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光头出庭自辩 高山已获得加拿大绿卡
高山原本有头发(下图),但昨日上庭时以光头示人。
轰动一时的中国银行「高山案」昨天在黑龙江哈尔滨开审。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原支行行长高山等7被告,分别被控票据诈骗、挪用公款、敲诈勒索、行贿、贩卖毒品等罪名,其中包括高山等五人涉非法占用中国银行276笔存款,共28亿余元(人民币,下同)。已获得加拿大永久居住权的高山在庭上表示:「我绝对不是个贪官。」
公诉机关读出各名被告的指控,包括2000年至2004年间,李东哲、李东虎与高山,伙同袁瑛及张立滨,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共计28亿余元,造成6家单位实际损失8亿余元等。
7人涉非法占用28亿
高山表示大约是2000年以前与李东哲认识,「他也确实给我介绍了很多大客户,开始时是不求任何回报。」公诉人问到高山后来为甚么帮助李东哲挪用资金,高山解释:「第一,我确实很想把业绩做上去,李东哲给予我很大帮助;第二,我很信任他,非常信任;第三,李东哲向我承诺过他不会占用存款,只是暂用。」之后高山再说明实施犯罪行为过程,指李东哲后来跟他提出想贷款,但当时的河松支行并没有贷款资格。李东哲又提出将他朋友存在银行的资金暂时挪用,高山遂在银行偷出大储户的预留印鉴,让李东虎及张立滨制作出假印鉴并交回,从而使李东哲的公司可以任意转移储户的资金挪为己用。
高山续指因为东北高速集团在吉林省输了官司,然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到他们银行准备查封东北高速存有的2.9亿元,但实际这笔钱被李东哲转移投资了。高山续指出李东哲说会想办法,高山说:「说我良心发现也好,胆小害怕了也好,这一次我确实是不想再帮他了。」
高山续提到2004年12月30日出走加拿大,一为探妻女,二是因为当时被事件闹得很烦,心理压力很大,想去散散心。他说:「到了加拿大第二天,李东哲给我打了电话,说他和弟弟李东虎也正在前往加拿大的路上。我知道,事情肯定是败露了,我也回不去了。」
回国自首说清楚事情
高山的辩护人那业林问到为何他已经在加拿大获得永久居留权,仍会回国自首。高山说:「是的,如果我不主动回来,加拿大方面也不会遣返我。坦白说我在国外的这几年生活并不好,精神压力非常大,我走了以后很多媒体说我卷款潜逃、说我是贪官,我想回来把事情说清楚。我绝对不是个贪官,我只是违法挪用资金,而且我并未获利。」庭审一直进行到晚上8时许休庭,案件于今日续审。
7被告 李东哲姐弟即占3
轰动一时的中银「高山案」在黑龙江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讯,被告人除李东哲、李东虎及高山,涉案被告人还有另外4人,合共7个。
公诉机关指控李东哲、李东虎,及高山伙同袁瑛及张立滨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位存款28亿余元。公诉机关又指本案票据诈骗犯罪、合同诈骗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均系共同犯罪,李东哲、李东虎、藏利伟均系主犯,袁瑛、张立滨及蒋月仙均系从犯。敲诈勒索的部分罪系未遂。李东哲、李东虎、藏利伟犯赃收罪,均应数罪并罚。
案中蒋月仙为李东哲姐姐,李东哲潜逃加拿大后曾向国内邮寄信件给蒋月仙,再由蒋月仙交给李东哲前司机藏利伟及李东虎,展开勒索。
公诉机关又指出藏利伟贩卖毒品数量较大,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