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贿选冲击政体 北京刮骨疗毒正当时

多维 2016-09-26 10:10+-

  辽宁贿选案黑幕的揭开,让中国的选举腐败更深层次的曝光,这里既透视出中共新一届领导人对于腐败的零容忍,也显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选举已经从源头上开始遭到腐蚀。虽然人们对于这样的腐败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但现实的、惊人的案情,依然冲击着人们对于贿选腐败程度的理解。

  无论从案情的严重程度,还是舆论的关注,以及中共方面的重视程度,辽宁贿选案绝对称得上是中国贿选“天字一号案”。多维新闻之前对于案情细节已经做过深入报道:

  由辽宁产生的中国人大代表共102名,已经查明贿选并取消资格的人大代表即有45名。这意味着,辽宁近半数人大代表,是通过贿选的手段才获得代表的资格。辽宁省省级人大代表共有619名,涉嫌贿选的523名,有85%的代表卷入贿选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共有62人,因贿选被停止人大代表资格的超过38人。因为人数凑不足半数,辽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已无法召开会议,事实上接近解散。

  上述种种事实表明,辽宁人大代表贿选问题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人们疑问:这之中是否还有漏网之鱼?这些人如何能够代表人民?他们做出的决定怎们能符合人民的利益?辽宁已经烂成这样,全国其他省份能好到哪儿去……这些疑问冲击着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组织载体”。官方定义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中国《宪法》第二条定义“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那么,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代表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在中国现行的五级人大代表制度中,县、乡两级是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设区的市级、省级和全国级别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的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如此的制度设计,原本的意图是“真真实现人民大家做主”。

  但现实状况却并不乐观,辽宁贿选案只不过是曝光的冰山一角,更深层次的腐败在各级人大中,以几何级的形式蔓延,不单单人大,包括政协甚至中共党代会的选举,都存在利益输送,从基层开始便沦落为政商交易的集中地,只不过是程度的不同和曝光和没有曝光的差别,这些无疑都会整体上危及中共执政的合法性。

  对此,长期关注中国政情的观察人士认为,对于选举腐败中共急需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救赎,不管是人大也好,政协也罢。辽宁贿选案的彻底查办,已经显示出中共整治人大选举腐败的态度和意志,中共更应该籍辽宁贿选案为起点,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全面彻查中国所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资格。形式上可以效法中纪委的做法,对各地人大和政协展开专门巡视,以全面肃清选举腐败。

  当然,从更深层次来说,人大这个国家权力机关的存在价值和意义,本身就在于是否能够与其所昭示的“人民当家做主”制度设计所匹配,作为中国的执政者和领导者,中共显然有必要保证让这样的制度真正意义上运行,否则,所谓“人民当家做主”只能沦为空谈,而中共也将失去其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