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正式要求英国引渡阿桑奇

美国之音 2019-06-11 16:26+-

  一名美国官员周二(11日)表示,美国司法部已正式要求英国将维基解密创始人阿桑奇引渡到美国。阿桑奇将面临与泄露大量机密外交电报和战争信息有关的多项指控。

美司法部正式要求英国引渡阿桑奇

  抗议者挥舞着阿桑奇的海报,在伦敦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门口示威。(2019年5月2日)

  美国在上周四、也就是在6月11日截止日几天前向英国当局送交了引渡阿桑奇的正式请求。

  根据与英国签署的引渡条约,从阿桑奇4月11日在伦敦被捕之日起,美国有60天的时间向英国递交正式移交请求。引渡条约禁止美国检察官以请求中未列明的罪名起诉阿桑奇,因此阿桑奇面对更多指控的可能性非常小。

  北弗吉尼亚州的联邦法院要求这位澳大利亚出生的计算机程序员和活动人士出庭受审。阿桑奇被控与前陆军军人曼宁合作,非法获取并公布了数十万份有关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以及古巴关塔那摩军事监狱情况的报告。

  七年来,阿桑奇一直在厄瓜多尔驻伦敦大使馆里躲避逮捕,直到今年4月厄瓜多尔官员撤销他的庇护身份。

  在47岁的阿桑奇被伦敦警方逮捕后,美国检察官公布了一份一年前的起诉书,仅指控阿桑奇在公布机密文件过程中侵入电脑。但上个月,他们加大了力度,在一份包括18项指控的新起诉书中,阿桑奇被控散布机密信息,违反了《1917年间谍法》。

  每一项指控最高可判10年监禁。

  美国国会通过《间谍法》是为了阻止间谍向外国政府传递机密信息。大陪审团上一次根据该法发布起诉书是在二战期间。

  对阿桑奇的间谍指控激起了新闻自由倡导者的愤怒,他们担心政府可能利用这项法律起诉其他传播机密国防信息的人。

  然而,阿桑奇是否会在美国受审还远未确定,因为美英条约禁止引渡被控有政治犯罪的人。

  Just Security博客的法律研究员纳尔逊(John T. Nelson)最近写道,“间谍活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政治犯罪,条约禁止引渡被控政治犯罪的人,”。

  阿桑奇于2006年创建了维基解密,称其为“人民的情报机构”。检方在新的起诉书中写道,为了获得要发布在其网站上的机密文件,他“一再鼓励接触机密信息渠道的人士窃取信息,并提供给维基解密予以披露”。

  阿桑奇2012年开始在厄瓜多尔驻伦敦大使馆避难,以避免被引渡到瑞典,他被控强奸一名瑞典妇女。瑞典一家法院上周裁定,阿桑奇不应被引渡到瑞典,但他在英国服刑期间仍应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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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智本行

    如果美国真的是司法独立公正,为何阿桑奇不愿意被引渡至美国呢?!为何阿桑奇不能被引渡至本国受审呢?!难道他的本国司法不独立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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