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遭整肃 政治红线依旧喉舌右转
以敢言和针砭时弊著称的内地政治杂志《炎黄春秋》近日被当局下令变更主管单位,再次引发人们对该杂志走向的担忧。有声音认为,《炎黄春秋》变更主管单位或将意味着其个性的转变,从敢言走向保守,被中共“收编”的意味明显。另外也有观点认为,此次调整体现了中共媒体治理体系之变,是弹性管控和分而治之的现实演绎,不必过度解读和担忧。
体系之变,变在哪里?
首先是传播介质,即渠道的变化。在互联网大发展大繁荣之前,传播渠道仅仅局限于广播、报纸、电视,而互联网兴起后,以此为突破口产生了一大批自主性、个性化极强的传播通道。就“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政府而言,红墙内外两重天,与民众的距离何其远。但是电子政务、网络问政、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的涌现,不仅拉近了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的距离,也打破了官方媒体独霸一方的局面。比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的“口述实录:聆听大家”栏目,就是很好的让反腐走入寻常百姓家的做法,是为通过网络实现“问政”。中组部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适时推出干部从政环境如何营造、解读中共用人方向等内容,是为通过政务微信让中共选官用官实现祛魅。此外,政务微博的成批涌现,尤其是官员个人认证微博的开通,如时任浙江省省委常委的蔡奇自开通微博账号以来,粉丝数已超1,000万,成为大V型官员,不仅通过与网友直接沟通有效化解了数次风波,也提升了官员本身的形象。
其次是报道主体,即话语权的变化。在以往,喉舌媒体一家独大,话语权完全掌握在党报官媒手中。现如今,这种“话语权”垄断的格局正在被打破。比如通报官员落马的消息,既可以是中纪委网站,也可以是新华社法人微博。起底“问题”官员,不再是只有等到官方媒体消息发出后才能进行,而是可以借助实际调查,用事实说话,对当局处置形成一种“倒逼”。谷俊山案的“守得云开见月明”,如果没有市场化媒体跟进的长篇调查报道,或将继续“断头”也未可知。
最后是报道客体,即内容的变化。从谷俊山案到周永康案,报道内容上的纵横拓展体现得尤为突出。以周永康案为例,当媒体披露周案后,西方媒体一度持着静观其变的态度欲说还休,而大陆媒体则整齐划一地避而远之,唯恐惹祸上身。待到周永康所在的四川、中石油以及政法系统遭遇官商大地震后,剪裙边后的核心人物昭然若揭。大陆媒体,尤其以《财新》、《中国经营报》等最为突出,开始了一轮近乎地毯式的搜罗,追踪速度、密度乃至尺度,让世界为之一振。官方媒体应时应景推出的评论更是蕴意十足,比如对刘汉涉黑犯罪集团背后“保护伞”的追逃,的确在关键时间节点上吊足了公众的胃口。而这样的针对中共常委级别高官的报道,在以往是不可想象的。尤其是在案件还未彻底公布之前,将高官类似扒光了游街示众的做法,也是绝无先例的。
分而治之,怎么治?
治理首先是全球化的产物,同时更是网络化的产物。对于媒体的治理,也是如此。因为媒体主体的多元化,内容的庞杂,传播渠道的多样,所以相应的治理手段也应分而治之、对症下药。但长期以来,中国媒体的治理陷入了“一收就紧、一放就乱”的死循环中。如同一场停留在网络虚拟空间的“群体性事件”,当局的治理手段和思路也延续着对于真正意义上群体性事件的做法,即稳定压倒一切,为了稳定可以“封”、“堵”、“压”。具体到媒体层面,即惯用的一刀切处理,能删则删,能屏蔽则屏蔽,尽量将网络防火墙筑高筑实,尽量使微博平台的枪口一降再降。
分而治之,在“治”之前首先是“分”。时下,媒体形态五花八门,尤其是微信、APP等新媒体形态的不断涌入,使得怎么“分”变得繁冗复杂,更遑论怎么“治”。就目前来看,中共正在走着一条最为保险和讨巧的治理道路——保险在于,不论如何“分而治之”,话语权还是掌握在己身手中,因为意识形态的战场丢不得;讨巧在于,切割思路下的分而治之,至少给予了市场化媒体足够的话语空间,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窥探欲。
在媒体治理体系中,最为关键的构成要素为政府、喉舌和媒体。所以做好这三者的切割和分而治之,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政府。以往政府部门始终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与民众互相隔离。随着互联网的涌入和发展繁荣,尤其是政府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陆续推出,不仅开始改变政府一元化的命令式管理模式,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降解、分摊着喉舌类媒体独霸第一手消息的“权力”。因为政府代表着国家意志,且政府本身有着强烈的甚至于超过红线本身的底线思维,故而对其治理最主要的还是对于“增量”的改革。比如中组部的公众号,真正“承办人”是新华网,需要严防意识形态红线和政治红线。中纪委网站通报官员落马消息,只限于通报消息,对消息本身不能提前做任何评论。
其次是喉舌。可以说,在党性和阶级观念占据主导地位的大环境里,党报官媒天然地被赋予不容争辩的政治属性。欲成“报”成“媒”,首先要听党的话,全心全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毕竟每一个执政党都需要自己的宣传平台和舆论工具。对于《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之类的喉舌,首先是政治属性,其次才是媒体属性。所以,对喉舌类媒体的治理,首先就要以是否很好地宣传了党的政策方针为标杆。当然,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不能突破基本的新闻底线,违背新闻道德。比如央视财经频道的集体沦陷,就是因为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再如央视一边打假、一边造假的行为,就是突破了道德的底线。
最后是媒体。这里的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对于喉舌,它距离政治属性稍远;相对于真正意义上的第四权力,它却又形同带着镣铐跳舞。中共对其的分而治之,给予了足够的自由度,避免以喉舌的标准要求之,否则很可能遭遇业界反弹。不过,这里的自由度不是绝对的,是需要以不触犯法律的红线为前提的。以新近的21世纪网为例,作为市场化媒体,可以在报道内容和尺度上远远超过喉舌,但是一旦触犯了法律,一旦牵扯经济犯罪,就必然会受到制裁,甚至面临全体解散的风险。此外,从澎湃新闻之类的新兴媒体的试水来看,中共分而治之的迹象也很明显。尤其是对时政新闻的报道,喉舌类媒体固有的模式正在被打破。以效果论,精细化的新闻制作确也赢得了公众的好评。
事实上,中共的这种分而治之在很多方面都有体现,比如对娱乐圈嫖娼吸毒的治理,人数不断增加的“监狱风云”就是鲜明例证;对视频网站三俗内容的治理,比如处罚快播以及下架美剧;对新媒体的治理,比如“微信十条”;对大V的治理,比如鲁炜提出的“七条底线”;对自媒体的治理,也没有法外之地。借助于分而治之的手段,辅之以弹性的管控,中共媒体治理体系,或可通过量变的积累实现质变。不过当局在构建新型治理体系的同时,也需要反思:为何一大批充满理想的新闻人最终选择了逃离?是体制出了问题还是另有他因?当死磕派媒体人出现,当局是否会给予其足够的自由度与新闻理想死磕,还是只是将其当做兴风作浪的“弃子”抛诸脑后?对媒体的分而治之,具体到每个个体身上,当局是否也能做到弹性管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