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针对香港《国安法》美宣布制裁6中港高官

香港01 2025-03-31 11:04+-

美国3月31日宣布对6名香港官员实施制裁,指控其根据《港区国安法》进行跨国镇压,以及采取行为侵蚀香港自治,这是美国总统川普上台以来,首项针对《港区国安法》的制裁港官举措。

美国国务院公布,北京和香港官员在境外利用香港国家安全法来恐吓、噤声和骚扰19名被迫逃亡海外的民主活动人士,其中包括一名美国公民和另外4名美国居民。作为回应,美国对6名个人实施制裁,因他们的行为或政策有可能进一步侵蚀香港的自治,违反了中国的承诺, 并与跨境镇压行为有关。

6人名单如下:

区志光(SONNY CHI KWONG AU):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

董经纬(DONG JINGWEI):中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署长。

王忠巡(Dick CHUNG CHUN WONG):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国家安全)、曾任香港警务处学院院长。

赵咏兰(Margaret CHAK YEE SIU):2021年升为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并接任国家安全警务处助理处长一职,曾任总警司。

萧泽颐(RAYMOND CHAK YEE SIU): 香港警务处处长。

林定国(Paul TING KWOK LAM):香港律政司司长,为特区政府部长级官员,负责制定及执行《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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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受制裁人员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人代为持有、控制的所有财产均被冻结,并且必须向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简称OFAC)报告。

此外,美国公民及在美国境内或经由美国进行的任何交易,若涉及上述人士的资产或利益,均被禁止,除非获得OFAC特别或一般许可,或被豁免。此等禁止事项亦包括为受制裁人士提供资金、物资或服务,或从其获得任何资金或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