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韩第一阶段达标 2万8560份提议书合格

中央社 2020-01-17 10:28+-

罢韩第一阶段达标 2万8560份提议书合格

"Wecare高雄"等团体发起罢免高雄市长韩国瑜,中选会17日表示,罢免案提议人人数已达法定提议人的人数。图为2019年12月21日民众上街参与罢韩活动。

"Wecare高雄"、"公民割草"等公民团体发起罢免韩国瑜行动。中选会今天表示,高雄市第3届市长选举选举人数228万1338人,依法提议人人数应为2万2814人以上。

中选会指出,高雄市选举委员会在今年1月15日以高市选一字第1093150026号函报提议人名册查对结果,根据实际清点结果,提议人人数为2万9908人,符合规定书件人数为2万8560人(件),不符合规定人数1348人(件),已达法定提议人的人数。

中选会表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9条第2项及第80条第1项、第3项及其施行细则第48条规定,中选会应于1月20日前函请提议的领衔人自收到通知次日起10日内,向中选会领取连署人名册格式,于60日内征求连署,并于连署期间内向高雄市选举委员会提出连署人名册正本、影本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

中选会进一步指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1条规定,罢免案的连署人以被罢免人原选举区选举人为连署人,其人数应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0%以上。同一罢免案的提议人不得为连署人;提议人及连署人的人数应分别计算。

有关罢免程序,中选会说明,依法分成3阶段且依序完备后才算罢免通过或不通过。第一阶段为罢免提议,第二阶段为罢免连署,第三阶段则是罢免案投票决定通过或不通过。

中选会今天宣布罢韩提议人人数跨过门槛后,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中选会会再通知提议的领衔人领取连署人名册,展开第二阶段连署,份数必须超过高雄选举人数10%以上(约23万份)。

选罢法规定,罢免案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即为通过。根据去年高雄市长选举人数228万余人推估,同意罢免韩国瑜票数要有约57万余票,罢免案才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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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戏

    好!赶紧让他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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