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薄熙来被指愤怒错过当庭上诉机会

明报 2013-10-09 22:39+-

    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审被判终身监禁,10月8日上诉期届满,山东省高级法院10月9日宣布,已决定受理薄熙来的上诉。接近薄家的消息人士透露,薄熙来因在一审判决时宣泄不满而错过当庭上诉机会。至于薄熙来案二审会否公开审理,目前尚不清楚。

  该名消息人士9日表示,薄熙来在一审判决当天,因大声宣泄不满而错过当庭上诉的机会,但他当天稍后时间,在法庭外的法院范围内办理了上诉的手续。消息人士续称,除了极个别案例,一般而言,法院会在受理上诉当天起计,两个月内作出二审判决。而根据中国法律,二审时,法院可以再度传召被告、证人以及律师出庭,但对薄的二审,相信法院只会重新审核法院的文件。

  另据有关法律专家强调,内地法律实施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此案只有这一次上诉机会。同时,此次二审因是被告人上诉,故只能维持原判或者减刑,不可加重刑罚。但是,二审判决生效后,控辩双方若对于案件提出新的重要证据、或者发现适用法律错误,可以提请再审。

  按照规定,山东省高院二审时,公诉方应为同级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据分析,山东省检察院或将派出一名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而山东省高院也将派出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

  据悉,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曾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则未提出上诉。

  8月22日薄熙来案庭审时,谷开来的证词透露了薄在北京东城区新开路胡同71号的住址。中国唯一公开发行的反腐败期刊《廉政瞭望》近日探访时揭开了薄家入住时的神秘面纱,该处顿时热闹起来,不少人慕名前往参观。

  据称,薄家在平民化的胡同中显得十分气派,自薄熙来履新商务部后,即于2004年搬进,房屋亦大规模重新装修。据在胡同里开过书店的陈晓维回忆称:“外墙墙头种了又高又密的芦苇,把里面的景观完全遮住,搞得非常神秘。过了几个月才知道,新住进来的是薄熙来……他们有时出来买点零用品,理个发。我们会多看两眼,但也不好说什么,更不敢瞎打听。”

  • 最新评论
  • 莽民

    这明显是把当局不公开审理的责任推给薄熙来本人。上诉有十天的期限,并不需要当庭立即决定的。用这种境外媒体来散步谣言,卑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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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莽民

    明报一直是倒薄的重要推手,是为温家宝辩护的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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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new

    薄二审时再用一审做法翻身无望必败无疑!二审时单刀直入揭露高层丑闻,让法官看谁贪得更多,为何不调查和审判?。。。。。。,并要二审法官表态:自己是不是贪官、有无参加集体嫖娼?薄只有挑明这是党内政治恶斗,法官才难以作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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