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原高官的情妇罗菲被逼“腾房”

法制晚报 2016-11-28 10:31+-

  因受贿数千万元,中国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 张曙光两年前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包括在其情妇 罗菲名下的一套房产。

  据北京青年报集团旗下的《法制晚报》报道,判决生效后,北京二中院开始执行。就在法院要求罗菲腾房时,罗菲提起执行异议,称该套房产是她的父母为其购买,不属于张曙光受贿所得,要求停止执行。

  北京时间11月28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罗菲异议申请,要求罗菲腾房,如果在限定期限内不自行腾房,法院将强制执行。

  据悉,34岁的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2005年年底,她与张曙光相识。2011年6月13日,在张曙光被抓3个多月后,她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拘,2012年1月,被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4年11月24日,北京高院判处罗菲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罗菲不服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2015年4月20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其实,对于情妇收受贿赂,有分析人士认为,情妇受贿也是通过官员出卖权力,为此,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权力的机制,监督其依法行使权力。分析称,应该着手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官员的财产收入应该要阳光化、要公开。并且官员财产申报不光是自己本人,还包括子女和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