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集体荣誉” 中国失去青蒿素专利
明报 2015-10-06 14:08+-
1977年起,中国研究人员以「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的名义,发表了青蒿素化学结构等的多篇论文,但在发表前并没有申请国际专利。实际上,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1985年才建立,既无专利保护概念,也不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更要为了「集体荣誉」、不突出个人贡献而选择联合署名。
2001年,世卫组织(WHO)建议以复方青蒿素抗疟药物代替单方青蒿素药物,诺华是当时唯一合格的供应商,同时又形成了自身的复方青蒿素衍生专利,现时诺华供应的青蒿素药物佔全球80%。随着中国卫生医疗技术援助非洲,中国向非洲国家赠送了一批国产青蒿素药物,藉此打开了国产药知名度,但直至2007年才拿到世卫标准认证,因而难以进入世卫和政府采购视线,成本上也与诺华不相上下,因而在国际竞争中并无优势,只能在私人药品市场流通。
北京知干知识产权信息谘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冰前日在其博客中称,青蒿素专利本来可以为国家和屠呦呦个人创造财富,再反馈科研发展,但因为历史因素,错失的是几十亿美元的专利市场。她唿吁要汲取青蒿素的教训,在后续的创新技术保护中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