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4亿受贿2600万 前东方网总裁判刑18年
星岛日报 2025-03-13 16:5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3日公开宣判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总编辑徐世平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对被告人徐世平犯受贿罪,判刑13年; 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徐世平利用担任东方网股份公司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王洋挪用公款共计1.4亿元给有关单位用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截至案发,仍有1100余万元本金未能收回。
徐世平于2022年年底被查,2023年6月被指私藏及阅看违禁书刊、挪用公款与违反生活纪律等,遭开除党籍与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