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贸易法庭裁定川普新全球关税政策无效
联邦贸易法庭裁定,在最高法院于 2 月份驳回此前的一系列关税措施后,川普无权征收新的全球关税。
周四(5月7日),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使川普援引《贸易法》第 122 条的授权,对几乎所有国家的商品征收 10% 的新关税的企图无效。
法院以2比1的裁决表示,川普新提出的全面关税措施不符合贸易法中关于进口附加费征收条件的规定。因此,法院裁定,川普的公告“无效,对原告征收的关税未经法律授权”。
川普的第一轮全球关税是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发布的,但最高法院表示,1977 年的这项法律并未授权采取这一行动。
在裁决作出后几个小时,川普就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对部分商品加征10%的新关税,但这次他援引的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他援引了宪法第122条,该条款允许总统在无需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对持续存在的巨额贸易逆差商品加征最高15%的关税,有效期最长为150天。
川普表示,援引该法律是合理的,因为美国商品贸易逆差在2024年将达到1.2万亿美元。川普曾在网上发帖称,他将把关税从10%提高到15%,但从未正式实施。
由俄勒冈州和两家进口商牵头的 24 个州组成的联盟迅速提起诉讼,挑战新关税,认为川普再次越权。
在 4 月 10 日的听证会上,贸易法庭小组试图解读国会在 1974 年起草该法律以解决“国际收支赤字”等“根本性国际支付问题”时的含义。
在周四的裁决中,多数法官驳回了川普政府的论点,即该法规中的措辞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可以适用于当今的情况。
法院表示,国会采取了措施“谨慎地限制总统的自由裁量权”。
由巴拉克·奥巴马总统任命的首席法官马克·巴内特和克莱尔·凯利法官裁定关税无效。由乔治·W·布什总统任命的蒂莫西·斯坦修法官持反对意见。
斯坦修在异议意见中写道,在考虑总统的行为时,法院“无权审查他据以得出该行为是必要或适当的事实调查结果”。
资料照料 Anna Moneymaker/Getty Images
根据《贸易法》第122条征收的10%关税原定于7月到期。届时,川普团队计划援引另一项法律依据——《贸易法》第301条——来取代它,该条款授权他们应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虽然这项授权需要数月的调查和公众评议期才能实施关税,但它的使用更为普遍,也被认为具有法律效力。川普根据《1980年关税法》第301条款宣布的两项关税调查,目前尚未收到任何诉讼。这两项调查将针对工业制造能力过剩的国家以及那些不阻止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的国家。
这项裁决出台之际,贸易法庭正在就退还此前被最高法院裁定无效的关税中征收的 超过1660亿美元款项进行磋商。已有超过3000家公司提起诉讼,力求追回这些款项。
两家对新关税提出质疑的公司——销售香料的 Burlap & Barrel 公司和玩具公司 Basic Fun——表示,预计在 150 天内,他们将分别支付 6 万美元和 69 万美元的进口商品关税。
白宫发言人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