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為自己放下了,只是還沒有人碰到「我的」
【我們以為自己放下了,只是還沒有人碰到「我的」】
有人跑到傅大士的田裡,偷他種的豆麥瓜果。
他沒有追,也沒有罵,反而拿來籃籠,替對方把東西裝起來帶走。讀煮雲法師整理的傅大士故事時,這一幕其實只佔了很短的一段,古籍裡甚至只留下幾個字:「有人盜菽麥瓜果,大士即與籃籠盛去。」
事情很短。可是如果把它放到自己身上想,就不簡單了。
▍ 我們願意給,不代表那個「我的」已經鬆開
我們平常也會布施。看到別人有困難,我們願意幫忙;遇到需要護持的地方,也可能捐錢、出力。可是很多時候,仍然是在「我決定要給」的情況下:我決定給誰,我決定什麼時候給,也由我決定給多少。
這些布施當然都有功德,也都值得隨喜。只是很多時候,即使我們正在布施,那個「由我決定」的感覺仍然很完整。
傅大士碰到的卻不是這樣。
不是他先決定要送出去,而是有人直接來拿他的東西。這時候真正被碰到的,不只是幾顆豆麥瓜果,而是我們心裡很熟悉的那一句:「這是我的。」
佛法不是說東西不能有歸屬,也不是否定世間正常的所有權。真正值得看的,是當「我的」受到碰觸時,接下來貪與瞋會不會立刻跟著生起來。
我們以為自己放下了,有時候只是因為,還沒有人真正碰到「我的」。
▍ 布施真正修的,是一個「捨」字
《大智度論》談布施時說,因緣具足之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名為檀。」
所以布施不只是在外面把東西送出去,更重要的是藉著這個行動,慢慢鬆動內心的慳貪與執取。
這個「捨」字,平常不一定看得出深淺。因為在我們願意給的時候,事情多半還照著自己的意思走;真正難的是,當事情不照自己的意思來,當別人碰到了自己的利益,那個「我的」是不是立刻把整顆心抓住。
傅大士這個故事最值得我們看的,也正在這裡。
不是急著替他判定什麼境界,而是借這一幕照見自己:當利益真的受損時,我們第一個升起的,是什麼?
很多時候,我們真正難捨的,未必是東西本身,而是那一句:「你憑什麼?」
▍ 很多瞋心,都是從「我的」受到碰觸開始
今天的人大概很少遇到有人跑進田裡偷豆麥瓜果,可是同樣的事情,以另外一種面貌,其實每天都在發生。
有人用了你的東西沒有先問,有人佔了你的便宜,有人拿走你的功勞,或者有人得到了你原本以為屬於自己的機會。事情一發生,我們不妨看看心裡那串念頭是怎麼走的:先是「這是我的」,接著變成「他憑什麼」,再往下走,很快就成了「我一定要讓他知道」。
從「我的」受到碰觸,到瞋心開始增長,中間有時候真的「只隔了幾個念頭」。
修行不是要求我們遇到事情都沒有反應,而是開始看得見:外在發生一件事之後,我的心又替它加了多少東西。有些苦來自事情本身,有些苦卻是我們把那件事情反覆放在心裡咀嚼,一遍又一遍告訴自己:「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念頭升起並不可怕,真正要小心的是,我們「一念接一念跟著走」,最後整顆心已經住在瞋恨裡,自己卻沒有發現。
▍ 傅大士沒有追究,不代表偷盜變成對的
這裡一定要說清楚。佛教有「不予取戒」,未經允許取走他人的財物,本來就是不善業。傅大士沒有追究,是他自己的處置方式,不代表偷竊因此變成正當。一個人的慈悲,可以轉變自己面對事情的方式,卻不能把另一個人的不善業,重新定義成善業。
所以這個故事不是要告訴我們:以後遇到偷竊,都要把東西送給對方。需要拒絕就拒絕,需要保護自己與家人就保護,必要時尋求法律協助,也沒有問題。
佛法所說的「捨」,不是什麼都不保護,也不是沒有原則地退讓。外在可以有取捨,內在可以少執取;外在可以制止錯誤,內在可以不繼續培養怨恨。
真正值得問的是:即使事情需要處理,瞋恨是不是也一定要一起進來?事情該怎麼處理,是因緣與分寸的問題;處理時,要不要讓瞋心繼續增長,則是自己的修行。
有界線,和有瞋恨,本來就不是同一件事。
▍ 被我們抓進「我的」範圍裡的,不只是財物
有時候真正抓得很緊的,甚至不是東西。可能是一口氣、一個面子、一句道歉,也可能是「我對你這麼好,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原來被我們抓進「我的」範圍裡的,不只是財物,還有名聲、面子、別人的態度、回報,甚至一句我們認為對方「應該」給的道歉。事情一旦不照那個「應該」走,苦就來了。
所以傅大士這一籃豆麥瓜果,真正值得我們記住的,不是要模仿他的外在行為,而是借這個故事,照見自己心裡那個「我的」到底有多大。
我們未必做得到,有人伸手拿自己的東西時,還能替他找來籃子。但下一次,當自己的利益真的被碰到,當那一句「憑什麼」升起來時,可以先「不要急著跟著它往下走」。
先看清楚。原來從「這是我的」,到「他憑什麼」,再到瞋心生起,可以這麼快。
該處理的事情,還是處理;該說不的時候,還是說不。只是如果有一天,我們能把事情處理清楚,卻不再另外把一個瞋恨養大,也許那就是一點點真正的「捨」。
煮雲法師整理傅大士的故事時,這一幕只留下短短幾句。可是有些修行,本來就不需要說很多。
平常說放下很容易。有人真的把手伸進你的籃子裡時,才知道自己究竟放下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