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人与神真正的爱情才能发生?

作者:乌克兰基辅华人服务社
发表时间:
+-
什么时候人与神真正的爱情才能发生??很多基督徒都知道十字架的救恩,但在实际信仰生活中,许多人仍然活在自责与惧怕中。虽然口里相信救恩,但心里却没有真正的平安。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仍然是罪犯,而神是审判官,他心里就会惧怕神。罪犯不可能真正爱上审判官,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约翰一书4:18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只要人心里仍然觉得自己可能被审判,这种惧怕就不会停止。约翰一书3:21说: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人与神坦然亲近的关键,是人的心不再责备自己。罗马书14:22说: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不自责的良心是一种祝福。许多人之所以无法摆脱惧怕,是因为他们仍然用行为标准衡量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果违反这些标准,良心就会自责。哥林多前书6:12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神儿女的自由不是放纵,而是不再靠律法定罪自己,同时把生命的改变交给神。当人的良心真正安息,他与神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罪犯与审判官,而是儿子与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