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砍人案:3名未在现场被告获死刑
法广网 2014-10-31 10:07+-
中国云南高等法院今天(10月31日)二审确认昆明中级法院一审对昆明砍人案3名被告的死刑判决,并确认另一名女性被告无期判决,四名被告的姓名显示他们都是维吾尔人。从云南法院网资讯可以看出,3名死刑被告当时并未在犯罪现场。
那名被判无期徒刑的妇女,因怀孕而逃过死刑,她的上诉今天被云南高等法院驳回,维持无期徒刑原判。
今年3月1日发生在昆明火车站的砍人案被中国官媒称为是”中国的9.11事件“。被判死刑的3名被告被指控犯有组织和领导恐怖主义团伙罪。法新社说中国官媒新华网提供的4名被告人姓名显示他们都是维吾尔人。
据云南法院网站今天报道(2014年10月31日),被确认死刑判决的3人是: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被确认无期判决的被告是古丽•托合提。
另据中国媒体报道,这三名被告(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在3.01昆明砍人案发之前的2014年2月27日就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沙甸被民警抓获。而在昆明火车站凶残砍人的5人当中,有4人被当场击毙,第五人则是这次被判无期的女子帕提古丽•托合提。报道说,她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又因怀有身孕而逃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