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小民为“立功”免死 卖7下属 1人已获死刑
高新夜话中南海:已经于2021年1月29日在天津被执行死刑的赖小民的重要下属之一,华融国际控股原党委副书记、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白天辉因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于日前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死刑。据说向白天辉宣读判决书的法官和3年多前宣判赖小民的是同一个人。
笔者注意到,墙外媒体对此案的关注点多放在“有重大立功表现仍被判死”角度。天津二院对白天辉的判决书中的原话是:“白天辉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虽然白天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均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赖小民是2021年1月21日被天津高院宣布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的。次日笔者即在本专栏发表《赖小民之死与曾庆红的“铁帽子”》一文,文中关注关于赖小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内容,除了一审判决书中仅仅提到的那一句“赖小民提供下属人员重大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是否还有其他内容?比如,他和他当年在华融的下属们是如何把国有资产华融旗下子公司廉价“出让”给曾庆红的家族公司,由他的侄女曾宝宝出面经营的“花样年”的?
接着,笔者又发表了《秦光荣被从轻发落的背后》,文中披露为赖小民辩护的律师事务所传出的消息说,赖小民被一审判处死刑之后,除了他本人,谁都明白上诉免死的机率是零。但赖小民本人却坚持认为,他在狱中的“立功表现实属‘重大’,为党和国家清除重要腐败蠹虫提供了重要线索…….。”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前总经理白天辉因腐败被判处死刑。
而白天辉正是当时赖小民供出的有“重大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下属人员”之一。
2019年1月22日天津市检察院网站刊登《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汪平华、白天辉、郭金童、赵子春决定逮捕》一文,内容是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平华涉嫌受贿罪一案,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白天辉涉嫌受贿罪一案,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郭金童、华融贵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子春涉嫌受贿罪一案,均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如上四人作出逮捕决定。如上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赖小民被中纪委和国家监委官宣“接受调查”的具体时间是2018年4月17日。不出两个月,如上4人便被传出“失踪”的消息。不过呢,因为天津检察机关对外宣布的4人名单是汪平华居首,所以墙内墙外媒体当时自然都把主要关注点放在了汪平华身上。以至这次白天辉突然被宣布判死,居然“令业内人士较为吃惊”,因为“本以为汪平华才会被最先处理,而且处理的结果也可能最重”。
“业内人士”此前之所以会如此认为,是因为自2018年下半年之后,墙内媒体对这个汪平华揭露得相对多一些,比如《财新网》当时的相关报道中就说汪平华“在华融集团最重要的二级子公司华融置业担任董事长和党委书记,比前述二人(指白天辉和郭金童)的级别更高,和赖小民的关系密切。”汪平华当时担任的华融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是“华融体系内最具有吸引力的职位之一”,因为华融置业的核心职能是处理不良资产与土地和住房开发有关的资产专案,而汪平华从2012年6月就开始担任这个职务了。
另外,当时的《财新网》等墙内媒体还有意无意地把汪平华到华融任职之前在北京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等单位的任职经历着重渲染,令外界媒体自然认为墙内媒体似乎是要暗示当时的汪平华与时任北京市长贾庆林之间是否也有利益勾结。
白天辉在天津被宣判的当天,《网易》适时刊登一篇分析文章说:“白天辉的贪污金额虽然不如赖小民,但他却创造了贪污新速度。有人计算过,赖小民10年贪了17.88亿余元,每天就是49万元,按8小时工作制算,每小时贪污6万元。而白天辉4年就贪了11.08亿元,算下来每小时贪38万元”。
该文特别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华融系’还有多名落马的高管没有审理,包括华融置业原董事长汪平华,华融投资原董事会主席秦岭等人。这些人贪污的金额,恐怕又是一个天文数字。”
关于秦岭,笔者在《秦光荣被从轻发落的背后》一文中已经介绍过:2018年11月27日,华融投资董事会发布公告称,由于个人原因,秦岭已辞任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而事实是,在这个公告发表的前半个月,也就是已经被中纪委“双规”了半年之久的赖小民被正式宣布逮捕的前后几天,秦岭就已经入住进中纪委“招待所”。一位出自华融的“知情人士”曾发过一则信息称,秦岭一进入中纪委“招待所”,办案人员即告诉他,你住进去的那间是你的赖总住过的,他现在人已经被移送到天津了。
华融内部人士透露,自2018年4月赖小民“落马”后,华融系多位高管被带走调查,秦岭便是其中之一。在赖小民“落马”后,秦岭仍不收手,里应外合搞钱。
秦岭在中纪委“招待所”里生活的时间比他的赖总要长三个月,于2019年8月初被“移交司法”,接案的也是天津司法当局。
秦岭被抓之后,他的父亲,自称“儿子被抓,心理防线因此崩溃而主动向中纪委投案”的前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已经在赖小民被二审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的前两天被宣布判处了七年轻刑。
如上文章完成至今,这位秦岭的案子仍未被开庭审理。说起来,他在天津检察院的看守所里已经度过了近5年时光了。
另外,除了《网易》如上文章中所点出的汪平华和秦岭,早在2019年1月和汪平华、白天辉一同被天津检察院宣布逮捕的郭金童和赵子春,也都是已经在天津检察院的看守所里苦熬了5年多的时间,至今仍未有被开庭审理的消息传出。
除了如上5人,当年的赖小民为保命而供出的有“重大犯罪线索”的“华融下属”们,被中纪委官宣的至少还有杨弘炜和冉晓明等。
2020年6月9日, 时任中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艳茹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访,分析金融领域腐败特有的手段。采访过程中李艳茹列举了截止当时“从严查处”的金融领域腐败案件,先点出了赖小民和秦岭的名字后,具体介绍了她所在的纪检组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4·16”专案组,做好赖小民案件后续审查工作,严肃查处了华融公司杨弘炜、冉晓明等系列腐败案。
笔者回查了当年的墙内报道,2018年4月18日,《财新网》刊登报道说:,4月17日上午9时许,赖小民是在被通知到银监会开会时,当场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而在三天前的周六,赖小民就曾被通知接受组织谈话。4月18日,中央纪委的专项调查组将正式进驻华融。调查将正式开始。
可见,当时的中纪委决定对赖小民下手的时间是是2018年4月16日,于是便将对赖小民本人和整个华融系的专案组用这个时间命名。
至于李艳茹当时在这份采访中提到的杨弘炜、冉晓明两人的“系列腐败案”,此前从未对外界公开,“业内人士”只能证明他们都是2018年底先后“失踪”的。
我们自由亚洲在2017年8月11日曾刊登一篇报道文章《外媒:王健林抛售资产和萧建华案有关》。文章介绍:美国媒体报道说,中国大陆地产巨头万达集团日前抛售旗下商场、饭店和游乐园的举措,可能与大陆富商萧建华有关。萧建华1月时被人从香港带走,他曾为多位中共高层家庭从事交易。萧建华的生意伙伴杨弘炜是建银国际公司总经理,曾参与万达的一次私人股份销售,这笔交易让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姐姐齐桥桥和姐夫邓家贵都成了大连万达商业地产的股东。当外媒曝光习近平家人的财富状况后,萧建华和杨弘炜联合创办的公司买下习近平家人的股份。报道说,万达集团发言人、萧建华和杨弘炜都没有针对此报道回应。
当时的杨弘炜的公开的职务之一是华融华侨董事长。据公开简历,这个杨弘炜出生于1963年1月,2001年至2005年任大连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7年初任建银国际总经理。大约在2013年左右,此公进入华融系,两年后出任当时刚刚成立的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李艳茹提到他杨弘炜的名字之后至今,再无关于他的任何公开信息。前面提到的汪平华等人至少还可以被证明是已经“移送”到了天津检察院。而杨弘炜如果还活着的话,那目前的居住地应该还是中纪委的某个“留置所”。
至于李艳茹口中所说的冉晓明,则是当时的华融天泽董事长。此人在赖小民进入华融之前已经是“华融的老员工”,如今也是和杨弘炜一样,连被“移交”检察院的程序都还未宣布,生死不明。
综上所述,能够被查证落实的被赖小民生前供出的7名“下属”中,除了刚刚被宣布判死、正在等待二审裁定的白天辉,其余包括华融置业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平华,华融国际副总经理郭金童,华融贵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子春,华融华侨董事长杨弘炜,华融投资董事会主席秦岭以及冉晓明的未来命运都还未决,其中是否会有一个甚至几个在白天辉已经被党要求继续追随赖小民之后,也会被要求步白天辉后尘呢----比如汪平华,比如秦岭?我们拭目以待!
白天辉被一审判死之后,也有外界媒体关注他“是否也会步赖小民后尘,被中共紧急处决?”
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分析说,近年来落马的“金融虎”中受贿金额在亿元以上的多判死缓,贪腐10亿以上的并不多见,仅华融赖小民(受贿超17亿元)终审后获死刑。白天辉死刑最终能否执行,尚需终审裁定。但从近年来曝光的诸多案例来看,金融反腐的力度无疑仍在加大。参照赖小民的审理结果,白天辉如果终审获死刑并不宣告“缓期”的话,依然有可能在7天内被执行死刑。
不过,如上墙内律师只把关注点放在了“金融虎”身上,但事实上中共近年处理的涉案金额达10亿以上的,至少还有两只“地方虎”,之一是被一审认定贪腐超30亿并宣布判处死刑的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建平,此人的案子去年8月进入二审,但至今未有结果。之二则是“知名度”更高一些的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此人于2018年3月28日被山西省临汾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判决书中说他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另外还有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但是,时隔3年半之后的二审中,张中生居然被改判为死缓,主要理由就是“重大立功”。那么,日后的白天辉是否也可能会有张中生这样的“福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