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 中美合作又完成一件大事

政知道 2018-11-17 09:59+-

又一红通逃犯郑泉官从美国被强制遣返。 

近年来,随着红通逃犯回国归案的越来越多,读者估计已经见怪不怪。但郑泉官还是因为他的特殊性上了新闻头条。

出逃后,儿子被父亲所在公司起诉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8年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中美两国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外逃美国的职务侵占犯罪嫌疑人郑泉官被强制遣返回国。 

他1957年出生,原任湖南省怀化市富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2800余万元,2015年潜逃美国。随后,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查明郑泉官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事实,并开展对外协作,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相比较而言,他特殊在哪儿呢?首先,这是中美合作开展追逃的又一成功实践,也是继4个月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之一许超凡被遣返回国后中美执法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第二,他是强制遣返,在已经回国到案的红通人员中,强制遣返的人有,但不算多。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潇湘晨报》在郑泉官回国次日发文称,在郑泉官外逃后,其子郑夏耕被父亲原来所在的怀化富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中方县公安局向法院出具一份函上写明: 

2009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郑夏耕在其本人明知公司内部最低折扣为九三折的情况下,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利用其父亲郑泉官在公司担任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以97万元价格购买公司三号商铺22、23号门面,经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了上述门面在2009年12月份的市场出售价为1322000元,单价为13116元每平方米,导致富达公司财产遭受损失。 

案件的结果是,法院认为郑夏耕已于2016年5月31日因职务侵占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就涉案资产提起民事诉讼,则该诉讼不属于民商事案件调整范围,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怀化富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中美合作5起重要案件突破4起

刚才说了,郑泉官回国引起关注,原因之一是这是中美合作开展追逃的又一成功实践。 

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加强非常重要,至少能够有力证明美国并不是外逃人员幻想的“避罪天堂”。 

说到中美反腐败合作,必须要提及的就是中美JLG机制,以及该机制下确立的中美5起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 

先说JLG,根据1997年10月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中美双方自1998年起开始加强在执法合作和法律领域的合作,成立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也就是JLG。2005年5月,中美双方一致同意把中美反腐败合作纳入中美JLG机制,并成立反腐败工作组。同年6月在华盛顿成功召开了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双方确认把反腐败工作组会议制度化,1年1次,轮流举办。 

2014年12月中美JLG第12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5起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并指定双方主办检察官和办案人员,逐案制定路线图和工作方案。这5起案件当事人分别是:杨秀珠、王国强、黄玉荣、许超凡、乔建军。目前,已经有4起得以成功突破。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他是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经中美执法部门合作,许超凡于2003年被美方羁押,并于2009年在美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16年11月16日“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外逃13年的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杨秀珠原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2015年12月5日,成功规劝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黄玉荣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22日,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洛杉矶回国投案自首。法院依法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 

除了以上4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亦在美国被提起刑事诉讼。

强制遣返或依法从重处罚

说完中美反腐败合作,我们再说一下郑泉官被强制遣返的事儿。 

强制遣返,之前也有案例,比如引起非常大关注的许超凡。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插一句,“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主犯许超凡归案与多个“第一”联系在一起。 

许超凡被从美国强制遣返,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外逃人员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除此之外,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许超凡案还开创了中美执法司法合作的多个“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开展合作、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美国法院作证等。 

许超凡的妻子邝婉芳也是被强制遣返,于2015年9月回国归案。 

追逃的主要方式包括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劝返。 

先说引渡,是指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2016年7月17日,外逃18年之久的走私嫌犯黄海勇自秘鲁被引渡回国,这是我国首次从拉美国家引渡犯罪嫌疑人。  非法移民遣返,指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的一种合作方式。前文我们提及“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是回国投案自首,但她的弟弟杨进军于2015年9月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这是美方首次向中国强制遣返外逃腐败案件涉案人员。  异地追诉,是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使逃犯被绳之以法。  劝返,则是追逃国办案人员在逃犯发现地主管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 

目前,“百名红通人员”被追回的方式中,被“劝返”回国自首的占大多数。  

必须要说的是,到案方式影响后续处罚。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评论文章,投案自首和劝返归案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强制遣返或者缉捕归案的,则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