中国大陆的极权专制暴政,实现全中国的宪政、民主和法治!

 

  这一切都是如此明显:中共的极权专制暴政,不仅已经荼毒中国人民70年并造成了亘古未有的人权和人道灾难,而且,邪恶的中共政权正在复制上个世纪希特勒纳粹政权模式,已经构成对全世界自由平等正义和宪政民主法治、各国安全和国际和平的巨大的威胁!

 

  美国等民主国家曾经给予中国有力的支持,中国人民对此铭记于心。但欧美国家的政府也曾经几次作出误判:一是放纵苏俄支持中共颠复了中华民国;二是以中共政权取代了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三是将贸易与人权脱钩并轻率地将中共国引入世界贸易组织。导致这些绥靖主义政策的原因,有认知上的谬误,有一厢情愿的善意,有与苏联进行冷战的需要,还有一个很多人不愿揭穿的事实,那就是欧美国家里面存在的特殊利益集团,与中共相互勾结和利用,榨取中国人民创造的巨大财富。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其人性之恶在宪政民主法治下受到相当严格的压制和约束,却通过与中共国的经济贸易和政治合作得到了极端的释放和满足。它们是极权专制国家潜伏在民主国家里的特洛伊木马和第五纵队,通过各种方式影响以至操纵了欧美等民主国家的一些对华政策。

 

  现在,这些国家已经明显感觉到来自这个新型极权的威胁和危险。在很大程度上,这叫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自己的绥靖主义政策种下的苦果。

 

  在这种绥靖主义政策下,中共权贵官僚资本集团像病毒或肿瘤一样迅速发育和生长起来,攫取和控制了天量的财富,每一个权贵官僚资本家族都富可敌国,令西方大资本家、大企业家也自叹不如,艳羡不已。

 

  凭借着巨大的钱袋子支撑的枪杆子、刀把子、印把子、笔杆子,中共建立了历史上一切专制政权都无法比拟的高科技极权体制,牢牢地控制了14亿中国人民。中共建政70年以来,中国人民不仅经历了经济落后时期的贫困、饥饿和政治迫害,死伤过亿,而且正在承受所谓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富裕时期高居全世界榜首的贫富两极分化,数亿人生活在世界贫困线之下,劳无所获、老无所养、病无所医、学无所教、居无所定。在付出缺失人权和公民权利的高昂代价后,在遭受祸及子孙后代的环境灾难和道德沦丧之后,绝大多数中国人仍然停留在勉强维持生存的水平。

 

  与此同时,中共已经放弃了韬光养晦、示弱求强的策略,转而采取富于进攻性、侵略性的政策,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情报等各个方面向世界扩张和渗透,美其名曰实现中国梦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美其名曰向世界贡献中国模式、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美其名曰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实质是企图控制、奴役和掠夺全世界,就像对待中国人民那样。

 

  现在,全世界民主国家都应该警醒了,都应该坚决抵制中共极权的扩张,和中国人民一道彻底铲除中共专制政权。

 

  从现在起,民主国家应该建立起反对中共极权专制的国际联盟,这一联盟应该体现在在三个层次:

 

  ——首先要建立理念和战略层次的高度共识。要意识到与中共的斗争,关系到人权与极权、民主与专制的历史总决战的大结局,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在这一点上,不仅各国政府要负起责任,作为国家主权所有者的各国人民更是责无旁贷。如果各国人民懒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对各国特殊利益集团施加严厉的控制和监督,那么各国政府的绥靖政策就不能得到根本改变,也不可能建立起宪政民主国家一致反对极权专制国家的国际联盟。我们很高兴看到美国率先走出了第一步,官民之间、朝野、两党之间之间初步建立了遏制和反对中共的共识,这种共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并且扩展到其他宪政民主国家。

 

  ——其次是要建立这一国际联盟的制度框架和组织体系。联合国和安理会需要改组,常任理事国应当实行多数决,废除一票否决制;对联合国宪章、人权宣言和人权公约的签署国,要有监督其国内配套立法的国际检查机制,对于违背国际法、制造人权灾难、犯有反人类罪的政府,应有执行和惩罚机制,人权纪录糟糕的国家不能成为人权理事会理事;由联合国授权的维和部队有制止国家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的权力;长期违背世界贸易规则的国家,应当被逐出世界贸易组织,或建立替代性的、能够屏除极权专制国家的新的世界性和地区性贸易组织。

 

  ——第三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并建立新的法律和政策工具体系。各国应依据宪法和法律梳理和重新建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对中共国等极权专制国家的经济、贸易、金融、科技、政治、文化、情报、军事等各方面的关系,对它们进行系统的制裁和打击。比如扩大马格尼兹基法案的实施范围和力度,冻结乃至没收极权专制国家权贵官僚从本国人民那里掠夺并转移到欧美国家的资产,将来归还给这些国家的人民和民主政府;限制和剥夺他们及其直系亲属的移民资格,等等。

 

  这里不存在干涉国家内政、侵犯国家主权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按照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任何国家在双边关系中有权根据本国宪法和法律拒绝与暴虐、流氓政权进行友好交往,也可以与其他国家一起根据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对这些国家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予以国际制裁。一个国家的制度问题最终要由本国人民来解决,但国际上的干预和帮助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当然知道,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一定会把国际上的制裁后果转嫁到中国人民头上,它一定会绑架14亿人民,把人民当做炮灰和工具与文明世界死磕到底。我们希望民主国家联盟对中共极权专制集团进行外科手术般的精准打击,以降低对中国人民的伤害和损失,但我们也知道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在没有两全其美的选择的情况下,我们宁愿作出牺牲,也要争取尽快结束中共的统治而避免一眼望不到头的漫长黑暗、令人窒息和绝望的未来。

 

  中共政权在其垂死之际正加剧实施的对人民的剥夺和压迫,我们一定会奋起反抗,与全世界自由民主力量一起,推翻和摧毁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也是世界上最大、最后的极权专制堡垒。

 

  考验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关键时刻已经到来!我们深信,自由、平等和正义一定会普及全球各地;我们的战斗,一定会光耀千秋万世!

 

  (2019年8月14日)

 

  5.自由VS极权,民主国家的人民岂能置身事外

 

  面对香港人民捍卫自由、争取民主的伟大运动,中共一方面以密不透风的高墙对大陆民众封锁真实的信息,一方面开动全部宣传机器,极尽造谣、汙蔑、抹黑、构陷之能事,把香港抗争者塑造成为港独、汉奸、卖国者、暴徒、恐怖分子,激起一部分大陆民众狂热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诱发他们非理性的冲动,为镇压香港抗争者制造虚假的民意基础。

 

  这当然是中共惯用的招数,先后用来对付八九民运以及西藏、新疆和全国各地民众的维权抗争,本来不足为奇。然而甚为遗憾的是,这个用烂了的招数竟然屡屡奏效,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各民主国家和国际社会基本上除了发出道义上的谴责外,就碍于所谓主权和不干涉内政而袖手旁观了。这种绥靖主义态度和政策,为中共极权在全世界的扩张提供了便利条件。民主国家对中共的绥靖主义,其直接原因固然是中共与这些国家的特殊利益集团内外勾结,对中国这块世界上最大的市场进行掠夺性剥削而大发横财,但深究起来,不能不说,根本原因是,民主国家的人民只是沉默的大多数,安于自身的现实利益和看起来和平安全的生活,而不能从长远利益出发,以国家主权所有者的身份,对议会和政府施加决定性的影响。

 

  应该说,发达民主国家的人民依靠自己的努力奋斗和流血牺牲,推翻了专制制度,率先建立了宪政、民主和法治的社会制度,赢得了基本的自由、平等和正义。这当然是他们对人类文明作出的巨大贡献,为仍然生活在专制和极权之下的人民提供了光辉的榜样和示范,在他们的感召之下,世界上已经有超过半数的国家实现了民主,更多国家的人民正在努力实现民主。

 

  然而,人类的前途和命运仍在未定之中,民主国家的人民并非一劳永逸地获得了自由、平等和正义。不仅民主国家的内部还存在企图复辟专制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最近三十年崛起和膨胀的中共极权,正在纠集全世界的极权专制和威权专制国家,形成与宪政民主国家分庭抗礼进而一决胜负的态势,它们对内奴役和压迫人民,对外进行经济政治文化渗透,已经对民主国家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试问民主国家的人民,与中共极权的经济贸易和政治妥协,让谁得到了最多的利益,又让谁蒙受了最大的损失?得利最多的是中共权贵利益集团,其次是民主国家的大资本权势利益集团;受损最大的是中国人民,其次是民主国家的人民。以美国为例,制造业的衰退和工人失业、中产阶级生活水平的下降、基尼系数的提高,严重的社会对立与分裂,就是美国人民付出的沉重代价。

 

  民主国家以人为本、以民为主,人民的损失就是国家根本利益的损失,人民的自由和发展问题,就是最大的国家安全问题。长期以来,民主国家的特殊利益集团,通过游说、院外压力、政治代理人、智库和舆论,推动议会和政府制定了对中共的绥靖主义法律和政策,使人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为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国家基本制度带来了重大的挑战和危险。

 

  中共正在裹挟和绑架十几亿中国人民,形成反对民主国家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态势。遗憾的是,我们还没有看到民主国家的人民也激发起反对世界专制国家联盟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激情,就像他们曾经在二战时期勇敢站出来反对德、意、日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一样。毫无疑问,如果没有民主国家人民的觉醒、投入、奉献和牺牲,就不可能出现反法西斯同盟,就不可能产生丘吉尔和罗斯福、蒙哥马利和艾森豪威尔等伟大的反法西斯领袖和英雄,就不可能取得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人类也许至今还处在法西斯极权专制的统治之下。

 

  我们知道,专制社会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与民主社会里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主张主权高于人权,后者主张人权高于主权。前者以国家之名奴役个人和人民,把个人和人民当做肉盾和炮灰。后者以国家的力量保护个人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自由、尊严和幸福。前者无需人民同意就可以发动对外战争,后者的对外战争必须征得人民的授权,等等。但也正因为如此,专制国家的对外政策说变就变,而民主国家的对外政策却需要等待人民的觉醒和共识,当人民局限于某些眼前利益的考虑,或者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责任时,就会放纵特殊的权势利益集团对专制国家作出绥靖、勾兑或无原则的妥协,直到大难临头,大家才幡然醒悟。如果专制国家的人民被捆绑起来一致对外,而民主国家的人民一盘散沙,一旦打起来,谁输谁赢就很难说了。中国有两句古话,一句叫做“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句叫做“狭路相逢勇者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中国还有几句古话可以拿来与民主国家的人民共勉:“两强相遇勇者胜,两勇相遇智者胜,两智相遇仁者胜。”我们相信,民主国家的人民也有自己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只不过在和平时期是潜在的和温和的,一旦民族国家面临危机,它们就会被激发起来,而且因为它们牢牢地建立在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基础之上,其所产生的勇气、毅力和牺牲精神,是专制国家的人民被暴力和谎言制造出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所无法比拟的,而且专制国家的人民完全可能把矛头和枪口转向专制统治者和压迫者。我们相信,民主国家及其人民拥有更高的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文化力量,有更多的手段、方法和技术战胜专制国家。我们相信,民主国家代表了人类历史的前进方向,站在更高的道德和仁义基点之上,具有更大的感召力。在专制国家与民主国家的历史大决战中,胜利当然属于勇、智、仁三者皆备的一方!

 

  我们知道,中国等专制国家的人民的自由和民主,归根到底要由这些国家的人民自己来争取和实现,我们也不认为民主国家的人民有解放专制国家人民的道义上和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我们内心确信,无论是从全人类的自由民主事业的进程而言,还是从捍卫民主国家人民的自由民主的成果而言,民主国家的人民都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特殊的历史责任,帮助专制国家人民摆脱极权专制的奴役和压迫。我们很高兴看到,美国率先形成了官民之间、朝野之间、两党之间抵抗和打击中共极权的基本共识,但更希望看到美国人民站出来推动更广泛的共识并且付诸于行动,不仅要保证这种共识和行动,不因为川普总统是否连任而动摇,不因为哪一个政党执政而变更,而且推动世界民主国家反极权反专制大同盟的建立和巩固。

 

  我们很清楚,民主国家的经济可能会受影响,股市可能会震荡,人民的就业和收入可能会受影响,生活成本可能会提高,这将是民主国家的人民为世界自由民主事业付出的代价,但这种代价,将换来专制国家的瓦解,其饱受奴役之苦的人民将赢得自由与尊严。为了人类美好的未来,为了世界永久的和平,这一切牺牲都是值得的。

 

  我们亲眼目睹了香港人民伟大的抗争,他们的英勇无畏、克制理性,雄辩地证明他们完全配享自由和民主,如果全世界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极权力量所镇压和摧残,那将会在整个人类历史上留下耻辱的一页。他们的追求和抗争,正在感召和激发中国人民和其他专制国家的人民争取自由民主的勇气和力量。全力支持他们的抗争,就是争取人类更美好的未来。

 

  从香港人民的抗争开始,中国将成为专制与民主对决的最大的战场,一场中国人民反抗极权、争取自由的终极之战正在来临!我们期待,全世界民主国家的人民,一起推动这一激动人心、永彪青史的伟大事业!

 

  (2019年8月25日)

 

  6.纪念六四,反思六四

 

  今年是六四三十周年,海内外民运从年初就开启了纪念活动,其中一个标志性活动就是在自由凋塑公园竖起了一座巨型的六四纪念碑。重新审视六四,汲取经验与教训,为更好地推动转型做准备,也是纪念的应有之义。

 

  一、六四的发生和失败都是必然的

 

  六四民主运动因为胡耀邦的突然去世而引爆,发生的时间点和方式具有偶然性,但发生的原因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这就是改革开放后知识分子和民众日益增长的自由民主需求与共产党专制制度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对这一点,对六四屠杀负有首要罪责的邓小平也是心知肚明的,他说六四是早晚要来的,是绕不过去的,只不过他选择的是通过血腥屠杀来维护专制制度,而不是像蒋经国一样向人民的自由民主要求让步。

 

  六四民主运动的失败也是必然的,客观上是因为共产专制制度的经济社会基础还没有被根本动摇,而民主力量的经济社会基础还刚刚萌生,主观上是因为共产党已经毫不犹豫地把人民当成敌人和血腥镇压的对象,而人民还没有把共产党当成革命的对象,没有形成目标明确、组织有序、坚强有力的革命主体力量。

 

  系统地反思六四民主运动失败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比较六四民主运动与将要和必须进行的宪政民主革命的异同,是民运必须做好的功课,也是社会成功转型的基础工作。

 

  1、关于运动的性质。六四民主运动是中国人民在共产专制制度下追求自由民主的政治和社会运动,参与者把它限定为一场“爱国民主运动”,限定为一场促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运动,还不是一场彻底改变共产极权专制制度的宪政民主革命。

 

  80年代的改革开放,基本上是国有制、计划经济的松动和党国对人民的松绑,还没有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竞争的格局和市场经济体制,因此也就没有形成现代宪政民主革命的经济社会前提,参与者只有对自由民主的抽象诉求,还没有形成包括宪政、多党制、议会民主制、三权分立、法治等在内的明确具体的政治诉求。学生和知识分子要求的也就是新闻自由、反官倒反腐败、落实82宪法等初步的一般性民主要求,并没有否定所谓四项基本原则,以至于用鸡蛋投掷毛像的湖南三义士还被学生扭送派出所。它是近代以来包括五四运动、一二九运动、四五运动在内的最后一次传统的「爱国民主运动」。不能因为共产党凶残地镇压了这次运动,就反推它是宪政民主革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把六四界定为一场政治改良运动,并不是贬低它的历史地位,更不是看轻参加者和牺牲者的巨大的历史贡献,正因为六四枪响,共产党就彻底暴露了其反人民反人性反人权的本质,使得六四以后的任何一次民主运动,不可能再是改良运动,而必然成为革命运动。六四成为传统的、一般性地反制政府的爱国民主运动与彻底否定极权专制制度的现代宪政民主运动的分水岭。

 

  2、关于运动的主体及其组织。运动的主体主要是学生和部分知识分子,工人、农民还没有大规模加入,学生也并没有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市民」这一模糊的身份中固然包括了工人、职员、小商小贩、知识分子、干部、退休人员、城郊农民等社会成分,但他们每一种成分都不是以组织起来的阶层和集体力量的形式,而仅仅是以孤立的个人的形式或临时性群集参与运动的,基本上也就是「乌合之众」,与相对有组织的学生没有形成结构性的联系;工人农民还没有成为权利主体,没有自己明确的经济政治要求,他们以个人身份参加运动,主要是出于对学生的同情和支持;工自联只是一个上层构架而没有基层组织,首都爱国维宪联席会议也是一个上层构架,并无社会动员、联结和协调统一行动的权威和功能;市民的声援和抵抗行动,固然是高尚、伟大和英勇的,但同时也是无序的,不能形成有组织的集体力量。学生与市民的松散结合,高峰时有排山倒海之势,但却难以形成进退有序、连绵不绝的持久的社会力量,不能将学生罢课发展成为全市和全国大罢工和大罢市,从而瘫痪中共赖以生存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这样的力量,要想抵抗或解构中共军队的镇压是不可能的。学生组织高自联本身也是一个上层构架,没有基层组织以及自下而上的选举、决策、监督机制,出现分裂和错误决策时,没有有效的纠错机制。

 

  3、关于运动的策略。六四运动中还没有来得及形成一种社会运动和民主运动的收放、张弛、中止和退出机制,没有形成对专制力量的分化瓦解策略,低估了专制力量采取极端行动的可能性,不能及时有效地避免惨痛的牺牲。共产党对学生市民的血腥镇压当然罪无可逭、人神共愤,但如果学生能够在适当的时候离开天安门广场返回学校,应该可以避免大规模的屠杀。事实上,5月24日晚本来有一次计划中的凯旋大游行,但由于刚来北京几天的外高联以及北京高自联激进派的反对而流产。有人说即使学生撤出广场,党内改革派在此前也已经出局了,对学生和市民的大规模镇压还是会发生。应该说,学生撤回学校后,即使军队进城,市民也不会阻拦了;即使对各大学实行军管,以防止返校后的学生再度上街——在这两种情况下,军队大规模杀人的可能性都很低,因为这对于恢复共产党统治秩序没有什么必要。

 

  至于有人说,学生撤出广场返回学校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会给共产党内改革派聚合和崛起的时机,也能为民主运动争取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从而推动中国完成和平的颜色革命,或至少过渡到半民主办专制的威权体制,避免中国共产党做出一个对中华民族最坏的选择,那就是建立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共产党权贵市场经济——这应该属于过度联想: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进退有序、“见好就收”的策略固然可以避免大规模流血牺牲,但并不能导致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变革。这与两年后苏联共产党垮台的情况不同。苏联已经有了74年的统治,人民已经受够了,已经对这个体制完全绝望了,而且戈尔巴乔夫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唤起了多种政治力量,而中国人民还没有达到这种历史的自觉,并且经济体制改革还给人民带来了一定的好处,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中共的统治合法性,1989年第一个在整个社会主义阵营改弦易辙、换旗易帜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反倒是中国人民的失败、牺牲和惨痛经历,恰恰成了苏联东欧社会政治转型的重要催化剂。

 

  二、以宪政民主革命的胜利告慰六四英烈

 

  基于以上三点反思,我们应当承续六四志士未竟的自由民主志向,将六四爱国民主运动推进到宪政民主革命的高度,彻底终结共产极权专制制度,建立宪政民主法治。

 

  1、思想和理论准备。要有一个完整的、长期的、清晰的宪政民主革命理论、目标、战略和路线图。六四以后,经过三十年高速经济发展,不仅中国GDP总量成为世界第二,而且民营市场经济虽然在结构和政治上屈服于党国极权统治,但在量上(包括企业数、GDP生产力、对税收就业的贡献等等)还是超过了共产党直接控制的国有垄断经济,民营市场经济也与绝大多数中国人民(中小企业主、知识分子、白领和蓝领工人、个体户和农民)的生存和生活息息相关,这就为宪政民主法治的建立准备了经济和社会基础。由于中共权贵官僚统治集团拒绝接受普世价值和优良政体,拒绝接受自由公平法治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际贸易秩序,并且竭尽全力将“中国模式”“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推向世界。因此,不要对中共主动改革转型存在任何幻想。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深刻意识到,经过三十年的巧取豪夺、全面监控和秘密安排,中共不仅在国内打造出超级专制和维稳体系,而且在国际上渗透和拉拢了一些国家。因此,没有广大中国人民尤其是底层民众广泛的参与和投入,仅仅依靠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要摧毁强大的极权专制制度、完成宪政民主革命任务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提出了一系列不同于欧美宪政民主革命时期所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民运界进行广泛深入讨论并达成基本共识。

 

  2、组织和人才准备。尽管民间力量的组织化被中共严防和严打,尽管组织化面临极大的风险,但它仍然是宪政民主革命不可或缺也无可回避的基础工作,因此,哪怕是回到鸡毛信等原始的通讯联络方式,也必须完成一定程度和范围的组织化工作,为大规模的街头革命和全国性抗争奠定一定的组织基础。现在各个阶层、行业、地方的群体性抗争此起彼伏,但却无法形成横向联系,关键原因就在于缺乏组织。现在一些有智之士正试图克服这一结构性缺陷,把分散无序的群体性抗争导入某种时空节点,这已经抓住了要害,但目前还没有取得显着的成效。

 

  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有赖于在各大城市的各种群(相当于中层公民组织的雏型)与产生于各企事业、城乡社区、利益群体的基层公民组织之间建立起经常性和结构性的联系和协调,一方面中层要把帮助和促进基层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另一方面基层要源源不断地向中层输送代表和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点和面的结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就能迅速转化为更大范围的联合行动。

 

  基层组织的建设是重中之重,建立和发展基于各种经济社会文化纽带的互助会、联谊会、自治会、代表会、读书会、交流会,诸如工会、农会、商会、学会、学生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等,进而形成跨单位的行业性和地区性中层组织,进而形成跨行业跨地区的全国性高层组织,是彻底推倒和取代极权专制制度的公民社会基础。当然,没有这样一个公民社会的组织化过程,并不等于共产党就不会垮台,但是共产党垮台以后,中国是迅速建立起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还是长期停留和纠缠在后极权和威权状态,则直接取决于公民社会的发育程度。

 

  3、策略和战术准备。当然不能说六四大屠杀是学生未能及时撤出天安门广场引起的,也不能说只要学生撤出了天安门广场,就会赢得中共改良从善并主动实现中国和平转型的结果,但六四大悲剧的确把民主运动、社会运动本身的节奏、张弛、进退、收放问题凸显出来了,把民主运动、社会运动的策略、战术、方法和技术问题凸显出来了。应该全面、深入、科学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广泛吸收古今中外政治革命、社会变革、社会运动、街头运动的经验教训,形成一整套宪政民主革命的策略、方法和战术,包括宣传、动员、组织、行动各方面和环节的工具箱、策略和战术组合,以减低革命的成本和代价,提高革命的产出和成果。在这方面,第三波民主浪潮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对中国民主转型具有直接借鉴意义的经验,吉恩?夏普先生对之作了全面的总结,而一些海内外民运和社运人士正在做非暴力抗争方法的推广和普及工作。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准备过程。这种准备越充分,未来中国良性转型的概率就越大。

 

  (2019年6月4日)

 

  7.中国社会民主主义的性质、宗旨和纲领

 

  基于社会民主主义的哲学、文化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的一般原理,基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由对立走向融合的人类历史宏大走向,基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特殊历史演变路径,基于当代中国劳资关系和劳工运动的具体发展趋势,中国社会民主主义及其政党的性质、宗旨和纲领就变得清晰可见并可以昭告于天下了。当然,这只是我们从逻辑上推理出来的结论,至于这个性质的政党是一个还是同时有好几个,是叫做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工党、劳动党、社会民主工党,还是别的什么名称,以及什么时候由什么人来组建这样的政党,那不是本文可以预测的;本文只是指出其产生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无法描述其具体实现方式。

 

  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

 

  1、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是以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普通知识分子为主要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的政党,同时争取其他阶级和阶层中一切同情弱势群体、尊重劳动价值、倾向社会民主主义纲领的个体公民的支持和加入。

 

  2、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以社会民主主义为基本的经济政治社会理论、路线、目标和纲领,同时吸取人类普世价值和一切文化精髓,具有不同宗教信仰、哲学思想、科学知识、道德观念、艺术趣味的人们,都可以加入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共同体。

 

  3、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以融合自由和平等、竞争和合作、独立自主和团结互助两方面诉求的正义原则或社会公正原则作为基本的价值理念,追求和践行宪政、民主和法治,捍卫普选制、多党制、议会民主制、三权分立和军队国家化,反对来自任何阶级的专政,反对一切形式的极权、专制和权治。

 

  4、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近期目标是号召、动员和组织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与其他同样追求自由、平等、正义的各阶级民众一起,推翻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文化制度,实现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完成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根本转型,初步建立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宪政法治的民主政治、社会保障体系与自由包容的多元文化;中长期目标是在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中,一步一步提升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建立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消灭剥削、两极分化和阶级对抗,实现共同富裕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5、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与极右的、极权专制的老共产党,在一切方面都处于敌对状态;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与中右的自由主义政党,在推翻极权专制制度的宪政民主革命中,是盟友关系,在宪政民主制度下,分别代表资产阶级和劳工阶级竞争执政地位;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与极左的新共产党,在推翻老共产党统治的过程中是盟友关系,在双方遵守宪政民主制度的情况下,相互竞争劳工阶级的政治代表地位,在新共产党力图颠复宪政民主制度的情况下,彼此成为敌人。

 

  6、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理所当然加入世界社会民主主义运动,认同社会党国际的基本宗旨和纲领,与此同时,鉴于当代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国,当代中国工人阶级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劳工群体,当代中国工人维护和争取权利的集体行动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广的劳工运动,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势必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这一点理应引起世界各国人民、世界工人阶级、世界社会民主主义运动、各国社会民主党和社会党国际的高度重视。

 

  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政治纲领

 

  1、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引导、帮助、推动当代中国劳工运动朝着社会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的方向发展,通过维护劳动者在现行法律下的实体性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益,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罢工权等程序性权利,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就赢得工人的支持和拥护,从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中汲取广泛深邃的力量源泉。

 

  2、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倡导和推广工人代表制,建立包括同乡会、互助会、联谊会等等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工人草根和基层组织,支持这些工人组织发起企业和行业范围内的劳资集体谈判,必要时发起罢工、停工、怠工、上访请愿、示威游行等集体行动;罢工一般是经济性的,必要时也可以是政治性的,是否罢工由工人通过投票民主决定。在1989年爱国民主运动中涌现出来的“中国工人自治联合会”(简称中国工自联),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可以和应该继承的政治遗产和组织资源。

 

  3、在极权专制制度没有推翻之前,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是宪政民主革命政党;在革命胜利后,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就转变为宪政民主改良和建设政党。作为一个革命的政党,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应穷尽最大探索和努力,争取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抗争运动的方式完成中国的社会转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极权专制和威权专制循环的可能性,但不能排除甚至应该积极准备在关键性的时空节点上对顽固捍卫专制暴政的敌人采取强制性措施,包括正当的武力防卫和积极的武力打击,以减少和避免革命队伍和无辜民众可能遭受的大规模流血牺牲。

 

  4、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赞成各革命政党和革命团体,动员和组织各自依靠的社会阶级和阶层,进行持续不断的和平抗争和非暴力不合作社会运动,在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加强横向联合和组织,利用一定的事件和时机,发动全民性、全国性的与极权专制的决战,以民心动摇军心,以民变促动兵变和政变;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应号召和促进工人阶级以全国总罢工等方式发挥举足轻重的革命主体作用。

 

  5、在旧政权瘫痪之时,各地方革命团队迅速成立独立于中共中央政府的地方公民委员会,取代中共地方政权行使地方临时政府职责,成立工人纠察队、学生纠察队、市民纠察队、社区纠察队,收编和节制当地警察,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严禁私刑复仇;地方临时政府必须保障生活必需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本供给,并引导和组织基层单位自治委员会的选举,形成基层自治与地方自治之间的代表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权力制衡关系。

 

  6、全国各主要革命政党和革命团体,成立全国公民委员会,取代中共中央政府行使中央临时政府职责,接管所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保障全国生活必需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本供给;召开具有最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协商会议和制宪会议,以全民公决的方式产生中华民主联邦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宪法,随后举行第一次大选,由全民直选产生第一任总统和第一届国会,并成立中央政府和最高法院。新宪法绝不预先规定哪一个政党居于领导地位和哪一个阶级是领导阶级,各阶级及其政党在宪政、人民主权、普选制、代议制和多党制的共同规则下展开竞争并获得自己的政治地位,同时毫不犹豫地规定那些致力于颠复宪政、民主和法治的政党和政治团体为非法组织。

 

  7、由国会参众两院制定《社会转型正义法》,解散中共及其所属非法组织,还原历史真相,依法清算、审判和惩罚中共政权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所犯反人类、反人民、反社会罪行,同时赦免在社会革命和社会转型过程中戴罪立功的中共党员和官员,重用无罪而有功的人员,留用无罪而能干的公务员;没收权贵官僚资本集团非法财产归人民和国家所有,追回被非法转移到境外的巨额财产,用于补偿一切自中共建政以来遭受摧残、迫害的个人和家庭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褒奖宪政民主革命功勋人物,抚恤宪政民主革命烈士的遗属。

 

  8、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完全确认中华民主联邦共和国以联合国人权宣言和人权公约所列各项人权和公民权利为立国基础和宗旨,完全认同由普选制、总统制、议会制、多党制、联邦制、三权分立制和军队国家化等构成的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将会不遗余力地引导、动员和组织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加入到这个制度的建设和巩固进程之中;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将会完全依靠选举争取成为执政党和参政党,在选举失败时承认选举结果并忠实履行在野党的监督职责,即使在获得压倒性选票优势的情况下也绝不图谋一党专制,在极权专制公开或变相复辟时坚决捍卫宪政民主。

 

  9、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确认在宪政民主制度初期主要实行代议制和间接民主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同时认为各党派应该创造条件和开辟空间,让人民有更多机会直接参与政治,包括参与企事业自治、社团自治、地方自治,直至中央一级的全民公决、创制和复决,尽力减少和防范精英政治可能并一定会带来的政治权力的异化和蜕化变质。在与工人群众组织的关系上,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努力促进工人阶级的联合和团结,但坚决承认工会等工人阶级组织的多元性和独立自主性,决不自命为工人阶级先锋队,与各工会保持平等合作的政治关系,努力争取工人选民的支持,当好工人群体的代议士和代言人,而不谋求对工会的领导地位。

 

  10、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不接受自由主义的守夜人政府、最小政府理念,致力于通过合法的执政地位,通过立法和政府政策推动第二次分配,主张征收累进税和遗产税,缩小贫富差别、消除两极分化,特别重视通过经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加强工人和所有劳动者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从根本上提升劳动者和社会底层民众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地位,但也反对大政府和全能政府,坚守小政府、大社会的宪政底线,鼓励工人、农民、妇女、小生产者和小商人等等弱势群体和底层民众,通过结社、联合、互助、集体博弈等等社会化的方式提升与壮大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力量。

 

  11、在中央和地方、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上,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主张民主自治制度和联邦共和制度,化解由共产极权统治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历史地遗留下来的地方分裂和民族仇恨,在历史补偿、充分自治、非暴力、联邦制以及更为宽松的邦联制的原则和框架范围内,解决台湾、香港、澳门、新疆、西藏等地区冲突和民族冲突问题,在所有地区和所有民族合作共赢、在宪政民主和联邦共和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此同时,依照国际文明惯例,制定规范地方联邦实体独立建国行为的宪法和法律程序。

 

  12、在对外政治关系和国际政治领域,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主张宪政民主中国与一切宪政民主国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和战略伙伴关系,结成反对极权、专制、独裁、暴政的国际联盟和国际统一战线;积极参加联合国、安理会、国际人权理事会等等国际政治组织和国际政治事务,承担和履行世界上最大宪政民主国家的国际义务;支持仍然处在极权专制和威权专制制度下的人民追求自由、平等、正义与实现宪政、民主、法治的伟大事业。

 

  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经济纲领

 

  1、废除农村虚假的土地集体所有制,通过土地确权普遍实现农村土地私有制,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不能私有化的归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自治委员会行使法人所有权;更大范围的、不能归村集体所有的矿藏、河流、湖泊、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等等,归全体人民所有,由人民授权国家行使法人所有权;城市居民和企业以及其他法人组织,对其购置的房屋以及附着于其上的土地,享有永久所有权,其余不能或尚未私有化的城市土地,归全体人民所有,由人民授权国家行使法人所有权。上述土地所有制与共产党土地所有制遵循的是完全相反的逻辑,前者形成从个人、公民到全民、国家的所有制链条,后者则是以人民和国家的名义剥夺了个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是实际上的共产权贵官僚集团土地所有制。

 

  2、农民对自有土地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企业需要农民土地,只能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按自由平等的原则购入;政府因公共利益目的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必须依法给予足额的补偿,不能达成协议或没有穷尽法律程序时,不得强征农民土地和强拆土地上的建筑物;对城市居民、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的房屋和土地所有权,也遵守同样的交易和征收原则。

 

  3、与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倡导单一私有制不同,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在确认和捍卫公民对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前提下,积极倡导私有财产的联合所有和联合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土地合作社或合作农场,以土地和其他财产入股的、适合于农村地区产业链条的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由个体业主和工人联合而成的城市合伙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其目的是要在符合获得正义和转让正义原则的优良私有制的基础上,发展出产权明晰、具有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优良公有制经济,实现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的直接结合。这当然与苏俄的集体农庄和中国50年代建立的农业合作社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天壤之别,后者以暴力和专制权力剥夺了农民和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4、消灭权贵官僚资产阶级所有制,建立普遍的公民个人私有制与作为其必要补充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公有制;消灭权贵官僚市场经济,代之以自由、平等、公正的市场经济。首先是要把权贵官僚资本阶级通过所谓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私有化)获得的个人和家族资本,通过使用权力从市场中抢劫和讹诈得到的财产,通过官商勾结、钱权交易、行贿受贿、特许和垄断经营得到的财产,经过审查、甄别和法庭裁决后予以没收、归入国库;其次要把权贵官僚资产阶级以国家和人民的名义操纵和控制的、尚未被他们私有化的国有资产,包括土地、资本、国有企业等等,夺回到人民手中,委托民选的国会及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和管治。

 

  5、保留一部分不适合于私有和民营的公有财产和国有企业,它们具有自然垄断优势,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也不涉及竞争性行业,在国会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合法运营,为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们的总量需要降低到国民经济的20%左右,之后再逐步降低到市场经济国家通常的10%左右。这是一个国退民进、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应该制定和依照统一的私有化法律来进行。依据这些国有财产来源于人民的创造、贡献和牺牲这一历史事实,依据人民应当在国有财产私有化过程中得到权益和补偿的公正性原则,参照苏联东欧共产党国家私有化进程的经验、先例和规则,第一步应该以私有化股权或私有化债券的方式,将划入私有化范围的国有财产量化到每一个国民;第二步是持有私有化股权或债券的公民,到国有企业私有化产权交易市场,选择成为某一企业的股东,或者转让手中的股权。这样的私有化,一是实现了起点的公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补偿了人民的风险和牺牲,具有较大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二是公开透明,能够避免发生中共所实行过的那种卑鄙无耻、黑箱操作、抢劫与诈骗并举、严重破坏了公平正义的私有化。

 

  6、小微企业实行个体私有制、大中型民营企业实行股份制即一定范围内联合起来的私有制与合作制、国有企业实行全民参股的公共所有制,使整个国民经济形成一个从优良私有制到优良公有制的所有制链条和结构;宪法不会预先规定那种所有制占主导地位,不会预先规定“资本主义道路”或“社会主义道路”,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公平竞争、功能互补的市场经济体系,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社会市场经济。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不同,社会市场经济通过一系列制度和管理创新,同时追求自由和平等、经济效率和经济民主,力争在生产经营和第一次分配领域,尽量消除剥削、压迫、歧视、贫富两极分化,让劳、资、政、社会各方共享市场经济的成果,因此,社会市场经济又被称为公平市场经济、共享型市场经济,如果得到实现,那就是把千百年来公平正义、共享共富的理想与最富有效率的市场机制结合起来了。

 

  7、社会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对于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价格的自发调节作用,但认为价格的决定和利益的第一次分配是所有市场主体主动博弈的结果,因此主张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有团结和组织起来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必要的时候有罢工的权利,以集体讨价还价这种新的劳动力定价机制,部分替代、部分补充劳动力个别定价机制,后者表面上完全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实质上是由资方集体地、心照不宣地把工资压到地板价即赤裸裸的生存工资水平而决定的。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认为,以工会、集体谈判和罢工为轴心的劳工运动,提高了工人的工资,缩短了工人的劳动时间,改善了工人的劳动条件,扭转了劳资力量显着不平衡和劳资分配显失公平的状况,使自由放任市场经济上升到社会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阶段;劳工运动不是市场经济的扰乱性和破坏性的外生变量,而是市场经济内在的、积极的、建设性的变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机制。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支持和推动当代中国方兴未艾的劳工运动。

 

  8、社会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私有财产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在企业中具有逻辑上和历史上的优先性,但不认为投资者、资本家拥有对于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权和分配权,因为劳动要素也是企业的结构性组成部分,劳动力所有权也是一种生产要素所有权,企业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结合体和劳资命运共同体,不完全是投资者和资本家的私人领地,同时也是劳动者作为主体的公共场所,只不过在开始时前者处于优势和强势地位,后者处于劣势和弱势地位而已。进入20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工人参与企业管理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工人委员会或工厂委员会成为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的法定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分配拥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德国甚至把参与管理提升到劳资共决的高度,成为社会市场经济的标志和象征。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认为,剔除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虚伪和欺骗特征,可以把它改造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的形式,在公有企业试行职工代表大会、工人委员会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共同决定制,在私有企业和混合企业试行职工代表大会、工人委员会参与管理制,在所有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中,试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9、社会市场经济的更高阶段和更高形式,是技术和智力劳动成为人力资本并且直接获得企业产权,在产权层面实现资本与劳动的直接合一,这就是风行于发达国家的员工持股制度。越来越多的工人和雇员成为股东和资本所有者,从一方面看可以说是工人阶级被资本主义同化了,从另一方面看又可以说是资本劳动化、人性化、社会化了,这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各自向对方的转化,是谁也没输、劳资双赢的正和博弈,社会民主主义对此表示由衷的高兴和欢迎。当然,即使在宪政民主之后,中国仍然处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以及作为两者之结合的社会市场经济的较低阶段,普遍推行员工持股制度的条件还不具备,但中国社会民主党认为,在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科技企业,在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和应该率先试行员工持股制度,率先实现产权层次的企业民主、产业民主、经济民主。在员工普遍持股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人委员会和董事会甚至可以合二为一,即“职工股东大会”和“劳资董事会”。

 

  10、社会市场经济承认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实体。承认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但同时也认为企业与整个经济和社会环境处于千丝万缕的联系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利害相关者,因此利害相关者的代表参与和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就成为必要的了。一方面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消除企业生产经营所带来的负的外部性,而增加其正的外部性,另一方面,社会有权保卫自己不受企业和市场的侵害和支配。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在推动中国劳工运动的同时,也支持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女权运动、残障者运动、LGBT运动、少数族群运动等等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运动。

 

  11、社会市场经济也包含这样的内容:一个宪政民主国家有责任代表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对微观经济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以纠正或弥补市场的失灵和缺陷;正像德国社会民主党《哥德斯堡纲领》所说的,只要有可能就鼓励市场竞争,只要有必要就进行计划调节。政府有责任依据其所掌握的详尽的市场经济信息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引导企业的投资经营决策;政府也可以运用财政政策(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和转移支付)、货币政策(金融、信贷、利率、汇率)、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土地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工资政策等经济手段以及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在经济萧条时扩大有效需求和就业,在经济繁荣时抑制过度投资和通货膨胀,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防止周期性经济危机。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接受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学,支持宪政民主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并且特别支持其中与劳工权益密切相关的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和就业政策,包括积极的劳动力需求政策、积极的劳动力供给政策、积极的劳动力中介政策、积极的劳动力就业保护政策和积极的劳动力价格保护政策,通过这些政策的运用,引导和干预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使之发生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变化。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宪政民主国家的计划调节和宏观调控,与纳粹国家和共产党国家的计划经济和统制经济有两点本质的区别:前者以自由市场经济为本体和基础,后者否定和扼杀自由市场经济;前者来自人民授权、通过民主程序实施、接受民众和社会监督,后者由独裁专制政权强制实施。

 

  12、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主张中国应该积极加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和广泛的国际贸易过程,但与中共对外不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并以国家名义进行经济犯罪、对内压榨劳工并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经营、与国际垄断集团和极权专制力量相互勾结并通过损害世界人民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以疯狂满足其贪婪欲望的做法完全相反,主张在自由、平等、公正的世界经济秩序下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竞争与合作,为此提出三条对外经济政策:第一,国家不能消极被动地接受国际经济剥削,而应该代表人民争取在全球产业分工链条和国际经济贸易过程中分享到公平的份额;第二,立即停止靠牺牲中国劳工的基本人权、收入和福利以及破坏自然环境来维持所谓竞争优势的祸国殃民的对外经济战略,国家应该在国际经济贸易谈判和协议中,把劳工和环境保护条款提到优先考量的位置;第三,经济全球化应该既是资本要素的全球化也是劳动要素的全球化,应当以劳动要素的全球化制衡资本要素的全球化,应当促进全世界劳动者的联合和团结以及全世界工会和劳工政党的联合和团结,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公平正义、劳资共享的社会市场经济。

 

  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文化纲领

 

  1、文化的最高原则和纲领,是宪政民主国家都标举的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中共的宪法也部分列举了这些自由,但在其序言中却公然宣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指导思想,公然在宪法中强制灌输所谓“国家意识形态”即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从根本上剥夺了公民最基本的思想文化权利。按宪政的政教分离原则,所有的宗教、哲学、科学、道德、艺术观点和流派,都属于私人生活和公民社会的范畴,都享有平等的自由,在不妨碍和损害其他人的自由的前提下,国家政治权力不能进行干涉更不能加以剥夺。个人思想的自由和私人言论的自由是不可能因而也没有必要加以强制的;公共空间的思想表达和辩论,内容上以不鼓吹和宣扬法律予以惩处的犯罪行为为限制,形式和程序上以不质疑动机、不搞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为限制;只要遵守辩论规则,只要不诉诸行动并触犯法律,种族主义、国家主义、民粹主义、共产主义等等激进的和极端的思想意识,也有表达的自由。须知真理是在与错误的辩论中胜出的,而不是在辩论之先就被宣布的,要相信民众的认知能力、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倡导文化民主,那就是在文化的多元、自由竞争的前提下,让民众通过自觉自愿的追随和认同,对不同文化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优劣胜负做出评判。

 

  2、中国文化要自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并对世界文化做出独特的贡献,一是要抛弃维护奴役、等级、不公与极权、专制、王霸统治的文化糟粕;二是要挖掘、发扬追求自由、平等、正义和宪政、民主、法治的文化基因;三是要把中国文化中的优良成分与西方文化的优良成分结合起来,并使之成为中国文化的主体部分,从而实现中国文化从传统到现代的结构性转换;四是要紧紧围绕着社会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政治,对当代中国问题做出创造性的解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经验和范例,也为世界文化宝库增添财富。这就需要我们破除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国粹主义与全盘西化的二元对立。应该说,在这个伟大的文化转型过程中,社会民主主义的文化建设,相比其他流派的文化建设,具有独特的优势:

 

  与国粹主义和保守主义相比,它是接纳了西方文化的现代文化;与自由主义和西化主义相比,它具有传统和本土的根基;与民粹主义和共产主义相比,它融汇在世界主流文化之中。

 

  3、根据文化与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对应关系,会形成三种主要的文化类型:权力文化、资本文化、劳动文化。这里的权力,是宪政民主法治下的权力,是有限的、文明的权力,这种权力对现代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形成一种现代的权力观念和权力文化也是非常必要的。资本在未来中国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仍然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生产要素和经济力量,但也应该防止资本取代权力成为社会的专横和统治的力量,培养一种现代的、有教养的、文明的资本观念、财富观念和资本文化、财富文化。劳动文化说起来是一种历史最悠久的文化,甚至是一切文化的母胎或原型,但在权力文化和资本文化先后崛起并占据统治地位之后,呈现出不断衰落的趋势,只是在19世纪以来随着工人阶级和劳工运动的发展壮大而表现出复兴的气象。在现代社会,这三种文化应该建立一种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能重复历史上出现过的权力崇拜、资本崇拜和劳动崇拜。鉴于当代中国的劳动文化还处于极端弱势的地位,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理所当然格外重视劳动文化的发展。

 

  4、根据文化与其他社会领域的对应关系,会出现性别文化、年龄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家庭文化、社交文化、消费文化、民俗文化、生育文化、环境文化等等,这些文化也具有独立的内容和发展要求,不能简单地归入权力文化、资本文化、劳动文化三大主干文化之中。

 

  5、按照文化的层次,会出现精英文化和平民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小众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区别,任何一种文化类型都会出现这两个层次的区别,一方面向高精尖发展,一方面向民众普及。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主张,劳动文化一方面应该在精英、高雅、小众范围内与权力文化和资本文化展开竞争,创造出高精尖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要把重点放在把精英、高雅和小众的劳动文化普及于平民、通俗、大众的劳动文化之中,同时从平民、通俗、大众的劳动文化中,提炼出精英、高雅、小众的劳动文化,这样才能与权力文化和资本文化进行整体的、全面的竞争。

 

  6、教育。按照文化的内容,可以分为教育文化、宗教和哲学文化、科技文化、道德文化、艺术文化,其中教育是基础和出发点,没有教育,就没有各类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经过长达70年的党化教育,中国教育业早就已经被改造成为批量制造愚民和脑残的饲养业,这个预定目标是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达到的:在教育制度上,实行党对教育的绝对领导以及相应的官僚等级管理体制,从大学到中小学,依次授予副部、厅局、处、科、股等行政级别,学校内部也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完全剥夺了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的自主权和民主办学的权利;在教育内容上,以党的意识形态贯彻始终,摒斥普世价值和人文精神,窒息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禁止教师自由讲学,以自上而下的垄断性考试捆绑所有的学生和教师。宪政民主革命后,将以普世价值教育、人文精神教育、公民教育,完全取代党化教育;以基于自由、平等、正义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完全取代充斥着奴役、等级、不公的假大空、伪丑恶教育;以素质教育完全取代应试教育;以学生自治、教师治校、家长参与管理的民主教育体制,完全取代党管教育的官僚主义教育体制。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在重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同时,特别强调社会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政治下的劳动教育,让每一个人从小就认识到劳动在人类历史中永恒的基础地位,尊重劳动的价值和劳动者的权利,在全民族形成一种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健康的劳动文化氛围。针对我国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科学轻技术的问题,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主张在提高基础教育、大学通识教育和科学教育质量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农业、工业、服务业提供大量匮乏和稀缺的技术工人,在满足产业升级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同时,提高劳动者的人力资源水平和市场竞争实力。

 

  7、宗教和哲学。人类作为宇宙的花朵、万物的灵长,不满足于有限、短暂、形而下的肉体生存,而追求无限、永恒、不朽、终极、形而上的人生意义,宗教和哲学就是满足这一精神需求的主要途径。人们对超验存在的体验、领悟、思考必定是多元的,因此宗教信仰自由和哲学思考自由也是必然的。以强制权力将宗教信仰和哲学思考定于一尊,将宗教政治化为国教、将哲学政治化为国家意识形态,既是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损害,也是对宗教和哲学的损害,既使国家和政治神秘化、绝对化、极权化、专制化,而完全扼杀了自由、平等和正义,也使宗教和哲学奴才化、恶劣化、教条化、僵死化,而完全失去生机和活力。在中共极权专制和威权专制统治的70年间,以苏俄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国家哲学,以唯物主义、无神论扫荡宗教信仰,民国时期已经形成的儒、释、道、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教并存的局面被破坏殆尽,中西各派哲学思潮自由竞争、大师辈出的繁荣景象被摧残毁灭。然而,面临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最深刻和全面的社会转型,正需要宗教和哲学最自由而富于创造性的发展,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愿意与其他一切追求宪政民主的政治文化力量一起推动这种发展。

 

  8、科学技术。即使在远古和古代人类还没有自觉的科技意识的情况下,科学技术也自发地成为人类进步和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日益自觉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条件,使得科学技术革命一浪高过一浪,也使得欧美文明远远走在世界的前列。中国人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开始意识到自己民族和文化在科学技术方面的严重缺陷和落后,做出了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科技救国种种努力并打出了“民主与科学”的现代化旗帜,但这个过程被日本侵略战争和共产党夺权战争所扰乱和中断。中共也意识到科学技术对于巩固其统治的极端重要性,也提出了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并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择手段地引进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成果,然而,这个极权专制和威权专制政权在本质上是蒙昧野蛮的,它永远也不明白或者即使明白也绝不实行的一个道理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依靠创新,创新依靠思想自由,思想自由依靠宪政、民主和法治的保障。

 

  遑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创新,即使是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创新,也离不开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科学技术的激励和评估机制,一个宪政、民主和法治的科学技术管理体制,这样才能解释中国科学技术人员最多而成果最少、中国人在国内像虫到国外成龙的普遍现象。社会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法治的中国将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机制和根本的保障机制。中国的体量这么大,问题这么多,遇到的挑战这么强,现代化的任务这么重,一旦砸烂禁锢着中国科技人员的枷锁,切断捆绑着中国科技人员的绳索,彻底解放出他们的创造潜力,彻底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他们必将贡献出无数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成果,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蜚声世界的伟大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与此同时,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不认为科技创新是专业科技人员的特权,而主张向全民普及科技意识和科技文化,创造条件让工人、农民、市民等普通民众进行力所能及的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为国家科技发展奠定强大而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民众基础。

 

  9、伦理道德。宪政民主中国面临着伦理重构、道德复兴的双重任务:一是要把农业经济、皇权专制下的奴役等级伦理和身份道德,转变为工业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下的自由平等伦理和契约道德;二是要治愈共产极权暴政所造成的亘古未有的伦理溃败和道德灾难,这一大溃败和大灾难,不仅意味着民国时期已经初步形成的新型伦理道德被扼杀在摇篮之中,而且意味着数千年来维系古老文明的传统伦理道德也惨遭荼毒。中共先后制造了两次伦理道德大破坏,第一次是毛泽东极权专制时代,通过数十次政治运动和思想改造运动,消灭了一切“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伦理道德,甚至蓄意制造出夫妻反目、亲子相残的人伦惨剧与群众斗群众、派系武斗和灭绝人性的对“阶级敌人”的集体屠杀;第二次是邓小平威权专制时代,以猫论和先富论为依据,假借改革开放之名,通过释放人性之恶来满足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贪婪欲望,默认、纵容甚至鼓励专制权力拥有者私分人民过去创造和积累起来的国有财产,以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的方式抢劫、掠夺、诈骗、偷盗人民新创造的市场财富,上行下效,相当一部分民间中小企业主和普通社会成员也纷纷通过假冒伪劣、缺斤短两、剥削劳工、破坏环境、坑蒙拐骗、官黑勾结、欺行霸市等等缺德不义、违法犯罪手段聚敛财富。在威权专制向极权专制最后反弹的崩溃时期,毛泽东时代和邓小平时代两种道德恶行一齐爆发出来,不仅对中华民族而且对世界形成巨大的威慑和危险。当然,即使在极权专制和威权专制时代,中国人的伦理道德并没有完全灭绝,维系中国数千年历史而不坠的传统道德和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形成的新型伦理道德,毕竟在无数善良的劳动者和各界社会精英那里得到了保存和发展,这是宪政中国重构和复兴伦理道德的基础和宝贵资源,我们相信,在经济政治制度根本转型后,人民的伦理道德状况会迅速发生巨大的改善,与我们同文同种的台湾在转型后短短一二十年就成了世界上最文明的社会之一,可以对此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证明。

 

  10、文学艺术。传统中国的宗教、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确大大逊色于西方,但在文学艺术领域却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足以彪炳千古,绘画书法建筑园林也可以独树一帜。民国时期产生了足够多的文学艺术大师。中共建政后,老一辈文学艺术家几乎被一网打尽,文学艺术领域呈现出荒芜凋零的惨象,只有标准化、公式化、政治化、共产主义化的红色文艺唱独角戏。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管控的放松,又因为文学艺术本身就具有审美的、情感的、娱乐的与非政治意识形态的特征,因此借机得到了较为自由的发展,甚至产生了一批堪称大师的人物,但好景不长,进入21世纪以来,文学艺术领域又恢复了严厉的政治管控和意识形态审查。需要格外指出的是,70年来的党文化严重毁坏了汉语言的文学性,最近10多年来愈益强化的维稳和监控,更是毁坏了汉语言文字的正常表达功能,其显着的表现,一是生编一些畸形丑陋的词组来颠倒黑白、愚弄公众,比如休假式治疗、钓鱼式执法、自主性坠亡、保护性拆除、戴套式强奸、礼节性受贿、政策性提价、确认性选举、临时性员工,恐惧和屈从被称为情绪稳定,强奸幼女被称为嫖宿幼女,轮奸被称为轮流发生性关系;二是设置大量网络敏感词,使得正常文章根本就发不出来,逼迫作者不得不使用错别字、同音异义字、谐音字、文字中穿插数字和符号,搞得斯文不如扫地、汉语不复为汉语矣!宪政民主中国将会扫除所有的党化垃圾文艺,恢复文学艺术的正常表达和表现功能,并在真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格局下重新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不言而喻,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会特别强调和倡导劳动文学和劳动艺术的发展,以改善劳动者在文学艺术领域的弱势地位;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也会支持和推动女性、少数民族以及其他一切弱势群体的文学艺术的发展。

 

  11、文化产业。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信息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信息、智慧、文化的生产、经营和交换,已经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三个产业的基础上成为独立的第四产业,并且反过来对前三个产业发生巨大的影响。从前,文化领域基本上与政治领域一样属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由国家财政支出提供经济支持和保障,民间文化并不占主导地位,在知识成为经济、文化成为产业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知识和文化的生产、经营和交换当然就脱离了国家的控制而转入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的范围,第四产业本身获得的利润和收入在本行业和本企业从业人员范围内进行自主分配,这个领域的从业人员成为新兴的知识阶级和新兴中产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是以工人阶级为主要社会基础的政党,但认同工人阶级向知识阶级、中产阶级大规模转化的趋势,因此在其参政和执政过程中,会积极推动知识经济化和文化产业化的进程,推动劳动知识化和智能化的进程,推动工人阶级白领化和脑力劳动化的进程,推动劳动者不断积累和提高其人力资本、知识资本、文化资本的进程。

 

  12、对外文化交往。宪政民主中国当然应该全方位大规模引进发达国家的教育文化、宗教和哲学文化、科技文化、伦理文化和艺术文化,也要引进所有其他国家有价值的文化,但这不等于要连根斩断和完全抛弃中国传统文化。我们承认以自由、平等、正义为核心的普世价值或世界主流文化价值,也承认西方人率先发现和弘扬了这一价值,但坚决否认西方人对这一价值的专利权和垄断权,坚决否认西方人有权把自己的价值观作为普世价值观强加于所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原因很简单,普世价值或世界主流文化价值来自于人性、人类共通性,而不是来自于西方种族性。中国人也是人,人所具有的中国人无不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自由、平等、正义的基因和要素,只不过被奴役、等级、不公的基因和要素压制住了而已,西方传统文化也长期由奴役、等级、不公的基因和要素占主导地位,只不过这一地位被近代以来源于自由、平等、正义的文化基因和要素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颠复了而已。如果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现代文化的基因和种子,中国人就绝对不可能接受西方现代文化,即使用国家权力强推全盘西化,也是不可能成功的。中国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的转型,就是要解放传统文化中的现代要素,并且与引进来的西方现代文化有效对接和结合起来,两者共同构成整个中国文化结构中的主导力量。日本、韩国和台湾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先例,那里已经形成了既是世界的又是民族的文化格局、文化性格和文化风貌。我们相信,在中国文化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华民族一定能够向人类文化宝库做出卓越的、独创性的贡献,这才是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所理解的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

 

  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社会纲领

 

  1、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在提出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的同时,必须提出自己的社会纲领和社会政策。这里所说的社会,不是广义的、包罗万象的、哲学意义上的社会,而是狭义的、特殊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主要指介于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之间的边缘、交叉和过渡地带,如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教育平等、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环境保护、文化产业、公共舆论等等社会生活领域,以及介于主要阶级之间的边缘、交叉、过渡阶层和群体,如非正规就业和自由职业群体、少数民族、身心障碍群体、性少数群体、流民和无业人员、黑社会等社会生活主体。

 

  2、建立全民义务教育体系。教育是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领域,关系到所有公民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展开自由平等竞争的起点公平问题,国家应建立从小学到中学12年义务教育体系,并争取实现公立大学的减免费教育,在这个基础上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和私立学校的发展,以满足各阶级阶层在教育方面自由选择的需求。彻底废除中共统治下形成的不公平的教育制度,任何一个儿童和青年,都不能因为经济上的贫困、身心残疾或其他原因而丧失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所有孩子在常年居住地方就近进入中小学,不允许因为户籍、父母阶层和身份而被选择性地分配到条件相差巨大的学校。

 

  3、建立全民养老保险体系。中共宪法也假惺惺承诺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但实际上仅仅建立了体制内企事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养老制度,农民、大多数农民工、非正规就业和自由职业者、家庭妇女、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大多数复转军人、身心残障人员、城市贫民等等,都没有纳入养老保险范围之内;在人数有限的退休养老体系中,又存在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中共高级干部之间的巨大的养老待遇差别。涌现出许许多多老年人八九十岁还不得不挣钱糊口、乞讨、捡拾垃圾、在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绝望自杀的人间惨剧和社会悲剧。宪政民主中国首先要实行全民普惠制养老制度,任何一个年老公民都可以获得一份能够维持基本生存的养老金,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各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数额、按照相同的工资替代率领取养老金,同时鼓励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和社会互助等补充养老保险。

 

  4、建立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中共统治下的医疗卫生体系,成为权贵官僚资本对人民敲骨吸髓、无度榨取的暴利产业,形成了与养老等级制一样的医疗等级制:农民小病不能报销、大病住院只能从新农保获得低比例的报销;绝大部分农民工不能加入职工医疗保险体系;相当部分国有企业下岗工人和复转军人没有医疗保险;对普通城市户籍企业职工和部分获得医疗保险待遇的农民工而言,相当多贵重和救命的药品排除在医疗保险目录之外,只能自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走公费医疗,报销比例比较高,报销范围比较广;高干享受耗资巨大的医疗保健和医疗特供,一个人花费成百上千人的医疗资源。无数平民百姓,因为没钱看病而只能在家里等死或者拿刀子和锯子给自己做手术,因为交不起费而被医院拒之门外,因为不能及时交费而被拒绝施救并绝望死去,因为不能续费而被无情地赶出医院,因为只能交一部分费而强迫家属做出救孩子还是救母亲的灭绝人伦的残酷选择,因为绝望抗争而在医院跳楼死或在家里喝药死、上吊死、投水死……宪政民主中国将要彻底改变这一反人类的医疗制度,实行平等的医疗保险制度,让每一个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都得到社会的平等的保护和保障,绝不能因为其经济上的贫困而等死或丧失身心健康;取消权贵官僚统治阶级的医疗特权待遇,任何人需要特别的医疗保健服务,只能自费从市场上购买;医院和医护人员恢复救死扶伤、平等对待所有病人的人道主义职业伦理,其经济效益和体面报酬得到国家财政补贴、社会保险基金、市场化医疗业务收入以及社会捐赠的有效保障。

 

  5、建立全民工伤职业病保险体系。在中共统治下,农民根本就不列入工伤职业病范围,就像他们从来没有被列入退休范围一样;全国有不少于600万尘肺病农民工,其他工伤和职业病农民工不计其数,他们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绝大部分未被列入工伤职业病保险范围,只能拖着病残之身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一人得病,全家返贫。宪政民主中国必须建立工伤职业病专项保险基金,从制度上彻底解决工伤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以及病人的康复和生活问题。

 

  6、建立全民失业保险体系。在中共统治下,失业概念不适用农民,而且只有百分之十几的农民工加入了失业保险,失业率统计以登记失业人数为准,因此很多人失业后不仅得不到失业保险金,更得不到重新就业所需要的培训和中介服务,只能像一只小船在汪洋大海一样的劳动力市场盲目漂流。宪政民主中国将把失业和就业问题当作国家最为重要的民生和经济问题,给失业人员构筑安全防线,帮助他们解决失业期间的生活问题并尽快实现再就业,同时重视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抵御随时可能发生的结构性失业的风险。

 

  7、人口、生育、妇女权利和家务劳动。物质资料生产和再生产与人口生产和再生产具有深刻的同构对应关系,后者大大超过前者或者大大落后于前者,就会导致物质资料生产严重不足或者严重过剩。两者之间的良性关系主要通过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平衡来实现,这种平衡如果完全是自发地实现的,其间很可能会产生饥荒或生产过剩的现象,因此有必要通过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的调节来防止和减少这两种现象。但这两项政策应该是社会政策而不是政府行政命令,政府可以并应该提供经济资源,但引导公民进行合理的人口生产和生育行为的应该是民间专业的社会组织,政府强制计划生育,不管是强制少生还是强制多生,都是对自由生育权这项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公民人格尊严的粗暴践踏,都是把人当作牲口来圈养。中共政府过去以计划生育之名虐杀了数亿处于孕育之中的生灵,等到人口老龄化骤然来临时,又引诱甚至强迫民众多生,这是双重的罪恶,宪政民主中国应该予以严正的清算。不论是激励生育还是节制生育,都要通过科学而人道的社会政策来实现,其中包括建立复盖全民的生育保险制度、普及科学合理的生育文化以及对于人口生产和生育抚养第一主体的妇女的普遍和特殊权利的全方位保护,不仅保护她们的职业和公民权利,而且保护她们的女性和家务劳动者的权利,她们的家务劳动应该被视为生产性的、必须支付报酬的劳动。

 

  8、平等居住权和住宅政策。每个人都有居住的需要,因为贫穷而买不起甚至租不起房子而不得不露宿街头或旷野,这在现代已经是不能容忍的社会耻辱了,也就是说,平等居住权已经成为一项基本人权了。在中共统治下,由于权贵官僚资本集团故意哄抬房地产价格,使房地产具有金融和财政功能,以维持其极权专制统治的经济基础,致使绝大多数农民工因为买不起房又由于政府不提供廉租房,而失去了在城市平等居住的权利,而竭尽几代人之力按揭贷款买房的白领阶层,实际上差不多成了终生的房奴,另一方面,特权阶级不仅通过权力和资本直接获得大量商品房,而且通过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团购买房等等本来应该扶植弱势群体的住宅社会政策掠取大量福利房。宪政民主中国要通过房地产立法和住宅政策来实现公民平等的居住权,一是要合政府、社会、企业之力,为低收入人群和贫困家庭提供廉价商品房源和廉租房源,二是要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或住房保险基金,所有公民都有权加入这项保险,其个人账户所积累资金专门用于购房和支付房租。

 

  9、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这是社会保险制度和五险一金的补充,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中社会救济是对生活在贫困线之下的最贫穷者或遭受天灾人祸一时无力自救者的现金、津贴、补贴、实物救助;社会福利是针对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支持,前者包括现金援助、收入补贴等,后者包括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住宅服务、孤老残幼服务、残疾康复服务、犯罪矫治和感化服务、心理卫生服务等等;社会优抚是对烈军属、复转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等特殊人群的抚恤、优待和补助;社会互助是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中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政府政策也承诺了这些社会保障项目,但一则财政投入太少,无力复盖庞大的困难人群,二是这些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政府部门和官员自上而下分配的,结果被层层截留,到达真正贫困的人群手里的已经所剩无几了,比如很多城乡低保名额就给了各级官员的亲友,导致杨改兰杀死四个孩子并自杀之类大惨剧,比如复转军人优抚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导致全国数十万复转军人频频上访维权,甚至一度包围了军委大楼。这种情况需要从制度上予以根本改变,由一个宪政民主政府与众多的公民社会组织合作来完成社会保障事业。

 

  10、环境保护政策。中共倡导的所谓“中国模式”,实质上是权贵官僚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模式,其对中华民族造成的一个滔天罪行,就是对自然环境和资源进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破坏性和掠夺性经营,使大好山河变得满目疮痍,导致严重的空气汙染、河流湖泊汙染、地下水汙染、土地汙染、粮食汙染、蔬菜汙染……有用的资源被贱卖,天文数字的财富被转移到国外,留给中国人民的是一个有毒的、不适于居住和生存的环境。这需要未来宪政民主政府和公民社会花费几十上百年的时间才能修复。为了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可持续生存、长远的发展与恒久的福祉,无论付出多大代价治理和保护环境都是值得的。

 

  11、民间社会团体、公民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宪政民主国家的社会政策,一方面是政府根据社会生活需要与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制定出来的,另一方面又是通过社会组织得到实施的,一般来说,政府并不直接去完成具体的社会工作,而是通过对民间社会团体的政策导向和指引,或者通过把项目招标、下放、外包给公民社会组织,或者通过购买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生产出来的公益产品和服务,来完成社会治理和社会整合的。这里的民间社会团体、公民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是相近或相同的意义。在中共极权专制下,只有工、青、妇等等官办的“人民团体”,它们其实不是什么社会团体,而是党和政府的外围组织,受同级党委直接领导,承担一部分政治和行政职能,本身也具有行政级别,并按照行政区划自上而下建立其组织等级和系统,其干部和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干部和国家工人的待遇。在威权专制时期,这些官办组织的性质、职能和待遇并没有变,但允许社会上出现了民办的团体和组织,出现了公民社会的萌芽,出现了成千上万的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然而这个时期很短,自2013年以来,对NGO或者NPO的扫荡开始了,不让注册,注册后不许接受境内资金和境外资金,逼迁、整顿和注销,以经济犯罪、勾结境外敌对势力、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煽动颠复国家政权、颠复国家政权等等罪名对其从业人员予以刑事打击,艰苦发育了20来年的民间社会组织被摧残殆尽。

 

  然而,民间团体和公民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客观发展需要,是公民结社自由的具体实现,是市场经济与宪政民主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任何人与任何权力集团阻挡不了的历史潮流,在中国社会大转型和宪政民主革命过程中,它们会很快涌现出来并成为团结和组织公民和民众的中坚力量,在大转型和宪政民主革命成功之后,它们更会得到自由、广泛、蓬勃的发展。以社团、民间社会组织承接和替代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减少政府权力清单和减小政府规模,以社会力量约束、限制和监督政府,是社会民主主义既追求社会公平、建设福利国家,又恪守自由和宪政、维护小政府大社会基本格局的最有效的选择。

 

  12、对外社会交往。各国市民社会、公民社会之间的交流和交往,是真正的人民外交或民间外交。在中共统治下,没有与国家和政府相对而立的民间社会和公民社会,没有结社自由,没有独立自主的公民组织和社会团体,当然就不存在真正的民间外交了,所谓中美兵乓外交、中日民间友好交往等等,都是由官方主导的。宪政民主国家的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社会组织也知道中国工、青、妇等所谓社会团体的党化和官办性质,不承认它们是真正的、自由的社会组织,即使与之有一些形式上的交往,也不可能有工作内容上的实质性交流。比如,号称世界上最大工会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就不是最大的国际工会组织——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2006年与世界劳工联合会合并为国际工会联盟)——的成员组织,双方之间老死不相往来,中国的数亿工人活生生被中华全国总工会阻隔在世界劳工运动之外了。宪政民主建立以后,中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将推动中国公民社会与全世界公民社会最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这种合作和交流将会为中国公民社会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最为有利的国家环境和国际条件。

 

  (2019年8月)

 

  8.历史正在向中国宪政民主左翼发出深切的召唤

 

  当代海内外华人民主思潮,或者是泛自由民主性质的,或者是“宪政民主右翼”性质的,唯独缺乏“宪政民主左翼”的声音,甚至还没有这个概念。如果这种情况不予改变的话,那就意味着,在中国社会和历史根本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下层和底层民众很可能是失语和缺位的,或者即使在场和出场,由于没有在大事变之前形成比较一致和理性的政治意识,他们的政治参与就很可能趋向于无序化、非理性化,以至于出现很大程度上的暴民政治。在下层和底层民众不参与或非理性参与这两种情况下,都很有可能甚至会必然导致极权专制的复辟,或形成普金—卢卡申科式的威权专制。

 

  宪政民主左翼应当并可以浮出水面了

 

  是时候公开亮出“宪政民主左派”或“宪政民主左翼”的旗帜了。

 

  1992年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自由主义思潮浮出水面。当时也有一个“新左派”站出来反制自由主义,但因其存在否定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而且是纯粹的学院派,远离被下岗的老工人与成长中的新工人,停留于空洞的道德批判而提不出切实可行的经济政治方案,因此,他们后来便分化了,一些人成为毛左和其他极左,一些人成为国家主义者和当局的座上宾(极右)。于是导致自由主义或右派在民间思想学术界一家独大,而且正因为一家独大、缺乏制衡,本来应该是中右的自由主义,却表现出极右化的趋势,终于,在2020年美国大选时,中国右派(包括自由派公知、人权律师、民运人士)选边站队,大多数成为“川粉”。

 

  至于在西方真正付诸操作并获得很大成功的、以社会民主主义为代表的宪政民主左派(中左),在中国过去二三十年间,基本上只是少量学院派学者纯客观的学术研究对象,并未落地成为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现象,只有极少数学者以及一些网络社区的草根思想者,才正式把社会民主主义和宪政民主左派当做当代中国问题的分析范式之一,把它们提到中国社会转型的推动力量、下层和底层民众的诉求表达以及未来宪政民主的基本组成部分的高度。还有一部分自由主义者,最近也开始意识到自由主义极右化的严重性和危险性,他们开始倾向于进步主义和社会自由主义(即左翼自由主义或自由主义左翼),从许章润、张千帆、笑蜀、贺卫方等人的文章和表态中可以看出这一取向,当然,他们也无一例外地被狂热的川粉斥骂为“黄左”和“左逼”。

 

  在海外华人圈和民运圈中,属于宽泛意义上的宪政民主左派(不限于社会民主主义)的人数要多一些,如夏明、王天成、滕彪、方舟子、林垚、傅志彬、仲维光、程益中等人,但他们也各自为战,不成气候;甚至,早就有人发起成立了中国社会民主党和中国工党等组织,但由于孤悬海外,不接中国本土地气,目前还看不出它们做出了什么成就。

 

  大致说来,宪政民主左派或宪政民主左翼,包括三个主要的组成部分:一是以劳工运动为社会基础的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至于宪政民主框架范围内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虽然更左一些,但与极左的共产主义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也可以归入宪政民主左翼;二是以女权、环保、少数族裔、性少数等弱势群体的社会运动为基础的思想和政治流派;三是进步主义或左翼自由主义,它在欧洲属于宪政民主右翼阵营,但在美国,由于社会主义传统基本缺位,它就成了以民主党为代表的宪政民主左翼,在中国,它至少应该成为宪政民主左翼团结和合作的最重要的战略伙伴。

 

  应该有人出来为中国伟大的社会转型过程和未来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结构的建设,提供必不可少的宪政民主左翼视角和方案。我们可以大胆地说一句,没有宪政民主左翼力量的形成、发展、努力和奋斗,仅靠宪政民主右翼,是根本不可能推翻极权专制统治的,即使极权专制自己垮台了,如果仅仅是右翼反对力量取而代之的话,也绝对不可能建立宪政民主,充其量只会得到一个威权专制,甚至不过是换一个马甲的极权专制而已。

 

  宪政民主左派与宪政民主右派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

 

      欧美国家建立宪政民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最初取代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形式上是以自由平等人权为原则的宪政民主(当然,这个形式上的宪政民主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历史进步),在内容上,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资产阶级共和国,也就是有产阶级的威权专制,甚至就是马克思主义所批判的“资产阶级专政”,因为无产者、妇女、少数族裔、黑奴是没有选举权和结社权的。只有通过一百余年劳工运动、妇女运动、少数族裔民权运动,才落实了普选权,弱势群体通过左翼政党如工党、社会党、民主党、社会民主党参与国家政治,实现了宪政民主左翼与宪政民主右翼相互制衡与轮流执政,才形成了真正的和稳定的宪政民主制度。在当代世界,谈到宪政民主,一定是左右竞争与合作的政治制度,这已经成为常识或左右两边的基本共识了。

 

  然而,大部分中国自由主义者,却把18、19世纪古典自由主义及其20世纪的翻版即以奥地利学派和芝加哥学派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跨越时间和空间条件,纵向和横向移植到了中国。诚然,正如古典自由主义在反对封建专制上厥功甚伟一样,中国自由主义者也是反对极权专制的,这一点与宪政民主左翼是一致的,但是,在当下语境中,这些自由主义者同时把批判的矛头对准了尚未成形的宪政民主左翼,对准了社会民主主义、劳工运动以及一切弱势群体的社会运动,他们跟在米瑟斯和哈耶克身后鹦鹉学舌,把一切左翼都打成极左,把宪政民主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打成共产极权主义和通往奴役之路,这在客观上就与极权专制形成合力了,因为极权专制不仅是严厉打击追求自由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也是严厉打击追求平等和基本福利的工农群众的。比如,当农民工进行罢工抗争和集体维权时,当工人试图组建自己的工会并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时,当局无一例外出动警察和维稳力量进行镇压,这些自由主义者虽然不好意思公开发声支持政府的镇压,但也从来不支持和声援劳工运动,而是从新自由主义的学理出发,反复阐述工会导致劳动力垄断、集体谈判破坏劳动力市场定价机制、罢工违反契约,这实际上就是默认和支持低人权、无福利的血汗工厂以及政府对工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剥夺。怪不得极右派代表人物张五常高声歌颂中国政府是最好的新自由主义政府,中国模式是最好的新自由主义体制了。

 

  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跟欧洲本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毫不沾边,而是一种权贵官僚资本主义,根本就不再是极左而早就变成了红色权贵的极右专政,那么,在异议和反对力量中,实际上也形成了一种尚未掌权的极右思想政治力量,一种可以称之为“民间的极右”,或一种“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一种既紧张对立又客观一致的关系:之所以是对立的,因为它的确是反对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这一点无需怀疑;之所以客观上是一致的,因为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都反对来自下层和底层的、自下而上的民主运动。

 

  我们同情地理解到,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之所以走到这一步,的确源于对毛泽东式的民粹主义、共产主义革命的一种恐惧的记忆,那场革命把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一网打尽,而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名义建立了一种极权主义专政。中国特色自由主义的逻辑和历史的谬误(所谓自然主义谬误),就是英国哲学家休谟所指出的从“实然”(is)中直接推出“应然”(ought),而忽视了人类主观选择改变因果关系的能动性,从客观上存在过民粹主义革命的事实推出一切来自下层和底层的革命都必然导致暴民专政的结论。在他们看来,只要下层和底层参与和推动社会革命,就一定会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和暴民政治,只有中产阶级和知识阶层精英主导的革命,才会建立宪政民主制度。

 

  他们一方面坚决反对权贵官僚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另一方面又绝对不愿意唤起民众一起完成宪政民主革命,于是,在一次又一次地遭受极权专制主义的无情打击和羞辱之后,绝望之中的他们就把希望转移和投射到像郭文贵和川普这样的外部力量。从这个角度解释郭粉和川粉现象,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他们不知道的是,十几亿民众不动的话,几十个郭文贵和川普都不可能解决中国的问题;他们不知道的是,当他们把宪政民主左派与下层和底层民众推到对立面和极左阵营的时候,他们自己也在不知不觉间极右化和法西斯化了;他们更不知道的是,即使外部力量真的颠复了中国现存的极权主义,在十几亿消极民众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谓“自由主义宪政民主”,仍然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极权专制或威权专制而已。

 

  诚然,下层和底层民众之中的确存在着民粹主义革命的潜能和倾向,但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恰好不是把民众推到老极左和新极左一边去,而是集宪政民主右派和左派的力量,全力以赴地去争取和吸引民众认同自由、平等、正义的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法治的优良政体。在这个过程中,一个追求普世价值而又亲身投入下层和底层民众维权运动的宪政民主左派,是成败与否的关键,也是未来中国能否真正建立宪政民主制度的关键。

 

  中国宪政民主左翼任重而道远

 

  如果主观上崇尚和追求普世价值的宪政民主右翼能够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并认同下层和底层民众的自由和平等权利,愿意向中间和中道靠拢的话,那当然是宪政民主左翼衷心欢迎和真诚庆幸的事情。的确,我们希望中国的自由主义不应该固守在古典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乃至保守主义的水平上,而应该与时俱进到现代自由主义即进步主义和社会自由主义的层次。但是,如果中国特色自由主义进一步极右化,虽然这是我们宪政民主左翼不愿意看到的,我们也不会因此就放弃对宪政民主的追求,而应该把更多下层和底层民众团结在普世价值与宪政民主的旗帜之下,以强大而又文明的政治和文化力量,吸引更多的古典自由主义者转变为现代自由主义者,从而形成整个中国各界反对极权专制的伟大联盟和宏大合唱。

 

  对于中国宪政民主左派来说,存在着多重艰苦卓绝的任务,既要深入民众,为民众的利益和权利而奋斗,又要防止和化解民众中的极左化倾向和趋势,引导民众认同和追求宪政民主;既要团结那些认同宪政民主的右翼人士,又要反对那些威胁宪政民主的极右派。惨痛的历史事实已经无可置疑地证明,极左和极右会导致多么骇人听闻的人道和政治灾难。

 

  宪政民主左翼主张,团结、动员、组织最广大的民众参与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转型,既是应该的(无法想象让绝大多数民众置身于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之外),也是必须的(非此不足以推翻人类历史上最大而且最强的极权专制政权)。

 

  宪政民主左翼主张,在将来的制宪过程和选举政治中,下层和底层民众拥有和实现一人一票的普选权与通过自己的政党组织参与国家政治的权利,拥有通过宪政民主实现自己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要求的权利。

 

  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宪政民主左翼愿意搁置与宪政民主右翼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和利益追求上的直接冲突,分别动员和组织各自的民众力量争取早日完成宪政民主革命;在宪政民主制度初步建立之后,遵循宪法、法律和政治伦理,与宪政民主右翼展开公平的竞争,共同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

 

  (2020年6月)

 

  9.宪政民主左派与宪政民主右派合则双赢、离则两败——答《中国良心知识分子谈宪政民主》问卷

 

      1.您理解的“宪政民主”有哪些基本要素?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什么?

 

  宪政民主的第一个基本要素是宪政,它要解决的问题是权力的边界、大小和范围,就是划定个人与国家、公民社会与政治权力的边界,规定政治权力只适用于公共生活范围而不能侵入私人生活范围。

 

  宪政民主的第二个基本要素是民主,它要解决的问题是权力的来源、最终主体、产生程序,就是要通过公民、民众的选举和授权,产生一个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权威性、公信力的政权和政府。

 

  宪政民主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把宪政和民主这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为一个稳定而又充满活力的政治结构和政治制度。历史上有过没有宪政的民主,也有过没有民主的宪政,近代以来才实现了宪政与民主的结合,但即使如此,在宪政与民主之间仍然存在着矛盾和冲突,比如宪政更倾向于保护自由和竞争、限制政府权力范围,民主更倾向于追求平等和福利、扩大政府权力范围。让宪政始终能够容忍民主和平等的发展趋势,让民主始终能够遵守宪政和自由的底线,这就是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法治是宪政和民主两个基本要素的张力结构,是现代社会最重要、最核心、最关键的政治哲学、政治科学、政治艺术和政治技能:通过制宪和立法、普选制、多党制、三权分立、新闻舆论监督、公民文化、社会运动等一整套法治机制,巩固和发展宪政界定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宪政。

 

  2.您是否将宪政民主视为各国都必须追求的理想政体?赞成或反对的理由是什么?

 

  这是一个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问题,需要徐徐梳理一下。

 

  接着前面说,历史上之所以产生了宪政、民主和法治,是因为它们满足了人们对于自由、平等和正义的追求,其中宪政主要满足了自由诉求,民主主要满足了平等诉求,法治主要满足了正义诉求;正如法治是宪政与民主的对立统一,正义也是自由与平等的对立统一。

 

  那么,为什么人们会有对于自由、平等和正义的追求呢?有人说,这是出自人的本性的“天赋人权”和“自然权利”,而满足这一诉求的宪政、民主和法治就是“自然法”的原理。这一盛行于十七、十八世纪的自然法理论,在早期宪政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从十九世纪就衰落了,因为它不能解释,为什么在古代和中世纪,一直是奴役、特权、不正义的力量占统治地位,一直盛行极权、专制和王霸统治,并且,这种情况也一直被人们解释为天赋君权和自然法规(这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自然法理论)。

 

  所以,自然主义必须邀请历史主义一起来解释自由平等正义、宪政民主法治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它们确实基于人的本性,尤其是人的个体主体性,但在人类历史早期,人的类主体性在人性结构中占主导地位,个体主体性只能在类主体性的母腹中孕生,经过长期发育后才脱离母腹呱呱坠地。

 

  我的一个假说是,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发生了两次飞跃:第一次是人作为类从自然界中脱颖而出,最初是自发地确立了人类主体性,后来在公元前500年左右,分别在古代希伯来、希腊、印度和中国得到了自觉的意识,历史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因此称这个时期为人类的轴心时代;第二次飞跃是人作为个体、作为个人,从人类的血缘、宗法、地方、政治、宗教共同体中脱颖而出,最初是自发地确立了个性和个体主体性,后来在公元1600前后几个世纪间,通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得到了自觉的意识,并依此来改变人类的经济和政治结构。

 

  原来,人权、人道主义、普世价值(自由、平等、正义)既具有自然的、人性的根据,又是长期历史演化的产物,同时还是无数个人努力探索、不懈奋斗、奋勇追求的结果。由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构成的经济结构,是这种新的普世价值的物质基础,而宪政、民主和法治则是其政治保障。一种新型的文明涌现于西方世界。

 

  既然大家都是人类,具有共通的人性,那么,分居于地球各地的人种、群落、民族、国家,除被外力毁灭或者因为处于极度恶劣的自然环境而只能停滞在某一种状态这两种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都会经历上述两次飞跃,只不过时间上会有先后而已。也就是说,走向自由平等正义和宪政民主法治,是大势所趋。

 

  另一个更为严酷且无可逃避的事实是,那些率先经历了第二次飞跃的国家和地区,人的创造力、生产力、科学技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等等出现了爆炸性的、呈几何级数的增长,并且把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的触角伸向全世界,对于尚未完成第二次飞跃的国家和地区形成巨大的威慑、压迫和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后发国家和地区除非像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说的那样奋起应战,利用后发优势迅速完成现代化,那么,在殖民主义时代就只好沦为殖民地,在后殖民的全球化时代,就只好被文明世界远远地抛弃在地球上某个日益荒芜和凋敝的角落了。

 

  3.民族民粹主义在全球范围兴起,世界上主要的宪政民主国家都面临重重困难、严峻挑战。您认为宪政民主制度能否经受考验,是否还有强大生命力?

 

  在世界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后,至少在形式上建立了宪政民主的国家已经有一百多个了,目前被认为是完全民主国家和基本民主国家的有80多个,被认为是威权国家和极权国家的也有80多个,数量上基本持平。

 

  最近二十来年,出现了一波历史的回潮:大部分从前苏联解体而产生的民主化国家,都跟着俄罗斯和普金倒退回去了;中东地区一度发生的茉莉花革命所产生的民主化国家,除突尼斯还在勉力支持外,其余都退回到威权主义了,阿拉伯之春变成了阿拉伯之冬;甚至,在欧美一些发达的宪政民主国家,也出现了极端民族主义、白人种族主义和极右翼民粹主义的崛起;更有甚者,伴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模式(权贵市场经济与党国资本主义),正通过世界贸易、一带一路、大外宣和战狼外交,向外部世界扩张。宪政民主国家面临严重的挑战。

 

  但是,如果以为中国模式足以与宪政民主模式分庭抗礼,甚至可以战而胜之的话,那就太高估自己、太低估对手了。且不说,仅发达的宪政民主国家占有的全球GDP、全球科技力量和全球军事力量,就都在60%以上,从内在的、长程的竞争力而言,美苏冷战已经证明极权专制没有可持续性,中美冷战将再一次证明这一点。有人认为,中国不同于前苏联那样僵化封闭,通过改革开放,中国引进了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成功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成了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特洛伊木马,甚至可以掌控世界经济体系。在过去半个世纪欧美国家对中国实行拥抱接触、门户开放、和平演变战略时,这样说确实有道理,但在欧美国家放弃这一战略,转而采取竞争和对抗战略,通过打造宪政民主国家联盟,整合各国的经济、科技、文化、军事力量,对中国进行全面围堵时,这样说就是不识时务了。中国模式中的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成分,一旦与世界脱钩,就会迅速走向停滞和衰退,即使依靠内循环和自力更生,也只能苟延残喘,根本的原因在于,现代文明是一个由“市场经济+科学技术”“普世价值观”和“宪政民主法治”三个子系统耦合起来的整体,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如果得不到普世价值观和宪政民主法治的支持的话,必然会走向衰落。在脱离了中国与欧美国家的经济和科技交往之后,中国大概率会向毛泽东式的计划经济、一元化意识形态与极权专制三者耦合的超稳定结构倒退,也许可以抵御外部世界而维持很多年,但却逃不过内部周期性崩溃的无情命运。

 

  4.宪政民主制度是否符合当今中国的最大现实需要?是否符合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美国着名学者亨廷顿曾经预言过“文明冲突”,尤其是儒教和伊斯兰教与现代西方文明的冲突。您怎么看待儒家文明与现代西方文明的关系?

 

  告别极权专制制度,建立宪政民主制度,是当代中国最大的现实需要,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和核心利益:

 

  首先,中国以一国之力,即使能够纠集几十个有利就上、无利就跑的极权国家和威权国家,形成所谓轴心集团,也无力与宪政民主国家联盟抗衡。经济和科技脱钩、政治和外交围堵,必将使中国陷于孤立,那时,中国或者会像北朝鲜一样退回到闭关锁国、停滞衰退状态,或者会发生历史上多次发生过的周期性崩溃和文明的大规模毁灭,这绝不符合中华民族的最底线和最基本的利益。

 

  其次,从1840年算起,历经十余代人的现代化努力,尤其是最近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领域,已经积聚了不少现代性要素,它们是在中国超稳定社会结构中生长发育起来的异质性、创造性要素,只不过还没有整合为一种新的结构并完成对旧结构的否定而已。市场经济要素正在挣脱权力的控制,民营企业在资本、GDP、税收、技术创新、就业、新增企业数量等方面已经占到国民经济的大半壁江山,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国际化了,哲学、宗教、艺术、文化事实上已形成多元化的态势,知识分子、白领阶层、民营企业家、中产阶级的队伍还在不断壮大,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新工人阶级人数已经达到三亿以上……所有这些具有现代性的经济、科技、文化、社会要素,无不要求得到政治上的表达和法律上的保障。相当一部分清醒的人民已不再受骗,他们通过互联网和自媒体不折不挠地发出自己的声音;相当一部分愤怒的人民已不再恐惧,每年都发生数十万起、波及数千万人的“群体性事件”。在这个基础上,一小部分先行者前赴后继地推动着民间抗争的组织化和政治化与整个政治制度的宪政化和民主化。一旦中国实现了宪政民主,中国就融入了世界主流文明大家庭,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宪政民主国家,继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文明实体,这才真正称得上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值此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人抓住机会,实现宪政民主,完成社会转型,不仅是最可欲的,而且具有相当的可行性。

 

  第三,再从三千年中国历史来看,虽然说,自秦汉以来,形成了由地主小农经济、阳儒阴法的意识形态和帝王官僚专制制度耦合而成的超稳定结构,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巨大障碍,但其中也有一些传统是可资利用的,比如皇权只到县级,县以下由乡绅自治,这与宪政民主下的公民社会和基层自治是吻合的;科举制曾经是打通下层和上层的中介和中间通道,未来宪政民主制度也需要一种从下层选拔人才、沟通上下的中间机制。先秦儒学、阳明心学,包含了一些世俗化、多元化、人道化、个性化的要素,左派王学更是把它们提升到了近代启蒙思想的高度,这些都是可以继承的。老庄哲学和道家思想也包含了一些自由、平等的观念。至于被秦始皇“焚书坑儒”所消灭掉的杨墨之学,前者“无君”,是古代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最强音,后者“无父”,是古代的社会主义和平等主义的最强音,它们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与西方文化对接的基因,它们雄辩地证明,中国人也是人,人类所具有的,中国人无不具有;自由和平等,并非西方人的专利,古代中国人,也有对于自由和平等的追求,只不过被超稳定社会结构压抑住了而已。

 

  5.中国是否有必要制定新宪法?如果有必要,应当如何建立具备民意代表性的制宪机构?宪法草案应否诉诸全民公决?理由是什么?

 

  即使共产党内出现戈尔巴乔夫、蒋经国、德克勒克式的人物,推动和主导政治转型,现行宪法也是要大修大改的,重新制宪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贯穿于现行宪法中的四项基本原则,与宪政民主法治的基本原理是不相容的。何时制宪,在什么历史情形下制宪,现在不好预测,不过,既然是重新制宪,有几个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全民参与、广泛讨论,俾使组成为人民的个人和群体的各种价值追求和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出来;二是由有识之士进行初步整合,形成一些有代表性的宪法文本;三是通过制宪会议或制宪委员会,比较、研究、综合这些宪法文本,形成最大的共识、社会公约和宪法草案;四是将宪法草案交付全民公决,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赞成方能通过和生效。

 

  6.中国未来应当实行总统制还是议会制?请说明理由。

 

  我主张议会内阁制,而总统仅为虚位元首。有人担心议会制容易产生弱势政府,难以承担大国转型的艰巨任务,至少在转型期应搞总统制,等到建立和运行比较稳定的宪政民主制度后,再改为议会内阁制也不迟。这个考虑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可以通过强化议会制政府来解决这个问题,事实上,德国、英国等国的议会制政府的行政能力并不比美国、法国差。目前,在成熟稳定的宪政民主国家,只有美国等极少数国家实行总统制,只有法国等极少数国家实行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绝大部分都实行议会内阁制,这也证明了议会制相对于总统制的优越性。

 

  7.议会应当采用一院制还是两院制?请说明理由。

 

  效彷德国等议会制国家的两院制,其中众议院由全国选民选出,负责产生和监督政府、全国性立法、国家财政预算;参议院由联邦各州产生,众议院提交给参议院的涉及联邦各州事务的法案,必须征得参议院同意,对众议院的其他法案,参议院亦有否决权,众议院须以三分之二多数才能最终通过被参议院否决的法案。

 

  8.未来中国是否需要实行联邦制?如果实行联邦制,如何划分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中国可以划分成多少个省或者州?理由是什么?

 

  美国、英国、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巴西、德国等大国,无不实行联邦制,即使实行中央集权制的法国,也有比较充分的地方自治。

 

  中国存在台、港、澳、疆、藏等地区和民族的历史遗留问题,只有联邦制才能够予以化解。中央国家机关负责统一制宪和全国性立法,提供和保卫基本的、统一的市场经济框架,负责国防、外交以及其他不可分割、复盖全国的公共事务,地方国家机关负责各地的经济、文化、治安、社会事务。应扩大现有的省级行政区划到60个左右的联邦单元,主要是为了削弱规模太大的联邦单元很可能会产生的离心和分裂倾向。

 

  9.地方自治应当以省还是以县为单位?地方自治最重要的几大要素是什么?

 

  在联邦制下,省州是联邦单元,县市是地方自治单位,现在的地级市这一政权层级应予取消,县市直接与省州对接。现在的乡镇这一政权层级也应予以取消,村与县市直接对接,实行完全的村民自治。

 

  地方自治的基本要素包括:(1)自治地方即自治县、自治市;(2)自治条例,由中央立法机关制定,规定自治内容,划分自治地方与各联邦省州、中央政权的权限;(3)自治权,县州依法享有独立的自治权,省州和中央不得进行行政干预,县市违法,由省州或中央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裁决;(4)自治机关,由自治地方人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不由省州和中央任免。

 

  10.台湾、香港、澳门、新疆、西藏应当在宪法上享有什么样的特殊地位?您对香港未来的“双普选”有什么建议?

 

  香港、澳门、新疆、西藏与大陆其他联邦实体情况不同,应该享有更大的自治权利,中央应分别制定基本法予以保证。台湾的情况更加特殊,可能会有三种方案:第一种,在统一的“中华民主联邦共和国”(简称为“中华民国”,再简称为“中国”)之名下,成为享有除国防外交之外所有方面高度自治权的联邦实体;第二,在“中华邦联”之名下,成为享有国防外交自主权的独立国家;第三,成为完全独立的台湾共和国,但与中国保持同文同种的战略联盟关系,相当于中华民族拥有两个独立的国家。在国际法上,民族不等于国家,一个国家可以有好多民族,一个民族也可以有几个国家,比如德意志民族曾经有西德和东德两个独立国家,朝鲜民族也有韩国和朝鲜两个独立国家。无论采取上述哪一种方案,都比“武统”要好得多,后者是最坏的也应该是被整个中华民族所唾弃的方案。

 

  香港的双普选,是具有国际法资格的中英联合声明和具有宪法意义的香港基本法的庄严承诺,是实现香港高度自治、港人治港,让香港人心真正回归祖国的必要条件,落实双普选,本来会使香港成为未来中华联邦的重要模版和示范。取消双普选,等于撕毁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只会导致香港的衰落和港独运动的兴起,也会加速台湾的分离和独立倾向,于港、于国、于国际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

 

  11.应当如何设计自由公正的选举制度?选举制度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应该按照联邦制和议会内阁制的一贯原则来设计自由公正的选举制度。国际上有单一选区制和比例代表制,我认为可以综合这两种制度,即效彷德国的二票制,第一票由选民选出各个选区的议员,数量为联邦众议院的一半席位;第二票选出进入议会的政党,各政党按得票比例分享众议院的另一半席位,但未获得5%支持率的政党没有资格按比例分享议席,其党员获得选区议员的,只能以个人名义参加议会活动。参议院议员则按各联邦实体所占名额,由各州选民选举产生。总统不再由全民直选产生,而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

 

  12.英美以两党制为主,欧洲大陆则是多党制。您认为未来中国应当建立多党制还是两党制?理由是什么?

 

  两党制和多党制没有严格的区分,因为两党制也是广义的多党制。

 

  所谓两党制,大概是说经常由两个党轮流执政,其他小党没有执政机会;所谓多党制,大概是说没有两个相当大的党能满足轮流执政所需的选票支持,于是只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执政,这样,小党也就有了参与执政的机会。两党制的优点是政局稳定,但包容性不够,多党制则相反,包容性强而政局不稳。

 

  在未来中国宪政民主的第一阶段,估计会有成百上千个政党涌现出来,很可能会出现无法组阁的政治僵局,或者即使勉强组阁了,也会频繁出现内阁垮台现象。治理这一现象的一项有力措施,是设置政党进入议会的较高门槛,5%显然不够,得有10%,才能强有力地促进理念、纲领和政策相近的政党加速合并重组,形成较大的政党,经过几年整合,形成温和右派政党、温和左派政党、激进右派政党和激进左派政党等为数不多的几大政党。

 

  13.执政党和国家之间应当是什么关系?如何保证行政中立和去政治化?

 

  政党是公民结社参与政治生活的组织形式,本质上属于“社会”的范畴,而不属于“国家”的范畴,但通过普选和竞选,某一政党进入议会成为多数党团的话,它就获得了组阁的权力,就成了执政党,其实际执政的成员就成了国家权力机构的一部分。

 

  执政党在立法的层面没有办法去政治化,它会努力把自己的政策变成国家的法律,当然,其间会与其他议会党团反复博弈,最终通过的法案不会只是一党的意志,而是多少体现了全民的意志,多少是一种全民共识和社会契约。

 

  进入行政即执行法律的层面,由执政党组成的政府或内阁,就要谨守行政中立的原则了,也就是,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即使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没有法律的授权也不能做,即使是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没有法律的授权也不能禁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20年美国大选,川普败选,他指责民主党舞弊,并提起数十起选举诉讼,要求在各级政府任职的共和党人支持自己,但在各县、各州和联邦担任行政长官的共和党人,包括副总统彭斯和川普执政团队的其他主要成员,依法办事,拒绝了川普的请求并承认了选举过程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这是对行政中立原则的最经典的诠释。

 

  14.您认为领导人是否应当实行任期制?应当如何保障任期制?

 

  其实,在宪政民主国家,任期和年龄限制反而不那么重要,因为存在激烈的政治竞争和权力制衡,即使能够出现卡里斯玛型的政治领袖,也很难长期掌权,即使长期掌权,也很难演变为个人独裁。除了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因为总统掌握太大权力,故而被严格限制在两届任期外,议员和法官都没有任期限制,议会制国家就更宽松了。在极权专制国家,最高领导人已经掌握了独裁权力,也无需和不可能有任期和年龄限制。只有在威权专制国家,领导人尚未掌握独裁权力,他们力图取消任期和年龄限制,而党内反对派、异议人士和民间舆论,才把任期和年龄限制当做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未来中国如果实行总统制,当然要有任期限制,如果实行议会内阁制,可以不设任期限制,或只设宽松的任期限制。

 

  15.您如何评价中国目前的司法状况?未来中国如何实现司法独立?

 

  中国目前没有司法独立,司法姓党、党管司法是被公开夸耀的事实。未来中国如何实现司法独立?一派观点认为,可以在现行政治制度范围内,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率先完成司法独立或相对独立,这一派被称为“法治先行论”;大部分宪政学者认为,在宪政和民主没有确立之前,在三权分立制度没有确立之前,司法独立和法治是不可能的,因此,政治制度的宪政民主化,是司法独立的必备前提和条件。

 

  16.民主的要义是多数人统治。如何在宪政民主的中国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多数人的统治只是宪政民主的一个方面,不等于整个宪政民主的完整体系,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是宪政民主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少数人的基本人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私有财产权和劳动收入权、信仰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来自于自由而平等的个体历史地形成的权利,民主要以保护这些平等的权利为前提,并进而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既意味着保护少数通过和平竞争变成多数的机会和可能性,同时也意味着保护多数变成少数时的权利。如果一个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只保护多数人的权利,而剥夺少数人的权利,这样的民主就是极权民主,甚至就是暴民专政,而不是宪政民主,而且这种民主很快会转而侵犯多数人的权利,极右法西斯主义政权和极左共产主义政权就是这么干的,它们已经给人类带来了极其惨痛的经验,我们决不能重蹈复辙。

 

  17.宪政就是依宪治国。您认为应当如何保障宪法在未来中国的崇高地位?违宪审查机制应当如何设计?法院有权解释宪法吗?

 

  要保障宪法在未来中国的崇高地位,就必须使宪法具有可诉性和强制力,必须对所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建立是否违宪的审查机制,撤销违宪的法律法规,惩罚违宪的行政和司法行为。

 

  大多数宪政民主国家都设有宪法法院或在最高法院设有专门委员会,负责违宪审查。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当然有权并且只有它们才最有资格解释宪法,相反,立法部门不能对自己所立的法律是否合宪做出审查,不能做审判自己行为的法官,因此,必然的逻辑结果是,它对宪法的解释权就低于宪法法院或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权。这是由三权分立的内在逻辑决定的。

 

  18.您认为维权律师和法律界在司法独立、宪政转型和社会法治化过程中可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各国律师在实现司法独立、宪政转型和社会法治化的过程中,都发挥了特殊的以至不可替代的作用,远可以追溯到英国、美国、法国革命中律师群体的光荣历史,近可以见到台湾、韩国等国政治转型过程中律师群体的巨大影响力。我国的人权律师、维权律师已经成为推进宪政民主进程的最坚强的社会力量之一。律师之所以能够成为这样一个群体,一是因为他们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辩护;二是律师在司法体系中的身份和角色,给了他们一定的言论豁免权,当他们为当事人辩护时,有较大的言论自由;三是他们有相对独立的职业收入,不依赖于国家财政的供养,这有利于坚守“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当然,他们也因此而成为党化司法体制的眼中钉、肉中刺,遭到停业、注销、吊销、刑拘、指定监居、酷刑、判刑等各种各样的打击迫害,但只要律师在司法体系中相对于法官和检察官的独立地位不被取消,只要律师制度不被废除,他们就有一定的言论和维权空间。

 

  韩国电影《辩护人》讲述了一个律师从商业律师到个体维权律师,再到社运律师的成长过程。这也会成为中国人权律师的发展路径。目前,我国人权律师和维权律师基本上还停留在为个体维权的阶段,即为各种各样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遭受侵害的公民提供辩护的阶段。但为个体维权的成本很高而功效较小,而为集体行动、为社会运动提供法律服务,人均成本会摊低,而功效、收益、社会效用则会成倍扩大;再者,为集体行动和社会运动提供事前和事中的法律服务,比为个体维权行为提供事后的法律救济,对于推动公民社会的发育和宪政民主的进程,无疑具有更高的意义。这是我国人权律师、维权律师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19.分权、制衡、法治的制度安排,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由。你认为未来中国应当如何扩大和增进个人权利和自由?如何扩大和增进社会自治?如何处理保障政府效率和国家能力与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关系?

 

  保护、扩大和增进个人权利和自由,是实现和巩固宪政民主的根本动力和目的。从政治哲学、道德哲学、法哲学、社会哲学和历史哲学基本原理来看,个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个人的自主性、创造性、成就欲、发展欲,是社会发展的源头活水,个性的发展是历史进步的终极动力。个人在漫长的早期人类历史中被共同体所禁锢,但个体性和个体人格也在共同体中得到孕育和生长,终于在近现代破壳而出,于是平等个体的自由和权利,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社会生活领域的旋转轴心和构成原理,宪政民主法治是这一轴心和原理在政治领域的实现。

 

  在中国,一百多年前,也开始进入思想启蒙和个性解放的时代,但这一进程由于国内国际诸多原因而中断了。改革开放,可以被理解为是一党专制出于维持和巩固其统治需要而对普通民众个性的松绑、容忍和放养,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人性的自发发展趋势,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由于接续了49以前已经初步形成的个人自由传统,由于引进了西方文化丰富的个性自由文化,个性的自由发展,也逐渐由外力恩赐的,变成了内生的,变成了内在的需要和动力,变成了目的,从而为中国的宪政民主的产生奠定了最为重要的内在根据和内部条件。

 

  从个人自由和权利通向宪政民主,又有一个必经的环节,那就是社会自治,或者叫做民间社会、公民社会的建设。无数个人,必须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形成各个领域、各种范围的相互竞争而又合作的关系,才能使抽象的(作为内在身心需要的)个人自由和权利,变成具体的、外在的社会现实,否则,孤立的个人,就会像一盘散沙,面对高度组织起来的国家时,不仅无能为力、无所作为,而且随时会被强大的国家所控制、规训、伤害、压迫和奴役。无数个人只有自组织为公民社会并且掌握大部分经济社会文化资源,才能形成大社会小国家的基本格局,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才能以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取代极权专制权治的政治制度。

 

  中国人的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必须服从于集体、民族、国家、人民、历史等等“整体”“总体”的需要、利益和要求,整体大于部分,大河无水小河干,没有国哪有家?当然,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毕竟,整体不能化约、还原为个体,整体不等于部分的简单相加,但更为根本的是,没有个体哪有整体?在个体与整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只有个体才具有原创性、主动性,才是整个过程赖以重新进行的原动力和发动机,才使得人类历史具有“进步”和“发展”的性质,否则就会永远停留在动物世界一般的原始状态了。这就是为什么率先确立了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近现代西方国家得到了加速度发展并把没有确立这一原则的国家远远地甩在后面的根本原因!无数事实雄辩地证明,所谓政府效率和国家能力正好是以保护和激励个人自由和权利为前提和基础的。在那些压抑和剥夺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极权专制国家,也许在短期内会取得惊人的政府效率和国家能力,但在长程的竞赛中,一定会输给宪政民主国家。眼下全世界都在抗击新冠病毒,出现了两种抗疫模式,一种是严重限制和取消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行政-强制模式,一种是保护个人基本自由和权利的科学-民主模式,前者在短期内有效,但缺乏可持续性,后者在短期内效率低、代价高,但却是一条从根本上解决疫情的正确道路,长期而言效率最高、代价最低。

 

  20.言论和新闻自由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何在中国保障言论自由不受国家干预或操纵?您如何理解宽容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

 

  思想、言论和新闻自由是第一阶梯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因为人们总是先有思考和说话,后有选择和行动,先有私人生活范围的选择和行动,后有公共生活范围的选择和行动,而新闻自由就是在公共生活范围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宪政民主不可能建立在思想控制、禁言封口、洗脑撒谎、屏蔽真相和历史造假等等的基础之上,思想、言论和新闻自由是宪政民主的第一块基石。另一方面,又只有建立了宪政民主制度,思想言论新闻自由才能够得到真正的保障和充分的发展。

 

  中国尚未建立宪政民主,因此,虽有现行宪法第35条的承诺,思想言论新闻的自由却得不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诸如防火墙、新闻出版审查、网络删帖封号乃至动用刑法打击追求思想言论新闻自由的人们,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另一方面,如果因此就不去追求思想言论新闻的自由,我们就永远得不到这一自由,而宪政民主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极权专制条件下,我们如何一点一点地追求和扩大我们的思想言论新闻自由?应该说,任何一种极权专制都不可能完全彻底地取消人的思想言论新闻自由,至少人的头脑是不可能被完全操控的,多少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就是在极权专制条件下创作了流传千古的伟大作品,只不过当时可能藏之名山留诸后人了;至少人们还可以在私生活和私人交往的小圈子里努力践行思想和言论自由。互联网为思想言论新闻自由的实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宽广的平台,只要不关闭互联网,即使被人工和自动监控、被打击迫害,只要不屈服不放弃,网民就会有无穷的智慧、有无数种方法和技巧发出声音、报道真相。此外,翻墙进入国外社交媒体形成中文思想、言论、时政和新闻群落,通过国外媒体发表观点、文章、论文和着作,在国外形成华人思想舆论文化圈,影响世界并反馈到国内,也不失为推进思想言论新闻自由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

 

  就在2021年9月7日,身在墙内的株洲公民陈思明在推特上公开宣布:“中共当局穷途末路,会用尽各种非法手段来打压言论自由,禁锢人们的思想以及广泛地践踏人权。可以预计中国的人权状况会越来越恶劣。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对待中共。关于翻墙,公安找我谈过不知多少次,每次我都理直气壮地宣示这是我的基本人权。反共是我的思想自由;上推特是我的言论自由。要抓,请便!”这是数字极权主义时代中国公民勇敢的言论自由宣言,值得我们追随和效彷。

 

  21.集会与结社自由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在中国应当如何实现?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权利,已经上升到行为层面了,它们是形成民间团体、公民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也已经是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了,可以看成是第二阶梯的人权和公民权利,也是宪政民主的第二块基石。众所周知,现行宪法第35条也有相关承诺,但却被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地取消了,迄今为止,它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最多只能以某种消极的形式得到偶发的、零星的实现,比如在很多群体性事件和集体维权行动中,包含了一些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元素。所以问题的关键也在于,在极权专制条件下,我们如何逐步追求和扩大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从人性论上讲,集会、结社源出于人的社会性本能或社会交往需要,“社”的本义是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后引申为“团体”,“会”的本义是积聚柴禾,引申为聚合、会合和“用来聚集的地区”,社、会合并而言,就是“在一个地方所聚集成的一个团体”;游行、示威、请愿、罢工也出自人性中团结、合作、集体行动的需要,聚众造反、起义暴动、暴力革命是比较粗糙和早期的形式,游行、示威、请愿、罢工、非暴力革命,则是比较文明和现代的形式。

 

  任何一个极权专制社会,实际上不可能长期压制和窒息人们的社会性需求,正如不能长期压制和窒息人们的个性需求一样,否则必然像高压锅不断积聚压力,如果不减压就必然引起爆炸。这也好比在十字路口只有红灯没有绿灯,而过路口是人们必然的需要,等得不耐烦了,就必然会集体闯红灯;又像是大街上根本就不建公共厕所,而拉屎撒尿是人们必然的需要,憋不住了就会随地大小便。

 

  极端自私而愚蠢的统治阶级逆人性而动,为了维护其专制独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防范民众的集会、结社(自组织化)和游行、示威、请愿、罢工(集体行动)。但尽管如此,仍然存在着组织化和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一方面是城市化和工业化,把几百万几千万人聚集在一个城市里,把几千人几万人聚集在一个工厂里,把几百人几千人聚集在一个居民社区里,大大降低了组织化和集体行动的成本和难度,另一方面,高度集权的国家、社会和企业管理体制,其决策缺乏公意依据和民众授权,很容易伤害到民众,又缺乏及时纠错的机制,这就随时可以引爆大规模的民众抗议,这些年不断增多的群体性事件就是明证。

 

  问题是,群体性事件虽多,留下来的组织化遗产却很少,主要原因当然是因为当局绝不容忍任何可见的、具有横向和纵向联系的实体性组织的存在,出现一个就剿灭一个,因此,“无组织的组织化”就成了中国社会运动和民主运动的一个重要而真实的议题,恰好此时,香港青年人主导的反送中运动,提供了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无形、无中心、无大台、无垂直行政管理层级,但同时通过网络实现协调一致的行动,创造了在一个700多万人的城市,好几次多达100、200万人以上参加集会游行的奇迹!当然,在体量和力量大于香港一二百倍的中央政府的打压下,反送中运动失败了,但不等于香港人创造的社会运动模式也失败了,相反,如果这一模式能够同时引入大陆几十、几百个城市,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最好是国际社会能够以最新科学技术摧毁中国的网络防火墙,这样就会大大加速中国人民通过网络进行的自组织化进程。即使不能做到这一点,只要有足够的翻墙者能够充分利用Telegram、Whatsapp、Signal、Twitter、Facebook等社交媒体和工具所具有的建群功能,建立各县乡、各市区、各行业、各维权板块、各政治派别的公民群,也能够初步完成民众的组织化。时机一到,这些网络社群就可以变成实体社群,联合各界民众,通过游行、请愿、示威、罢工、罢课、罢市等等数十种非暴力抗争运动,一起推动中国的宪政民主进程。

 

  22.宗教自由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何在中国保障宗教自由不受侵犯?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政民主制度所要保护和保障的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每一个公民都有信仰与不信仰的自由,每一种宗教都有平等存在和发展的权利。只有实行政教分离,把宗教信仰列入受国家和法律平等保护的私人生活范围,才能真正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如果有一种宗教成了国教,并禁止其他宗教信仰,宗教信仰就荡然无存了,而唯一得到保护的国教也会沦为极权主义和国家恐怖主义统治的工具。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具有半宗教信仰半世俗道德性质的儒家受到统治者格外的青睐外,道教、佛教基本上处于私人精神生活领域,其他各种民间宗教也杂然并呈,并不争夺唯一国教的地位,从未出现过其他文明中出现过的宗教裁判、宗教仇恨和宗教战争。这本来是值得继承的为数不多的中国好传统。但共产主义来到中国后,暴力中断了这一传统,所有宗教都被扫除,而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为强迫人们必须接受、信仰和践行的绝对真理,成为洗脑和控制的工具,实际上已经具备了邪教信仰的所有本质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除了本土宗教传统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外来的基督教也一度得到很大的发展,但是好景不长,先是佛教的一支法轮功受到残酷的打击迫害,继而基督教也在各地受到摧残,许许多多法轮功和基督教信徒为捍卫自己的信仰,失去了家庭、健康、自由甚至生命!

 

  中国的宗教信徒们,为了得到真正的信仰自由,必须加入到建立宪政民主制度的伟大斗争中去,所谓宗教不涉足政治,是自欺欺人的说法。说宗教不染指政治权力、不追求政教合一,这是对的,说宗教不在极权专制和宪政民主之间选边站队,那就不对了。恰恰相反,由于宗教信徒具有世俗人士所不具有的信仰优势,可以在推动宪政民主事业方面发挥道德楷模和意志榜样的作用。宗教信徒具有天然的组织资源,完全可以率先实现教会本身的宪政民主化(在宗教组织内,保护私域的自由,实行公域的民主),为整个中国的宪政民主提供示范。教会组织还应该与社会各界民众的切身议题结合起来,为他们的维权抗争提供资源支持,比如很多劳工兄弟姐妹信仰了基督教,那么基督教组织就应该针对劳工维权的议题和诉求,为他们提供经济上的救济、道德上的鼓励、心理上的抚慰。基督教也因此更能够深深扎根于底层民众之中。

 

  23.大学自治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何在中国当下实现大学自治?

 

  在民主国家,大学是为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宪政民主源源不断地培养和输送人才的专门机构,在政治方面,不仅为宪政民主提供人文社会科学思想理论的探索和支持,而且身先示范,成为民主自治的榜样。

 

  欧美大学自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学生自治(学生会),第二个层次是教师自治(教师工会),第三个层次是校务自治。第一个层次的学生代表和第二个层次的教师代表可以进入第三个层次的校务自治。校务自治,无论是德法意以学术评议会为核心的治理体系,或是美国以校董会为核心的治理体系,还是英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分工合作的治理体系,都具有独立于政府的自治权力,同时也较好地平衡了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各方的权益。

 

  中国目前是党办教育,教育姓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生会不是自治和民主的,而只是党委—团委(学生工作部)—院系党支部—辅导员这个垂直系统控制下的学生被组织。教师工会也不是自治和民主的,一般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工会主席,仅限于搞一些福利和文娱活动,以及充当同样有名无实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所谓日常工作机构。

 

  不可能有民选的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参与校务管理;学校本身当然也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而必须接受上级党政的领导。在这样一个体制内,也有两个有一点亮色的地方,一是很多学校设有院校两级学术委员会,在科研管理层面享有一些民主决策权;二是普遍出现了一些学生兴趣社团,带有相对自治的色彩,对于活跃学生课外生活发挥了较为良好的作用。

 

  在中国推进大学自治非常困难,但无论如何,也不能等到宪政民主实现了以后才来开始实现大学自治。大学是知识分子最为集中、知识化程度最高的地方,民主自治的主观条件最为充分,而且还有一定的历史传统可以继承和发扬光大,一百多年来,大学生一直走在爱国、民主运动的最前列,甚至成为八九民运的主导力量,成立了北京高校自治联合会、各大城市高校自治联合会和外省高校自治联合会,而民国时期的大学自治、教授治校也是有声有色、传为历史佳话的。在完成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过程中,大学教师和学生理应也完全可以发挥极为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24.公民社会在宪政民主制度中拥有什么样的地位?“人民主权”这一理念如何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实现日常化、程序化?

 

  公民社会特指以公民为主体、以个体自由和公民权利为轴心形成的、与政治国家相对而立的社会生活领域,在历史上曾被成为“市民社会”,或与“官方”相对而立的“民间社会”,包括家庭、企事业、社区、社群、社团、阶层、阶级等一系列存在形式。公民社会是宪政民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公民社会的相当程度的发育和发展就不可能形成否定极权专制建立宪政民主的内在需要和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宪政民主是公民社会的完成和上层建筑,只有宪政民主才能使公民社会的充分发展获得政治法律保障,否则,已经初步发育成型的公民社会,就会被极权专制力量所摧毁。

 

  人民主权,不能理解为一个卢梭式的、拥有自己的大脑和意志(公意)的人民整体具有统一的政治主权,人民不是一个抽象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而是无数具有特殊利益和意志的公民个体的集合体,他们通过交换、交往、交流形成一些基本共识;他们通过政治参与、投票、公决产生一部宪法,形成一个社会契约体或政治共同体;他们通过普选和竞选产生国家政权,由议员、行政官员和法官组成一个相互制衡又相互合作的国家治理体系,而人民通过周期性的选举彰显和行使选择权、否决权和终极决定权。

 

  只有这样理解的人民主权,才是宪政民主意义上的人民主权,才是真正可以落实的、具体化的、日常化的、程序化的、每一个普通公民都可以享受到的民主权利。如果是极权主义、民粹主义的人民主权,作为整体的人民就不得不把治理社会的政治权力授予一个唯一能够体现公意或完全代表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政党,在这种制度下,具体个人就完全失去了政治选择权和参与决定权了。

 

  宪政民主是一个个体化、具体化、日常化、程序化的政治参与和整合过程,一方面,每一个公民都经常性地参与企事业自治、行业自治、社团自治、地方自治,夯实宪政民主的微观、中观社会基础;另一方面,每一个公民也通过议员、公众媒体和自媒体、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周期性的选举、法律诉讼、全民公决等等渠道和方式,来行使自己对各级国家机关的批评监督权、参与决定权、创制权和复决权等等“人民主权”。

 

  25.您认为目前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如何?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之分在中国今天有没有现实意义?

 

  江湖时代,算是威权专制和寡头共治时期,公民维权运动和公民社会一度得到一定的发展空间。从2012年开始,新公民运动、南方街头运动、女权运动、网络异议、基督教、访民和维权群体、律师、劳工运动,依次受到大规模打击和整肃,处于萌芽阶段的公民社会被打散,公民运动陷入低潮,人民基本上又回归到原子化状态了。

 

  尽管如此,消极公民和积极公民的区分还是有意义的。首先,所谓消极公民,是指一些人已经有了公民意识和宪政民主追求,但在高压管控下,不能够公开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更不能够积极地组织和行动起来,处于不主动与体制合作也没有自己正面建树和作为的状态。

 

  消极公民是潜在的、不完全的公民,但与臣民、奴民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了。只有很少数的人已经达到了积极公民的程度,他们在利用每一点可能和空间践行公民理想,他们当中最优秀的,是先知先行者、仁人志士和英雄豪杰,不是已经进了监狱,就是走在通往监狱的路上,甚至已经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公民社会和宪政民主的建设,有赖于臣民、奴民大规模地转化为消极公民,有赖于消极公民大规模地转化为积极公民。

 

  26.“第一代人权”主要是消极的公民与政治权利,“第二代人权”是指积极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二者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各有什么样的地位?在中国推进宪政民主的进程中,二者同时并举是否可行?

 

  第一代人权指作为宪政民主国家立国前提的那些历史地形成的“个体性人权”,如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为它们是不通过国家和政府积极干预就已经生成的,所以又被称之为“自然权利”或“消极人权”。第二代人权指通过宪政民主国家和政府积极干预而产生的“社会性人权”,通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也可以叫做“积极人权”。第一代人权与第一阶段的宪政民主相匹配,第二代人权与第二阶段的宪政民主相匹配,它们分别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得到了完整的表述。

 

  欧美国家确实经历了从第一代人权到第二代人权的长达一百多年的过渡时期,甚至在第一代人权中,也没有普遍、平等的政治权利,大多数人的结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财产、阶级、性别、种族等方面的限制,这些限制的完全破除,与“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平等人权一样,是在长期的劳工运动、社会主义运动、女权运动、少数族裔民权运动推动下,才得到实现的。在现代宪政民主制度中,两种人权是相辅相成的,第一代人权是前提和基础,受到宪政的保护,第二代人权是升华和提高,受到民主的支持,两种之间的矛盾,由周期性选举和政党轮替来调节。

 

  在推动中国宪政民主的进程中,两种人权应该并且可以同时并举,理由如下:

 

  1、后发国家不一定要亦步亦趋地重复先发国家的发展步骤,可以利用后发优势,把先发国家经过长期探索和试错得到的理论和制度建设成果收为己用。

 

  2、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一万美元,已经超过欧美国家确立和落实第二代人权时的经济发展水平,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资源和经济能力,完全可以解决贫富两极分化、建立全民社会保障等问题。

 

  3、欧美国家是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传统基础上完成政治转型建立宪政民主的,自然重视第一代人权,共产党国家却是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前提下开始政治转型的,存在巨大的国家对人民的平等和福利欠账,人民的平等和福利诉求也比较强烈,因此,如果不回应这一诉求,单纯强调第一代人权的话,会遇到民间的阻力,也不利于激发民众对第一代人权的追求。当年波兰的社会政治转型,主要不是被私有制、市场经济和中产阶级的发展对第一代人权的需要所推动的,而恰好是工人阶级不断对政府施加的福利问责,导致了共产主义政权的崩溃,大部分成功转型的前东欧国家,都是同时实现两代人权的,它们也都顺利地加入了人权门槛较高的欧盟。

 

  当然,同时并举并不等于所有追求宪政民主的主体都在两代人权上平均用力,中产阶级可以多在实现第一代人权上用力,但也不要反对而应主动兼顾第二代人权的实现,劳工阶级可以多在实现第二代人权上用力,但也要与中产阶级一起实现第一代人权,毕竟,第一代人权具有人性上的相对优先性和历史上的相对先行性。

 

  27. 您认为平等或反歧视具有什么样的社会作用?如何有效实现平等、禁止歧视?

 

  在人类价值榜上,自由相对优先,平等紧随其旁,两者是空间上的左右关系,不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没有平等的自由是少数人极端的自私和任性,没有自由的平等是多数人平均的穷困和被奴役。只有自由和平等之间形成一种合理的张力,才会产生第三种价值,即正义,或社会公正。这三种价值是宪政民主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其他如仁慈、博爱、奉献、牺牲等价值,作为个人追求当然很高尚,但不能成为公共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自由,作为每个人、所有人的自由,已经具有平等的含义了,人格平等、资格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与自由是完全一致的,自由主义者也是赞成和提倡的,他们不提倡并强烈反对的是起点和结果的平等。另一方面,历史上大多数平等主义者也并不是平均主义者,他们也承认个性、自由和差别的价值,只不过他们认为,平等相对自由还有独立的价值,不能简单化约和还原为自由;悬殊的贫富差别、贵贱差别、智愚差别既没有天生的必然性,也是不可接受的,而有一定差别的共同富裕、社会地位平等、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仅是可欲的,而且是能够实现的。

 

  如果自由主义根本否认任何形式的再分配,它就变成了极右翼的自由至上主义,无法解决市场失灵和马太效应等问题,最终沦为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如果平等主义根本否认自由的相对优先性,否定私有制和市场竞争,那就会导向平均主义、民粹主义和极权主义,20世纪已经给出了惨痛的教训,不要再一次尝试了。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和平等主义(社会主义)只有向对方靠拢,才能形成自由和平等的合理张力,才能建成一个公平、正义、公正的社会。应该说,左翼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和右翼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是人类目前已经达到的两种较好的选择。

 

  28.女权运动和劳工运动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各有什么样的地位?二者应当避免哪些陷阱?

 

  女性占人类的一半,人权当然包括女权,犹如女权当然是人权一样。女权运动是对数千年来男尊女卑、男女经济婚姻社会文化政治不平等的反抗,是对男女平等人权的追求。如果妇女人权缺失,宪政民主就只完成一半,因此女权运动是宪政民主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

 

  人口的一半是妇女,而大多数妇女的经济社会身份是劳工,劳工阶级占当前中国人口的三分之二左右。劳工在经济上是无产者和穷人,在社会上是贱人,在政治上是无权者,在文化上是知识匮乏者,这个阶级是被侮辱被损害被剥削被奴役最严重的阶级,有着改变现存社会的最强烈的动力和愿望。在欧美国家历史上,劳工群体曾经自发地参加了实现第一代人权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此后,劳工运动和以劳工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运动,是追求和实现第二代人权并使宪政民主由古典阶段上升到现代阶段的主要推动力量。中国劳工运动也承担着相似的历史使命,不同之处在于,它同时追求两代人权与现代宪政民主的实现。从本世纪10年代爆发的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一波高潮来看,其主要诉求既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结社权、政治权利等第一代人权,也包括集体谈判权、罢工权、劳动收入增长权、社会保障权、精神文化发展权等第二代人权。由此可知,中国将会建成的,不是1.0版的宪政民主,而是2.0版的宪政民主。

 

  吸取历史的教训,女权运动和劳工运动应该避免的陷阱是极端化和极左化、复仇心理和专制循环,即以女权专制报复男权专制,以劳工阶级专政报复资产阶级专政。我们要实现的是男女平权和劳资平权,而不是妇女对男人、劳工对资本家的统治;要实现的是宪政民主,而不是任何一种形式翻新的极权专制。在未来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在各种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中,一定会有各种极右和极左思想政治力量站出来争夺影响力和权力,对此,中右和中左的思想政治力量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并以强大的宪政民主联盟压制极右、极左力量的崛起。

 

  29. 如何保护少数族群的语言文化、受教育权和参与全国竞争的公正机会?在中国宪政民主转型过程中,应当如何维持族群和睦?

 

  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客观上都会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一般而言,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完整,少数民族多少会从中央政府得到一些特殊的保护、照顾和补偿。中共政权也承诺了民族区域自治,也给予了一些经济、社会、文化上的优惠政策,但由于遍及全国的高度集权的党国极权专制,不仅汉族,少数民族也都受到严格的统治和控制,这就消解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和优惠政策,引起少数民族的抱怨和离心倾向。为了防止少数民族的抱怨和离心倾向扩展到汉人和汉族地区,党国就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少数民族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训、洗脑和压制,伤及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语言文化、生活方式,引起一定的乃至激烈的反抗,党国严厉镇压这些反抗,又引发宗教原教旨主义、恐怖主义和分立独立要求,这就是疆独藏独形成的因果链条。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实行联邦制,宪法上有比中国更为宽松的民族区域自治框架,但也由于共产党高度集权的一党专制渗透到了各加盟共和国,并未消解而是激化了民族矛盾,最终这两大共产主义联盟都陷入了国家分裂以至血腥的民族仇杀,这是中国在社会政治转型过程中应该特别吸取教训的地方。

 

  30.如果实行联邦制和地方民主自治,中国边疆地区是否会出现政治分裂或军事冲突?如何避免这种现象发生?

 

  宪政民主制度下的联邦制,是消解民族冲突、实现民族和解的最好方式,英、美、德等等联邦制国家都是成功的实例,但在过渡和初级阶段,控制不好的话,也会引发政治分裂以至军事冲突,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共产党倒台后就出现这种情况。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从逻辑上推理,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得到主体民族支持的民主联邦中央政府要成立民族问题真相与和解特别委员会,清算中共政权对藏、疆等地区少数民族所犯过错和罪恶,对受到伤害的当事人给予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二是实行联邦制,真正落实民族区域高度自治权;三是颁布政党法,只允许依据经济分化和社会分层建立全国性政党,少数民族和汉族一样选择加入不同的全国性政党进入政治竞争,不允许依据民族分别和地区分别建立民族性政党和地方性政党,从源头上取消国家分裂的动力机制和组织动员力量;四是颁布一个联邦制试行时间表,比如30年,测验联邦制对于化解民族冲突、促进民族融合的效力,在此期间严禁和打击任何武装冲突,时间一到,如果少数民族仍然不愿意留在中华联邦之内,可以通过和平谈判另立国家。

 

  31.中国目前有没有政治反对派?“忠诚的反对派”应当忠诚什么、反对什么?

 

  上世纪80年代及以前,只有个别政治反对人士,还没有政治反对派。六四枪响以后,政治反对派浮出水面,先是胡石根等人于1992年成立了小规模的中国自由民主党,之后是徐文立、秦永敏、查建国等人于1998年成立了较大规模的中国民主党。这两拨建党行动遭到中共严厉打击,一百多人共计被判刑一千年以上。此后,2003年,以孙志刚事件为标志,出现了公民维权运动,在此基础上,产生了零八宪章运动,这一运动以刘晓波被判刑11年而告一段落。几年以后,郭飞雄、刘远东等人在南方推动街头运动,许志永、丁家喜等人在北方推动新公民运动,虽然没有正式打出反对派的旗号,但具有政治异议和政治反对的意向和内容,这一波行动也被打击,上述四人以及不少同道均被判刑。2015年,郭飞雄在狱中写作了一审自辩词和二审上诉状,较为详细地阐述了他的宪政革命方略和操作思路。坐了18年大牢出来的胡石根,继续活跃在民运、工运、自由基督教运动等多个领域,2015年2月1日,他在七味烧聚会中提出“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是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是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的着名政治观点,因此再次获刑七年半。在开始于2015年7月的709大案中,数百名维权律师、人权律师被整肃,其中数十人被刑拘、批捕、指定监居、酷刑和判刑,数十人被注销、吊销执照。老资格政治犯高智晟在被监视居住于陕西榆林老家小山村的恶劣环境下,几乎以一己之力完成了《2016年中国人权报告》《2017,起来中国!》和《中华联邦宪法(草案)》,之后被神秘失踪,至今已经五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2018年,更老资格的政治犯秦永敏因为多次派人到民政部注册人权观察组织并在全国范围组织玫瑰团队,第四次获刑13年。2017年丁家喜、许志永先后出狱后,改“新公民运动”为“中国公民运动”,明确了政治反对立场,2018年秋,两人召集了烟台聚会,2019年年末,两人召集了厦门聚会,于是被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侦查,在逃期间,许志永发表“新年献词”“劝退书”“美好中国”系列文章,全面公布了“中国公民运动”的反对纲领。值得一提的是,最近10年来,涌现出以吴淦、王默、谢文飞、董瑶琼、张盼成、王一飞、方斌等人为代表的一大批草根出身的反对派和政治犯!以上只是挂一漏万地列举了一些着名人物,据维权网统计,截止2021年8月31日,除已经出狱的,中国在押政治犯多达1170名。此外,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侨居和流亡海外的人士,先后成立了中国民联、中国民阵、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海外民运联席会议、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国工党等数十个政治反对组织。

 

  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异议人士和反对党,应该成为“忠诚的反对派”,其含义有三:一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绝不靠出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自己谋取权力;二是忠于历史、忠于事实,绝不靠虚构历史和造谣撒谎打击对手、抬高自己;三是忠于正义、忠于伦理,绝不通过煽动、鼓噪、忽悠民众,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夺取政权,绝不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地摧毁政敌,以至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忠诚的反对派的目的不是要搞死一切政治对手,自己独掌大权,而是要建立政党竞争合作与和平轮替的、造福于全民的、每个政治参与者都得到尊严和安全的宪政民主制度——政治反对派的忠诚的最本质的含义、忠诚的政治反对派的最宝贵的意义,就在这里。一个国家有忠诚的反对派,那是这个国家的幸运和福气。

 

  32.您认为道德勇气在走向自由的时代具有什么样的作用?

 

  目前中国知识分子阶层普遍存在的沉默究竟是一种可谅解的人性弱点,还是在放弃自己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

 

  政治勇气和道德勇气,以及具有这种勇气的英雄人物,在建立宪政民主的艰巨过程中,具有巨大的、不可或缺的感召力、公信力和影响力,这几十年来,中国已经产生了数百上千这样的英雄,其中可得诺贝尔和平奖者不止刘晓波一人。正是这些英雄,以他们顶到上限的勇气,拉抬了普通人勇气的下限。

 

  相比而言,中国知识分子阶层普遍存在的沉默,一方面固然出自可以谅解的人性弱点,另一方面也是放弃了自己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对此,那些英雄豪杰反倒不会沉溺于指责、抱怨和失望,他们深知,政治勇气和道德勇气只能用来要求自己,不能用来要求他人。所以问题在于,知识分子究竟要沉默到什么时候?每个人都面临一个道德决断的时刻,中国(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取决于数亿人把自己勇气的下限,抬高到敢于呐喊和抗争的程度。

 

  33.未来中国是否可能通过全面政治妥协、多元圆桌会议等途径,实现和平的宪政转型?

 

  以波兰为代表的前东欧国家,台湾、南非等等,都成功地通过全面政治妥协、多元圆桌会议的方式,实现了和平的宪政转型,前苏联也是这样转型的,只不过后来退回到了威权专制而已。我们当然希望中国也是如此,但可能的方式和路径会不止一种,逻辑上会有如下几种:

 

  第一种,共产党内出现雅鲁泽尔斯基、戈尔巴乔夫、蒋经国、李登辉这样的最高领导人,在政权面临危机时,毅然决然改弦更张,与反对派召开圆桌会议,达成政治妥协,共产党同意开放党禁,反对派暂时同意保留共产党执政地位。以后再进一步完成向完全宪政民主的过渡。

 

  第二种,在巨大的经济危机、社会危机、政治危机以及大规模、全国性民众抗议运动倒逼之下,党内分裂,党内趋向自由民主的力量,或者战胜顽固派,改变党名党纲,同时开放党禁,修改宪法,举行大选,与其他政党展开竞争,胜选了继续做执政党,败选了就做在野党;或者从共产党内拉出来成立新的政党,造成多党竞争格局,推进宪政民主。

 

  第三种,在更大规模的全国性抗议和更强大的反对派力量聚合起来的情况下,共产党抱成一团顽抗到底,对民众运动和反对派进行残酷镇压,之后长期实行军警管制,把国家和社会拉回到毛泽东时代,闭关锁国,恢复国有制、计划经济、人民公社,整个中国很可能在相当长时间成为超大型的北朝鲜。

 

  第四种,更强大的民众民主运动和反对派力量,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战胜共产党的武力镇压,召开各派反共政治力量圆桌会议,成立临时中央政府,重新制宪,举行大选,建立中华民主联邦共和国,成立议会制政府,清算共产党的历史罪行,除严惩首恶外大赦天下。

 

  第五种,共产党与民众抗议运动和政治反对派长期拉锯,经济体系崩溃,民不聊生,饿殍遍野,盗匪横行,最后,共产党弃船外逃,反对派力量又不能有效整合,形成有效治理全国的中央政权,各地军阀、政阀、财阀趁机崛起,形成割据局面,民族冲突和战争爆发,台湾、香港、澳门、西藏、新疆以至内蒙古、东北纷纷独立。中国长期陷于分裂和倒退状态。

 

  第一、第二、第四种都是可欲的,其中第二种是代价最低而各方可以接受的,第四种最理想,但民众运动和反对派力量很难强大到这个程度;第三、第五种是不可欲的,其中第五种是最坏的,因为会带来无可计量的人口灭绝,如同历史上历次朝代大崩溃一样。

 

  34.有学者主张温和的中右与温和的中左缔结为主要社会联盟,这在未来的中国有多大的操作可能性?

 

  这个问题在这里可以先这么倒过来回答,如果让极右或极左力量一家独大,甚至让极右力量和极左力量结成联盟,而温和的中右和温和的中左各干各的,甚至相互攻击起来,结果会怎样?那一定是极权专制或威权专制重新建立起来,唯独不可能有什么宪政民主。首先要意识到中右和中左结盟的极端必要性,然后再尽一切努力扩大和增强操作的可能性。具体观点我将在第37题展开较为详细的论述。

 

  35.您认为中国未来的宪政民主制度需要继承和保守最近七十年、最近一百多年和过去二千年历史中哪些积极因素?

 

  最近72年,即从1949年中共建政开始算起,头四年的《共同纲领》

 

  及其短暂的新民主主义实践,其中包含的市场经济、多种所有制、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耕者有其田、民主党派有限参政等要素,还是需要继承和保守的。从1954—1978年,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制度,必须予以全盘否定。改革开放等于在经济层面回到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理论上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以及加入世贸与世界经济全面接轨,实践中私营、民营经济在独裁政治权力的控制下,仍然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贡献了50的税收、60%的GDP、70%的技术创新、80%的城镇就业和90%的新增企业。这些都是应该发扬光大的。至于政治上的一党独裁、权贵官僚对市场经济的横征暴敛以及最近八九年来向极权专制的大规模倒退,是必须坚决否定的。

 

  从1840—1949年100余年,可资继承和保守的有:从部分到全盘学习西方船坚炮利和科学技术,学习西方的立宪、民主和法治(戊戌变法、清末立宪运动、辛亥革命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学习西方先进文化,民族工业和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大学自治,言论新闻出版自由,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包括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三民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等多种思想政治力量的同台竞争,反帝爱国主义和抗击日本军国主义,国民大会和47宪法等等,当然,袁世凯和张勋复辟、北洋政府腐败无能、军阀割据、国民党倡导和实践的训政(党国党军党化教育、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官僚买办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两极对立、国共内战等等,是应予否定的。

 

  从商代算起,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经3421年了,这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的文明了,可圈可点的东西有很多,绝不像全盘西化论者所说的那样一无是处、一团漆黑。即使从秦帝国建立到清帝国灭亡这2132年漫长的帝制时期,其治理经验,对于将来全世界最大的宪政民主联邦制国家的治理来说,也是可资借鉴的,比如政教分离,基层自治,通过科举考试广泛选拔人才打通上下等等,还有从春秋战国到清末民初虽然没能成为主流但也时隐时现的自由与平等思想脉络,则可直接用来接引西方文化。

 

  总之,历史具有连续性,我们应该对前人的遗产进行创造性转化,以便对于未来进行转化性创造。各现代化强国都很好地扬弃(发扬、抛弃)了自己的传统。即使仅仅从全面引进西方文明和文化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应该寻找到可以把它们深深置根于中国人身心结构的对接基因,道理很简单,在一片盐碱地上,是种不出任何庄稼的。

 

  36.您认为,中国应当如何处理与欧美民主国家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更有力地推动人类的和平、文明和自由?

 

  (1)欧美国家走在世界文明的前列,先行一步完成了人类第二次飞跃,即个人从共同体中解放出来,并由此建立了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和多元竞争文化体系。与此相比,中国还是不发达国家,应当虚心向欧美国家学习。

 

  (2)中国人实现宪政民主的过程无论如何艰难曲折,也不应和不能指望由欧美国家来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要争取国际上出于价值观和道义的援助,但中国宪政民主化主要依靠中国人自己,只有这样中国人才有资格、尊严和信心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由中国人自己建设成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宪政民主国家,才是中国人最大的骄傲和自豪。

 

  (3)中国人也不能因为要效彷欧美建立宪政民主制度,就忽视和放弃自己的民族国家利益和地缘政治利益,比如,在世界产业和市场链条中,中共政府为了获得其垄断专制独裁利益,并不能与国际资本和跨国企业进行强有力的谈判,而是与之合伙损害我国劳工权益和生态环境。

 

  未来宪政民主政权将在国际经济政治体系中为中国争得更公平的利益和更高的尊严。

 

  (4)作为后发的现代化国家,中国可以自觉地避免或减少欧美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向人类中心主义、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自由放任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一边倒的弊端,保留和运用中国传统文明和文化在天人关系、人人关系、人己关系方面注重和谐中庸、节制优美的智识和道德资源,对现代的和后现代的人类文明和文化做出自己特殊的贡献。

 

  37.对以上问题的回答,均请您说明理由。您是否还有其它意见或建议?

 

  本问卷涉及到了中国政治转型几乎所有的方面,本答卷一一做了认真的回应,所依据的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关于宪政民主的阐释和分析框架,那就是极右、中右、中左、极左“四分法”,而不是国内流行的左右两极对立的“二分法”。

 

  本来,在民国时期,已经初步引进四分法了,保守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国家主义在极右的位置,自由主义、三民主义在中右的位置,社会民主主义在中左的位置,共产主义在极左的位置(它的阶段性、策略性、变通性、统战性形态,就是新民主主义,在理论上带有社会民主主义的色彩)。与欧美国家不同的是,在民国时期,中右和中左(第三种力量、第三条道路)都不成气候,而极右(国民党)和极左(共产党)的力量都很强大,国共对决,碾碎了中间力量,也碾碎了和平民主宪政的所有希望,最后,极左战胜极右,建立了共产中国。

 

  这段历史给中国留下了非左即右、非黑即白、你死我活的两极对立的左右二分法,以至中共建政以后,继续以左自居,不断革命,依次把国民党残余势力、政治上不站队的中间派、不太革命的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旧知识分子、保守的小农、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当做右派和革命的对象,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甚至被尊称为领导阶级和老大哥的工人阶级,其实也没有择业、迁徙、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等基本自由,也没有真正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等政治权利,他们也是在经济上被长期剥削的对象,只不过比更惨的农民好一点儿,还能几十年如一日地挣扎在温饱线上,并且最终在90年代的国企改革中被扫地出门了。共产党不自知的是,极左一旦掌权并对全社会进行极权统治,它就变成最保守和反动的极右了,而它继续标榜的马列毛主义的极左意识形态,不过是极右的面具和马甲而已。必须明确的是,毛泽东时代的共产极权专制主义和改开年代形成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体制的本质,都是极右,骨子里信仰的都是帝王专制所依据的君权神授论、血统论、暴力决定论、强权真理论、精英至上论,只不过变换了一些说辞而已。

 

  然而,改开年代重新回到历史舞台的自由民主派却跟共产党一样搞不清状况,完全沿用了左右两分法和左右两极对立思维方式,只不过颠倒了对左右的评价:共产党认为左就是好的和对的,而右就是坏的和错的,相反,大多数自由民主派认为左就是坏的和错的,右就是好的和对的。他们为自己的右派立场和身份而感到自豪(有人甚至公开宣布自己的政治立场就是“骨灰级极右”,而左派非蠢即坏,是一切灾难和罪恶的渊薮。

 

  这种简单粗陋的分析范式根本就无法解释改开年代已经出现的多元思想,也不能在一个连续的光谱中找到它们各自的位置。

 

  首先,权贵官僚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在国际四分法中,是极右,而在二分法中国语境下,它是左,这是严重的误判。它就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根本就没给底层民众什么平等和福利,反倒搞出来骇人听闻的等级制和负福利;它甚至没有什么极左平等主义、平均主义、民粹主义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不仅与中左毫无关系,连极左都不是。

 

  第二,自由主义,在国际四分法中,相对社会民主主义,的确是中右派,但相对于极右派,它又与中左派共享更多的价值,但在二分法中国语境下,自由主义包揽了右边,它如何与比自己更右的自由至上主义、自由放任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国家资本主义、法西斯主义划清界限呢?难道把它们都打成左派吗?

 

  第三,按左右两分法,西方意义上的中左即社会民主主义,在二分法中国语境下,温和一点的右派会把它拉进右派阵营做同路人,激进右派如大陆川粉,则毫不犹豫地把它视之为与毛左、极左只有一步之遥的左派。但其实,社会民主主义既不同于右派,也绝不同于极左派,在原理和历史两个层面,社会民主主义都是共产极权主义的死敌。

 

  第四,在改开时代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新毛左、新极左、新共产党,按二分法,就完全没有办法把它们与正在掌权的、已经变成极右政党(尽管表面上还在标榜一些极左意识形态)的老共产党区分开来了,应该看到,固然新极左将来很可能也会建立新的极权专制,但目前它对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否定,其激烈程度与自由民主派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反过来,当权的共产党收拾这些新共产党也不会手软。

 

  如果引进国际上通行的四分法,以上的逻辑矛盾就都可以解开了:

 

  极右:权贵官僚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极端民族主义、逆向国家主义(分裂主义)、逆向种族主义(反华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绝对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精英治国主义。

 

  中右:保守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左翼自由主义)。

 

  中左:社会民主主义(右翼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认同宪政民主构架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社会批判理论、文化批判理论)、女权主义、生态主义以及其他一些来自西方的新左翼理论。

 

  极左:新毛左、托派、主张无产阶级专政的原教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

 

  应该说,不是所有的自由民主派都继承和坚持左右二分法,早在2000年左右,陈子明、秦晖、谢韬、许纪霖、王江松等人就已经引进国际上的四分法来分析当代中国的思想政治状况了,陈子明还精准地把极右称作专政右派,把中右称为宪政右派,把中左称为宪政左派,把极左称为专政左派。网上有一个叫胡常根的民工,经独立观察和思考,也对当代中国思想政治状况做了四分:右愤(右粪)、民右(民主右派)、民左(民主左派)、左愤(粪)。他的用语有些粗鲁,但对于中国现实问题的分析,往往比大部分公知来得更贴切和准确。

 

  如果进一步概括上述思想成果的话,可以把四分法表述如下:极右(极权专制右派)、中右(宪政民主右派)、中左(宪政民主左派)、极左(极权专制左派)。一目了然的是:

 

  (1)中右和中左共享宪政民主。

 

  (2)极右和极左都是极权专制。

 

  (3)中右与中左是盟友,中右既与极左相对立,也与极右相对立,而中左既与极右相对立,也与极左相对立。

 

  (4)极右与中右靠得最近,处于同生态位竞争(争夺的主要对象都是社会中上层),因此,中右对于克服极右更有效也负有更大的责任;与此同时,中左与极左靠得最近,处于同生态位竞争(争夺的主要对象都是社会下层),因此,中左对于克服极左更有效也负有更大的责任。

 

  根据当代中国权强资弱、资强劳弱的基本社会格局,极右当权派当然在控制整个社会,其他民间的极右派表面上是批判极右当权派的,但其实共享一些同样的价值和逻辑,形成一种不一定自我意识到的互补关系。自由主义中右派或宪政民主右派,本来在民间思想文化界占有优势,但由于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囚于左右二分法,拒斥中左派或宪政民主左派,结果是,当他们把追求平等和福利同时兼顾自由的宪政民主左派打成极左派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就把自己极右化了,从而壮大了民间极右阵营的实力,这一次围绕美国大选的激烈争论,大部分自由主义公知选边站队,成为川粉,最充分地暴露了他们极右化的逻辑和价值观,这对中国社会转型以及对他们自己,绝不是一件好事情。试想,以在野的极右精英对抗掌权的极右精英,别说搞不赢,即算搞赢了,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不过是以一种新专制取代老专制而已,与普通民众何关?与宪政民主何关?

 

  社会民主主义中左派或宪政民主左派,是比较后起的思想政治流派,人数不多,影响也不大,但它面向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下层和底层民众,具有极大的潜力,考虑到它在发达国家早就已经成了主流思想政治力量之一,如果中国不停下融入世界主流文明的脚步的话,它在中国就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和前途,但它目前处境艰困,一则受当权极右派的政治打击和在野极右派的思想攻击,二则受到处于同生态位的新极左派的高度防范和攻击,只得到了人数不多的中右派即宪政民主右派的理解和同情。至于新极左派,它不仅同时受到民间极右派、宪政民主右派、宪政民主左派理论上的批判,也受到当局的政治打压(佳士事件就是明证),但预计它会顽强地生存下来,而且在中国日益极化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中,还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它的做大绝不会是一件好事,万一掌了权,共产主义又要在中国再来一遍。

 

  根据以上力量分析,要比较顺利地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最佳选择就是建立宪政民主右派与宪政民主左派之间的思想政治同盟:它们有分工,那就是前者主要承担动员组织社会中层和部分上层的任务,后者主要承担动员组织社会下层和部分中层的任务;它们有合作,就是一方面要共同对抗极右和极左的力量,另一方面也要相互声援和支持对方所引导的民间社会运动,如前者声援和支持劳工运动等下层民众的维权运动,后者声援和支持以企业家、业主、知识分子等中上层为主体的维权运动。双方必须明确意识到,目前双方的分歧是次要的,双方的共识才是最重要的,等到宪政民主制度建立起来了,那时候才有条件进行争夺执政地位的公平竞争。

 

  如果宪政民主右派和宪政民主左派不能建立强有力的联盟,如果他们各自为战进而相互攻击,可以说,中国的宪政民主是永远也建立不起来的。

 

  本答卷就是按照上述思路回答每一个问题的,凡是宪政民主右派和宪政民主左派共享的东西,我都没有加以特别的说明。鉴于宪政民主左派的声音和力量特别小,所以,在涉及它与宪政民主右派的理念和政策区别时,会着力于强调和介绍它这一方面的观念和思路,所以这份答卷可以被看成是宪政民主左派关于中国社会政治转型的一份系统性研究报告。

 

  社会民主主义、中国宪政民主左派(翼)、劳工运动等底层民众维权抗争运动之所以在中国社会政治转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是因为它们关系到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一是依靠什么力量才能实现这一转型?二是在未来宪政民主结构中,如何合理安排上、中上、中下、下等各个阶层的宪法地位?如何让缺少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的下层民众,也享有平等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他们如何通过宪法赋予的可能性、通过有效的政治和法律通道,提升自己的经济社会文化地位?

 

  关于第一个问题,其实很直白很简单,那就是仅仅依靠人数不多、先天基因不足后天发育不良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根本不足以完成这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要发动和组织下层民众加入到争取宪政民主的历史潮流之中,才能形成足以推翻这亘古未有地强大的极权专制的社会政治力量。如果真诚的宪政民主右派也意识到并承认这一事实,那么问题来了,以自由主义的价值理念、政治纲领和政策,它有能力唤醒、号召、动员、组织下层民众吗?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不能。那么什么思想政治力量可以做到这一点呢?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社会民主主义和宪政民主左派可以做到这一点,例如欧洲2.0版的宪政民主主要就是由劳工运动和社会民主主义运动推动所完成的,在世界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中左派、宪政民主左派所领导的劳工运动和底层民众抗议也居功至伟。因此,知识分子要一分为二,一部分留在宪政民主右派阵营里,另一部分要成为宪政民主左派,深入下层民众,推动劳工运动和各界下层民众维权运动,就像韩国的知识分子和大学生在韩国社会政治转型过程中所做的那样。

 

  关于第二个问题,假使极权专制倒台了,在取而代之的宪政民主制度中可以没有对下层民众的权利和权力安排吗?可以把对推倒极权专制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的下层民众当做炮灰和工具扫地出门吗?可以像欧美国家1.0版的宪政民主那样,不给他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给他们成立工会、进行集体谈判和罢工抗争的权利,不给他们建立政党、竞选议员、参与立法甚至组织政府的权利,不给他们维持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的权利吗?当然不能!所以在未来中国宪政民主制度构建过程中,要同时体现宪政民主右派和宪政民主左派的贡献,要同时容纳中右翼的政党和中左翼的政党,要同时表达和实现社会中上层与社会下层的权利、利益、意志和诉求。简而言之,要建立2.0版的宪政民主制度,而不能简单重复欧美两百多年前的1.0版的宪政民主制度。

 

  在这个过程中,宪政民主右派和宪政民主左派分别和共同承担艰巨的历史任务。从自由主义和宪政民主右派这方面说,要引导、说服社会中上层节制自己的经济政治文化诉求,要给予下层民众的经济政治文化诉求以应有的尊重,要防止精英主义、赢家通吃、弱肉强食的极右化冲动和需求,要与各种各样的极右思想政治力量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努力把中上层社会成员争取到宪政民主的阵营中来。与此同时,社会民主主义和宪政民主左派,也要引导下层民众接受自由主义和宪政民主右派的合理内核,接受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合理内核,要说服他们克服复仇、平均主义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等极左化冲动和需求,要与各种各样的极左思想政治力量进行坚决的切割和斗争,努力把大部分下层民众争取到宪政民主的阵营中来。

 

  2021年

 

  10.痛骂底层之恶的孙毅安无意中暴露了中层之恶

 

  一、某思想沙龙由孙毅安言论引发的第一轮争论

 

      群友姜涛把孙毅安的文章(《疫情期间,那种恶,无边无际》)转进某思想沙龙群并说了一句:“这个家伙跑出来叽里呱啦说什么底层之恶、文化之恶。”

 

  肖雪慧:没有点开。标题所谓“底层之恶”跟这几年很流行的“底层互害”说,都是在把并非普遍的现象普泛化而丑化庞大底层的同时,转移目标,把真正祸害全社会并导致部分底层、社会其他阶层或各阶层之间相互敌视的根子隐藏在视野之外,转移了真问题。

 

  王大卫:精英主义者的惯用话术和套路,最极端的是海外的牲人论:中国人,从上到下全他妈不是人,活该亡国灭种。

 

  王斌:我以为,大可不必将指责底层者斥之为那么多批判性符号,因为他指证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还真不能视为个别。我们需要分析的是,在那个场景中的那人还是一普通的“底层人”吗?作为一种现象,若我们的认知仍停留在“底层”的概念上,我们可能漏掉了一些其实常在,但被我们用底层一语而遮蔽掉了的东东。在我看来,在那个场景里,那人已然不再是一语概之的底层身份了,此刻他被赋予了他素常所不曾掌有的权力,而也正是此权力让他从底层身份中超逸出来,从而获得了某种优越,这才有了他可以喝斥他人的准“司法权”。推而广之,那个进监的前警察沙皇就其本质不也是一底层农民吗,不过只是在后来被赋予了巨大的权力耳,可以说此人是那位底层人的超级放大版,仅此而已。所以,在此出现的本质其实是中国语境下权力与人的关系,而非仅是一种笼而统之下的底层现象。另外,我也反感知识分子动不动就以知识(且不说此知识是否可靠)的优势指手划脚,感觉自己在登高望远,其实在这旮旯里你也不过是一底层,只是遗憾的是你看不见自己真实的身份而已,若你看见了,还甭说,你可能才算一个有了觉悟的知识分子。

 

  今日与许大先生餐叙,他笑言,前一段,他们小区进入防疫禁止,保安们立马换了一张脸,不再是点头哈腰了,过了几天,疫警取消,他们一个个顿生巨大的失落感。此一“剧情”可以呼应我的上述看法。

 

  德州老刘:孙那篇文章描述了作者刚经历的经验事实,都是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他发出一些感慨和评论,没觉得有离谱的地方。那些现象和评论都能帮助人了解底层的现实。仁人志士要去“启蒙”底层,也得先知道底层是怎么回事吧。体制都是人弄出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去中国的基层看一下,大部分恶不涉及政治问题,而是社会习俗、潜规则、人性(贪婪、懦弱)等问题。当代中国也不是十八世纪遍地文盲时代的欧洲,大部分基层群众至少是初中毕业、高中毕业,很多人比要给他们启蒙的很多知识分子更精明,早就会“运用自己的心智思考”,跟启蒙运动针对的十八世纪欧洲的宗教蒙昧和对超自然力量的迷信不是一回事。

 

  一些关于底层的说法让人想到《悲惨世界》中Thénardier那两口子:“都是社会(制度)把我们害成了恶人。”

 

  Thénardier两口子的态度代表了不少知识分子的看法:不能责怪底层,都是制度的错。问题是,同样的制度怎么没把Valjean和Javert变得更恶?从人性上讲,维护体制的Javert比把自己作恶都推到体制头上的Thénardier那两口子强多了。

 

  没有比把底层问题推给制度更简单的了,连Thénardier两口子都会。

 

  如果有机会在中国底层生活一段时间,可能会有一个比较符合现实的了解,看到一些触目惊心的问题,大部分跟政治和体制没有关系。这不只是中国的问题。美国的新纳粹、三K党等极右组织的骨干基本都来自底层的两低人群:教育水平低和收入低。当年,瑞典学者Myrdal到美国来研究种族问题,发现歧视问题最厉害的是在白人底层。这是每个社会都有的现象,不能推到制度头上。奴隶制和种族隔离制度早就废除了,但美国对少数族裔的偏见和歧视在低层白人中保留的最多。中国底层的问题道理类似。

 

  不是说要歧视低层,我本人就来自低层,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生活了二十多年,那里的很多问题(勉强叫恶的话,也是小恶)跟政治和体制没有多少关系,比如说造假、糊弄、粗鲁、暴力、恃强凌弱等,一直是这样。即便没有底层生活经验,看一点写基层社会的杂书,也能获得这种知识。比如说造假,清朝人写的杂记中就有买了皮鞋回家穿才发现是牛皮纸做的,这跟政治关系不大。

 

  二战以后,各个主要国家都通过实施社会政策促成阶层递进来改良社会,这种做法的前提是,承认底层的社会问题比其他阶层多。如果这个前提不成立,还阶层递进个啥?(让他们)在底层呆着就是了。这不是常识么?

 

  王玮:底层不是天生就恶,道德沦丧是制度造成的。如果孙毅安承认自己也是恶的一部分,他就应该分清作恶者和受害者的区别,他更不能因为底层之恶而给政府之恶洗地。比起来,大恶是根源,无边无际的底层之小恶是无边无际的制度与文化的产物。谴责底层之恶,从谴责政府之恶开始。

 

  一个人态度恶劣制止孙毅安抽烟,算不上恶。如果孙因此动手打人,倒是与恶靠近了。把地沟油毒奶粉假药假牛奶,疫情中不准急症病人就医这些明显是制度之恶的事算在底层头上,既不公平,也不符合事实,是给政府的洗地言论。所有这些现象都存在,只不过证明所谓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都是谎言,在现实中破产了。

 

  @德州老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没有为小恶辩护的意思。

 

  就像我高兴看到攻击国会山的川粉们被审判服刑一样。但是我知道真正的邪恶在上边。

 

  占全喜:好的制度可以让恶人变好,但也不能完全遏制人性之恶,只可以让人性之恶得到最大的抑制;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恶,但不能让所有的好人变恶,只能让人性之恶得以更大释放。

 

  @德州老刘:并不是因为底层“恶”要多一点才需要改良,而是因为当时制度本身很“恶”,必须改良。

 

  王大卫:常识和实际历史进程是,制度之恶损害了底层民众的权益,底层民众奋力维权抗争,迫使上层做出妥协和让步,怎么会是上层对底层之恶做出绥靖或“社会政策”让步呢?有的话,请举一例。再者,底层之恶也是应当予以批判和否定的,怎么能够对它搞绥靖主义呢?

 

  张雪忠:诸如“国民性”“底层之恶”之类的说法,都是一些缺乏公共见识的文人整出来的东西。这些人看待社会问题的方式,是极其直观和具象的,完全不具备分析社会现象之成因的知识能力。

 

  实际上,在任何社会,任何合理或不合理的政策措施,人们所直接面对的具体执行者,都一定是“底层”的人员。在这里,能否透过现象看出真正的责任所在,就看一个人是否具备基本的公共见识。比如,在美国,哪怕是权力体系的最末端出了问题,如果是联邦层面的事情,人们就直接质问总统,如果是州层面的问题,人们就直接质问州长。你不会看到美国的文化人说这是“底层之恶”。

 

  一个社会的堕落主要是精英的堕落,而精英堕落的主要表现是责怪底层。

 

  YU:【底层之恶还是高层之恶】和个稀泥:孙毅安文中所说的底层之恶的现象的确普遍存在,文章也没有为高层之恶洗地的意思;但如果要追根究源,底层之恶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制度之恶、高层之恶——现象与根源,可以一起讨论。有不少自由派争论制度批判与文化批判(民族劣根性批判)的关系,譬如张雪忠老师重视制度批判,反感鲁迅、柏杨的文化批判论。在我看来:制度与文化是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把其中哪个作为绝对决定因素,或者严格界定两者的因果关系,都是不妥的。

 

  肖雪慧:昨天没有点开孙毅安那篇,今早点开了。我不认为他当时做法和他文章的表达是合适的。他抽烟,那个保安叫他掐灭,从他的叙述,保安态度是有点粗暴,但他骂了一大串,远比干预他的保安态度过分,有些话甚至跟最近某女书记威胁人的说法很相似(大意说要保安后悔他妈把他生出来)。真正居高临下的是他,由这件他本身做得有亏的事引出底层之恶,这种借题发挥有点无厘头。

 

  @YU说制度与文化互相影响、互为因果,赞成。但当用制度力量绑架教育和文化,以强力固化文化中劣质因素时,文化就是制度。拿教育来说,对教育的控制在49之后至文革结束前的27年,特定意识形态不仅进教材进课堂还要对学生入脑入心、从幼儿开始;所谓文化安全战略,推出一批流氓马前卒……都是以制度力量绑架教育和文化,以强力把败坏人心的劣质文化固化下来。至少在大锅,社会和民众有怎样底色,制度是强有力因素。生活在这里,制度对人的压抑、侮辱无时不在。每天切切实实在承受。

 

  还没有哪个时代像现在,动用国家机器、用一个复盖社会一切领域的宣传系统,并把持教育、出版、历史书写……等领域,进行系统、全面和持续的灌输,全方位灌输对语言、记忆、思维方式、感觉的入侵,造成的恶果是很难清除的。孙毅安本人的表述就让人能清晰看出来。

 

  “底层之恶”“仗义多是屠狗辈”是截然对立的两种判断,都能找到无数经验事实支撑。但都是一些人根据有限的观察和体验提出的。但相比之下后一判断多少做了保留,不是对一个群体一竿子打一片的总体判断。

 

  底层是一个很大很庞杂也很难一概而论的群体。我有多次被坑经历,坑人的有底层,也有同道中人。但我没资格对其中任何一个群体下总体判断。接触到的底层,有很自私、占便宜、坑人的,但更多并没有什么坏心思。下过乡,接触很多农民,有的一直保持联系。其中可能有想要鲤鱼跃龙门的,但更多只是想过好自己日子。从各种报道看,由底层升迁的,贪婪的、干坏事恶事的不少,但高层世袭的就更好?!要想得出结论,需要有调查、有数据。不能靠感觉和自己有限的观察。

 

  郭学明:“底层之恶”是指“底层特有、固有和大多数底层人都有的恶”吗?如果一种恶,高层中层也有甚至更甚,是否可以说成底层之恶?如果一种恶不是底层必然有的,是否可以说成底层之恶?如果一种恶,只是底层少数人有,是否可以说成底层之恶?有没有高层之恶、精英之恶、中产阶级之恶的说法?任何一个阶层都有恶人恶行,是否可以据此认为这些恶是这个阶层的恶?请教!

 

  DAI:孙毅安那篇文章,是夹带了自己的私货的,如果不了解他的为人,很容易被他迷惑。给大家分享一下他在另一个电影分享群的一次骂战。他在群里晒出了他创作的一个写杨靖宇将军的正能量电影,一位群友表示了不喜欢,他便骂人家是日本人生的崽子,由此开始骂战。其间汙言秽语,不堪入目。最后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被群主踢出群。所以,不要光看一个人怎么写,还要看他文字背后的人品。孙毅安容不得别人对他的主旋律电影有任何微词,随便摘录几句他的话:“我告诉你,我的《脸对脸背靠背》是豆瓣评出来的建国以来最好的电影第二名。第一《霸王别姬》,第二《脸对脸背靠背》,第三《活着》,你用一辈子去学习吧”;“我今天的成绩,你和你儿子孙子加起来,三辈子都赶不上。我能和你对话是你祖宗的造化,祖坟冒青烟了你知道不?你烧香去吧”。

 

  他以着名编辑自居,写的基本是正能量主旋律的东西,对底层充满骨子里的傲慢。他批底层之恶时夹带的私货在这里:“不要把丑陋和罪恶的原因都推给别人,政府哪个部门发文让你生产地沟油了?”“这是政府大力提倡并提供技术支持造成的吗?开启全民互害模式的是谁?谁在作恶?”

 

  不是说底层没有恶,也不是说底层之恶不可讨论,而是作者试图用底层之恶掩盖体制之恶,他本人是体制内大编剧,善于写歌颂主旋律作品,尽享体制好处,当然不敢骂体制,只好拿底层撒气。

 

  王大卫:我看那孙编剧就是一条欺下媚上的中层恶棍,伪精英而已,岂有他哉。从他文章读出好来的人,还是应该好好回答郭学明老师的连环之问。

 

  王玮:没有底层特有的恶。底层之恶这个词是一个伪概念。

 

  刘书庆:不夸张的说,社会问题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包括底层互害。也是政策塑造出这种社会生态。底层的人争夺那点可怜的资源,会表现的特别野蛮,就像湖南操场埋尸案一样,日本有个片子楢山节考,说当地有个风俗就是把上了岁数的老人抛弃,也是生存环境恶劣造成的。高层的人抢夺资源表面上可能没有那么血淋淋那么残酷,但是他们使用的方法可能给更多的人带来持久的伤害,比如挑动社会动乱甚至战争。

 

  底层的恶,无论是否原谅,它都会产生并横亘在世人面前,写再多的文章,再多的教化,可能都很难改观。因为它背后是个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的背后是政策法律制度。只要这些问题在,底层的恶就会散发。

 

  指责底层之恶,就是素质论的变种,很容易被组织作为拒绝改革变革的由头。这个理由太浅显了。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只要底层所能争取的资源仍然那么有限可怜,生存环境仍然那么残酷,底层的恶就不会减少,哪怕你通过写文章教化了几个人,也几乎于事无补。这就是我一贯反对批评指责底层的原因。而且很多时候,文人对底层的批评三观都是有毒的,他们写文章动机不是提高他们的权利意识而是单纯的谴责他们的恶念。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单独的底层之恶,而是普遍的人性之恶,只是底层和高层使用的手段不同而已,而且中外皆然,单独的个人是否做恶确实取决于个体的自由意志,但在概率角度上没有意义。

 

  王斌:倘若说文章作者比他指责的底层人还恶可以成立,那么接下来的讨论可以结束,因为上述已是一价值判断,无非恶的孰高孰低之别,可我要问的是,一个知识分子群是这么讨论问题的吗?不分析,一上来就一价值定论?

 

  王大卫:底层之恶、中层之恶、上层之恶,作为事实以及对事实的描述,是可以成立的,接下来需要讨论的是:(1)它们都是在等级专制制度的大背景上产生的,或者说他们本身就是构成这一制度的三个环节;(2)哪个阶层在这个制度和链条中得利最多,维护和巩固它就最起劲,因此也就最恶;得利次多者,次恶;得利最少者,再次;(3)如何改变这个制度和链条才是最根本的问题,简单地在现象层面谴责各阶层之恶是远远不够的,这样很容易掉入各阶层相互指责、转嫁、踢球却同时维护整个制度和链条的陷阱。

 

  段毅:@王大卫 太有意思了。从底层到高层,分析了半天突然发现还有中层之恶。结论:恶在哪层都有,但恶在各层级释放的影响度却有不同,简单讲,底层的恶可闪避,躲着就行,所谓独善,中层我不说了,王大卫兄可分析,高层之恶的特性是烈度极强,凡人闪躲不及。

 

  王大卫:把底层被煽动、忽悠、绑架而参与作恶的全部责任都归之于底层本身,这符合基本的历史事实吗?这不是欺下媚上是什么?手握几百万大军搞土改,农民不拥护可以吗?土地和工厂到底被谁抢走了?

 

  孙毅安睁着眼睛说瞎话,把屎盆子扣在底层头上,居心何其毒也。

 

  这是典型的“中层之恶”!

 

  段毅:由于工作原因,与底层接触超过中、高层,故不乏恶的感触,有时也会生气或愤怒,但这种情绪稍有一段时间便会忘弃,但于中、高层,但有恶的感触则心底生恨,难有绝期。

 

  王大卫:哀莫大于,劳工律师段毅舍身为农民工维权,却有个别得到帮助的农民工受人教唆反咬段律师一口。然而,段律师对农民工阶层不离不弃,而有觉悟的珠三角农民工奋起响应段律师倡导的“工人代表制”,掀起了中国劳工维权运动的第一波高潮,因此也成就了段律师不可抹杀的历史地位。这才是真正的“精英”对待底层的态度,这才能建立良性的中产与底层的双赢关系。值得一提的是,段律师是全国第一家私营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早在90年代就已经“先富起来了”。今天我们躲不过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究竟应该成为怎样的中层?我想这是本群这一轮讨论的意义所在。

 

  王大卫:总结大部分群友的意见,可以对孙毅安的言论做出以下几点评论:

 

  1、孙毅安的爆发远远超出了维护自尊、合理自卫的尺度或比例原则

 

      孙毅安无意中把自己强横恶霸的嘴脸原汁原味、活灵活现地描述出来了!在人员密集的核算检测现场抽烟,既违反了此处不能抽烟的规定,又违反了此处须戴口罩的规定,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有责任提出警告(否则就是失职),他声音太大、态度太严厉,你可以提出异议和批评,但你的反应之激烈超出他10倍不止,以至于他若再敢反驳你,你一定会诉诸暴力,“让你妈后悔把你生出来!”你有错在先,他只是在纠错时对你的态度有点粗暴而已,而你的态度和行为已经是不折不扣的恶了。

 

  人们有理由问你,如果警告你的是一个身份和地位比较高的国家工作人员,你会像对待蓝衣青年一样对待他吗?如果提醒你的是一个排队等候检测的、受不了抽二手烟的居民,你会跟他要禁烟标志吗?人们有理由推测,你之所以金刚怒目、怒发冲冠,不过是因为你感到被一个身份和地位远远低于你的人羞辱了,你有一种极强的要制服他的冲动,哪怕诉诸暴力,出了事,大不了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摆平罢了。

 

  2、孙毅安从几个有限的案例出发,推出了“底层之恶”的全称和本质判断,把一切恶推给底层,而无一字追究来自上层的权力之恶和制度之恶

 

     你出了口恶气,对方也被你的狂怒吓坏、镇住了,你岂止扯平了,简直就是大获全胜了!但你还远远没有解气,你迅速找到一个道德制高点,恶狠狠地说:“疫情期间,你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底层的恶。那种恶,无边无际”;“我难以用语言形容他们。底层的恶,超出你的想象。”

 

  但是,包括你遇到的这个蓝衣青年的粗暴在内,你列举的那几个例子,都证明不了“无限的底层之恶”,而只证明了“不受限制的权力之恶”,作为执行者的底层志愿者、纠察员、社区工作人员,不是大恶,不是首恶,不是源头之恶,最多就是权力挤压、生存压力下的“平庸之恶”“附庸之恶”,你对“不受限制的权力”不置一词,却把所有的愤怒倾倒在底层头上,你这不是欺下媚上又是什么?

 

  3、孙毅安把或然推理当成必然推理,把片面原因当成充分必要条件

 

    (1)“他们恨官,是因为他们当不了官”——官儿们自己没有可恨之处?岂止可恨,简直到了凶暴邪恶、人神共愤的程度了!

 

 (2)“他们仇富,是因为他们挣不到钱”——富人们自己没有可恨之处?岂止可恨,简直到了贪婪无度、敲骨吸髓的程度了!

 

   (3)“他们拥护反贪,是因为他们没有贪汙的机会”——他们根本就当不了官,哪来贪汙的机会?如果他们偶然当上了官,他们就不是底层了,因此,你这个针对底层的推理,纯属臆想。

 

  (4)土改、公私合营是由武装权力自上而下发动、推动、贯彻的阶级斗争,土地和工厂全归了“国家”所有,怎么能把责任全归到底层?

 

  (5)反右和文革是最高领袖一手策划、一手控制的阶级斗争,所有被引蛇出洞或奉旨造反的全都被收拾了,反日反美游行,哪一个不是由权力操控的,谁见过中国公民享受过示威游行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吗?

 

  是的,底层经常被忽悠、利用、操控、绑架、裹胁、驱赶去作恶,尤其是针对底层本身的作恶(饿死的3700多万人全是底层),要改变这种情况,首先要批判和否定“忽悠、利用、操控、绑架、裹挟、驱赶”他们的集谎言和暴力于一身的极端专制权力,孙毅安居然对底层咬牙切齿地喊出“如此本性恶劣的群体,无论遭受什么苦难灾祸,我都不同情”的恶毒的诅咒,他这不是在说,极权专制是最适合底层的吗?底层遭受任何奴役和剥削,都是他们罪有应得吗?

 

  4、孙毅安冒充屁民和底层来给自己对底层的恶毒咒骂披上客观公正的外衣

 

      对于前一天的帖子招致异议,你表示自己并没有错,只是说了实话,说出了真相,为了表明自己是客观地、负责任地剖析底层的根深蒂固的劣根性,你以退为进地说自己也是屁民,也是底层。

 

  这是很低劣的话术,没有人会相信你的。

 

  让我们来看看你的身份和地位,这里只捡几个含金量较高的:国家一级编剧,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西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省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陕西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社会分层依据经济资源、政治资源、社会交往资源、文化资源的拥有状况,综合平衡下来(正高+厅局级国企高管+行业领袖),孙毅安至少处于社会中层,如果把中层再细分为下中、中中、上中的话,孙毅安妥妥地处于上中位置,2021年中国人口为14.126亿,孙大抵处于14亿人之上,这样的人跟一个农民工和一个月只拿百把块钱养老金的老农民,同处于社会底层?你的编剧才能果然并非浪得虚名,怪不得成了国家一级编剧!

 

  5、孙毅安用底层之恶把政府的地板洗得铮光发亮

 

      孙毅安接着说,底层的恶有很多表现,相信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村民疯抢翻倒在高速公路上的大货车;老人不幸摔倒了,好心人将他扶起或送医,老人一家会把好心人讹到怀疑人生;深圳两岁多的小悦悦在疾速行驶的车流中彷徨无助半小时,无人伸出援手,最终被汽车碾死……哪个政府部门发文让你生产地沟油了?给未熟的水果喷催化剂和色素,难道是乡镇政府提供的技术指导?牛奶里的三聚氰胺是怎么产生的?注水肉是天然长出来的?河北一个县饲养的羊,都在饲料里加瘦肉精,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民以食为天,可是市场上苏丹红,假疫苗,毒牛奶,膨化蔬菜,防不胜防。如今哪个人的食品是安全的?这是政府大力提倡并提供技术支持造成的吗?开启全民互害模式的是谁,谁在做恶?

 

  孙毅安最后再一次强调:底层的恶超出想象,底层的凶残,难以想象。这个真相没人说,只好由我来说;此刻我有点像当年武汉的艾芬医生:老子到处说。

 

  瞧瞧,孙毅安倒成了敢说真话、揭露真相的英雄了。

 

  底层这么大人口基数,要说没有大量恶的现象,那也是不客观的,无论是谁,指出这些恶的现象,也是没有问题的。你的问题是,你只字不提中层之恶,更不提上层之恶,只字不提在等级专制制度中,底层、中层、上层各自之恶有大小、主次、源流之分,从上到下,依次呈现出由大到小、由主到次、由源到流的分布态势,你进行抓小放大、突出次要忽略主要、扬其流而藏其源的选择性批判,你就是有意无意地转移人们对来自上层的权力之恶、制度之恶的追究,这是既不符合事实,也缺乏公正,并且也是无效的批判。

 

  你提到的那些恶劣现象,的确有些来自于底层的贪婪,但制度的原因,诸如公权力的不受制约与官商勾结、低人权低民主低福利低环保的掠夺性开发经营模式、法治的缺位等等,才是更根本的原因,而在这个制度中获利最大的上层和获利较大的中层当然应该负更大的责任。对彭宇案的一个荒唐判决(“不是你推倒的你干么要去扶他”),比一万个冷漠的路人更加败坏了社会的道德;钱权交易庇护毒食品毒药品二氧化碳排放、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不给受害者公道和赔偿,是大面积假冒伪劣的主要推手,更何况,那些表面上由底层劳动者操作的违法勾当,背后都有一个通到上面去的利益集团,底层劳动者只得到一份可怜的糊口工资而已。

 

  对于你的这种曲辩和洗地行为,鲁迅先生说得好:“倘使对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

 

  6、孙毅安对“底层之恶”的大张挞伐,原来只不过暴露了“中层之恶”而已

 

      前面说了,孙毅安当然不属于底层,但也很难算是上层,他属于改革开放以来迅速成长起来的中间阶层,这个阶层包括知识/技术/管理人员、中小企业主、中下层公务员,连同家庭附属人口,占人口总数的20%左右,大约3亿人。这个阶层的历史进步意义、历史之善和伦理之善,我们先不在这里表彰,我们先来看看它的历史局限性、历史之恶和伦理之恶。

 

  它产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先天不足,对权贵官僚阶层有严重的依附性,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必须充当权贵官僚的白手套;它后天发育不良,随着党对经济的控制收紧、国进民退以及经济本身的下行,它呈现出萎缩的趋势,在其经济和政治的主体性还没有发育形成前它就萎缩了,数量上也远远没有达到发达国家占人口百分之六七十的规模。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它本能地具有把来自上层的掠夺和压力转嫁到比自己弱势的底层劳工和贫民身上的趋势。它不能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向上层争取权利,又想保持住自己的那份利润和利益,于是利用一些自由主义和普世价值话语,向底层进行意识形态洗脑和进攻,一方面为自己的剥削行为提供正当合理性辩护,另一方面对底层进行汙名化,使之不能形成争取自己权益的历史合理性和道德合理性上的意识和自信。这就是这些年来不断出现的素质论、牲人论、暴民论、民粹论、文化决定论的社会心理背景,而孙毅安们的底层之恶论,就是一个最新的、伦理学形态的版本,由于孙毅安特殊的“个性”“男性气概”和“勇武精神”,这个伦理学版本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对于底层的歇斯底里的深仇大恨的程度。

 

  “中层之恶”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欺下媚上!恃强凌弱!

 

  二、某思想沙龙由孙毅安言论引发的第二轮讨论

 

      郭学明:底层是十亿人左右的群体,存在这个群体共有之恶吗?底层之恶是一个全称判断,能禁得住证伪吗?法官中有恶法官,可以定义以法官群体全称形成“法官之恶”的概念吗?企业界有黑心老板,可以据此定义“企业家之恶”的概念吗?三年三班有几个学生考试作弊,可以据此定义三年三班之恶吗?精英中出了张维为,可以得出“精英之恶”概念吗?把社会中最大群体中个别人或部分人的恶说成整个群体之恶,这是“底层之恶”概念不成立所在!每个阶层都有恶人恶行,但不能株连扩展到整个阶层!只有党卫军褐衫党契卡红色高棉这样的邪恶组织才可以全称判断为党卫军之恶!法西斯之恶!契卡之恶!红色高棉之恶!我反对大卫教授说底层之恶现象存在的说法,请您举个例子给我,哪种恶是底层全体领属的恶!底层之恶说是对亿万善良底层人的侮辱与轻蔑。

 

  YU:郭老师:别激动。您说的都有道理。你昨天也问过“底层之恶”是不是全称概念、是否成立的问题。我的看法是:它是否是一个全称概念,本身是模糊的。如果是全称概念,那它肯定是错的。别说“底层”这个群体了(有相当多的善良人),就连党卫军、法西斯、契卡、红色高棉里面都不乏少量好人。只有把“底层之恶”当作一个非全称概念(即“存在于底层中的恶”,而不是“底层人均恶”)来理解,这个概念所表述的现象才是基本属实的(大卫兄与多数人说的,应该是从这个角度理解的),才值得进一步探讨(现象的实质——是否底层独有;现象的根源——人性、文化还是制度)。

 

  如果把“底层之恶”理解为“存在于底层的恶”,它的确是一个客观存在(先姑且不讨论是否底层独有及其根源)。底层人中固然有很多善良的人与善行,也有很多恶人与恶行。我们老家农村,我从小就见过很多两方面的人与事,有的可追究到制度根源,有的则比较难,说起来话太长。

 

  郭学明:那么,就应当说“存在于底层人中的恶”,而不是在各个社会阶层中单单建立“底层之恶”概念,突出“底层之恶”。都是学者思想家,又不是不会语文,又不是没看过波普尔,为什么不能准确表达!事实上,一些精英的表达也具体指向了整个底层!过去,江总接见外国记者说不能实行民主政治是人民素质还有待提高,现在,一些主张自由民主的精英讨伐底层之恶,异曲同工!“底层之恶”说的实际效果就是让人以为存在一个底层而不是底层个别人部分人的独有固有的恶!

 

  唤起对底层憎恶。

 

  我的下一个问题是,哪些恶是只有底层才存在而其他阶层没有的恶?请教!

 

  YU:这个很难说。我的初步判断是:根源都是人性之恶,有的被不好的制度所放大。这些恶,在底层有底层的表现,在高层有高层的表现,可分别称为“存在于底层的恶”“存在于高层的恶”,近似简称“底层之恶”与“高层之恶”。啊呀呀,与郭老师这样认真的辩友,进行这么严格的讨论,一步步都得小心翼翼,生怕出错呀。

 

  在底层有底层的表现,在高层有高层的表现。底层之恶在很多情况下是高层之恶带来的(譬如防疫)。但话又说回来,很多高层之恶也是底层之恶成就的(没有他们那么怂包,高层能那么威风作恶吗?)就像那些没领到菜就高叫、领到菜后就“忏悔”的怂包,看着都生气!当然,我对底层怂包的“怒其不争”,没有对高层坏人的痛恨那么浓烈。

 

  张千帆:整体主义命题从来是错的。一切概念都必须能够被降解为个体,或以个体为基础,否则就在耍流氓。不同阶层的恶相互放大恶性循环。

 

  王玮:@YU?把底层之恶解成底层中存在的恶,是标准的偷换概念。

 

  显然不符合汉语语义学对词义的逻辑限定。底层之恶假定了一个特定的底层人群,这个人群有一个特定的恶的属性,这个意思明明白白,不能随便曲为之解。这里隐含了说话者的歧视,轻蔑,排斥,也隐含了自居为上层人的傲慢,自满和得意。这是不能不查的。

 

  郭学明:先做加法,再做减法。先把底层人的恶都列出来,再减去其他阶层都有的,剩下的就是底层独有的。

 

  我先列一些抛砖引玉,不一定对:偷东西、掏包、哄抢、狐假虎威、自己摔倒赖救助者、假摔讹钱、仇富、盲从……我就想讨论清楚,只有底层存在的恶究竟有没有、有多少、有多严重,讨论一次问题就应当搞清楚。

 

  JIAO:偷东西、掏包(底层小偷小摸属于盗窃,上层贪腐也属于盗窃,是大盗)、哄抢(底层民众哄抢翻车的货物,上层通过权力瓜分一些国企民企资产)、狐假虎威(底层上层都有)、自己摔倒赖救助者(底层讹诈某个个体,上层以更冠冕堂皇的理由讹诈或绑架民众)、假摔讹钱、仇富(底层仇富,上层意识形态既仇外也仇视蔑视底层)、盲从(底层爱盲从,上层也是如此,官员不仅盲从,且当上有所好时,还下必甚焉)……以上列举之恶,无一没有上层之恶的对应物,不同的只是危害更大而已。在这种情况下,拎出所谓底层之恶讨论的意义何在?

 

  刘中岳:如果没有底层所独有的或发端于底层特殊人性的恶,就推翻了“底层之恶”这个概念(标签)。

 

  吴祚来用“附庸之恶”代替“底层之恶”,感觉比@德州老刘说的“乖巧之恶”更贴切,也比我说的“卖身求荣之恶”更简练。其实大家有一个共识,“底层之恶”这个词用的非常不准确,不恰当,作者还进而把“底层中存在的恶”标签为底层所独有或普遍的现象,就更不应该了。

 

  JIAO:平庸之恶,要比所谓底层之恶的概念更有分析的价值;底层之恶,也不如底层互害更有分析的意义。

 

  所谓底层之恶,是一个伪概念。除非把贫穷当成一种罪恶,因为贫穷,确实是底层与上层最明显的也是最本质的区别。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贫穷,更包括权利上的贫穷。尽管在党国,所谓上层也存在权利贫穷的问题,但底层则是权利角度的赤贫。

 

  郭学明:继续做加法:打土豪分田地、反右批斗知识分子、红卫兵、武斗、批斗黑九类、农村管教黑五类。

 

  JIAO:这些都是上层之恶,极权政治之恶,底层属于被裹挟的从犯,有些民众则是受害者。

 

  郭学明:底层之恶是近几年来一些精英特别是保守主义者诋毁底层反对平等价值观的恶意满满的概念!

 

  JIAO:提出所谓“底层之恶”的人,有责任为其概念进行定义,如郭学明所提到的问题,列举一下有哪些恶可以称之为底层之恶。这类恶是出于人性本然还是制度环境使然。提出此概念的意义何在。是一种有别于平庸之恶的新概念发明,还是对于底层恨铁不成钢的情绪,或者是对底层没能觉醒起来当炮灰为将来自认的上层们铺就摘取转型桂冠道路的不满?

 

  王斌:本群有个90后女孩关于我们底层作恶的讨论有一篇颇深刻的哲学性表述,估计她怕得罪人,故只发在她的朋友圈,我很想转过来,但怕人家不同意,便忍了。这女孩以域外之眼看我们,及中国问题,厉害!

 

  王斌应大家要求转过来@Laurel发在微信圈的帖子:

 

  有主张人性恶的,有主张人性善的,明确主张人性善的,如孟子,古希腊的斯多葛主义者,近代的卢梭,现代的自由主义者,主张人性恶的,像荀子,亚里士多德,以及基督教,近代的霍布斯,当代的自由主义者等等。这样的主张本身具有形而上学的预设性,既然是理论预设,其目的就是为了解释现实,它们虽然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事实支撑,但其本身并非就是事实陈述,命题的提出者本人也具有某种程度的超然性。作为人性论的预设,它们当然是全称命题,这跟声言“底层之恶”是完全不同的。“底层之恶”作为一个命题其问题根本不在于它是否是个全称命题,而在于这种提法本身就是恶的,是充满了恶的。首先什么是底层?谁是社会底层?划分的标准是什么?是在公权力链条上所处的位置吗?是完全无权者吗?是一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吗?是经济决定论吗?是按照社会财富占有量多少来划分吗?不管按照什么标准,人类历史上还有比耶稣?基督更底层的存在者吗?那些原始基督徒哪个不是来自社会最底层并固守于这个底层?他们都是底层之恶的化身吗?其次,凡是提出“底层之恶”的人本人就是恶的,他们骨子里充满了恶毒。他们的恶首先在于他们把自己摆在了生物链的高端,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底层。这是傲慢。他们究竟来自何处?谁给了他们非底层的位置?

 

  这个非底层来自于什么?社会地位?财富?知识?受教育程度?最后,提出这种邪恶概念的人多半是某些麻木的良知残缺的伪知识分子,这本身就是一个最堕落的群体,尤其是在近七十年的中国。凡是他们认为恶的,多半恶不到哪里去。他们是一个最缺乏思想的群体,是离思想最遥远的群体,也是一个最丧尽天良的群体。

 

  另外,“底层之恶”这个命题中的恶所指的,当然不仅仅是泛泛而言的人性恶之一般的形式的恶,这个恶是有所特指的,比如某些根深蒂固的恶,某些粗鲁的恶,某些直截了当的恶,某些赤裸裸的恶,且不去说这样的恶比起那些所谓的非底层的遮遮掩掩的经过多重伪装的各种处心积虑的恶是否是更小一点的恶,问题在于这种所谓的底层之恶是本源性的,还是非本源性的,也就是说它是因呢还是果?这些伪知识分子嘴里的底层之恶是否只是应对统治者的邪恶被逼出来的应对手段?也就是说这种所谓底层恶只是邪恶的统治者之邪恶所造成的?如果是这样,那些动辄声言底层之恶者不是变相地向统治者递投名状吗?

 

  王大卫:读后感兼答郭学明诸君:这位年轻学者好生了得,同意王斌兄对她的评价(本来我是向大家推荐郭学明老师针对孙毅安们的“连环之问”的,没想到风云突变,郭老师直奔我来了,好像我这个孙毅安的激烈批判者瞬间成了他的同伙了,因此有必要认真回应郭老师的质问;更有趣的是,郭老师是一个同情、尊重、善待劳工的良心企业家,而我是一个劳工公益志愿者,因此我们之间的争论,有点像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

 

  如果“底层之恶”这个概念专门针对底层而言,我也是坚决反对的,事实上,孙董孙大编剧的文章在本群一露头,我就近乎本能地予以坚决否定了。但我坚持认为,作为现象描述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可以成立的,只不过同时还存在“中层之恶”“上层之恶”,它们构成等级专制制度之恶的三个环节,而且就恶之大小、主次、因果而言,上、中、底层不可等同视之。这种伦理学上的分层,同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上的分层一样,是有价值的,对我而言,至少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具体分析在等级专制制度链条上不同阶层之恶的特征,有的放矢提出纠治之策,而不是停留在对一般、抽象的“人性恶”的泛泛的谴责上,这反而模糊了不同阶层应负的具体责任;(2)承认底层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历史境遇,会产生一些特殊的恶行恶德(仅仅具有概率统计意义,并非每个底层人都具有,当然也不是先天的和不可更改的),是直面问题,而不是护短甚至搞底层崇拜,这对于像我这样长期为底层发声和维权的人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可以有效抵御来自上层和中层把我们汙名化为讨好底层的民粹主义。

 

  当然,如果有学者能够证明“底层之恶”“中层之恶”“上层之恶”纯属多余的概念,我也乐于用奥卡姆之剃刀,一刀除之,而无憾焉!

 

  YU:同意大卫兄的基本观点以及您与郭老师分析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占全喜:@王大卫?同意你的分析。补充一点,@郭学明?老师多次在群里提醒大家做加法和减法来分析有没有专属于底层的恶,至今没有一位群友,也没有看到一位群外网民举出一例底层特有的恶。支持“底层之恶”这一说法的也仅仅是认为“底层存在恶”,并没有说“中层、上层没有这种恶”,所以基本上可以认为“底层之恶”是一个伪命题。

 

  但“底层之恶”作为一个词组,文人要使用那是其自由。好比《丑陋的中国人》里的丑陋也不是中国人所特有。所以“中国人之丑陋”也是一个伪命题。但并不妨碍《丑陋的中国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意义。

 

  YU:这是王斌老师特别欣赏的那位90后外国美女的帖子?

 

  (1)

 

  首先,我想高度肯定她的汉语表达能力,以及凌厉的辩论风格(苏格拉底式的诘问)——这方面我认为她已经跟我不相上下了,远超我在那个年龄段的多水平。是个难得的人才!

 

  (2) 但我想指出的是,她的认知是很偏激、强词夺理,而且很不友善的。随便指出两点:第一,她连“底层”这样的事实描述概念都要否定,没有丝毫道理。她说的以经济、政治地位来判断社会分层,其实都是可以的,为啥要反对?如果因为同情底层,就连这个概念都不让用,那必须换成“待中层”之类的概念吗?政治正确是否太过头了?她甚至认为使用这种概念本身就是“恶”的。这就不仅观点极端,而且对观点不同者充满敌意,很不好。第二,她将所有提出、认可“底层之恶”这一概念的人都定义为“骨子里面充满了恶毒”“麻木的良知残缺的知识分子”“最堕落的群体”,如此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大卫兄甚至您王斌兄都囊括进去了,至于这么绝对吗?我前面已经说明了我对这个概念的宽容理解(存在于底层的恶行——如果连这一点也要否定,那是否对底层的同情变成溺爱了?)并说明了这个概念不排斥推究“底层之恶”这一表象的深层根源(制度之恶、高层之恶)。即使她不认可我们这种观点,但至于这么给我们扣这么狠的大帽子吗?至于这样自以为是、高高在上、挥舞道德大棒,进行赤裸裸的人身攻击,这是一种理性观点与良善讨论风格吗?否!这才非常接近恶。

 

  (3) 综合上面两点,我认为这个小姑娘有点儿类似于王庆民小朋友,有天才,但可能会朝极端化的愤世嫉俗方向发展。我认为王斌老师您不应该过于褒扬她,而应该与我们这些成年人一起,好好指出她的问题所在,“调教”一下她,把这个好苗子培养正了,不要长歪了。我说的是真心话,不是故意挑刺。

 

  占全喜:我来为@Laurel?美女辩护一下。她激烈批评的“底层之恶”一说大意是“底层充满恶”,而不是“底层存在恶”。至于底层如何划分,仁者见仁,“底层充满恶”之说显然对“底层”充满鄙视和敌意。就像成龙说的那样:“中国人需要管”也是对中国人充满了恶意一样。

 

  YU:我们要同情、理解底层,但不意味着我们要无视底层存在的问题(即使不是他们独有)。否则,我们要么是掩耳盗铃,要么是“溺爱”他们(尽管“溺爱”这个词也有高高在上的嫌疑)。

 

  JIAO:她反对的是“底层之恶”的概念,而非“底层”的概念。余先生由误解开始,那么批判的箭头射中的就只是一个稻草人了。

 

  就是这位姑娘、郭学明和我分别提出的关于“定义”的问题。提出“底层之恶”观点的人,有责任为自己的概念进行定义,即底层的定义;同时也有责任为其所谓底层之恶的概念或观点进行定义或列举。哪位持底层之恶观念的群友,出来给定义一下?

 

  YU:(1)我已经定义过多次了。我理解的“底层之恶”,指的就是“存在于底层的恶行”。它是一个表象,既不表明它只存在于底层、不存在于其他阶层,也不表明它根源于底层、没有体制根源。定义完毕。(2)定义本身就是可以多样化的,没有正确之分,除非是一个公认的、约定俗成的、含义很明确的概念。定义是针对概念的,不是观点,也不是论证,而是讨论、论证观点的起点。完毕。

 

  刘开明:关于“底层之恶”这个话题,我更赞同社会环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十多年前,敝人主持一个得到世界银行资助的干预项目——深圳拾荒人群互助项目。网络上有这个项目的视频。参加人群全部是来自河南黄泛区的农民,很多人在深圳拾荒超过二十年。有一次我们安排他们在一家三星级酒店培训两天。培训结束后,每个人都把酒店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才走,而且没有带走任何酒店物品。很让我的同事惊讶,我问了其中一个领头的老大爷。他告诉我,他们事先有过约定,一定要把酒店房间搞得干干净净,不能让人看不起我们捡垃圾的人。这个例子说明,穷人只要得到尊重,会比其他人更重视社会的期待和规则。

 

  当社会充满恶行的时候,就不能指望底层不恶。

 

  Cheng Feng:参考一下马克思的思路,他对无产阶级的同情和赞美没有妨碍他讨论“流氓无产阶级”的问题:路易?波拿巴的追随者“除了一些生计可疑和来历不明的破落放荡者,除了资产阶级中的败类和冒险分子,就是一些流氓、退伍的士兵、释放的刑事犯、脱逃的劳役犯、骗子、卖艺人、游民、扒手、玩魔术的、赌棍、皮条客、妓院老板、挑夫、下流作家、拉琴卖唱的、捡破烂的、磨刀的、补锅的、叫花子,一句话,就是被法国人称做浪荡游民的那个完全不固定的、不得不只身四处漂泊的人群。波拿巴把这些跟他同类的分子组成十二月十日会即慈善会的核心,因为这个团体的所有成员都和波拿巴一样感到自己需要靠国内的劳动群众来周济。波拿巴是流氓无产阶级的首领,他只有在这些流氓无产者身上才能大量地重新找到他本人所追求的利益,他把这些由所有各个阶级中淘汰出来的渣滓、残屑和糟粕看做他自己绝对能够依靠的唯一的阶级。”

 

  JIAO:@Chen Feng?流氓无产阶级,是无产阶级的一个特定部分,并非全称概念。除非你把流氓无产阶级等同于无产阶级是流氓。而“底层之恶”之“底层”,是全称概念。这样的类比并不恰当。否定底层之恶的说法,并非排斥底层也会作恶,存在底层恶人或底层流氓这样的事实。

 

  王玮:对。假定的是一个与底层共生共存的本质。类似于血统论一样的。是根深蒂固的歧视。

 

  段毅:底层之恶或底层存在的行为之恶,如果与高、中层就行为的特点相比较是可以区分出来的,相当多的案例都可佐证,这与认知水平,教育程度,可选择手段,得到救济的范围相对低下有关。我办过挺多案子,从心理到行为烈度分析,底层确有简单粗放极端的特点,而高中层在相应事态下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和更多为恶手法的选择。

 

  Cheng Feng:站在底层一边和讨论底层存在的问题不矛盾。

 

  JIAO:@段毅 您说的,是在表现方式上的不同。那么这些您认为是否跟其它阶层的恶在本质属性或恶的类型上有什么不同呢?

 

  段毅:这类分析讨论的意义在于理解社会底层的处境及不平等条件下反应方式,目的是找到改变的方法,并不是在人性角度去证明善恶,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愿望研讨这个太抽象的命题。

 

  王大卫:针对孙毅安那篇文章,在同样否定此文的群友中,又出现了分歧,一些群友认为“底层之恶”不仅是一个学理上不能成立的伪概念,而且提出这一概念本身就是一种恶,本身就是对底层的汙蔑和诽谤,对中层责任的回避,对上层罪责的掩饰;另一些群友(比如我)认为“底层之恶”这个概念在一些限定条件下是必要的也是可以成立的:

 

  1、底层之恶概念的限定条件

 

  (1)它只是一个现象层面的、带有概率统计属性的归纳,而不是一个本质主义的定义;这个条件限定回应了一些群友的观点:反对把“底层之恶”说成是一个底层所独有的、先验具有的且每一个成员都具有的本质的、孙毅安式的概念。

 

  (2)它的典型背景和适用环境是等级专制社会,多半不适合于宪政民主法治社会;它不是仅仅针对底层的,因为同时存在中层之恶、上层之恶,而且上层之恶大于中层之恶,中层之恶大于底层之恶。这个限定条件回应了一些群友的观点:反对为底层量身定做一个概念,并且否认中层与上层存在更大之恶的事实。

 

  (3)我认为这能够把诚实承认底层也存在一些具有特色的恶这个事实与严厉批判孙毅安们对底层的恶毒的、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歇斯底里的仇恨两者并不违和地结合起来,就像有群友所说的,站在底层一边并不妨碍正视其问题,反对对底层的道德歧视和汙名化并不妨碍承认其道德上的缺陷,这反而有利于针对底层之恶作出有效的诊断和治疗,相反,讳疾忌医不利于底层的发展和壮大。。

 

  (4)在现象之归纳层面还可以成立的另一组相对而立的概念是底层之善、中层之善、上层之善,并且,在等级专制社会环境下,也可以做出一个相对的判断:底层之善大于中层之善,中层之善大于上层之善。

 

  这可以回应一些群友的观点:底层拥有许多优良的美德,这正是底层克服自身一些恶习的内在根据。

 

  2、关于底层之恶的定义

 

  作为现象之归纳的概念当然是一个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的过程,但要做一个定义,我们还是必须遵循亚里士多德的种+属差的定义方法,即首先确认人性有善有恶(我个人以人的自主性、开放性、创造性、友爱性为人性善,以奴性、封闭性、破坏性、攻击性为人性恶)这一“种”,然后加上底层、中层、上层皆有善有恶这一“属差”,这就有了底层之善/恶、中层之善/恶、上层之善/恶这两组概念。这两组概念作为分析工具的增量意义在于,由于各阶层所处地位不同、拥有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资源不同、持有的价值观不同,它们行善与作恶的方式也就不同。

 

  这个定义过程并不是前文所反对的本质主义的,即不是从一般的人性善恶推出特定人群的善恶的过程,而只是一个普遍(种)加上特殊(属差)的形式逻辑的定义方法,也就是说,在做定义以前所获得的大前提(人性善恶)本身就是从不同阶层、种族、年龄、性别等等的人群和个人中归纳出来的,作为归纳,永远难以穷尽个别与特殊的丰富性,因而任何一种人性论都带有假定的性质,底层之恶等二级概念,就是用这个一般的概念来概括特定阶层的善恶现象的结果。诚然,这是一个具体经验与抽象定义之间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在这里,起点是经验,终点也是经验,概念只是中介和桥梁,而不是先验主义的绝对本质。底层、中层、上层之善/恶这两组概念,既带有人性的普遍性、一般性、共通性,又带有一定阶层善恶的特殊性、个别性、差异性。希望这个说明回应了一些群友对底层之恶加以定义的要求。

 

  3、有没有只有底层才特有的恶

 

  这个还真没有,因为一切阶层的恶都可以归纳为奴性、封闭性、破坏性、攻击性这几个向度,只不过它们在特定阶层成员身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1)由于底层的生存艰难、逼仄和缺乏教养,他们的一些恶行就显得极其直接和粗鄙,比如抢劫、偷盗、强奸、随地吐痰以至大小便、在公共场所喧哗吵闹等等;中层相比底层拥有较多资源,不太需要用暴力、刑事犯罪方式满足自己的需要,但这并不等于中层的恶就比底层的恶减少了,中层之人借助于更高智力、文化、知识、信息而做出的缺德犯法之事,会造成更大的祸害;至于高层,他们固然不需要自己动手干坏事了,但那只是因为有一个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在干成百上千倍的坏事,最高之恶可以达到国家犯罪、国家恐怖主义和帝国主义征服的程度。

 

  (2)在受压迫剥夺没有上升空间的制度环境下,不少底层人自暴自弃,平常逆来顺受,没有自组织能力和习惯,遇到机会或煽动时又迅速聚齐为横扫一切的乌合之众,结果一次又一次成为可怜的炮灰,他们是社会的底盘和基础,但在近现代以前确实没有制度创新能力;在等级专制社会中,中层之恶主要表现为作为官僚和文化人竭力维护等级专制制度;上层之恶则是利用中层去统治底层民众,使他们永远保持在驯服和奴隶状态。

 

  (3)底层人的消极被动性、惰性确实显得比其他阶层突出,例如工作之余和节假日,大量时间浪费于赌钱打牌喝酒闲逛,没有几个人致力于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相当多的人具有反智倾向;相比之下,中层、上层的主动性、扩张性、压迫性比较强,热衷于权术和统治才能的积累。

 

  (4)底层人的攻击性、破坏性不如中层尤其上层强,而且更多地针对自己、自己阶层和比自己更弱的人,通常并不针对更高阶层,自己受了有权有势者的欺压,却回家酗酒、打老婆孩子,或跑到学校门口杀孩子、开车碾压路人、炸公交车或把公交车开到河里……相反,中层尤其上层的攻击性和破坏性要活跃得多,而且主要针对底层。

 

  各阶层的恶,基于不同的地位、资源、目标、环境,的确各有特色。指出底层之恶大都来源于等级专制制度不是问题,问题是它们已经存在在那里了,并且严重阻碍这个阶层的命运的改变。不是说给他们一个好的制度这些问题就自然会消失了,更何况,谁来给他们一个好的制度呢?历史上,好的制度不正是通过他们的觉醒、组织和行动,在发扬“底层之善”、洗刷“底层之恶”的同时创造出来的吗?

 

  4、什么是中层之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中层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中国出现了一个中间阶层,甚至中产阶级,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大部分知识分子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资源的占有上,都属于这个中层,除非发生像反右和文革那样大规模的对知识分子的打击和贬低,以及经济大崩溃和大饥荒那样的灾难,尽管近些年出现了中层衰退的趋势,但大部分知识分子不太可能下沉到底层,而会勉强维持在中间状态。

 

  中层处于底层与上层之间,对于社会结构的演变发展,可能会产生两种影响:一种是踩着底层和同阶层的人往上爬,跻身于上层,这就必然会加剧底层与上层的两极分化,最终导致社会的崩溃;另一种是利用本阶层作为中介和桥梁的优势,尽力填补底层与上层之间的鸿沟,在促进社会结构的平衡和优化的同时,也壮大本阶层的力量,最终将金字塔或杠铃型社会结构,改变为橄榄型社会结构。

 

  从伦理学的角度,我们可以把第一种影响称之为“中层之恶”,而把第二种影响称之为“中层之善”。

 

  当代中国的基尼系数高居全世界榜首,贫富两极分化愈演愈烈,虽然人均国民收入,按世界银行的标准,已经达到了中高收入水平,但实际上,处于刚刚脱贫和贫穷状态的人口还在10亿以上,这就是典型的“中等收入陷阱”,处于这个陷阱中的国家,无一不处于权贵资本主义和权力市场经济、政治专制和动荡、族群分裂和社会解体的状况之中。

 

  像孙毅安这样的中层,凶狠地诅咒和仇恨底层,把制度之恶、权力之恶、上层之恶,统统栽赃到底层头上,他们或许口头上也高喊普世价值、自由主义和宪政民主,但这一定是遮掩其跻身上层或取上层而代之的阴暗目的的障眼法。他是极右化的中层,他的言论体现了典型的中层之恶。

 

  很明显我们需要能够推动社会朝向橄榄型结构和宪政民主的中层,这样的中层是社会和政治转型的必不可少的推动力。

 

  虽然我们可以相信底层相比中上层在数量上有更多的善,但这种善大都是“平庸之善”,作为社会垫脚石和地基的纯朴之善,如诚实、辛勤、敬业、温良恭俭让等等,而在精神文化创造与经济政治社会制度创新方面,还乏善可陈。底层的前途和命运不是固守在底层,而在于大规模地上升为中层,为此他们必须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经营能力、市场能力、自组织能力、集体博弈和集体行动能力、参与政治进程的能力,而来自中层的良性和健康力量,可以大大地推进这一进程。

 

  有两种中层,都可以成为这样的积极推动力,一种是追求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的现代自由主义者,他们也希望底层能够大规模转化为中层,为此,他们承认劳工三权和社会保障,甚至愿意与劳工阶级进行政治上的竞争与合作。他们把古典自由主义推进到社会自由主义的新阶段。密尔、凯恩斯、罗尔斯就是其中最着名的代表人物。

 

  另一种同样也是追求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的社会民主主义者,不过他们已经不是站在劳工阶级对面与之进行竞争与合作了,而是与劳工阶级站在一起、作为劳工的朋友、战友、智囊、专业人员,与劳工阶级一起追求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他们主张的社会主义是自由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伯恩施坦、饶勒斯、勃兰特就是其中最着名的代表人物。

 

  这两种力量是典型的中层之善。

 

  中国社会和政治的根本转型,有赖于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中右与中左、宪政民主右翼与宪政民主左翼的竞争与合作,这是最直的正道,其他的道路,在经过许多的弯曲并付出巨大的代价后,最终也会走上这条道路。

 

  (2022.1.18)

 

  11.铁链女们和三千万光棍的出路在哪儿

 

  轰动全世界的徐州铁链女事件仍在舆论发酵中,本文拟对此一事件做一点因果分析和对策研究。

 

  一、对拐卖妇女现象的几种分析范式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析范式

 

  它具有显隐两套,显的一套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然是绝不容忍拐卖妇女,也是要努力、妥善解决3000万剩男的婚姻家庭问题的;隐的一套是无法明言而实际运行的潜规则。就历史原因而言,男女性别比的严重失衡、3000万之巨的剩男光棍的形成,主要是将近40年的暴力计生造成的,这一极权主义计划生育体制至今也没有被废止,只不过在人口负增长和老龄化压力下,由强制计划少生摇身一变成了强制计划多生而已,这是解决剩男光棍和拐卖妇女问题的巨大的历史包袱;就现实条件而言,现行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社会体制,恰好构成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大障碍,真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与24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无异于左右手互搏,完全乱套了。一个政府要根本解决一个由自己造成的并且其权力和利益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建立于其上的巨大的社会弊端和灾难,那是不可能的,于是潜规则就发挥作用了,无非就是一招拖字诀,在瞒和骗有效时无限地拖延问题的解决,纵容和放任拐卖妇女黑色产业链条的滋长蔓延,在突发性群体和个体事件曝发时,采取杀几只替罪羊的应急管理措施来平息汹汹舆论。胡锡进的叼盘艺术最能够把握这种维稳模式的起承转合。可以预料的是,徐州丰县的八孩铁链女事件,在持续不断的舆论倒逼下,会刑拘几个罪犯、处理一些官员,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反正舆情热点总会转移,只要没有有组织的民间力量进行持续不断的制度性追责,过几天就会风平浪静了,况且,我们政府已经依法处理了,还有人要纠缠不清的话,彻底封杀这个话题、解决这些提出问题的人,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2、毛左、极左分析范式

 

  毛左对于暴力计生造成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和3000万剩男这个事实,以及这一事实与拐卖妇女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三缄其口,正如他们坚决否认大跃进造成了3000多万人饿死一样,为何?人口生产的公有制和计划生育正如物质资料生产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一样,是极左和毛左的基本信条,为了坚持这一信条,他们不惜否认明晃晃的事实。他们把拐卖妇女归因于改开以后日趋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而贫富两极分化又是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复辟的结果。针对胡锡进的“穷是很多悲剧的源头,也是很多罪恶的源头……丰县八孩妈就属于穷生恶、恶成常的典型情况”,毛左人士直斥其为地主资本家的代言人;针对自由主义者易中天说自由和财富造就了谷爱凌、贫穷和愚昧产生了铁链女,毛左人士指出,是资本主义私有制造就了谷爱凌,是剥削和压迫造成了贫穷、愚昧和铁链女。至于如何消灭拐卖妇女和大规模光棍现象,毛左除了近期内要求当局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严格执行法律外,远期则诉诸于新的消灭私有制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

 

  3、民间极右派分析范式

 

  他们是反现行体制的,但同时又是极右的,包括自由放任和自由至上主义、极右无政府主义或最小政府主义、诸亚独立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逆向种族主义(中国人性败坏论、中国文化邪恶论)等等,具体人群有郭粉、川粉、普粉、姨粉、哈粉、土奥、田园基等等,其共同的思想特征是逢左就反、唯右是从、左错右对、越右越对,在现代世界思想政治光谱上,他们自我定位于极右,左翼人士称之为黄纳粹、华人法西斯。

 

  我们先来欣赏一下华裔美籍学者何清涟对我的推文的几条评论:

 

  ——如果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包办3000万光棍问题,我觉得好办:

 

  一、提此议者如果是女士,请她率先垂范,学习文革时期主动与农民结婚的女知青——那些人不少成了先进人物;二、如果是男士,先请他动员女儿、姐妹身体力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婚姻本来就是个人事务。事实上,西方国家不婚族也相当普遍。

 

  ——提出这种建议者,比世界所有左派都“进步”。毛左当年改造中国时,强烈反对包办婚姻,连父母作主都不行。不信请看《小二黑结婚》与中共党史。西左女权是“我的身体我作主”,自己愿意什么都拦不住;自己不愿意,政府别想代替她们作主。因此,提出要为三千万光棍解决老婆问题的人,超越了共产主义理想。

 

  之后,她又在别的地方发推说:美国既是民主政治,也是市场经济,美国也有很多光棍,男女皆有。美国左派想要政府包办的事项很多,包括变性费用的支出,独独没想过要政府消灭光棍现象。BTW,美国人口买卖也是地下经济的主要门类,与贩毒一样。以为民主代表消灭罪恶,只能说是无知;关于是否由政府出面直接解决3000万光棍婚配问题,谈最后一次:没有政府是万能的,自古及今,只有苏维埃政权时期及中共草创至1950年代初,用制度化暴力强迫(或强抢)女人配婚。

 

  时至今天,一边骂着共产党,一边还做着“打下榆林城,一人一个女学生”的新版梦想,那就赶紧表现,加入1950年代以前的中共;不少人张嘴就来:溺杀女婴只因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才有性比例失调。中共没封杀这类研究及相关信息,仅列三篇:古代中原溺女婴非常严重,清朝时才严厉禁止guoxue.ifeng.com/c/7oL8YrF Tbf0蔡丹妮:历史上的杀女婴现象何以被“中国化”thepaper.cn/ newsDetail_for…近代华北地区的溺女习俗iqh.net.cn/info.asp?colum.

 

  另一位与何清涟密切互动而且更加嚣张的极右分子徐思远一路破口大骂:

 

  ——罗翔是极少数中国能把法律与自由说的明明白白的人。至于胡平、王江松、贾平凹这些智障,还是及早准备后事吧,活着都多余。

 

  (罗翔:“有作家曾经认为如果打击拐卖现象导致村落消失怎么办,对此我的回应是一句法谚: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如果天塌下来,正义才能得到实现,那就塌吧。”这句话很像康德引用过的另一句:Fiat iustitia, et pereat mundus. 即便世界毁灭,也要让正义声张。)——太平天国也是男营、女营分开,需要领导允许才可以有夫妻生活。胡平、王江松、贾平凹这些人的脑袋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他们不过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体两面。

 

  针对人权律师王清鹏的一条推文(“在我的印象中,中国有拐卖妇女的现象。但是这么大规模,政府联手默许、村民多人参与,把被拐妇女折磨成这个惨状的,还是超出了我的认知。一党独裁,遍地是灾!共产党政权只要存在一天,都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威胁”),徐思远评论说:“看来,在没有共产党的时代,中国人是不拐卖妇女儿童的,老舍这个骗子公然撒谎(指《茶馆》里有庞太监买媳妇的情节——引者注)。”

 

  网红王小山讥笑我说:“你咋就不寒而栗了呢?为啥不找棵歪脖子树吊死呢?”我回应一句:“我没有招惹过你,你为什么开口就咒我死呢?”王小山整个儿一副流氓嘴脸:“你在网上放屁,还不许人评论了?这事儿很简单啊,你拉黑我好了,不,还是我先拉黑你吧!记着找棵歪脖子树,吊一吊,有利于健康!”

 

  网红@五岳散人的一条推文,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极右分子的观点:

 

  有人问我怎么看“光棍村”。很简单啊,灭绝就好了。哪儿有祖宗造孽、后辈不还的道理嘛。量子世界里因果律可能失效,但宏观世界还是有因果律这件事的。简而言之三个字:活逼该。

 

  疯狂的神棍和川粉@询经问道 则在胡平推下发出歇斯底里的咒骂:

 

  我一直没有对胡平先生做过什么评论,但丰县引起的话题我实在按耐不住了。一个自古以来依靠绑架拐卖强奸监禁杀害妇女来维持正常运转的社会,还需要家庭和繁衍么?难道不该灭绝么?支持这样观点的人都最好断子绝孙!愿上帝的公义降在你家!

 

  跟推评论的推友有三类,第一类是紧跟在上述五人后边蜂拥而上的、一些受他们影响的、极右化的中产或小资,他们在胡平等人的推下尽情地发泄其道德义愤:

 

  ——好神奇的逻辑啊,光棍村的问题要找原因就找原因,先把“买媳妇”这个念头放下行不?你还不寒而栗,我看你为你那些苦难兄弟摩拳擦掌一副准备为他们买媳妇说话的样子才不寒而栗呢!

 

  ——先杀掉女婴,导致成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再拐卖妇女,强奸怀孕后再杀掉女婴,这种恶性循环不该终止吗?

 

  ——像阿Q一样的光棍的灭绝是普遍现象。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生物现象。无法解决,也没必要解决。只是以前是比较分散,不是集中在一个村子里而已。保护妇女是政府的责任。政府难辞其咎。

 

  ——这个案子好像不牵涉计划生育政策好坏吧?就事论事,犯罪就是犯罪,犯罪就得伏法。即使光棍是一胎政策造成的,光棍也无权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她人的不幸上吧?

 

  ——有三千万光棍男就必有三千万女婴女童被虐杀。那时候你感到不寒而栗了吗?拐卖妇女和光棍男有联系吗?为什么不提高犯罪成本,不全力打击拐卖虐待强奸拘禁行为?买卖人口就不应该存在,这把人物品化奴隶化,跟男人没有关系。

 

  ——让几千万连兽类都不如的野蛮邪恶之辈消失在地球上,不仅道德,而且必要!

 

  ——把一个活生生的人锁起来,十几二十年反复强暴轮奸至其精神失常,你tm就心安理得了????变态吧!!!!

 

  ——在你饿死和吃掉别人之间,你是不是毫无犹豫选择吃点别人?

 

  这村子为什么男女比例失调?还不是自己重男轻女?这样的村子散了有什么不好?要不你把家里女人送给他们繁衍后代?

 

  ——光棍村灭绝怎么了?你可以去外面打工找老婆,你可以搬去别的地方啊!这能成为拐卖拘禁强暴无辜的女人的理由吗?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任何出于自私目的的犯罪都可以被原谅了!我今天没钱花了是不是可以抢邻居的钱来花?我今天饿得快死了是不是可以把邻居的孩子煮来吃?

 

  ——3000万女婴被溺杀,你有过不寒而栗吗?

 

  ——让3000万光棍灭绝是骇人听闻的人道惨剧?不就孤老终身而已吗?能比得上杀害3000万本该来到这世上的女性残酷?

 

  ——三千万光棍自行灭绝……你怎么看出来的呢?比拔掉牙齿剪掉舌尖拴上铁链关小黑屋被强暴了生孩子还惨无人道吗?你不是蠢,是坏!

 

  ——谁灭绝了3000万光棍?不结婚不生子就叫做灭绝,这世上的丁克和不婚者叫自杀/被杀了吗?明明是中国人先灭绝了至少3000万女胎/女婴,该追究的是真正的杀人!结婚生子不是必须的,也不是必须提供的社会保障,而且是必须改变的社会观念及压力。

 

  ——3000万光棍自行灭绝是人道惨剧?说的好像他们要被集体屠杀一样,不就是没有媳妇没有后代嘛,他们有生之年该怎么活还是怎么活,他们肉身谁也灭绝不了,难道有后代大于天?没有后代的人多了,他们是不是也是自行灭绝,人间惨剧?看来无后为大的落后观念真是深入人心。

 

  ——农村人他妈的本身就是罪恶本身,一直追问制度,你们老左有本事让全世界人都共同富裕吗?社会本身就是这么运作的,就是分层的,分层不代表可以去虐杀女婴,然后现在刷光棍就他妈的开始说买卖妇女是有制度原因的,要脸吗?

 

  ——请问你到底要到什么岁数才能摒弃政府是用来“管”人民的这种儒家思想。人民不要宏观叙事,不要毒鸡汤,只要自由。三千万光棍不是巨婴,不是小人,不是子民,他们的生活、身体不需要统筹规划安排。而是作为一个自由的公民过着自己的意愿生活。

 

  ……

 

  以上基本都是极右派,完全不讲逻辑:从我们主张需要解决3000万剩男光棍的性爱婚姻这个前提出发,怎么能够推出我们就主张可以和应该通过买卖、绑架、强奸妇女来满足这些男人的结论来呢?我们也跟你们一样坚决地反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并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啊!原来在你们的二极管脑子里,要么3000万剩男光棍只能孤独终身,要么就只能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来满足他们的权利和需求!对我们来说,尊重女权是不言而喻的底线和绝对前提,你们制造和痛打一个稻草人实在跟我们毫无关系。还有,从我们说3000万剩男光棍是暴力计生的受害者,怎么能推出我们不知道3000万溺婴也是受害者呢?我们所反对的暴力计生,侵害了数亿对男女的生育自由、损害了数亿怀孕妇女的身心健康,杀害了数亿胎儿,逼着老百姓溺死或经B超检测后引流3000万女婴,最后,造成了3000万剩男光棍,这些是不可分割的罪恶和苦难!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场不亚于那场饿死3000多万人的大饥荒的大浩劫!其所造成的人道灾难岂止3000万剩男光棍而已!

 

  4. 宪政民主分析范式

 

  幸好,还有第三类推友,虽然人数不多,但具有清醒的认识:

 

  ——几千万光棍如果任其自生自灭,不知道会产生多少杀人犯强奸犯变态连环杀手或恐怖分子,仅仅从功利的角度,底层民众不能被忽视,否则整个社会买单。反对拐卖妇女和关心底层民众根本就不冲突,后者做好了反倒能支持前者。不贩卖妇女必导致光棍自生自灭或关心光棍就必导致拐卖妇女,纯粹是脑残或带风向。

 

  ——“继续允许光棍村买媳妇”与“让光棍村灭绝”这两个选项都是混蛋逻辑。一个不小心在网上说自己早餐吃了包子,都可能被监视追踪,如此普遍的人口拐卖,政府却视而不见。另外,一个政权建政已70年,却还存在如此普遍的贫困,并且这种贫困很大程度是由罪恶的户籍制度引起,并将这种贫困固化。

 

  ——光棍村的问题上,主要责任在政府,次要责任在家庭,以及光棍们自己。但在购买妇女问题上,光棍们的家庭,他们自己,都应承担主要责任,地方政府,警察们也是同案犯。党国政府没有像对待那些批评当局的人一样认真对待拐卖妇女儿童事件,否则不会有如此猖獗的妇女儿童权益受害现象。

 

  ——胡平先生当然是尊重女性意志的,也当然是反对非法的人口买卖的,这和解决单身汉婚恋问题不矛盾啊。为什么那么多人误读?不过是呼吁大家正视这个问题,从根源上人性地解决这个问题。仔细想想,让单身汉永远单身汉,这要怎么才能做到?不又要动用权力去宰制他人自由了吗?走到了诸位痛恨的专横权力同谋。

 

  ——华川粉喜看光棍村自生自灭,甚至主张“核平文明洼地”一点都不奇怪。但有些朋友不察这场讨论隐藏着极右陷阱。当骆驼的鼻尖出现,我们毫不在意,但它庞大的身躯马上就会钻进帐篷。对伪装在异见袈裟后的纳粹分子,当时刻保持警惕。他们是这国未来的恐怖分子。

 

  这种认识已经接近宪政民主思维了。宪政民主分析范式本身又包括宪政民主右翼(中右)和宪政民主左翼(中左)两种分析范式,根据我的了解,胡平属于中右/自由主义,而我属于中左/社会民主主义。这两派之间有很多不同和竞争,但有两点是完全一致的:坚决反对极右或极左的极权专制,坚决尊重宪政民主的共同规则和基本框架。

 

  极右派的观点存在三个要害之处:一是按其逢左就反、中左即极左的逻辑,从我提出的政府和社会应该为解决剩男光棍问题创造有利条件,荒谬地推出政府应该包办剩男光棍的性爱婚姻问题、一人分配一个老婆的结论,扎一个稻草人作为其攻击目标;二是学者、公民、政治人物不能提出任何社会政策和公共政策,只要你一提,就要求你贡献出自己家里的女眷,这真是下流之极,是以人身攻击代替理性辩论,从而取消了一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公共性和可能性,要知道,公共政策不是一对一的私人契约,对于公共讨论,是不能直接代入或被代入讨论者个人状况的,比如说我当然不主张违背自己女眷的意志去满足某几个光棍的性爱婚姻需求,但并不妨碍我承认和支持他们的合理权利和需求,可以在有其他女性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得到满足,如果你说我不以身作则牺牲自己的女眷我就不能提出某项公共政策建议,你就是在耍流氓,你就是一条咬人的疯狗,根本没有资格与我讨论公共问题;三是为了维持和固守其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执念,不惜否认极权政府的暴力计生是制造3000万剩男光棍的主要原因这一客观历史事实,并举证说中共建政以前,就存在溺杀女婴和拐卖妇女的情况,因此3000万剩男光棍与暴力计生没有什么因果关系,以此证明,不管是极权专制政府,还是宪政民主政府,都不能包办个人的性爱婚姻事务,而且即使是宪政民主政府,只要包办个人事务,就一定会变成极权专制政府。极右派完全无感的是,包办个人事务固然是极权专制政府的特征,但一个宪政民主政府,却既有责任也有能力,为那些由于并非自己原因造成的、个人无法摆脱的困境,创造一些有利的制度条件,而不是听任那些孤立的、原子化的个人挣扎在困苦的深渊。

 

  总之,极右派的强大逻辑是,左就是极左,要求追究政府暴力计生造成的恶果就是认为政府应该包办3000万光棍问题;婚姻是个人事务,光棍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与政府无关;你们左派非要强调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责任,那就让你们或你们的姐妹女儿率先垂范。为了贯彻这一逻辑,他们连暴力计生造成3000万光棍这一基本事实也敢否认,把光棍之成为光棍、穷人之成为穷人的责任完全归之于他们自己。按照这一逻辑,那还有什么历史真相和正义,以此类推,死伤于暴政的数千万人不就是咎由自取吗?这不是弱肉强食的社达主义和强盗逻辑吗?这样的极右分子还好意思说自己反对极权专制追求宪政民主呢!

 

  宪政民主派为何要追问“拐卖妇女现象—3000万剩男光棍—暴力计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一是出于知识论的诚实,还原历史真相,这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本来任务之一;二是从源头上根治浮现出来的问题,提出综合性的治理方案;三是确定历史和现实责任,承认3000万剩男光棍首先是无辜受害者,政府和社会对他们陷入的困境也有解救的责任。自然,受害者绝对没有用拐卖、绑架、拘禁、强奸妇女等违法犯罪方式满足自己基本需求的权利,对此类行为和责任人理当予以严厉惩治,但不能因此就说3000万人孤独终身,或者是他们自作自受的结果,或者是他们必须无条件承担的、人力所无可更改的命运。我说这是一个骇人听闻的人道惨剧或许有点夸张,但听任相当于一个中型国家人口数量的男性群体不能实现甚至是被剥夺性爱婚姻权,这无论如何也是一个人道主义灾难,也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须知这些人不是木头,他们当中的少数人会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形成拐卖妇女的黑色产业链条,多数人出于自我道德要求或慑于法律制裁,只能默默地忍受孤独的命运——但他们的沉默、他们被视作窝囊废的羞辱、作为异类被歧视的屈辱、作为失败者被抛弃的痛苦/愤怒/怨毒/仇恨/绝望,也会给他们身边的环境和整个社会投下浓厚的阴影。

 

  有人说,性爱婚姻权不是像人身自由那样的基本人权或天赋人权,光棍就光棍,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说的好像自己永远不会成为光棍或者即使成为光棍也心甘情愿一样。自有人类以来,食色性也,性爱/婚姻权和生存/生命权,就是两大基本人权,其与财产权、安全权、人身权、人格尊严权、社会交往权、自我实现权、政治参与权、社会保障权等等,构成完整的人权体系。无论我们如何论述各种人权之间的关系,生存/生命权与性爱/婚姻权也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可以说,男女性本能不能得到正常的实现,除了自愿禁欲者另当别论,对于一般人而言,那就是人性未能得到正常实现,那就是残破不堪的人生,个人的痛苦自不待言,涉及的人多了,还会影响到人类正常的繁衍。当然,像任何一种人权,这两种人权的实现必须遵守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准则,而所谓道德和法律,无非就是各种人权实现之间以及各人人权实现之间的规则。胡平和我在任何时候和地方都没有说过可以不择手段地实现性爱婚姻权,指控我们主张3000万独身男士拥有性爱婚姻权就是为董志民们拐卖、绑架、拘禁、强奸妇女以逞兽欲做辩护,纯属不讲逻辑,不讲道理,血口喷人,栽赃陷害。

 

  宪政民主派还要追问的另一个因果关系链条是“拐卖妇女现象—3000万剩男光棍——贫穷/贫富两极分化”。应该说,暴力计生造成了男性多于女性的绝对数量,而贫富两极分化把这个数量相对固定到贫困男性身上,以至于绝大多数剩男光棍都是贫困男性,拐卖妇女也主要发生在边远和贫困的农村。如果没有贫富两极分化,由于暴力计生造成的多余男性数量仍会存在,但会相对分布到各个阶层和地区,而不会集中于贫困农村,那就很难形成顽固不化的拐卖妇女产业链条了。

 

  二、化解3000万剩男光棍、彻底治理拐卖和收买被拐妇女问题的公共政策

 

      如果我们不是执着于不是极右就是极左的二极管思维,那么就不会出现要么允许拐卖妇女要么让光棍村自行消亡、要么对3000万光棍不闻不问要么由政府给他们每个人分配一个老婆这样的二难困境,事实上,在极右与极左之间、在无政府和极权专制政府之间、在绝对自由与绝对平等之间,存在着宪政民主右翼(中右)与宪政民主左翼(中左)的广大空间,可以就这个问题做出广泛深入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公共政策。

 

  率先提出这个议题的胡平说,当今中国,男性比女性多三千万,这种巨大的性别差已经持续了三十多年,还将继续二十年。对于这三千万光棍的性的需求、家庭的需求、繁衍后代的需求,怎么办?我和一些人的分歧说来就在一点:我认为我们应该想办法解决至少缓解,他们则认为,就让他们一辈子光棍断子绝孙吧。他提出的对策是:(1)允许或默许一妻多夫;(2)成立正式的婚姻中介,以便规范,加强监管;(3)对拐卖妇女及虐待强暴等罪行从严处理。有网友说还可以再增加几点:(4)卖淫合法化;(5)发展国际联姻,鼓励洋妞嫁进来;(6)彻底废止计生恶政。更多网友纷纷建言:

 

  ——东南亚女多男少,泰国缅甸柬埔寨越南老挝女孩一大把一大把。搞好跟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促进跨国婚姻,娶东南亚媳妇国家补贴,将城里闲置房罚没当公租房给他们当婚房,几千万男丁的婚姻问题就解决了。

 

  ——你们俩男子,说光棍问题说了这么多,没有一个说到点子上,没有一个说到“女权的、平等的”解决方法:大力扶持农村女童,从上学到就业都优惠女童,这样女性收入高了地位高了,父母自然不堕女胎杀女婴了。江西是溺杀女婴的重灾区,但是茶叶产区,女婴存活率明显地高,因为采茶要靠女性。

 

  我记得一项研究,中国农村,女性收入每高多少多少个百分点,女婴存活率就高多少多少个百分点来着。所以如果农村女童得到倾斜扶持,女性收入高了自然存活比就高了。“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靠的是女性地位的提高。只是这样下功夫提高女性地位,是中共统治者以及很多很多男人不愿意做的。

 

  不准拐卖了,光棍村的男人有三个办法,一,奋斗上进。二,对女人好,彩礼提高。彩礼提高了农村女婴存活率自然提高。三,革命。中共就是怕光棍革命,才纵容拐卖,敢拐卖强奸的男人,都是比较“狠”的男人,革命的概率高,所以中共才要以最弱的女人,去给比较狠的男人填坑。

 

  ——政府可以普及自慰知识,发放充气老婆,推广同性配偶,放开服务产业等等。

 

  ——啥叫孤独终老?城里女性寿命往往比男性长,60岁以上女光棍比男光棍多,为什么没人考虑阿姨辈女光棍怎么办?你关心的3000万男光棍能不能去城里找这些阿姨辈们脱单?农村贫穷问题需要得到解决,但不是他们单身问题!他们并非没选择!

 

  ——胡老师,我今天突然想起来一点,多出来的三千万的男性可能没我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只要离婚自由可以有更多的离婚女性可以重新组成家庭,所以实际上也许并不会形成3000万光棍,只不过女性会更吃香,离了婚可以更方便地重新结婚。我们要做的就是完善婚姻法律,保障女性的离婚自由和财产,让更多女性可以放心离婚。

 

  ——这个问题主要不是男女比例失调造成的,是女人多爱钱,嫌贫爱富傍大款。官员、富人占有大奶、二奶、小三、四、五……,穷人却买不起女人。建议国家推出新政策:嫁穷男人的女人有住房、老年保障和医疗优惠,生孩子的还有补助!

 

  ——这个问题当然要解决,因为是政府之恶政策等一系列问题造成的,但绝不是靠拐卖人口,问题有两个,一是生理需求二是传宗接代,第一个问题可通过放开性产业和硅胶产业解决,第二个问题可通过试管婴儿和代孕方式,当然还可跨国通婚,前提是都需政府的大力补助,但政府会主动作为吗?

 

  ——可以考虑跨国调剂。世界上还有大量女多男少的高,中,低端国家。可以通过发展以寻找友谊爱情导向婚姻为目的的旅游业来舒困。

 

  未来利民的民主政府可以对寻偶困难男性提供语言文化培训,以无息,无抵押,无期限足额贷款对因暴力一胎化受害,寻偶特困男提供特困经济和婚房资助。从东南亚和中南美洲娶新娘。

 

  当然,几乎以上任何一条建议都遭到了强烈的质疑和反对,比如,针对最后一条,有推友跟评说:“看你们的德性比窑洞那帮流氓能高级多少?都是准备调配女性,分妻制,还未来的民主政府呢,我喝了口水差点被自己呛了,怪不得你们革命不成功,缺少对女性的尊重,不问女性同意与否,不但分配本国的,还分配全世界女性,你们为光棍的交配和泄欲权真是操碎了心。你们的新头衔是无产阶级配种师!”更多的留言则是要求建议者从自己做起,贡献自己的女眷给为光棍脱单的伟大事业!这些人就不值得与他们计较了。

 

  我梳理和总结了一些公共政策,希望它们能够形成一个逻辑自洽、配套成龙的公共政策组合和体系。

 

  1、经济政策

 

  ——在第一次分配领域,增加劳动收入比重,普及劳资集体谈判这种社会市场经济的劳动力定价机制,开放工会和农会的自由组织和发展空间,这样可以提高占我国就业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工和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地位,从源头上缩小贫富分化,绝大部分农民进入城镇,绝大部分贫困村庄自然消失,从而实现光棍和穷人的身份分离,大大缩小拐卖妇女市场的需求主体,使贫困村庄无法成为拐卖妇女产业链条的核心环节。脱贫以至致富的男性农民和农民工也会提高自己在性爱婚姻市场上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也会降低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满足性爱婚姻需要的冲动。

 

  ——倡导和发展穷人经济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的理念、知识和技术,提供优惠的产业、金融、税收政策,鼓励穷人经济合作互助组织的成长和发展。

 

  2、社会政策

 

  ——在第二次分配领域,建立城乡平等的、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彻底解决穷人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的问题,这样,所有鳏寡孤独就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即使终于找不到老婆,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彻底废除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享受基本社会保障的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农村多出的部分男性与城里很难找到伴侣的部分独身和离异女性可以无障碍地自由结合。现代社会的离婚率和婚外情可以说是相当普遍的,这种性爱婚姻状态的流动性,客观上为农村和城市下层单身男人提供了较多的机会。我昨天理发时向师傅问了他们行业的婚恋情况,他说30~40岁之间单身或离异的男性高达三四成,但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大家也能比较方便地找到一夜情或短期同居的女友,其中有的也可以发展到婚姻阶段。

 

  ——国家鼓励民间社会服务组织、性爱婚姻中介机构的发展,对于有效地促进了跨国婚姻、跨地区婚姻的组织和机构,在予以税收优惠的同时,予以适当奖励;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还可以拓展年龄相距较大的男女之间的交往空间,提高大男小女和大女小男结合的可能性,只需要适当拉大一点本来就存在的男女婚龄差,就可以让很大一批男性脱单,多少年以后,又会恢复到原来比较自然的婚龄差。

 

  3、文化政策

 

  ——首先有一个正名的问题,“光棍”是一个由来已久的概念,含有明显的贬意和歧视,“3000万光棍大军”这个词组(能指),包含了有这么一个固化、标签化的特定的人群的意思(所指),是相当严重的身份歧视,相当于“社会贱民”,这对他们的生存、交往和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本文行文上虽然暂时沿袭了这个概念,但强烈建议放弃和废止这个概念,而改用单身汉、单身男士、男多女少现象等比较中性的概念,这是相关文化政策的一个概念基础。一个重要的区别是,“3000万光棍大军”是一个固化的群体,而3000万富余男性或单身男性却带有很大的流动性,从前的已婚男士很可能成为单身男士,而从前的单身男士很可能会成为已婚男士,其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政府和社会组织倡导和普及性爱和婚姻的多方面(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历史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等等)的知识,让每一个单身男士意识到自己在性爱婚姻市场和关系中的三个大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而不是茫然无知地随波逐流或误打误撞。

 

  ——政府和社会组织也要倡导和普及单身文化,搭建单身男性、单身女性的精神文化交流平台,引导那些自愿单身或被迫单身的人拥有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活出单身人生的精彩和幸福。应该让单身人士享受到特定的文化教育资源。

 

  4、政治决策和法律规制

 

  ——要有一个对于3000万单身男士的性爱婚姻负有一定国家责任的政治共识和政治决策,这当然不是运用行政权力强制婚配,而是提供上述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文化政策和相关法律,拓宽单身男子性爱婚姻的机会、可能性、空间和平台。这不仅是对他们作为暴力计生受害者的一种历史补偿,而且是一种现实的政治考量,即如果对他们不理不睬甚至歧视挤压,必将导致其个体的和群体的反弹,从而产生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

 

  ——要真正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拐卖、绑架、拘禁、强奸妇女的犯罪行为,单是这一点,就至少要求政治制度的重大改革,正如胡平所指出的,之所以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是因为出现了“村庄—人贩子—基层官员保护伞”的黑色产业链条,二是因为中央政府对这种不直接危及统治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且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是维稳体系的基础和第一线,中央政府也不敢得罪。雷洋事件就是一个明证:数千警察一跺脚,中南海也要抖三抖,最终对当事人只是轻判了事,估计八孩铁链女事件的结果也会差不多。

 

  ——对于性服务和性用品产业、同性婚姻、一妻多夫、试管婴儿、代孕等业已存在的现象,一方面放宽法律限制,允许其合法存在,并保障其从业人员或当事人有关民事法律权利,另一方面也加强法律监管和规制,使之在公开的规范和阳光下运行,一旦出现诱骗、强制和暴力伤害妇女或性伴侣的情况,及时依法予以惩治。

 

  有人可能会说,你说的这些看上去很好,但中共政府大概率不会接受和采用,所以说了也白说。我认为即使白说也要说。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就是研究社会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至于当政者是否采用,那是他们的问题。此外,每一个追求自由平等价值和宪政民主制度的学者、公民、异议人士,都有权利和义务为收拾和重整中国这个烂摊子、为解决所有重大的社会问题(三农、劳工、环保、尘肺等职业病、民族冲突、历史真相与转型正义、经济和政治、国际关系等等)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并达成宪政民主共识,否则民众凭什么相信你们呢?一天到晚高喊反对、打倒、推翻、消灭,你们就能引导人民走出埃及,噼开红海,到达流淌奶与蜜的应许之地吗?

 

  (2022.2.17)

 

  12.砸碎锁链——中国废奴运动宣言

 

  徐州铁链女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这个事件,以极端悲惨的场景和图像,展现了奴隶制中国的本质和本来面目,戳痛了尚有自由和平等意识、正义感和道德良知以及自救救人愿望的中国人最隐秘的疼痛,引爆了他们长期忍受的屈辱和愤怒!

 

  岂止徐州铁链女处在被拐卖、诱骗、绑架、拘禁、强奸、虐待、凌辱、人格摧残的性奴状态?在这个罪恶的黑色产业链条上碾转呻吟、生不如死的女性同胞,即使按保守的估计,也会有几十万之多吧?

 

  又岂止性奴,往前追溯60多年,亿万农民被抢夺了土地等生产资料,被圈禁在“人民公社”这一劳动集中营里,被闭锁在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下,没有迁徙和择业自由,没有任何公民权利,甚至没有逃亡求生的可能,被活活饿死了三四千万,他们不是农奴又是什么?

 

  又岂止农奴,工人老大哥,虽然相对于农民有较多一点的收入和福利,但也是被圈禁于单位囚笼、被党组织严格控制、充当计划经济的齿轮和螺丝钉的国家奴隶,至于改开以后的数亿农民工,根本就没有平等契约权、集体谈判权和福利保障权,他们不过是反人权开发模式和血汗工厂敲骨吸髓的对象,他们不是工奴又是什么?

 

  又岂止工奴?知识分子,从49年以来,他们就遭受马列毛主义的改造和规训,57年被大规模打成右派和政治贱民,文革期间全部被贬为臭老九,改开以后,一度获得有限的思想言论自由,但始终受到马列毛邓江胡意识形态和党组织的管控,最近十年来,有限的思想言论自由又被紧缩了,他们不是知奴又是什么?

 

  又岂止知奴?改开后重新出现的企业家和资产阶级,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财富自由,但跟普通农民、工人和知识分子一样,没有信仰、思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独立政治参与和竞争的自由和权利,强权一收割,企业家和资本家的财产权、人身权乃至生命权立刻就灰飞烟灭,他们不是资奴又是什么?

 

  这个国家到处布满了经济奴役、政治奴役、社会奴役和文化奴役!

 

  是的,同胞们,在反人权、高科技极权主义制度之下,绝大多数人都是奴隶,只有很小的一部分人才是主子,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他们掌握了枪杆子、刀把子、钱袋子、笔杆子,他们通过从奴隶队伍中收买、利用和控制数千万奴才、鹰犬、打手,顽固地维护和巩固着这个高科技奴隶制度。

 

  持续数十天的舆论风暴、几百亿次的网络呐喊,分明是中国人民对于奴役剥削、极权专制的仇恨和憎恶,分明是中国人民对自由平等、宪政民主的渴望和追求!

 

  解救徐州铁链女的网络运动,有待于也很有可能发展成为一场伟大的社会运动——中国的废奴运动!这将是继八九六四之后一场更加广阔和深入的自由民主运动,这是作为性奴、农奴、工奴、知奴、资奴的中国人民的自我解放运动!

 

  这个运动实际上已经进入第一阶段了,摆在亿万网友面前的任务是,如何进入中国废奴运动的第二、第三阶段。这需要亿万网友献计献策,这需要群策群力。同胞们啊,让我们这一届人民义不容辞地完成这场伟大的废奴运动吧,不能让我们的下一代、再下一代延续奴隶们的悲惨命运了!

 

  (2022.2.22)

 

  13.再论极右、中右、中左、极左的关系

 

  荣剑在发表了批判大陆极左思潮代表人物汪晖的数万字长文《为革命招魂?》之后,又一连发表了7篇“左翼问题批判导论”。宪法学家张千帆撰写了长篇评论文章,在肯定荣剑文章兼顾左右的基本立场的同时,对涉及左右、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自己不同于荣剑的看法。接着,陈天庸发文批评张千帆偏左贬右。我对陈天庸这篇文章的简要评论是:

 

  1、陈文明显是逢左就反、逢右就捧的专政逻辑,不是左右制衡的宪政民主逻辑:把阿连德的社会民主主义诬陷为苏俄共产主义,同时美化皮诺切特的军事政变和极右法西斯专政,这与华人川粉丑化民主党和美化川普党是同一个逻辑。如果中国未来转型到极右政治+新自由主义经济的话,那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鬼把戏而已。

 

  2、所谓权贵/官僚资本主义、权贵市场经济等等,其实质不就是极右政治+新自由主义经济吗?权力垄断经济不是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的吗?资本家能够发财致富,不是得到了权力的保驾护航吗?资本讨厌和批判权力专横霸道没问题,但说自己纯洁无辜,纯属自欺欺人;新兴精英想取代老权贵也没问题,但与宪政民主无关。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贵官僚市场经济)与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俗称土奥)有诸多共同之处:挤压劳工权益(工资福利社保等实体性权利和结社集体谈判罢工等程序性权利)、拒斥来自社会对市场的制衡(消费者运动和环保运动)……因为它们共享极右逻辑,只不过前者掌权后者在野,形成所谓中国模式的阴阳两面。

 

  4、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并不构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正否定,因为它们在国家社会主义向国家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演化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是共同开发和攫取劳工、社会和环境的利益共同体,这些新生社会精英如果始终不能建立现代自由平等正义的价值观,是不可能成为宪政民主法治的建设力量的。

 

  5、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不视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为天敌,而且可以轻松地收割由后者推动的反/非极左运动的红利(比如对平等价值的解构),而且对它而言,搞定人数很少的新兴精英比搞定几乎无限的下层民众要容易得多,结果是,拼尽全力逢左必反的极右化自由主义不知不觉间成了维稳体系的重要环节。

 

  这5点评论太过简略,容易引起误解,兹将其展开论述如下。

 

  一、为什么说逢左就反、逢右就捧是一种专政逻辑

 

      1、如果说,陈天庸是站在宪政右翼的立场和位置批判极左,主张自由和宪政优先而平等和民主稍后、不能把当代西方对平等和民主的追求搬到当下中国、中国当下的主要矛盾是官民矛盾而不是劳资矛盾、中国当下最根本的问题是官府对于财富的暴力攫取而不是资本对于劳动的剥削、资本家和商人也是追求消极平等(平等政治权利)的抗争力量而不能被当作民众追求积极平等(实质平等或经济社会平等)的斗争对象……那么我们宪政民主左翼是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的,不仅对于批判极左是绝不甘居人后的,而且对于宪政右翼与宪政左翼之间的争论,也是视为当然、愿意求同存异的。

 

  2、问题在于,陈天庸正如张千帆在其文章中指出的很多知识分子和异议人士一样,在强烈反对极左的同时,把中间偏左的宪政左翼也给否定了,从而不知不觉间把自己定位在极右的位置上了。张千帆尖锐批评哈耶克说,既然市场自由成了他的“自然法”,政治自由还是独裁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民主政治干预市场自由,那还不如支持市场的独裁政府。他在成名作《通往奴役之路》中说:“民主本质上只是一种手段,一种保障国内安定和个人自由的实用措施。它本身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的……一个高度同质化和教条的多数民主政府其统治的压迫程度,或许并不亚于最坏的独裁统治。”事实上,他为南非种族隔离制度辩护,并和西班牙独裁者佛朗哥、葡萄牙独裁者萨拉查和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惺惺相惜。据说他甚至将《自由宪章》送给萨拉查并附言:看了我这本书,你就知道怎么对付那些喜欢讲民主的人了。

 

  作为哈耶克拥趸的陈天庸,对此有完全相反的认知,他认为智利皮诺切特,其17年执政使智利摆脱了苏俄式社会主义统治,智利至今是拉美几十个国家中社会与经济发展最好的国家之一,智利民众至今受益于皮诺切特按弗里徳曼经济学思想的国家治理成果。民众的生活福、社会相对自由与安全,是不是可以作为评判政策优劣的标准?舍此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

 

  3、陈天庸在这里有一些错误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第一,智利阿连德政府是以社会党人为首的左翼执政联盟,是民选的合法政府,奉行社会民主主义,政治上属于宪政民主左翼,虽然不如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和政府那样稳健和成熟,匆忙实施了相对于智利国情而言过于激进的一揽子改革方案(没收外国资本、比重过大的国有化、劳动收入占比过大的第一次分配和过高福利的第二次分配等),导致了经济状况恶化、财政危机和通货膨胀,但与以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为基本特征的苏俄式社会主义(国际上通称共产主义)和共产极权专政还是有本质区别的。然而,自米塞斯、哈耶克以来,把社会主义打成共产主义、把宪政民主左派打成极左派,已经成为极右派的标准动作、横扫一切的棍子和不假思索的教条,既然阿连德政府是共产主义政府,那么用军事政变等非常手段颠复它,彷佛就具有了政治上和道义上的合法性了。

 

  第二,皮诺切特背叛军队不得干政的宪政原则,领兵包围、攻打和炮击总统府,杀害民选合法总统,建立军阀独裁专制,残酷镇压、酷刑和杀害政治反对派、工会领袖、知识分子和普通公民,对智利人民欠下了累累血债,这是倾大西洋和太平洋之水也不可能洗干净的罪行。本来,在宪政民主框架内,是实行社会民主主义的、New-liberalist还是Neo-liberalist经济纲领,都是可以的,前提是获得人民的选举授权,实现合法的政党轮替,就智利而言,具有100多年历史的多党制和宪政民主体制还在正常运行,反对阿连德政府的政党和政治力量,完全可以通过动员和争取选民,在即将到来的下一轮选举中实现政党轮替,根本用不着诉诸军事政变。任何政党和政治力量,不管是偏左的还是偏右的,只要是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夺取政权,就犯了颠复宪政民主国家政权的首恶之罪。

 

  第三,哈耶克、弗里德曼的Neo-liberalism产生于欧美社会环境,应该说,相对于凯恩斯主义(社会自由主义、新政自由主义、New-liberalism)与社会民主主义,当然具有相当的学术合理性,且在长期实行凯恩斯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情况下,也具有纠偏正误、刮骨疗毒的政策合理性,哈耶克、弗里德曼们通过欧美国家的宪政民主程序,推动新自由主义的学理变成撒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的政策,也是无可非议的,但他们出于“理性的僭妄”和“致命的自负”,想把新自由主义推广到全世界去,尤其是推广到那些经济不发达政治不稳定的国家去,为此不惜借助美国政府尤其是共和党政府对冷战的意识形态考量和地缘政治的利益考量,通过中情局与这些国家的极右派政治力量联手推翻民选合法政府,就完全背叛了知识分子的学术操守和政治伦理,这是他们怎么洗也洗不掉的汙点。

 

  第四,在美国政府和企业界的大力援助下,在皮诺切特独裁专制政府的刺刀保护下,“芝加哥男孩”们对智利经济强制进行休克疗法,全面实行新自由主义改革,即以私有化、市场化、国际化为取向的产权、价格、外贸、税制、金融、劳工与社会保险等领域的供给侧改革,迅速开发智利的经济资源,一时之间取得了令人炫目的经济增长,被弗里德曼称之为“智利经济奇迹”。然而,这只是一种少数人(外国资本、权力精英、大资本家、大地主)得到暴利的经济增长,其代价是底层民众大规模的失业和极为悬殊的贫富两极分化,1983年,智利国内的失业率从1973年的4.3%上升至22%,而实际工资水平相比70年代初下降了40%,之后,军政府不得不实施了阿连德式的“最低报酬就业计划”,为民众提供了大量的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就业情况才出现较大改善,到1990年,智利国内的失业率降至7.8%;皮诺切特的独裁统治还瓦解了智利的社会安全网,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难以获得公共服务和福利。

 

  第五,皮诺切特独裁时期这种有片面自由而无基本平等、有效率而无公平、有GDP增长而无全面和均衡发展的经济模式,必然带来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政治危机,民众的抗争与日俱增。皮诺切特的明智之处是没有一条道走到黑,没有为了维护和巩固权力而增大自己的罪恶,而是选择了恢复大选和议会民主制。取而代之的中左翼执政联盟在1990年至今的7次大选中,赢得了5次大选。中左翼执政联盟并没有走向极左,并没有取消私有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合理内核,而是补足了需求侧改革的内容,使经济发展建立在扩大内需、增加民众收入和社会保障、兼顾自由与平等的基础之上。于今的智利,在综合竞争力、经济自由化程度和市场开放度、国际信用和国内生活质量、较低的腐败感知和较低的贫困率等方面均为拉美之首;2010年,智利成为南美洲第一个OECD成员国,此外,在新闻自由、人类发展指数、民主指数、稳定的政治环境等方面也获得了很高的排名。这表明,社会民主主义和宪政民主左翼不仅与极左共产主义是两码事,而且在经济上也能取得很好的成就。另一方面,2010年和2018年,中右翼执政联盟也两度赢得大选,这表明,中左翼长期执政也必然会带来诸多弊端,需要中右翼出来予以制衡、对冲、纠偏。可见,智利的例子根本不足以证明“独裁专制+新自由主义”这种极右政经模式的合理性、合法性和长期有效性,只有中右和中左、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长期竞争与合作,才是迄今为止最为优良的政经模式。

 

  4、为什么中国的陈天庸们,敢于跟在他们的西方导师哈耶克们身后,为皮诺切特(弗朗哥、萨拉查、苏哈托、马科斯、川普、普金……)们大声点赞,一点不怕湿了自己的羽毛,一点不怕有损自己启蒙导师、公共知识分子、自由民主派、异议人士的令誉呢?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人并非人们所误解的那样是独裁专制者,而是在自由面临极左共产主义/极权主义的威慑和摧毁时,挺身而出捍卫自由的英雄人物,如果说他们因此采取了暴力和极端手段的话,那也是被极左共产主义/极权主义逼的,是正当的自卫反击,因而也是正义的;他们因为恢复自由秩序而给人类带来的福祉,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给一些人带来的不可避免的误伤;无论新自由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多少令人不满之处,那也比令人恐怖的极左共产主义/极权主义社会好得多。这里存在一个二选一的道德决断:自由还是奴役?

 

  如果有人问,极左很坏,极右就是好的吗?他们毫不犹豫地说,不错!极右就是好的,因为从事物的本质上说,左就是错的、坏的,右就是对的、好的(right),越右,就越对越好,极右,那就是极对极好了!着名社会学家郭于华教授就在推特上很坦荡地晒出了自己的政治立场:“骨灰级极右”!那么,在历史上、国际上那些被公认为极右派的纳粹法西斯也是对的和好的吗?另一位中国保守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刘军宁回答说:“当然不是,他们是极左,但被误判为极右了。”

 

  那么,为什么左的就是错的、右的就是对的呢?因为从一开始,左派所倡导和追求的平等价值就是子虚乌有的,只有右派所倡导的自由价值才是真实的、源自人性本身的。每个人都是自由独立的个体,是千差万别的,绝不是一个模子复制出来的,硬要拉平一切人的个性和差别,达到起点和结果的一律平等,只有一种极端专制的权力才做得到,这就是20世纪极权主义产生的根源。自由独立的个体可以产生自生自发的秩序,不需要一个以平等主义、社会主义为导向的国家力量把他们绑定在一起,平等,如果是指人格平等、资格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话,本身就包含在自由的含义之中,平等完全可以化约于自由之中,不再需要起点平等、结果平等、实质平等之类的东西,因此一切倡导和追求这类平等的左边的思想,都是人类理性的迷误,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是最坏的,民主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是次坏的,左翼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新政自由主义、福利资本主义等等,也不是好东西,此外,诸如女权主义、种族平权主义、性少数平权主义、环保主义等等,也都是属于左边的、走火入魔的东西。正如在右和极右之间划等号,是极左派最大的思维误区一样,在左和极左之间划等号,也是极右派最大的思维误区,对此,张千帆举了一个生动的实例予以驳斥:

 

  国内的“川粉”“哈粉”“田园奥派”等各色“保守主义”无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凯恩斯体制是战后所有发达国家的政治经济实践,没有一个例外;他们生活在信息闭塞失真的极权体制下,因为反感计划经济的极左体制而产生了自由放任的乌托邦幻像。当然,凯恩斯主义不是不可以批评,但把它等同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显然是错误的。战后70多年的福利制度实践表明,对实质平等的有限追求并没有走向绝对平等、平均主义或极权体制。事实上,正因为实现了有限平等和基本福利,穷人获得了相对体面的生活保障,这些国家才有效防止了各种民粹主义和暴力革命。

 

  6、问题在于,左右结构,不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都是天然而普遍存在的:鸟有左右双翅,车有左右两轮,人有左右手脚,我总对一个我身边的川粉朋友说,人不能总是迈左腿向左转,或者总是迈右腿向右转,那就成了原地转圈了,必须一左一右交替迈腿,才能往前走。自由和平等,从人文主义、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以来,从英国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以来,一直是并列提出的,两种价值有交叉重叠的部分,也有独特的、不可化约的部分,不能用一个概念取代另一个概念,于是历史上才会出现偏于自由但兼顾平等的自由主义、宪政主义、资本主义与偏于平等但兼顾自由的平等主义、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竞争,前者叫做中右(中间偏右),后者叫做中左(中间偏左);至于只讲自由不讲平等的,那叫做自由至上主义、自由放任主义、自由意志主义,只讲平等不讲自由的,那叫做平等至上主义、绝对平均主义、共产主义,前者就是极右,后者就是极左。

 

  7、中国大多数启蒙者、公知、泛自由民主派和异议人士,亲身经历过并一定程度上仍在经历极左和共产主义的苦毒和祸害,因此对它们极度厌恶、极度恐惧,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中国现实社会中,又基本上不存在中间偏左的、社会民主主义的甚至中间偏右的、社会自由主义思想政治力量的发育空间,于是就纷纷往极右方向跑过去了——至少,我们还可以利用权贵官僚主导的市场经济给民间菁英提供的一些机会,实现一定程度的财富自由;至少,我们还可以在观念形态、在自己的脑子里、在小范围的私人生活空间中,保留我们对于极左共产主义传统的决绝的批判和拒斥态度。于是他们倡导在一切方面与极左截然相反的价值和事物:绝对私有财产权、完全放任自由市场、个人契约、结果不平等、最小政府、无再分配和社会福利,殊不知,他们在彻底抛弃了纯粹的公有制计划经济这一极左乌托邦的同时,又给自己制造了一个纯粹的私有制市场经济的极右乌托邦。

 

  8、如果极左乌托邦和极右乌托邦只停留在观念形态的话,当然不会带来实际的灾难,其实,这两种乌托邦在现实世界中从来就没有现成地存在过,有的只有运用政治暴力强制实现乌托邦构想、在地上建立天国所留下来的悲惨而滑稽的模拟物而已。

 

  首先,两种乌托邦的信仰者和实践者实际上只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实际上都处于极左与极右之间的中间存在状态,于是,乌托邦的信仰者和实践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就通过有组织的力量强迫无组织的乌合之众接受这一理想,于是必然出现极左专政和极右专政。

 

  其次,在极左专政下,虽然到处都呈现出平等的外观,但由于存在代表某一先进阶级的先锋队统治、控制、压迫民众的等级制结构,结果它在消灭了自由的同时也把平等消灭了,有的只有大多数人的普遍贫穷和无权而已;而在极右专政下,虽然到处呈现出自由的外观,但也由于存在代表某一优秀种族或伟大民族的强人集团统治、控制、压迫民众的奴隶制结构,结果它在消灭了平等的同时也把自由消灭了,有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的任性妄为而已。

 

  那么,中国反极左专政的极右自由派们,你们无条件地接受哈耶克们与皮诺切特们合力建立的“极右政治+新自由主义经济”的政经模型,你们是想把这个东西引进到中国来吗?

 

  二、极右专政其实比极左专政更加源远流长

 

  1、荣剑在左翼问题批判导论中有一个相当严厉的责问:“为何是左翼而不是右翼总是与革命、激进、暴力、斗争、消灭、镇压这些词汇所标志的历史进程联系在一起?”荣文总体上是兼容中右中左、反对极右极左的,但这个责问表明他否定了极右化与革命、激进、斗争、消灭、镇压等等之间的联系,这与其总体理论框架是自相矛盾、逻辑上不能自洽的。陈天庸当然比荣剑要右得多,他断然否认平等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的任何合理性,认为这种以平等为诉求的左翼思维,会因为导致新的杀富济贫而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最大障碍,而以自由为诉求的右翼思维,则不会产生这样的风险。他完全否认历史上纳粹、法西斯、弗朗哥、皮诺切特等极右专政,作为一种逆向革命或反革命,也是很激进和暴烈的,也是充满血淋淋的斗争、消灭、镇压的,而且正如张千帆所指出的:“大概因为左翼极权没有右翼国家的工业发达,底气有限,因而大都在世界舞台上韬光养晦,没有极右那么张狂。如果极左主要限于祸害自己的国民,极右则是带有明显的扩张性和侵略性,无论纳粹、法西斯还是日本军国主义都造成了世界范围的灾难”;他更没有意识到,正是因为平等和公正的缺失,才导致贫富两极分化与民众的抗争和革命,才会进一步导致极右势力对民众的残酷镇压,并以对外扩张来转移国内矛盾。当然,我们无论如何严厉批判和谴责、严加警惕和防范左翼极权或极左专政都是应该的,但绝不能就因此说,右翼对于专制主义和极权主义就具有天然的免疫力,甚至认为越右越好,极右极好。

 

  2、就20世纪极权主义的情况来看,极右政权具有更大的对外侵略性和攻击性,一战死1000万伤2000万,二战死7000万伤13000万;而极左政权具有更大的对内破坏性和毁灭性,仅斯大林执政24年间,就害死2000万人左右,中国自1949年到文革结束,整死、饿死人数约5000万人左右,伤者和其他被害者无计其数,后来30多年的暴力计生,又导致数亿婴儿被强制堕胎,数千万女婴被溺毙,苏中之外,尚有其他几十个共产党国家,也有数千万的死伤和受害人数,所以很多人认为,极左专政造成的祸害更大于极右专政,因此,正如邓小平所言,要警惕右,但主要还是要防左。

 

  我想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上述结论如果限于20世纪的话,大致是可以成立的,但如果从全部人类历史来看,那就可以说,极右之祸害,是大于极左的:自古以来,君主专制是常态,而民众专制是非常态即常态的中断,通常发生在社会动乱和崩溃之时,持续时间也比较短,然后又复归于常态的君主专制。君主专制是极右一端,民众专制是极左一端,前者所占时间要长得多,因此累积起来的罪恶和祸害也要多得多,后者虽然爆发起来时极其猛烈,造成大规模死伤的惨烈后果,正因为如此,也就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又被新的君主专制所取代。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底层这个基数一直很大,总是处于散沙状态,即使在非常时期能够抱团造反和起义,很快又会被少数精英所组成的团队所领导和掌控,在造反和起义的半途,民粹专政就开始被新的精英专政所取代,极左就开始被新的极右所取代。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一方面,极左革命、造反、起义是长期极右的君主专制乃至暴君专制造成的;另一方面,极左专制、暴民专制持续的时间很短,很快从中会内在地产生新的等级专制制度。真正的极左,绝不能仅仅从口头宣示、意识形态层面来理解,而应当从革命、造反、起义主体的结构性关系来理解,当且仅当领袖的产生和权力的行使受到群众的制约、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得到满足和实现、相当大的结果或实质平等成为基本的组织原则时,才可以称之为极左,所以,只有在革命、造反、起义过程中,最多只是在其成功以后的一小段时间里,才会有真正的极左,一旦革命的领袖成为不受群众制约、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得不到满足和实现、新的不平等的等级制度建立起来了,极左就逐步向极右转化了。

 

  这种分析范式也适用于20世纪一度横扫全世界的共产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专政或极左专政的典范其实只有失败了的巴黎公社等极少数案例——以普选并随时可以撤换的公社委员会取代官僚制国家机器,废除常备军而代之以国民自卫军,公社委员、公务员、军官的薪水最高不超过中等工人收入水平,这是对等级制的废除,是实质平等与直接民主的实现。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如果巴黎公社没有被镇压,它后来的结果会怎样?应该与俄国革命、中国命的情况差不多。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在夺取政权的过程和掌握政权后的一段时间,的确是极左革命和极左专政,但很快,在成功的革命的基础之上,高高矗立起一个新的统治阶级,一个由最高领袖—高级官员—中下级官员—普通党员—人民群众等环节构成的金字塔式的等级制结构,就其以等级制废除平等原则、以官僚专制废除以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为主要形式的人民民主而言,极左专政已经转变为极右专政、无产阶级专政转变为无产阶级被专政或对无产阶级专政了。转变的时间节点,在俄国是在1928年,在中国是在1956年。

 

  在这两个时间节点以后,极左的意识形态外壳(马列主义)、政治外壳(人民大会制度)和法律外壳(宪法和法律)继续保存着,用以忽悠和欺骗人民大众,但整个经济政治社会的运行机制,已经是极右的或严格的等级专制了。这是一个形左实右的专政体制。

 

  3、极左的确是与革命尤其是暴力革命紧密相关的,革命、造反、起义、暴动的确是被统治和压迫的普通民众的专利。首先必须承认,在统治阶级的极右专政下,革命、造反、起义、暴动具有必然性(不可避免性)和正当性(道义合法性),对这一自然/历史权利,这一来源于血亲/同态复仇和正当防卫/反击的、天然的、不证自明的权利,中国的儒家、英国的洛克、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是明确予以肯定的。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只是对这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在这一点上,我不同意极右派对马克思的魔鬼(撒旦)化,也不同意张千帆诉诸于“独裁情结”“独裁人格”的心理学、伦理学分析——或许有这个因素,但不是主要的。主要的原因是,在早期资本主义和初级(1.0版)宪政民主阶段,上升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并没有兑现普遍人权和平等自由的承诺,以财产资格限制把工人阶级和穷人排除在选举过程之外,工人的结社集会游行示威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也得不到法律保护,而且受到政府的镇压,如此一来,所谓“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在很大程度上的确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虚伪的自由民主,实质上就是资产阶级专政。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受到严重侵害而没有合法途径伸张正义的、处于绝望状态的无产阶级,诉诸于暴力革命,应当被视之为正当的复仇和防卫反击,事实上,英国宪章运动中就一直存在道义派与暴力派的竞争,法国则有巴贝夫—邦纳罗蒂—布朗基主义的传统,直至爆发了里昂工人武装起义和巴黎公社革命,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只是对工人运动中这一流派的理论概括和提升,与其说是马克思主义影响了布朗基派和巴黎公社革命,不如说是布朗基主义、里昂和巴黎工人起义影响和鼓舞了马克思。至于后来资产阶级让步了,普选权实现了,工人可以结社组党了,工厂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出来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就过时和失效了,这也是理固当然、势所必然的事情,而且晚年的马克思尤其是恩格斯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做了顺应时势的转变和修正,而伯恩施坦等人则由此发展出来一套修正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体系,放弃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想法。历史学者、思想史学者不能因为某一种思想和观念后来变成了谬误,就否认他们当初出现时的合理性。在这个意义上,我支持张千帆对马克思主义的如下评价: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放任自由的批判是有贡献的,不应一概否定,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虽然是有效的,不意味着它本身能够成为有效的政治经济体制,正如奥地利学派对计划经济的批判是有效的,也不意味着它本身能建构起可持续的有效经济体制。

 

  4、越是极右专制的国家,极左的土壤就越丰厚,极左的反弹就越猛烈,正如张千帆所指出的:“事实上,恰恰是在没有任何国家保障的原始资本主义社会,暴力革命的拥趸特别多。貌似不可理解的是,正是在这些地方,马克思与哈耶克合流了——恰恰是在实行国家最小干预的奥派国家,马克思主义甚嚣尘上。”反之,越是中右和中左竞争与合作的国家,极左革命产生的土壤、发生的概率就急剧地坍塌和缩小了,张千帆接着说:“福利领域的国家干预确实限制了资本的自由,但也为市场良性竞争和政治自由民主奠定了社会基础。”

 

  这里有必要比较一下对于极左革命的四种观点和态度:

 

  第一种是极左派的自我评价,那当然是很高的,是站在理性、道德、真理和正义的制高点的,无产阶级不仅要求和能够解放自己,而且要求和能够解放全人类,无产阶级失去的只是锁链,而得到的将是整个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将实现像天堂一样完全、真正自由、平等、正义的社会。

 

  第二种是极右派的完全否定的评价,认为极左革命是野心家煽动和组织的群氓的暴动,是对自由、宪政秩序和合法政府的颠复,是摧毁人权、公民权利和文明成果的民粹主义、反智主义暴民专政,它追求绝对平等,结果既消灭了自由也没有得到平等,而是把人间变成了地狱。

 

  第三种是中间偏右派,承认极左派所要彻底否定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也是有缺陷的,但坚决反对通过暴力革命或非暴力革命建立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主张吸纳和接受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要求,通过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各个方面的改良逐步消除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弊端。

 

  第四种是中间偏左派,承认极左派揭露和批判原始资本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功劳,但承认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合理内核,也反对用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否定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主张工人阶级通过争取普选权、参政修法、结社组织、集体抗争等,逐步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与人民(社会)资本主义。

 

  极右派与极左派表面上针锋相对、你死我活,但其实又相生相成,彼此成为对方生存发展的条件:正因为极右派有意无意倡导和实施丛林竞争法则,造成了极为剧烈的贫富贵贱分化和官民劳资冲突,才不断出现绝望者的复仇和推倒重来,另一方面,极左派在用暴力横扫极右派以及保守派、改良派、整肃一切反革命分子以及非革命、不太革命者的过程中以及获得胜利之后,也成为了一个掌握无限权力、掌控一切资源的超级统治阶级,本身就成为最保守的既得利益者和反动的极右派,从而复辟了等级专制制度。极左革命发生了异化或蜕化变质,从前冒死反对极右专政的极左派现在成了新的极右专制者。

 

  指出极右专制更加源远流长,更具有结构上的稳定性,不过是承认它具有更多更好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包括社会分工、脑体分离、资源分布、多数人的弱势和自身缺陷等等),并不是要否认极左革命的暴烈和危害,事实上,到了19、20世纪,恰好是由于近代以来,民众素质普遍有所提高、平等意识和民主要求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才使得那么多人卷入到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民粹主义/共产主义运动之中,然而,不幸的是,这场世纪革命,不仅让民众自己和整个社会付出了太大的代价,而且也没有真正实现平等的目标,而是再一次地充当了重建极右专制的中介和桥梁。

 

  幸运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有产阶级、中产阶级、资产阶级成员都鼠目寸光、唯利是图,他们当真相当一部分人放弃了极端个人主义、自由至上主义和损人利己主义,而建立了兼顾弱势群体利益的温和的个人主义、平等的自由主义、兼顾他人利益的合理的利己主义,这些人就构成了政治上的中右派和中右政党;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无产阶级、工人阶级、下层阶级成员都想打碎重建、推倒重来,他们当中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公有制计划经济的目标以及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手段,而选择了温和的工联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通过工人联合、劳资谈判、普选制、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逐步达到自由平等、经济公平与社会公正的目标,这些人就构成了政治上的中左派和中左政党。

 

  人类要终止极右与极左之间翻大饼的游戏,走出这样一种专制的循环,只有奋力建立以自由、平等、正义为原则的宪政、民主、法治,而中右派和中左派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体力量。

 

  三、对当代中国左右状况的分析判断

 

  1、中国民间极右派异议者,异口同声地认定现政权是极左政权:共产党领导、马列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哪一条不是极左特征啊?本文当然也认为上述四条都是极左特征,但这只是这个政权的外观和形式特征,而不是其真相和实质特征,其真相和实质是如假包换的极右,两方面合而论之就是“形左实右”。

 

  在它掌权前后搞的“打土豪分田地”“劫富济贫”,那的确是极左,但后来把土地从农民那里“合作化”“集体化”,把私营企业国有化,把一切经济资源变成党国所有以后,它就不是极左而是极右了。改开以后,把抢来的财产私有化、货币化、资本化以后,也只不过党国所有制获得了实现形式,党国财产在全社会财产中的比重是降低了,但其所拥有的绝对量却大大地增加了,并且凭借战无不胜的政治权力,党国对那部分让渡给民间的财产仍然拥有毋庸置疑的最终处置权或终极所有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变成了普天之下莫非党土、率土之滨莫非党臣。绝大多数民众自己没有什么生产资料所有权,也不可能分享对于所谓国有财产、公有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他们只是干活挣工资的雇佣劳动者而已,哪里是公有财产的主人?作为雇员,他们不具有组织起来与雇主进行平等协商和谈判的权利,他们也不平等地享有带有真正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中国的贫富两极分化程度、社会不平等程度、等级差距和隔离程度,比所谓欧美日澳韩台资本主义国家要高得太多,或者说,其平等程度和社会主义程度要低得太多,这样的国家不是极右国家又是什么呢?

 

  民间极右派为什么会“误判”这个极右政权为极左政权呢?一是照搬了它的自我表白和那一套糊弄忽悠民众的虚假意识形态,这是表层的原因;二是深层的原因,就是回避自己的极右价值取向与这个极右政权的同向同构性,就像把纳粹法西斯搬到极左位置,既可以保持反纳粹法西斯的政治立场,又不用顾忌别人批评自己与这个政权的诸多相似、巧合、“客观上一致”之处,比如反平等和福利,反工人联合和独立工会,反劳资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反社会保障……他们不认为这个政权反平等和福利是问题,其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问题是反自由和竞争,至于底层民众对平等和福利的要求,那是妨碍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将来也许可以考虑,现在不行,如果硬要的话,那就是应予打击的民粹主义、平均主义和共产主义!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对现政权打击劳工集体行动保持沉默的原因,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政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也会这样干,如果他们公开谴责现政权这样干的话,自己将来怎么好意思干呢?这一点显示了民间极右派与官方极右派之间的深层默契和同一性,只不过一者在朝一者在野而已。

 

  2、如果民间极右自由派希望建立一个“皮诺切特式极右政治+新自由主义经济”的政经模型的话,那么恭喜你们,你们不需要从头开始来创建它了,眼下的“中国模式”已经是这种模式了,那个由极左政权演变而来的极右政权已经很好地利用、消化、吸收、驾驭、保护、规制好一种新自由主义经济了,张千帆对这一点有很深的感悟和很好的表述:

 

  似乎吊诡的是,只有独裁国家才有能力有效实现“低人权优势”,帮助自由自在的资本充分压榨劳工。恰恰是在我们熟悉的制度环境下,哈耶克、弗里德曼、张五常很有市场……民主国家“一人一票”真的实现,那就肯定会有一定程度(不可能太多)的社会福利和实质平等,因而反平等的逻辑结论必然是反民主。民主和福利之间的关系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就阐述得十分清楚,当今世界没有哪个民主国家不是福利国家。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内那么多保守派反感“一人一票”,但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应该很喜欢“中国模式”啊!企业家在政府面前确实很无力,但是对劳工却享有几乎绝对的“低人权优势”——没有选举,没有福利,没有独立工会,没有合法罢工,工作压力大、条件差,伤残事故保障低,性别等各种歧视不受法律约束……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体制已经很“古典自由”了。也难怪张五常感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体制!”我们还反什么、批什么呢?庆幸还来不及!这难道真的是自由派想要的吗?

 

  极右自由派对此很不服气,陈天庸就反问,张文称“恰恰是在实行国家最小干预的奥派国家,马克思与哈耶克合流了”,但没有例举样本。到底哪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法定指导思想的国家,可以称为“奥派国家”?

 

  如果他仅仅因为中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法定指导思想就判定它是一个极左国家,那么当然,这样的国家是绝不可能采用极右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的,但正如我在上文中所论证的,它早就是一个极右国家了,改开以来又走上了市场化的道路,它真的就是一个像模像样的“奥派国家”的样本了,它对新自由主义的包容、奖掖、形塑、收编,是有目共睹、不容否定的。

 

  极右自由派可能会反驳:新自由主义经济本质上一定会追求宪政民主的,与弗朗哥、萨莫查、皮诺切特、苏哈托、马科斯、普金等政治军事强人的合作只是权宜之计,只是对宪政民主的暂时搁置,等经济情况稳定后就会恢复宪政民主和民选政府。

 

  对此我们要对新自由主义经济与极右政治的关系做一点深入的探讨:它们之间不是偶然或暂时的结合,而是极右经济和极右政治的一种耦合和匹配关系,这是因为,新自由主义只是一个极端自由放任的理想模型和乌托邦构想,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社会成员并不接受,就像他们也不接受极端平等的共产主义理想模型和乌托邦构想一样,为了实现这一模型,倡导者和推动者就必须利用经济、政治、社会危机,通过杰出的政治军事领袖及其强有力的团队来对大众予以强制推行,而大众在经济、政治、社会危机政治危机关头,为了避免经济崩溃、无政府和社会溃散等更坏的结果,也就接受了这一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以及威权主义乃至极权主义的政治秩序。

 

  3、那么,中国就没有了极左派和极左化的危险了吗?当然不是。有极左,但不是已经变成了极右的老极左或“皇左”,不是官方表面上悬挂和招摇的那套意识形态,而是反对现存极右政权和秩序的新极左,是原教旨马列毛主义,主要是民间毛左。新极左与老极左共享一些同样的意识形态资源,以至让许多人分不清两者,但他们相同的是表面的东西,在深层次上则是对立的:新极左指责现政权的路线、政策和实际运行体制,早就背离了马列毛主义,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真正的社会主义原则,现行体制已经成为官僚资本主义,执政党已经成为假共产党,成为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成为新的无产阶级革命或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执政党为了保持形式上的极左,对这种实质上的、真正的极左,在很长时间内是容忍并加以利用的(用以反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和颜色革命),但当新极左走向线下、走向工人群众,发起像2017年佳士工运那样的集体行动和政治行动时,当局就毫不客气地予以严厉惩治了。

 

  “中国模式”越是兴盛,贫富两极分化越是严重,经济社会矛盾越是尖锐,新极左的发展空间就越大,对此张千帆也注意到了:

 

  同样是在这里“验证”了马克思的革命理论:经济利益冲突是“不可调和”的,和这些贪得无厌的资本家没什么好谈的,只有通过暴力革命彻底打倒。在拉美和非洲,革命和独裁成了对立统一、连环相生的一体两面:只有右翼独裁才能镇住以实质平等为诉求的左翼革命,革命又产生新的独裁政权……马克思理论针对的恰恰是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也只是在实施这类体制的独裁国家才有它的用武之地。这是耐人寻味的,因为极左理论和哈耶克代表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貌似背道而驰,却都在独裁国家找到自己的应用场域。

 

  4、民间极右自由派还是不服气:我们明明是几十年如一日地推动启蒙运动,宣传普世价值,追求宪政民主的,你们怎么把我们推到权贵官僚集团那里去了?当局打压我们,你们左派也攻击我们,你们不是与当局同向同力了吗?你们不是极左又是什么?

 

  是的是的,从80年代开始,我们就都属于“泛自由民主派”,我们曾经是同一条战壕的朋友和战友,我们一起参与过许多网络异议活动与维权抗争事件……我没有质疑过你们的主观动机和个人品格,我当然不会把你们和你们反对的那些极权专制力量等同视之,但是,面对你们中很多人从正确的出发点走向错误的归宿,依次成了郭粉、川粉、普粉,我不得不痛苦地追问这是为什么?

 

  你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把美国的民主党人、欧洲中左翼的社会民主党人乃至中右翼的基督教民主党人称之为“白左”“圣母婊”“极左”“共产党员”“文明的灾星”,从而把欧美一半左右的选民变成自己的对立面和敌人,这是为什么?

 

  面对国内有6亿人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世界上最高级别的基尼系数、无数人劳无所得病无所医老无所养学无所教住无所居,你们反对平等、劳工权利、福利、再分配,你们与这么庞大的人群背道而驰愈行愈远,你们所追求的自由民主与绝大多数人的权利和利益不相干甚至相反,你们究竟想把中国引向何方?

 

  如果你们主张自由、竞争、效率、宪政、做蛋糕要相对优先和重要于平等、合作、福利、民主、分蛋糕,这个一点没有问题,反正别的人会提出与你们相异的主张,而作为宪政民主就是偏右和偏左两种主张的反复和可持续的博弈,双方都阶段性地服从于民众的选择就可以了。可是,你们或者忽视和否定平等、合作、福利、民主、分蛋糕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或者在时间上划一个界限,先有自由、宪政后有平等、民主,这就是我们主张左右平衡的宪政民主派万万不能苟同的。你们的问题不是一概否定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而是把其中你们所喜欢的要素片面夸大而否定其中你们所不喜欢的要素,并且达到了逢右就捧、逢左就反、非左即右、你死我活的程度,这不就造成了一种新的对“真理和正义”的垄断,一种新的“正邪之战”和“定于一尊”了吗?这不是新极右吗?其与你们深恶痛绝的逢右就反、逢左就捧的极左不是陷入了同一个极权主义的逻辑陷阱里了吗?当然,你们还停留在观念上的极端状态,与正在手握权力祸害众生的极权专制力量不可同日而语,但你们敢拍着胸脯保证,万一你们取得了政治上的成功,你们不会干弗朗哥、萨莫查、皮诺切特、普金干过的那些事吗?

 

  5、我把中国民间极右自由思潮称之为“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巧不同书地构成了同一个铜板(中国模式)的官方与民间两个背面,这仍然不是从动机上做诛心之论,而是从后果上做客观分析。所谓中国特色自由主义,是指它不同于20世纪以来占主导地位的现代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而是全盘接受了米塞斯、哈耶克、弗里德曼、萨克斯等人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它是古典自由主义的现代变种,但已经不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自由主义了。它特别适合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它对于解构极左意识形态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不幸的是,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却是相互定义的,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挂社会主义的羊头卖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狗肉,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也是挂自由主义的羊头卖市场原教旨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狗肉,不管它们两者之间有多么激烈的竞争和冲突,但在对于环境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进行无责任、低成本、敲骨吸髓、杀鸡取卵的开发和剥削方面,又是高度一致的,甚至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只不过一者占绝对主导地位,一者占相对从属地位。

 

  这样说,不是要否认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和新兴资产阶级所包含的正面价值和合理内核,而是客观地指出中国特色自由主义被掌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来佛的掌心这一事实。

 

  中国特色自由主义自以为是反对极左专政推动宪政民主的主力军和先锋队,却不料,螳螂扑蝉黄雀在后,自己不知不觉地成了极右专政的冲锋队和白手套,原因有二:一是前者生长发育的空间是前者让渡的,条件就是,在微观经济领域,你可以发财致富,你也可以掠夺环境和剥削劳工,但你要把大头交给我,也不能对我有任何政治上的和宏观经济层面的挑战,掌握整个经济体系开关的只能是我,所以说,前者并不构成对后者的真正制衡、解构,而是一种补充和依附,以为自己清白无辜、能力外资本为零,的确有些自欺欺人了;二是前者以为自己引进了普世价值、市场经济和对于宪政民主的追求,但因为这是一种片面的引进,包含着对平等、福利、底层民主诉求的忽视和拒斥,这正好可以被后者收割和利用,它作为形左实右的政权,表面上当然是不会公然否认而是会大讲特讲平等、民生、福利、共同富裕和人民民主的,现在有一些人在普世价值和自由主义的名义下否定这些,那真是神助攻,可以很好地吸引民众的注意力和火力:你们看,我是真心要兑现民生民主承诺的,但对于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也很重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们认为不要超前实行过高的平等和福利政策以免造成平均主义养懒汉的后果,这个意见也是有道理的……当局者一方面可以把民众的怨愤引向新自由主义,另一方面,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改善一点民生和福利以平抑民愤,如此一连可以赢两次,对新自由主义能没有好感吗?

 

  新自由主义者对“共同富裕”的一个错误的解释是,这是极左回潮,是新一次的杀富济贫,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对国有资产参股控股民营企业的解读是,这是极左回潮,是新一次的公私合营,必须坚决予以抵制!

 

  这都是严重的误判!杀富是有的,济贫何时见过?蚕食私企是有的,与公共利益和真正民有、民治、民享的公有制有何关系?这都是中国特色自由主义逢左就反缝右就捧、不知极左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极右的二极管思维所造成的盲区。亲爱的朋友们,你们被极权抢了,还要替朝廷找个替罪羊(民粹),你们连输了两次你们知道吗?

 

  6、那么新自由主义、民间极右自由派、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就一无是处并且没有前途吗?不是,前面说了,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它们是有贡献的,只不过改开40多年了,人均GDP逼近12000美元了,就平均数而言,中国已经跻身中等收入国家了,再停留在自由放任和市场原教旨主义阶段,的确是不合时宜了。陈天庸说,中国目前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状况还停留在美国建国前的水平,让中国实行19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和凯恩斯主义,一步跨越一二百年,会把蛋扯坏的,所以还是继续搞新自由主义吧。情况不是这样的,中国现阶段,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制度(软件和形式构架)层面的确不如罗斯福新政前的美国,但在物质、技术、生产力、教育文化(硬件和实体内容)层面甚至已经超过了,单是这一点就要求我们不能再简单地移植早期资本主义阶段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制度了,应该主动积极地迈向现代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现代市场经济与现代宪政民主(2.0版的宪政民主即中右和中左、中上阶级与中下阶级竞争与合作的宪政民主)。我们衷心希望越来越多的新自由主义者、极右自由派转变为现代自由主义者和中右自由派,但如果有些人像某些死硬郭粉、川粉和普粉一样一条道走到黑,那我们也就无能为力、爱莫能助了。

 

  四、左右面临的真问题

 

  张千帆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发人深省地指出:事实上,左右面临的问题是共同的,双方都需要把焦点放在共同面临的真问题上:

 

  ——革命与改良、精英与大众之间的关系。首先,如何定义“革命”?左右能否就告别暴力革命达成共识?抑或一定范围的暴力革命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手段,或特定社会结构与心理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结果?在互联网时代,精英还能否主导改良、避免革命?既得利益和政治精英如何与底层互动以防止革命?可持续的改良需要什么客观或主观政治社会条件——消极自由与积极平等之间的关系。有意义的消极自由是否需要最低限度的社会平等?社会不平等如何影响公平竞争?如何定义“公平”?实质平等的限度在哪里?如果阶级或族群不平等不可避免,如何协调实质平等和机会平等之间的冲突?纠偏行动和身份政治的永久化有什么弊端?

 

  ——市场经济与宪政民主之间的关系。私有制+市场经济有哪些优越性和弊端?自由竞争是否必然加剧经济不平等?国家宏观调控与财富再分配的限度何在?福利社会如何避免“养懒汉”现象?激进的平等诉求是否会引发革命或最终走向极权体制?凯恩斯主义的“丧钟”还有多久会敲响?

 

  此前我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过比较系统的探讨,这里只做简要的补充:

 

  1、关于革命和改良。就传统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换和转型而言,只能说是革命而不能说是改良,改良只发生在传统社会结构和现代社会结构各自的内部,而不会发生在从前者到后者的转变过程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改良不能替代革命,至于革命以什么方式进行,是暴力革命还是非暴力革命,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早期民主革命(英美法等)大都是暴力革命或带有相当暴力革命成分,20世纪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大都是非暴力革命,当然,非暴力革命中也有一些暴力元素。就主观愿望而言,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们谁都想希望以一场非暴力革命完成中国的政治和社会转型,但是否能够避免暴力革命,不取决于革命主体各方能否达成告别暴力革命的共识,而取决于传统社会结构捍卫者是否坚持将暴力统治进行到底,如果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强大民众抗争和社会运动的倒逼下,统治阶级作出妥协让步,放弃暴力镇压,暴力革命就可以避免。张千帆所说的以改良替代暴力革命,是混淆了改良和非暴力革命这两个概念。非暴力革命不是改良,仍然是社会结构和制度的根本转换,是革命主体与革命对象之间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达成的废除极权、专制建立宪政、民主的制度性安排,要保留的只是当事人的一些个人利益,而不是他们曾经捍卫过的制度。

 

  2、关于精英与大众的关系。中右派比较重视精英在革命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但并不否认大众的辅助地位,中左派则重视大众的主体地位,但并不否认精英的辅助地位,至于极右派和极左派,则分别走向了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我在《痛骂底层之恶的孙毅安无意中暴露了中层之恶》一文中,指出孙毅安对底层民众的态度,就是典型的极右派精英主义的态度,与极左派民粹主义一样坏。我在那篇文章中,主张中层、精英、知识分子应该建立对于民众的两种正确态度,一种是现代自由主义的态度,一种是社会民主主义的态度,前者致力于推动建立一种尊重劳工和底层基本权益的、良性的私有制、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其最早的先行者就是支持和参与宪章运动的一些企业主和知识界人士;后者直接投身于工人运动和社会运动,为劳工运动提供思想理念、教育宣传、组织方法和集体行动技术、经济和法律资源等方面的帮助,引导劳工阶级争取人权和公民权利,进入并提升宪政民主结构,其典型代表有英国的费边社以及各国的社会民主主义知识分子。只有现代自由主义者和社会民主主义者的通力合作,才会最大限度地消减底层民众中的仇恨、愤怒、暴力因素,而增加其和平、理性、非暴力因素,相反,极右派和极左派则分别会以逼迫的方式和煽动的方式,把底层民众引向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

 

  3、关于消极自由与积极平等的关系。张文的一个贡献是首次在中文世界提出了消极平等与积极平等的区分,这对此前已经有的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概念,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这一对概念的功能与西方思想界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这对概念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类的确不能停留在消极自由和消极平等的水平,应该积极争取更多、更大、更高的自由和平等,但太积极了的话,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正如罗兰夫人在断头台上所长叹的:“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同样,后人也连连感叹:“平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这里的问题是,极右派完全否定积极平等、实质平等、结果平等,而极左派则要求太高的积极平等、实质平等、结果平等,中右和中左则在肯定消极平等、形式平等、机会平等的同时,应该有一定程度的积极平等、实质平等、结果平等,其中中右的尺度窄一点,中左的尺度宽一点。问题的关键在于,完全没有积极平等、实质平等、结果平等的话,最终连已经得到和确立的消极平等、形式平等、机会平等也保不住,为何?第一,自由平等竞争的结果一定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会有一种马太效应,逐步扩大并通过代际继承保留下来,形成新一轮竞争的不平等的起点,由此开始更大规模和程度的不平等;第二,“自由平等竞争”只是一种理想模型,实际竞争中充满基于人性之恶的尔虞我诈和强横霸道,由此造成的不平等比基于能力的不平等更大也更不公正;第三,以上两种不平等叠加,使自然的和可以接受的差别变成悬殊的和难以忍受的差别,捷足先登者无不极力把这种鸿沟和两极分化固定化、道德化、法律化、制度化,使行为和结果的不平等得到政治上和法律上的保护,从而形成一种制度上的不公平和不正义,使消极平等、形式平等和机会平等(消极自由、形式自由、选择自由)也化为乌有。对此,只有追求积极平等、实质平等、结果平等(积极自由、实质自由、均等自由)的社会运动才能打破这种固化和僵化状态。

 

  4、关于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的关系。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市场经济有两个阶段:自由市场经济和社会市场经济,前者是自由放任的,后者是由国家宏观调控的;前者基于劳资双方的个别契约和劳动力个别定价机制,后者基于劳资双方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力的集体定价机制;前者只有私人慈善,后者则有财富再分配、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前者是以市场原则凌驾于社会之上,后者是社会各方力量(劳工、消费者、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对企业和市场形成多方制衡。这一转变启动于19世纪后半叶。与市场经济这两个阶段相适应的是初级的、1.0版的宪政民主与高级的、2.0版的宪政民主,前者是以人数很有限的选民、选举资格受财产、性别、种族限制为基础的,后者是以不分阶级、阶层、性别、种族的普选制为基础的;前者是由资产阶级单方控制的,后者是由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双方控制的;前者还在很大程度上带有阶级专政的性质,后者才是真正和完全意义上的宪政民主。这一转变也启动于19世纪后半叶。

 

  中国的官方极右派和民间极左派的问题是连1.0版的宪政民主都不要,而民间极右自由派,全然不知道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都有两个阶段,他们在21世纪还执着地追求两三百年前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和1.0版的宪政民主,这相对于现代、当代世界经济政治形态与我国民众的宪政民主要求而言,的确是太右了,故此我称其为“民间极右自由派”,我主张中右自由民主派和中左社会民主派一起来追求社会市场经济和2.0版的宪政民主。

 

  5、中右派不可能走向极左,中左派不可能走向极右,但中右走向极右与中左走向极左的可能性的确很高,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经济、政治、社会、民族危机时,甚至具有某种必然性。中右本身推崇自由而相对轻视平等,它之所以没有变为只讲自由、宪政不讲平等、民主的极右,一是因为健康正直的中右派(比如2021年初拒绝支持川普耍赖、依法认证并承认大选结果的县、州、联邦三级议会、政府、法院里的共和党人)有比较坚定的价值观、宪政民主法治理念和政治伦理操守,二是因为中左派的有力制衡。但在特殊的危机状况下,就会有很多的中右派放弃自我约束,而朝着极右的方向狂奔!另一方面,中右本身推崇平等而相对轻视自由,它之所以没有变成只讲平等、民主不讲自由、宪政的极左,也是因为它的自我约束(比如大多数社会民主党并没有利用其执政地位镇压中右政党并强推极左政策)以及来自中右派的有力制衡,但在特殊的危机状况下,或者会与极左的共产主义合流,或者自己就变成极左的共产主义,比如,委内瑞拉统一社会主义党本来是一个中左政党,查韦斯、马杜罗利用其执政地位,打压反对党、推行极左政策,生生地把一个宪政民主国家变成了一个极左专政国家。

 

  因此,中右对于遏制极右负有特殊的责任,因为中右与极右依托的社会基础都是社会中上层群众,中右争取到的支持者越多,极右的支持者就越少;中右对于预防自己变为极右当然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制定自己的纲领、政策时,要考虑到社会下层、底层民众的权益,不要提出极右化的主张(放弃法律规制和政府监管、无视劳工权利、取消再分配和社会福利等等)。另一方面,中左对于遏制极左也负有特殊的责任,因为中左与极左依托的社会基础都是社会下层、底层群众,中左争取到的支持者多了,极左的支持者就少了;中左对于预防自己演变为极左当然旁无责贷,在制定自己的纲领、政策时,要考虑到社会中上层的权益,不要提出极左化的主张(或者直接以公有制计划经济取代私有制市场经济,或者以极强的国家干预和管控、极高的税率和社会福利把私有市场经济压缩到很小的空间)。

 

   (2022.2.29)

 

  14.当代中国极右、中右、中左、极左的相互关系

 

  摘要:绝大多数学人目前还在使用传统的左右二分法,只不过一些人以左为政治正确以右为政治错误,另一些人则相反。本文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极右、中右、中左、极左四分法,对当代中国的思想政治状况和谱系进行分析,得出了诸多既 不同于官方也不同于大多数自由民主派的结论,尤其针对自由民主派中出现的相当严重的极右化倾向和趋势,进行了善意、严肃的剖析和针砭。

 

  去年年底,荣剑发表了“左翼问题批判导论”系列文章,张千帆为之撰写长篇评论,在肯定荣文基本立场的同时也提出了批评。接着,陈天庸对张文的一些观点进行了质疑。本文将围绕上述争论,展开论述当下中国的左右问题。

 

  一、为什么说逢左就反、逢右就捧是一种专政逻辑

 

      1、如果陈天庸是站在宪政右翼的立场批判极左,主张自由和宪政优先而平等和民主稍后、不能把当代西方对平等和民主的追求搬到当下中国、中国当下的主要矛盾是官民矛盾而不是劳资矛盾、中国当下最根本的问题是 官府对于财富的暴力攫取而不是资本对于劳动的剥削、资本家和商人也是追求消极平等(平等政治权利)的抗争力量而不能被当作民众追求积极平等(实质平等或经济社会平等)的斗争对象,那么,我们宪政左翼是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2、问题在于,陈天庸像哈耶克一样,在强烈反对极左的同时,把中间偏左的宪政左翼也给否定了,从而不知不觉间把自己定位在极右的位置上了。张千帆尖锐批评哈耶克说,既然市场自由成了他的“自然法”,政治自由还是独裁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民主政治干预市场自由,那还不如支持市场的独裁政府。他在《通往奴役之路》中说:“民主本质上只是一种手段,一种保障国内安定和个人自由的实用措施。它本身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的……一个高度同质化和教条的多数民主政府其统治的压迫程度,或许并不亚于最坏的独裁统治。”事实上,他为南非种族隔离制度辩护,并和西班牙独裁者佛朗哥、葡萄牙独裁者萨拉查和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惺惺相惜。 他甚至将《自由宪章》送给萨拉查并附言:我这本书,可以帮你设计宪法防止对民主的“滥用”。

 

  陈天庸则高度认同哈耶克,认为皮诺切特17年执政使智利摆脱了苏俄式社会主义统治,智利至今是拉美几十个国家中社会与经济发展最好的国家之一,智利民众至今受益于皮诺切特依据弗里徳曼经济学思想的国家治理成果。民众的生活福祉、社会相对自由与安全,是不是可以作为评判政策优劣的标准?舍此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

 

  3、陈天庸在这里有一些错误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第一,阿连德政府是以社会党人为首的左翼执政联盟,是民选的合法政府,奉行社会民主主,政治上属于宪政民主左翼,虽然匆忙实施了相对于智利国情而言过于激进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导致了经济状况恶化、财政危机和通货膨胀,但与以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为基本特征的苏俄式社会主义(国际上通称共产主义)和共产极权专政还是有本质区别的。然而,自米塞斯、哈耶克以来,把社会主义打成共产主义、把宪政民主左派打成极左派,已经成为极右派的标准动作、横扫一切的棍子和不假思索的教条,既然阿连德政府是共产主义政府,那么用军事政变等非常手段颠复它,彷佛就具有了政治上和道义上的合法性了。

 

  第二,皮诺切特背叛军队不得干政的宪政原则,领兵攻打总统府,杀害民选合法总统,建立军阀独裁专制,残酷镇压和杀害政治反对派、工会领袖、知识分子和普通公民,对智利人民欠下了累累血债,这是倾太平洋之水也不可能洗干净的罪行。本来,在宪政民主框架内,是实行社会民主主义、New-liberalism还是Neo-liberalism的经济纲领,都是可以的,前提是获得人民的选举授权,实现合法的政党轮替。就智利而言,具有100多年历史的多党制和宪政民主体制还在正常运行,反对阿连德政府的政党和政治 力量,完全可以通过动员和争取选民,在即将到来的下一轮选举中实现政党轮替。任何政治力量,不管是左的还是右的,只要是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夺取政权,就犯了颠复宪政民主国家政权的首恶之罪。

 

  第三,哈耶克、弗里德曼的Neo-liberalism产生于欧美社会环境,应该说,相对于凯恩斯主义(左翼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新政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与社会民主主义,具有相当的学术合理性,且在长期实行凯恩斯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情况下,也具有纠偏功能的政策合理性,哈耶克、弗里德曼们通过欧美国家的宪政民主程序,推动新自由主义的学理变成撒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的政策,也是正当合理的;但想把新自由主义推广到全世界去,尤其是推广到那些经济不发达政治不稳定的国家去,为此不惜通过中情局与这些国家的极右派政治力量联手推翻民选合法政府,这恰恰是出于他们所批判的“理性的僭妄”和“致命的自负”,完全背叛了知识分子的学术操守和政治伦理,这是他们也洗不掉的汙点。

 

  第四,在美国政府和企业界的大力援助下,在皮诺切特独裁专制政府的刺刀保护下,“芝加哥男孩”们对智利经济强制进行休克疗法,全面实行新自由主义改革,迅速开发智利的经济资源,一时之间取得了令人炫目的经济增长,被弗里德曼称之为“智利经济奇迹”。然而,这只是一种极少数人得到暴利的经济增长,其代价是底层民众大规模的失业、社会福利和安全网的瓦解,与极为悬殊的贫富两极分化,1983年,智利国内的失业率从1973 年的4.3%上升至22%,而实际工资水平相比70年代初下降了40%,之后,军政府不得不实施了阿连德式的“最低报酬就业计划”,为民众提供了大量的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就业情况才出现较大改善,到1990年,智利国内的失业率才降至7.8%。

 

  第五,皮诺切特独裁时期这种有片面自由而无基本平等的经济模式,必然带来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政治危机,民众的抗争与日俱增。皮诺切特的明智之处是没有一条道走到黑,而是选择了恢复大选和议会民主制。取而代之的中左翼执政联盟在1990年至今的7次大选中,赢得了5次。中左翼执政联 盟并没有走向极左,并没有取消私有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合理内核,而是补足了需求侧改革的内容,使经济发展建立在扩大内需、增加民众收入和社会保障、兼顾自由与平等的基础之上。今天的智利,在综合竞争力、经济自由化程度和市场开放度、国际信用和国内生活质量、较低的腐败感知和较低的贫困率等方面均为拉美之首,此外,在新闻自由、人类发展指数、民主指数、稳定的政治环境等方面也获得了很高的排名。这表明,社会民主主义和宪政民主左翼不仅与极左共产主义是两码事,而且在经济上也能取得很好的成就。另一方面,2010年和2018年,中右翼执政联盟也两度赢得大选,这表明,中左翼长期执政也必然会带来诸多弊端,需要中右翼出来予以制衡、对冲、纠偏。可见,智利的例子根本不足以证明“独裁专制+新自由主义”这种极右政经模式的合理性、合法性和长期有效性,只有中右和中左、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长期竞争与合作,才是迄今为止最为优良的政经模式。

 

  4、为什么中国的陈天庸们,敢于跟在他们的西方导师哈耶克们身后,为皮诺切特们大声点赞,一点不怕有损自己公共知识分子、自由民主派、异议人士的令誉呢?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人并非独裁专制者,而是在面临极左共产主义危害时挺身而出捍卫自由的英雄,如果说他们因此采取了暴力和极端手段的话,那也是被极左共产主义逼的,是正当的自卫反击;他们因为恢复自由秩序而给人类带来的福祉,远远超过了他们给一些人带来的不可避免的误伤;无论新自由主义社会存在多少令人不满之处,那也比令人恐怖的极左共产主义社会好得多。这里存在一个二选一的道德决断:自由还是奴役?

 

  如果有人问,极左很坏,极右就是好的吗?他们毫不犹豫地说,不错!极右就是好的,因为从事物的本质上说,左就是错的、坏的,右就是对的(Right)、好的,越右,就越对、越好,极右,那就是极对、极好了!着名社会学家郭于华就在推特上很坦荡地晒出自己的政治立场是“骨灰级极右”!那么,在历史上、国际上那些被公认为极右派的纳粹法西斯也是对的和好的吗?另一位中国保守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刘军宁回答说:纳粹是极左,但被误判为极右了。从一开始,左派所倡导和追求的平等价值就是子虚乌有的,只有右派所倡导的自由价值才是真实的、源自人性本身的。一切倡导和追求平等的左的思想,都是人类理性的迷误,其中马克思主义是最坏的,社会民主主义是次坏的,左翼自由主义也不是好东西;此外,诸如女权主义、种族平权主义、性少数平权主义、环保主义等等,也都是属于左边的、 走火入魔的东西。正如在右和极右之间划等号,是极左派最大的思维误区一样,在左和极左之间划等号,也是极右派最大的思维误区。

 

  然而问题在于,左右结构,不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都是天然而普遍存在的:鸟有左右双翅,车有左右两轮,人有左右手脚,人不能总是迈左腿向左转,或者总是迈右腿向右转,那就成了原地转圈了,必须一左一右交替迈腿,才能往前走。自由和平等,从人文主义、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以来,从英国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以来,一直是并列提出的,两种价值有交叉重叠的部分,也有独特的、不可化约的部分,不能用一个概念取代另一个概念。于是历史上才会出现偏于自由但兼顾平等的自由主义、宪政主义、资本主义,与偏于平等但兼顾自由的平等主义、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竞争,前者叫做中右(中间偏右),后者叫做中左(中间偏左);至于只讲自由不讲平等的,那叫做自由至上主义、自由放任主义、自由意志主义,只讲平等不讲自由的,那叫做平等至上主义、绝对平均主义、共产主义,前者就是极右,后者就是极左。

 

  5、荣剑在左翼问题批判导论中有一个相当严厉的责问:“为何是左翼而不是右翼总是与革命、激进、暴力、斗争、消灭、镇压这些词汇所标志的历史 进程联系在一起?”

 

  荣文总体上是兼容中右中左、反对极右极左的,但这个责问表明他否定了极右与革命、激进、斗争、消灭、镇压等等之间的联系 ,这与其总体理论框是自相矛盾的。陈天庸比荣剑要右得多,他断然否认平等主义的任何合理性,认为这种以平等为诉求的左翼思维,会因为导致新的杀富济贫而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最大障碍,而以自由为诉求的右翼思维,则不会产生这样的风险。他完全否认这样的事实:历史上的极右专政,作为一种反革命,也是很激进、暴烈、血淋淋的;他更没有意识到,正是因为平等和公正的缺失,才导致贫富两极分化与民众的抗争和革命,才会进一步导致极右势力对民众的残酷镇压,并以对外扩张来转移国内矛盾。对左翼极权或极左专政,当然应该严厉批判和谴责、严加警惕和防范,但绝不能就因此说,右翼对于专制主义和极权主义就具有天然的免疫力,甚至认为越右越好,极右极好。

 

  极左的确是与革命尤其是暴力革命紧密相关的,革命、造反、起义、暴动的确是被统治和压迫的普通民众的专利。但首先必须承认,在统治阶级的极右专政下,革命、造反、起义、暴动具有必然性(不可避免性)和正当性(道义合法性),对这一自然/历史权利,这一来源于血亲/同态复仇和正当防卫的、天然的、不证自明的权利,中国的儒家、英国的洛克、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是明确予以肯定的。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只是对这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并且是很难彻底否定的 ,因为在早期资本主义和初级(1.0 版)宪政民主阶段,上升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并没有兑现普遍人权和平等自由的承诺,以财产资格限制把工人阶级和穷人排除在选举过程之外,工人的结社集会游行示威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如此一来,所谓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在很大程度上的确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虚伪的自由民主或资产阶级专政。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受到严重侵害而没有合法途径伸张正义的、处于绝望状态的无产阶级,诉诸于暴力革命,应视之为正当复仇和防卫反击。至于后来资产阶级让步了,普选权实现了,工人可以结社组党了,工厂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出来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就过时和失效了,这也是理固当然、势所必然的事情。我们不能因为某一种思想和观念后来变成了谬误,就否认它们当初出现时的合理性。

 

  6、越是极右专制的国家,极左的土壤就越丰厚,极左的反弹就越猛烈,反之,越是中右和中左竞争与合作的国家,极左革命产生的土壤、发生的概率就急剧缩小。极右派与极左派表面上针锋相对、你死我活,但其实又相生相成,彼此成为对方生存发展的条件:正因为极右派有意无意倡导和实施丛林竞争法则,造成了极为剧烈的贫富贵贱分化和官民劳资冲突,才不断出现绝望者的复仇和推倒重来;另一方面,极左派在用暴力横扫极右派以及保守派、改良派、整肃一切反革命分子以及非革命、不太革命者的过程中以及获得胜利之后,也成为了一个掌握无限权力、掌控一切资源的超级统治阶级,本身就成为最保守的既得利益者和反动的极右派,从而复辟了等级专制制度。极左革命发生了异化、变质、180度大转弯,从前冒死反对极右专政的极左派现在成了新的极右专制者。

 

  幸运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有产阶级、中产阶级、资产阶级成员都会变成极右派,他们当中大部分人放弃了极端个人主义、自由至上主义和损人利己主义,而建立了兼顾弱势群体利益的温和的个人主义、平等的自由主义、兼顾他人利益的合理的利己主义,这些人就构成了政治上的中右派和中右政党。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无产阶级、工人阶级、下层阶级成员都会变成极左派,他们当中大部分人放弃了公有制计划经济的目标以及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手段,而选择了温和的工联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通过工人联合、劳资谈判、普选制、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逐步达到自由平等、经济公平与社会公正的目标,这些人就构成了政治上的中左派和中左政党。

 

  人类要终止极右与极左之间翻大饼的游戏,走出这样一种专制的循环,只有奋力建立以自由、平等、正义为原则的宪政、民主、法治,而中右派和中左派 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体力量。

 

  二、对当代中国左右状况的分析判断

 

  1、中国异议人士中的极右派,异口同声地认定现政权是极左政权:

 

  四项基本原则,哪一条不是极左特征啊?本文当然也认为上述四条都是极左特 征,但这只是这个政权的外观和形式特征,而不是其真相和实质特征,其真相和实质是如假包换的极右,两方面合而论之就是“形左实右”。

 

  在它掌权前后搞的“打土豪分田地”“劫富济贫”,那的确是极左,但后来把土地从农民那里“合作化”“集体化”,把私营企业国有化,把一切经济资源变成党国所有以后,它就不是极左而是极右了。改革开放后,把抢来的财产私有化、货币化、资本化以后,也只不过党国所有制获得了新的实现形式,党国财产在全社会财产中的比重是降低了,但其所拥有的绝对量却大大地增加了,并且凭借战无不胜的政治权力,党国对那部分让渡给民间的财产仍然拥有毋庸置疑的最终处置权或终极所有权——普天之下莫非党土、率土之滨莫非党臣。绝大多数民众自己没有什么生产资料所有权,也不可能分享对于所谓国有财产、公有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他们只是干活挣工资的雇佣劳动者而已,哪里是公有财产的主人?作为雇员,他们不具有组织起来与雇主进行平等协商和谈判的权利,他们也不能平等地享有带有真正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中国的贫富两极分化程度、社会不平等程度、等级差距和隔离程度,比所谓欧美日澳韩台资本主义国家要高得太多,这不是极右又是什么呢?

 

  民间极右派为什么会“误判”这个极右政权为极左政权呢?为什么要照搬它的自我表白和那一套忽悠民众的虚假意识形态呢?其深层原因,就是要回避自己的极右价值取向与这个极右政权的同向同构性,从而既可以保持反共产极权的政治正确,又不用顾忌别人批评自己与这个政权的诸多相似、巧合、“客观上一致”之处,比如反平等,反福利,反独立工会,反劳资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反社会保障。他们不认为这个政权反平等和福利是问题,其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问题是反自由和竞争,至于底层民众对平等和福利的要求,那是妨碍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将来也许可以考虑,现在不行,如果硬要的话,那就是应予打击的民粹主义、平均主义和共产主义!这 就是为什么他们对现政权打击劳工集体行动保持沉默的原因,因为他们预感到,如果政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或许也会这样干……这一点显示了民间极右派与官方极右派之间的深层默契和同一性,只不过一者在朝、一者在野而已。

 

  2、如果民间极右派希望建立一个“皮诺切特式极右政治+新自由主义经济”的政经模型的话,那么恭喜你们,眼下的“中国模式”已经是这种模式了。那个由极左政权演变而来的极右政权已经很好地利用、消化、驾驭、保护、规制好一种新自由主义经济了,张千帆在《平等是祸水?——兼与荣剑先生商榷》中对这一点有很深的感悟和很好的表述,限于篇幅就不引证了。极右自由派对此很不服气,陈天庸就反问,张文称“恰恰是在实行国家最小干预的奥派国家,马克思与哈耶克合流了”,但没有例举样本;到底哪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法定指导思想的国家,可以称为“奥派国家”?如果他仅仅因为中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法定指导思想就判定它是一个极左国家,那么当然,这样的国家是绝不可能采用极右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的;但改革开放、市场化以来,中国作为一个极右国家,对新自由主义的包容、奖掖、形塑、收编,是有目共睹、不容否定的。中国真的就是一个像模像样的“奥派国家”的样本。

 

  3、那么,中国就没有了极左派和极左化的危险了吗?当然不是。有极左,但不是已经变成了极右的老极左或“皇左”,不是官方表面上悬挂和招摇的那套意识形态,而是反对现存极右政权和秩序的新极左,是原教旨马列毛主义,主要是民间毛左。新极左与老极左共享一些意识形态资源,以至让许多人分不清两者,但他们相同的东西是表面的,在深层次上则是对立的:新极左指责现政权的路线、政策和实际运行体制,早就背离了马列毛主义,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和真正的社会主义原则,现行体制已经成为官僚资本主义,执政党已经成为假共产党,成为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成为新的无产阶级革命或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执政党为了保持形式上的极左,对这种实质上的极左,在很长时间内是容忍并加以利用的(用以反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和颜色革命),但当新极左走向线下、走向工人群众,发起像2017年佳士工运那样的集体行动和政治行动时,当局就毫不客气地予以严厉惩治了。

 

  “中国模式”越兴盛,贫富两极分化越严重,经济社会矛盾越尖锐,新极左的发展空间就越大。对此张千帆也注意到了:“同样是在这里‘验证’了马克思的革命理论:经济利益冲突是‘不可调和’的,和这些贪得无厌的资本家没什么好谈的,只有通过暴力革命彻底打倒。在拉美和非洲,革命和独裁成了对立统一、连环相生的一体两面:只有右翼独裁才能镇住以实质平等为诉求的左翼革命,革命又产生新的独裁政权……马克思理论针对的恰恰是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也只是在实施这类体制的独裁国家才有它的用武之地。这是耐人寻味的,因为极左理论和哈耶克代表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貌似 背道而驰,却都在独裁国家找到自己的应用场域。”

 

  民间极右派还是不服气:我们明明是几十年如一日地推动启蒙运动,宣传普世价值,追求宪政民主的,你们怎么把我们推到权贵官僚集团那里去了?当局打压我们,你们左派也攻击我们,你们不是与当局同向同力了吗?你们不是极左又是什么?是的,从80年代开始,我们就都属于“泛自由民主派”,我们曾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我没有质疑过你们的主观动机和个人品格,当然也不会把你们和你们反对的那些极权专制力量等同视之,但是,面对你们中很多人从正确的出发点走向错误的归宿,依次成了郭粉、川粉、普京 粉,我不得不痛苦地追问这是为什么?

 

  你们一再地把美国的民主党人、欧洲中左翼的社会民主党人乃至中右翼的基督教民主党人称之为“白左”“圣母婊”“极左”“共产党员”“文明的灾星”,从而把欧美一半以上的选民变成自己的对立面,这是为什么?

 

  面对国内6亿人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世界上最高级别的基尼系数、无数人劳无所得病无所医老无所养学无所教住无所居,你们反平等、反工会、反福利、反再分配,与这么庞大的人群背道而驰,你们所追求的“自由民主”与绝大多数人的权利和利益相悖,你们究竟想把中国引向何方?

 

  如果你们主张自由、竞争、效率、宪政、做蛋糕要相对优先于平等、合作、福利、民主、分蛋糕,这没问题,反正别人会提出与你们相异的主张;而宪政民主就是偏右和偏左不同主张的反复和可持续的博弈,双方都阶段性地服从民众的选择就可以了。可是,你们或者忽视和否定平等、合作、福利、民主、分蛋糕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或者在时间上划一个界限,先有自由、宪政后有平等、民主,这就是我们主张左右平衡的宪政民主派万万不能苟同的。你们的问题不是一概否定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而是把其中你们所喜欢的要素片面夸大而否定其中你们所不喜欢的要素,并且达到了逢右就捧、逢左就反、非左即右、你死我活的程度。这不就造成一种新的“定于一尊”和对“真理和正义”的垄断了吗?这不是新极右吗?这与你们深恶痛绝的逢右就反、逢左就捧的极左不是陷入同一个极权主义的逻辑陷阱里了吗?

 

  5、我把中国民间极右自由思潮称之为“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成了同一个铜板(中国模式)的官方与民间两个背面,这不是从动机上做诛心之论,而是从后果上做客观分析。所谓中国特色自由主义,是指它不同于20世纪以来占主导地位的现代自由主义,而是全盘接受了米塞斯、哈耶克、弗里德曼、萨克斯等人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它特别适合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它对于解构极左意识形态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不幸的是,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相互定义的,正如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是挂社会主义的羊头、卖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狗肉,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也是挂自由主义的羊头卖市场原教旨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狗肉。不管民间极右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者之间有多么激烈的竞争和冲突,但在对劳动力和环境资源进行无责任、低成本、敲骨吸髓的开发和剥削方面,又是高度一致的,甚至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只不过一者占主导地位,一者处于从属地位。

 

  中国特色自由主义自以为是反对极左专政推动宪政民主的主力军和先锋队,却不料,自己不知不觉地成了极右专政的冲锋队和白手套,原因有二:一是前者生长发育的空间是后者让渡的;条件就是,在微观经济领域,你可以发财致富,也可以掠夺环境和剥削劳工,但你要把大头交给当政者,也不能有任何政治上的和宏观经济层面的挑战,掌握整个经济体系开关的只能是当政者。所以前者并不构成对后者的真正制衡、解构,而是一种补充和依附。以为自己清白无辜、推动民主,的确有些自欺欺人了;二是前者以为自己引进了普世价值、市场经济和对宪政民主的追求,但因为这是一种片面的引进,包含着对平等、福利、底层民主诉求的忽视和拒斥,这正好可以被极右当政者收割和利用。它作为形左实右的政权,表面上当然不会公然否认平等、民生、福利,而是大讲特讲共同富裕,但现在有一些人在普世价值和自由主义的名义下否定平等、民生、福利,那真是神助攻。什么过高的平等和福利政策造成平均主义、“养懒汉”的后果云云,当局一方面可以把民众的怨愤引向新自由主义,另一方面,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改善一点民生和福利以平抑民愤,如此一连“赢两次”,而被极权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民间极右派,连输两次而不自知。

 

  6、那么民间极右自由派(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就一无是处并且没有前途吗?不是,前面说了,在改革开放开始的时候,它们是有贡献的,但现在仍主张自由放任和市场原教旨主义,已经不合时宜乃至反动了。陈天庸说, 中国目前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状况还停留在美国建国前的水平,让中国实行19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和凯恩斯主义,一步跨越一二百年,会坏事的。情况不是这样。中国现阶段,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制度(软件和形式构架)层面的确不如罗斯福新政前的美国,但在物质、技术、生产力、教育文化(硬件和实体内容层面)甚至已经超过了,比如 ,1929 年美国人均GDP为858美元,之后连续暴跌四年,到罗斯福开始实施新政的1933年,只有 455美元,到罗斯福去世的1945年,只有1631美元;中国2021年人均GDP为 11891美元,超过了美国1979年的11693美元。单是这一点,就要求我们不能再简单地移植早期资本主义阶段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了,应该积极地迈向现代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现代宪政民主(即中右和中左、中上阶级与中下阶级竞争与合作的宪政民主)。何况几十年来,民主世界在福利和平等方面已经发生了极为深刻的、不可逆的变化。衷心希望那些仍在追求宪政的民间极右自由派多多学习和反思,走出认知迷雾。

 

  (中国民主季刊创刊号2023.1)

 

  15.中国特色的左右概念与宪政民主国家的左右概念

 

      两者在形式上是有重大区别,而在精神实质上是完全相反的:

 

  1、中共国是非左即右的两分法,宪政民主国家是极右、中右、中左、极左四分法。

 

  2、中共国的左和右是走向两极、绝对对立的,宪政民主国家的左和右是向对方靠拢并达成最低共识的。

 

  3、中共国的左和右都以自己为绝对正确而以对方为绝对错误,因此必然出现极权专制逻辑,宪政民主国家左右各派都不敢极端化和绝对化,因此必然出现以中左和中右轮替为主轴、极左和极右也必须遵守的宪政民主逻辑。

 

  严重问题之一:中国的反共者也跟中共一样持左右两分法,只不过中共以左自居、以左为荣,而视反对者为右、为敌,而反共者则以右自居、以右为荣,而视中共为左、为敌,不言而喻,既然只有绝对对立的双方,左右两方也就是极左和极右了。前者是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后者可称之为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两者遵循同样极端化的政治逻辑。中共作恶在先,反对者占有道义优势,但其极右主义与其所反对的极左主义,在政治发展方向上,在政治哲学和政治学上,是同态和等价的,并无优劣对错之分。

 

  严重问题之二:错判中共性质的变化。从国际标准来看,极左只是现在的中共的一张画皮和忽悠底层民众的谎言,其真正的性质是极右,是暴力基因+红色血统等级专制+权贵官僚资本+高科技奴隶制,是人类历史上罕见强大的极右专制。对于这种形式的极权主义,仅以自由之名是解构不了的,并须同时以自由、平等、正义之名号召和组织全体民众才能予以解构。

 

  严重问题之三:在两分法框架内,只有极右和极左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国内已经出现的主张自由优先兼顾平等的中右与主张平等优先兼顾自由的中左,则无处安放,而中右和中左恰好是摧毁极权专制制度的主要力量,仅靠一小撮极右自由派不仅解构不了中共的统治,即使解构了,也不过是换一拨人来搞极右专制而已。

 

  严重问题之四:无法与国际主流政治文明和政治社会对接,无法取得国际自由民主力量的帮助,典型的例子就是大量极右反共者,以中国自由民主派之名,诋毁欧美中左人士为“白左”“圣母婊”“共产主义者”,沦为可耻的川粉和普粉,其言行危害到了欧美左右制衡与轮替的宪政民主制度。

 

  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引进国际主流的左右四分法。其实,在历史上,一旦出现以左右划分政治思想和行为,就已经有极右、中右、中左、极左之分了,在英国、美国、法国革命中都可以找到这四派的踪影,原因在于,在等级专制制度下,实际上只有上下之分,并无左右之分,左右之分是随着自由市场经济、横向的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展开而出现的,在这种水平面上,出现四分、六分、八分以至更多划分都是正常的。实际上,在民国时期,四分法已经出现了:国粹主义、国家主义、法西斯主义是极右,自由保守主义是中右,社会民主主义是中左,共产主义是极左,中共在消灭了右边的一切政治力量之后,实际上已经取消了左右划分,而恢复了上下划分,如果还要继续套用左右概念的话,那就是它是一个集极左和极右于一身的超级利维坦或极权主义怪兽,它继续沿用左右概念来制造、打击和消灭敌人,追求自由民主的人们怎么能够上它这个当呢?

 

  (中国民主季刊第3期2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