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上诉最后期限 妥协还是鱼死网破

多维 2013-10-02 09:45+-

  薄熙来9月22日被一审宣判无期徒刑,至今已经到了第10天。根据判决书,薄熙来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山东中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0月2日正是薄熙来的“最后期限”,过期则不再享有上诉权。但由于10月1日至7日是中国国庆长假,据中国法律规定,薄熙来案的上诉截至日期也就被顺延到了10月9日。

  外界普遍猜测,薄熙来针对法院宣判上诉的可能性极大。在一审判决后的第二日,多家海外媒体报道称,薄熙来家人23日已正式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截至目前,无论是薄熙来辩护律师还是中国官方渠道,都未证实此消息。

  刘志军的顺从与薄熙来的不服

  8月22日至26日,济南中院连续四天半公开审理薄熙来案,期间通过微博公布庭审纪实,每半天召开一次通报会,其开放程度可谓开创了中国司法审判的先河。由于以往中国大部分贪官在案发后接受法院审判时,通常都已经与负责调查的检察机关、纪委方面在基本事实达成了一定“默契”,对于检方提起的指控一般都会无条件认罪,从而换来从轻处罚。例如在薄熙来案件审判之前不久的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案审判时,刘志军不仅放弃了自行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更是在庭审现场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都没有提出异议,并且表示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上诉。并在庭审最后声泪俱下地说:“我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

 

  而薄熙来在庭审时不仅当庭全盘否认了检方对其指控的“三宗罪”,更是当庭希望法院“如果听检察机关的一面之词,会导致冤假错案大量发生”、希望检方不要用贪腐的罪名侮辱自己薄家的“家风”,由于案件是使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因此在那5天里,薄熙来与检察机关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对抗也被第一时间于中国网络上传播,成为当时的热点事件。

  薄熙来这种不配合的做法,被观察人士认为是其最终被“重判”的重要原因。随后的9月22日,当薄熙来听到法院宣判自己无期后更是失态,当庭咆哮,被法警强行带离法庭,并没有当庭提起上诉的机会。薄的这种表现也是之所以外界认为其极有可能会继续上诉的理由。23日,有媒体披露薄熙来已提出上诉。

  薄熙来上诉时间进入最后期限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有权对提起上诉的人员有自诉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不影响刑事判决、裁定的效力。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只享有向人民检察院请求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诉的权利,但不享有独立的上诉权。在薄案中,享有上诉权的主体有薄熙来,以及经薄熙来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享有上诉权的主体可以因任何理由、甚至无需理由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薄案9月22日宣判,上诉的期限从9月23日起算共有10天。上诉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同时提供正本和副本。但上诉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上诉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或者,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截至目前为止,虽然消息指出薄熙来已经提起上诉,但是无论是薄熙来辩护律师还是中国官方,都未证实此消息。

  鱼死网破心态考验中共

  薄熙来究竟是否上诉,至今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未来几日可能发生三种情况:薄熙来上诉排期二审;上诉被驳回;不再上诉。

  第一种可能,薄熙来上诉,继续围绕指控提供新证,法院排期再审。如此,将更能凸显出中共依法办案的决心。从司法层面进行,通过公开、透明的审判,向外界展示新领导班子的反腐决心。无论是对于薄本人、认为一审量刑过重的薄熙来支持者,还是认为薄“该死”的与其有冤仇的反对者来说,都可以起到一个“以正人心”的效果。

  根据中国刑诉法规定,二审应当在两个月之内审结。二审即为终审,薄熙来将不得再上诉。从以往案件来看,二审通常在一个月内就可结束。而外界普遍预计,薄熙来上诉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在薄熙来案宣判第二天便刊登了长篇专稿《薄熙来案判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强调,对薄的判决“量刑适当,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在审判过程中,济南中院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分析被告人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看其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充分考虑其主观恶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而从薄熙来的角度看,一辈子浸淫政治的他不会不知道即使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几乎没有,结合薄熙来本人的性格,以及他在一审庭审中的“表演”来看,即便上诉,他想达到的效果,也只是表现一种姿态。当然,上诉所透露出的另一个信号就是,薄熙来已经彻底与中共“撕破脸”,如果说一审前双方还有一定的默契和妥协的话(检方控诉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薄熙来的辩护也一直围绕着“钱”,双方都不涉及政治因素),那在薄熙来当庭否认,官方从重宣判之后,两边已经在这个问题上难以有任何共识,如果有二审,那现场的控辩对峙一定更为激烈和针锋相对,甚至已经做好鱼死网破的准备。

  第二种可能,就是薄熙来上诉被驳回。尤其当薄熙来可能的上诉内容如果脱离原先检方对其的指控,而将话题开始引向政治的时候。如果说庭审前几日薄熙来为自己辩护的证词大多围绕着“钱”来说,在后两天以及最后陈述中,薄的证词就渐渐开始超出中共的掌控范围,不仅大谈薄家家风,上级领导批示处理王立军事件意见,更是强调自己不想做中国的“普京”,不想跟李克强抢国家总理之位,因为李的位置在十七大之后就已经决定了……种种高层秘闻被其这样堂而皇之的公之于众,孰知如果有二审,抱着“鱼死网破”之心的薄熙来是否会更加口无遮拦,难以掌控。从法院的角度,是否接受上诉,其实衡量标准只是是否跟本案有关,对于指控,被告是否能提供新的有效的证据进一步对案件进行审理。也即表示,薄熙来是否有第二次“表演”的机会,主动权其实并不在他本人手里。从目前种种信息看,上诉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大。

  第三种可能就是薄熙来不提起上诉,当然,这种可能性是最不符合薄熙来脾气性格的。回头再看看薄熙来案前后牵连的王立军案、谷开来案,以及他在重庆搞“独立王国”,前前后后参杂着太多的政治因素。虽然大陆媒体一直遮遮掩掩,正如此前多维新闻分析的那样,王立军的叛逃事件只是薄熙来案的一个导火索,薄熙来身上确有贪污、受贿的问题,但海外所传的其监听胡锦涛,搞政治图谋等等这些更是大忌。在中共的传统思维里,一直遵从“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政治思想,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已经极少提到“路线斗争”四字了,可是在薄案发生后,从高层到媒体都在强调要“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便可见一斑。

  这恰恰是中央层面所不能容忍的。

  薄熙来的审判,成为中共中央借以强化中央对地方不容置疑的权威领导地位的契机。薄熙来触犯中央的大忌,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中共不应该谅解这些行为,必然拿薄熙来祭旗。这也是他与陈良宇、陈希同的不同之处。而这恰恰是中共领导人最为忌讳之事,无论是此前的高岗,还是之后的江青,皆是此类。

  在此背景之下,根据行事惯例,中共极有可能会和薄熙来在私下进行再一步的沟通。虽然无法具体证实,但是这种沟通或许存在妥协和交换,例如保证薄瓜瓜以及整个薄家在中国的利益,保证薄熙来的人身安全,给与一定的践行承诺,毕竟从检方指控来看,在徐明的问题上,薄瓜瓜也难脱其咎,但截至今天他仍然滞留在美国,中共没有进一步动作,是否就在留着这样一张底牌。而薄熙来,虽然法庭上表现情绪激动,但是其从政开始,一直到接受审判,无论是政绩还是“反抗”,他所表现出来的“政治智慧”是罕有的,深思熟虑之后会否接受这种沟通,也并非没有可能性。

  当然,即使最后薄熙来提起上诉,中共也并非没有方法应对,毕竟王立军在接受审判时由于其叛逃的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就进行了不公开审判,因此,届时将薄熙来二审确定为不公开审判,也能保证整个事态继续在其掌握之中。虽然可能引起外界非议,但相较于薄熙来所可能再度带出的影响,显然这种非议已经不足为虑。无论如何,能否在三中之前,将薄熙来事件彻底解决,考验着习近平和新中共领导层。

  • 最新评论
  • eeo

    洗洗睡吧!

    屏蔽
  • 毛主席语录: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 4只。

    屏蔽
  • renew

    薄狗胆不大,大的话早在一审时就会从习开始把7个常委的腐败一个接一个当庭曝光,让法官哑口无言,更不敢判薄无期

    屏蔽
  • 混世大魔王

    薄熙来终将跟汪精卫、秦桧一样,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屏蔽
  • 漫步遐思

    毛泽东至少有一件事做对了:就是把薄一波这个大叛徒送进监狱。江青也至少有一件事做对了:就是文革时把薄熙来这个小流氓送进监狱。

    屏蔽
  • 西湖长老

    汉奸薄熙来想"以父亲薄一波为榜样",就是要像叛徒薄一波那样写悔过自首书,从监狱的狗洞里爬出来。可惜习近平不给他这个机会!叛徒薄一波是软蛋,汉奸薄熙来也是个软骨头。

    屏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