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经文带来的真正自由 —— 从自责到安息

作者:乌克兰基辅华人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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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经文带来的真正自由 —— 从自责到安息引言许多基督徒信主多年,却仍然活在一种沉重的状态里。他们常常自责,常常反省自己是否做得不够好,也常常觉得自己亏欠神。虽然他们知道十字架的救恩,也相信耶稣已经为人的罪死了,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良心仍然没有真正的安息。于是信仰变成一种不断反省自己的过程:我今天有没有做错?我是不是不够属灵?神是不是不喜悦我?在这样的信仰结构里,人很难真正自由。表面上人相信恩典,但内心仍然用行为来审判自己。然而,当一些关键经文真正被理解的时候,人会慢慢进入一种完全不同的生命状态。那是一种从自责中被释放、从惧怕中走出来、在神面前真正安息的状态。这种自由并不是来自一节经文,而是来自几处经文共同揭示的一个真理。第一部分:一切都是领受的圣经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当这节经文真正被理解的时候,它会带来一种非常深的释放。因为这节经文告诉人一件事情:人生命中的一切,本质上都是领受的。人的智慧、能力、机会、环境、性格、经历,都不是人自己创造出来的。即使是信心本身,也不是人自己制造出来的,而是领受的。当人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时,生命中会发生第一个改变:骄傲会被拆毁。因为既然一切都是领受的,人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资本。第二个改变是:荣耀完全归给神。如果一切都是领受的,那么人的荣耀就归零。人的一切都不是自己产生的,因此所有荣耀自然归给神。第三个改变是:自责开始松动。很多人之所以不断自责,是因为他们以为一切都应该由自己负责。但如果人的生命本来就是领受的,那么人就不再需要不断地审判自己。第四个改变是:人开始看见自己的真正位置。人不是生命的创造者,而是生命的领受者。当一个人真正明白这一点,他的内心就会开始安息。第二部分:神在人的里面运行另一处非常重要的经文说:“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许多人读这节经文的时候,会自然地把它理解为:神帮助人做好事。但经文实际上说的是“立志行事”,而不是只说行善。这意味着人的生命并不是一个完全由自己控制的系统,而是在神的运行之中。许多人之所以不断自责,是因为他们有一种很深的假设:好的行为来自神,不好的行为来自自己。于是当他们做错事情的时候,就会不断责备自己:为什么我又失败了?为什么我这么软弱?但当人真正相信神在生命中运行的时候,他就开始放下一个沉重的负担:对自己生命的完全控制。神在人的生命中运行,是为了成就神自己的旨意。当人开始相信这一点,他就不再需要不断地证明自己。他可以慢慢学会信任神在生命中的工作。这种信任会带来一种新的安息。第三部分:良心的自由圣经还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又说:“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这两节经文揭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自由:良心的自由。许多人活在一种不断被良心控告的状态里。他们心里有很多规则:这个可以做,那个不可以做;这个属灵,那个不属灵。当这些规则不断增加的时候,人就会不断审查自己。一旦违反这些规则,良心就开始控告。这种状态会让人长期处在一种紧张和压力之中。但当人真正进入福音的自由时,他的良心就会开始安息。这并不是说人开始放纵,而是说人不再用律法不断定罪自己。良心一旦得到释放,人就会发现信仰不再是压力,而是一种安息。第四部分:三处经文合在一起当这三处经文连在一起的时候,人会慢慢进入一种全新的生命结构。第一,一切都是领受的。人不再活在骄傲与自责的循环里。第二,神在生命中运行。人不再把一切归结为完全靠自己。第三,良心得到自由。人不再不断审判自己。当这三点同时被看见的时候,人的生命会进入一种新的状态:安息。人在这种状态里,不再紧张地维持自己的属灵形象,也不再不断证明自己。他开始学习信靠神,并把荣耀归给神。结语真正的福音不是把人带进更深的压力,而是把人带进自由。当人不再不断自责,不再不断审判自己,他就开始经历一种真正的安息。在这种状态里,人不再像奴仆一样活在惧怕中,而是像儿子一样活在父亲的爱里。信仰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生命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