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涉雷洋案警察 北京检方背后不简单
12月23日下午,在北京市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涉雷洋案的邢某某等五名警务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不起诉的消息后,网络骂声一片,很多人是出离的愤怒,甚至有人说“这是官逼民反的前奏”。不少网站不得不关闭了评论。
雷洋家属随后亦发表声明,称“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结论和不起诉的决定,也不能同意对雷洋涉嫌嫖娼的认定。将依刑事诉讼法176条、177条的规定,在七天内向上级检察院提出申诉,提起监督程序”。
事实上,早在对雷洋尸检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论证时的6月底,检察机关就约见了雷洋的家人和律师,律师陈有西的意见主要是:一、重申雷洋家人报案时对涉案警察的指控是三个罪名,即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伪造隐匿证据。二、应该立即对五名涉案警员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三、雷洋案涉事足疗店五人不能掌控在警方手中,检察机关应该立即接管,查清事发当时真实情况。
更为可怕的是,在最新的公示中,北京检方继续沿用警方的说辞,称邢某某等人是在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时,在当晚21时许,发现雷洋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因怀疑他有嫖娼行为,才进行追赶。
可是,众多的分析指出,不论是从时间上还是从动机上,雷洋都不可能嫖娼。他在21时离家,21:14分被抓,前后不到10分钟,从常理上无法说通。此外,雷洋当晚9点左右要到北京机场接机,从家里出发,坐地铁需一个多小时,而飞机预计落地时间是11点半。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雷洋挤时间去嫖娼,同样不符合常理。还有足浴女的说法和警方对嫖娼的具体内容亦有出入。
一个明显引起质疑的是:检方为何不提涉事足疗店人员的下落?为何不敢公布他们的所谓证言,让大家比对?要知道,检方所说的“涉案足疗店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含有雷某精液、张某生物学痕迹的保险套等物证,DNA检测鉴定意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完全可能是警方在造假。而检方是否在雷洋嫖娼问题上进行过独立的调查,在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非常值得怀疑。
另外按照北京检方最新的解释,在制服和控制雷某过程中,“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行为”,其后“对雷某实施了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并“使用手铐约束”,原因是“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并且发现“雷某试图逃跑”。北京检方的描述的“掌掴面部、脚踩颈面部”恰恰证明了警方滥用职权、过度使用公权力,涉嫌故意伤害事实的存在,其结果就是导致雷洋死亡,这又如何能归结到“玩忽职守”?
而且,北京检方也坦言,“事发后,邢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虚假陈述,引发公众质疑,并与其他四名涉案警务人员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这不是伪造隐匿证据罪又是什么?至于他们编造了什么事实,隐瞒了什么真相,如何妨碍侦查,北京检方却语焉不详。这又是为了什么?
毫无疑问,北京检方最新的公示内容除了不能证实雷洋嫖娼的事实外,也证实了雷洋家人对涉案警察的指控的三个罪名是成立的。然而,北京检方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为凶嫌脱罪,公然与高层一直倡导的“依法治国”唱反调,背后显然不简单。
此前,曾有海外媒体披露雷洋老家湖南政府官员与北京公安人员不断向家属“做工作”,目地就是希望家属撤诉,放弃追责,甚至还许诺给500万。
另有11月4日上传到YouTube的视频显示,陈有西律师在一个场合中谈到,这个案子里面博弈得很厉害,绝对不是一个律师所能解决的,也不是网民的呼吁就能解决的,但微博起到很多的作用。同时该案有非常大的阻力,特别是来自某些公安机关……陈有西说,“包括足疗店5个证人,我们要求把5个证人移交给检察机关,他们到现在还失去人身自由,见不到家属、见不到律师。”
没有人否认,今日北京检方对涉事警察不予起诉的决定就是背后这股看不见力量运作的结果,而这样与人民向往的“依法治国”背道而驰的结果,除了激起更大的民愤外,也在置中南海高层于非常尴尬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