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政艰难的根本原因

作者:谢盛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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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的艰难根源于其历史传统的制约、威权政体下党大干法的结构矛盾,以及市民社会发育的严重受限。 自晚清清末新政以来,中国对现代宪政的探索已逾百年,但始终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限政体制。

中国历史上缺乏权力分立与主权在民的制度根基,政治文化长期以集权与人治为主导。

现代宪政的核心在于各方力量的平衡与利益妥协,而在中国近代政治中,执政党往往倾向于消灭异己而非进行制度博弈。

在中国现行政治中,法律往往作为工具性的“依法统治”(Rule by Law)存在,而非“法治”(Rule of Law)。中共的绝对领导与宪法所要求的有限政府、权力制衡存在不可调和的逻辑冲突。

司法系统并不独立,缺乏违宪审查机制,人大等代议机构无法对执政核心形成刚性监督,官员因利益纠葛缺乏分权改革的内部动力。

公民社会的生存困境公共领域的萎缩:

宪政需要相对健全的公民社会和私人领域来限制政府干预。在强国家、弱社会的模式下,独立舆论、NGO与维权律师的活动空间受到严厉压缩,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难以在现实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