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一眼都不看妻子 称自己好色不贪财
备受关注的涉不雅视频官员、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19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雷政富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6万余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300万元是企业间借款还是受贿款、印某给予雷政富的1万美元是否属于受贿款、范某送雷政富妻子的10万元是否归还、证据是否成立充分等四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 现场
雷政富:我比较色,但不贪财
昨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楼第六审判庭,当地的政府官员、媒体等近50位代表参加了庭审。据重庆一中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参加庭审的境内外媒体有18家,而有数十家媒体发出旁听申请,未获得许可。
出庭时「气色还不错」
法庭不大,只有51个座位,除第一排几个座位为法警坐席外,其他座位属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昨日上午9时32分,侧门打开,雷政富被两名法警带了上来。他没有表情,嘟着嘴,也没有到处张望,迳直走到被告席前,一名记者形容他并非「神情落寞」,看上去气色还不错。
55岁的雷政富还保持着原有的髮型,身穿带有细条纹的白色衬衣,黑裤子,黑布鞋。衬衣不像以前那样收在裤子里,因此显得衣服略微有点大,背部还皱巴巴的。
刚走出来时,雷政富戴着手铐,双手放在身前,手里攥着个毛巾,毛巾里包着一沓纸张,是他的陈述材料。他走起路有些慢,法警让他迅速走到被告人席上。他下意识要坐下,被审判长制止。
最初,雷政富说话音调很低,有些句子说到一半就没声了,说到家庭住址时,说门牌号码记不得了。审判长遂照一张纸上的念,是不是某某单元某某号,雷政富说:「对」。
庭审后上警车面带微笑
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雷政富一直站着听,审判长示意法警,可以给其解开手铐。庭审大约进行到40分钟时,审判长示意雷政富可以坐下,但回答法庭提问时必须站起来。
可雷政富似乎总是忘记站起来,以至于审判长每每提醒他站起来,大约有五六次,审判长再次高声提醒他时,雷政富说,啊,对不起,我知道了。
在控辩双方进行激烈辩论,以及证人到庭作证时,雷政富把身子靠在椅子上,头不时朝天花板仰着,多次被法警提醒制止。法庭进行被告人最终陈述时,雷政富从座位上站起来,左手插在口袋里说话,被身后的法警提醒,手抽了出来。
一位参加了旁听的匿名人士说,开完庭后,雷政富被押上警车时面带微笑,表情轻松。
一眼未看出庭作证妻子
据悉,雷政富的两名家属也参加了昨日的庭审,包括他的表妹以及妻子聂某。53岁的聂某是重庆市某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她出庭为雷政富所涉嫌的一笔10万元贿赂作证,表示那是经她之手收到,但当时自己并不知情,待发现后送还。
聂某在证人席作证时,距离雷政富被告席不过一米多远,她看了雷政富几次,但雷政富始终没有看妻子,反而接过法警递来的一瓶矿泉水,喝了两口,并把瓶子放在脚下。
参与旁听的于华(化名)说,在庭审现场,雷政富的妻子聂某多次称自己丈夫清廉。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针对多个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对于检方指控,雷政富基本上都翻供,而律师们也做的是无罪辩护。
在最后雷政富的陈述中,雷政富说,我虽然比较色,但我不(是)贪财的人。
■ 庭审焦点
1 雷政富与赵红霞是恋爱关系?
雷政富辩称与赵红霞「耍朋友」;赵称短信色诱雷以捉姦
【雷政富表态】昨日,另一个焦点则是雷政富辩称,与赵红霞是「恋爱关系」、「耍朋友」,因赵想结婚,找人摆平赵。雷称其「之前向纪委交代的材料失真」,但检方举证予以驳斥。
【法院通报】昨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雷政富受贿案审判长黄旭向媒体通报审理情况,其中包括不雅视频事件中肖烨、赵红霞、雷政富的证言。
赵红霞证言称,2007年下半年,她进入肖烨公司,在肖烨安排下,给雷政富发短信,利用自己的姿色引诱雷政富,并利用针孔摄像机偷拍与雷政富的不雅视频。2008年2月,在肖烨的安排下,她与雷政富发生了性行为,被假称其男友的张某、充当司机的严某捉姦,后由肖烨出面假装协调。事成后,肖烨给她 4万元做奖励。
2 300万是企业借款还是受贿?
检方认为雷因性爱视频被敲诈受贿300万,雷政富称「是借款」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提供帮助。 2008年1月,肖烨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安排赵红霞偷拍其与雷政富的性爱视频。2008年2月,肖烨以性爱视频相要挟,以借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 300万元。
2008年2月19日,雷政富在明知肖烨设局敲诈的情况下,要求明某借给肖烨人民币300万元。其后,明某将肖烨拒绝归还借款一事告知雷政富,雷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提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雷政富、肖烨为掩饰犯罪事实,由肖烨退给明某100万元。
公诉机关在庭审中,还出示了被告人雷政富在检察机关作出的供述。雷在侦查期间供认称,2008年2月,其被肖烨设计偷拍不雅视频,并以借款为名被勒索300万元。为免不雅视频曝光,雷要求明某以借款名义支付给肖烨公司300万元。雷政富应明某的请托,在工程付款上为明某提供帮助。
【辩护人意见】辩护人认为,雷政富没有被肖烨以性爱视频相要挟,以借为名向其索要人民币300万元。
综上,辩护人认为,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佔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雷政富表态】昨日,雷政富在陈述中表示,庭审客观公正,让当事人、控方、辩方、证人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并称「那300万元的确是借款,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过贪恋,也没有让明某替我买单之嫌」。
3 雷政富收1万美元是否受贿?
辩护人称,雷收受美元应受党纪政纪处理,但非违法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市某发展有限公司向市政府争取扶持资金提供帮助。2011年6月,雷政富在美国纽约考察期间,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印某给予的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5053元)。
【辩护人意见】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雷政富收受印某1万美元构成受贿不成立。
值得法庭特别注意的是,在当天的庭审中,雷政富表示他本人没有收取印小明给其的1万美元,那么该项指控出现疑点。望合议庭结合全案证据,尤其是雷政富的「廉政记录」中拒收印某美元的记载予以综合认定。
至于雷政富当时身为党的区委书记,收受印某所送的1万美元,其行为无疑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理应受到党纪政纪处理,但我们不能将违纪行为、违法行为不分具体情况、不顾犯罪的构成要件,就随意地升格为犯罪行为。
4 雷政富妻子收10万元属受贿?
辩护人称,雷的妻子不知情情况下收取,事后及时将钱归还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初,雷政富利用担任北碚区委书记之便,为时任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在职务陞迁上提供帮助。2012年8、9月份的一天,雷政富收受范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雷政富及辩护人意见】针对「雷政富为时任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在职务陞迁上提供帮助,收受范某给予10万元」指控,雷政富及其辩护人称,这笔10万元是由雷政富的妻子聂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的,聂某事后及时将钱归还范某,证人范某、聂某就此出庭作证,接受了法庭的询问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