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加拿大14年 “红通人员”今回国
万维读者网(Creaders.NET)佚名综合报道: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8年12月7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下,经北京市市区两级追逃部门统筹协调、持续发力,成功劝返外逃14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刘晋回国投案自首,这是五部委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后,北京市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刘晋,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综合处处长,涉嫌贪污罪,2004年9月外逃加拿大。2016年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什么样的红通人员可以被保证回国后不起诉、不追究刑事责任?云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郭欣就是其中之一。
2017年10月8日,也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经云南省追逃办、省人民检察院扎实工作,成功规劝“百名红通人员”第27号郭欣回国投案。
2010年8月,郭欣的丈夫、眼科专家江春光被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贪腐拘留。当局指控他在任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分三次受贿190万元人民币。江春光及其家属在案件侦查和审理阶段将赃款全数退清。次年11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对江春光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20万元人民币。
云南反贪当局对江春光刑拘的时侯,郭欣在美国。当局发布了郭欣“携巨款潜逃”的通报,并对她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立案调查,并于2010年12月22日将她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中。
2011年,江春光案结;2015年,他已刑满释放。但郭欣的名字仍在红通上。不但仍在,而且到了2015年4月中纪委发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时,郭欣更上层楼,进入了中国最高级别被通缉行列。
2015年,刑满获释的江春光受聘于昆明市一家民营医院任院长;但人在美国的郭欣,却不断受到当局要她回国“说清楚”的压力,当局并向她保证对她“不拘、不捕、不追究刑事责任”。
从2015年7月到2016年3月,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韩跃先、副局长唐太华等处级官员数人,多次找江春光谈话,要他劝郭欣回国,除承诺“不追究刑事责任”,并威胁,否则案子会无限期“挂着”。
郭欣说,从2016年4月17日开始,经中国驻美使馆和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她向中纪委、最高检和公安部递交了18份自证清白的材料。但这些材料随后全部转回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当局告诉江春光,检察院已向中央追逃办汇报过此案,答复是:“凡是红通,绝不能撤,关系到国家尊严……这是中央的指示。”
一位熟悉案情、怕遭报复而要求匿名的中国律师说“在其夫案结后,继续通缉郭欣显然违法,因为法院判决已证其无罪。”
首先,根据江春光的判决书,郭欣并未涉入其夫的犯罪活动,“从法律角度讲,检方的指控未查证属实,赃款已全额退交,案件也无补充侦查的需要。”
其次,判决书已经明确写道:“被告人江春光及其家属在本案侦查及审理阶段已将赃款 190 万元全部退清。”;“其家属积极退赔了全部赃款。”
郭欣说,她相信问题绝不是出在上面而是出在地方上,“我相信中央政府,我可以说清楚。他们(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老是说上面的精神、上面的指示。我不认为是这样。他们不外乎这样做就是为了掩盖他们办了一个错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