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揭秘:世界上的富豪都去哪避税?

网易 2012-07-25 20:36+-

  前日,麦肯锡前首席经济学家詹姆斯·亨利称:全球超级富豪利用跨国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离岸藏匿价值至少21万亿美元的巨额财富。这一“世界经济的巨大黑洞”究竟被隐藏在了何处?富豪们的财产如何被“保护”?“人尽皆知”的现实下掩盖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真相。

  地产巨鳄利昂娜·赫尔姆斯利在20世纪80年代曾说,只有小人物才缴税。如今,这种情形已愈演愈烈。在詹姆斯·亨利的报告中,在私人银行的帮助下,全球至少有21万亿美元,甚至高达32万亿美元,从多个国家流向像瑞士和开曼群岛这样的秘密辖区——避税港。通常来说,避税港是一些小型岛或缺乏天然资源的地区,具有高度信息保密性、没有外汇管制、更不用承担沉重的税务负担、避税很方便等特点,以此吸引外国投资者在当地申请设立一个新公司或者购买一个“空壳公司”,当然公司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并不在此进行。从20世纪50年代“离岸金融中心”开始,类似为金融资本流动发挥了众多积极作用的模式,其避税功能也被大肆利用。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EC)于 2009年4月2日认定的“避税天堂”和“其他金融中心”名单中,总共包括38个国家和地区。而吸引富豪的,不仅仅是税务优惠,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离岸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人,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均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据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透露,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4000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500多亿美元的资金,其中许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这些离岸金融口岸发生的。

  截至目前,全球超级富豪利用跨国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离岸藏匿价值约30万亿美元的巨额财富,其中,四成半来自发展国和非西方富国。前三位分别是中国的1.189万亿美元、俄罗斯的8000亿美元,以及韩国的7790亿美元。其中,仅中国通过避税港逃税资金就相当于全球“隐形财富”的5%。

  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离岸公司,并愿意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因而富豪群体通过离岸公司转移个人资产十分便捷,通常来说,在得到公司注册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离岸公司的设立手续一般可在24小时内完成。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一家离岸公司,最少只需要交纳300美元的费用,最多也不过1000美元,这对于身家动辄几亿甚至上百亿的富豪而言,实乃九牛一毛。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这种离岸公司不仅可以帮助富人群体减少纳税额度,还不受外汇管制,使其的海外投资、转移财富计划更为隐蔽和自由。

  作为全球最大的私人银行,全球最大的外汇交易商,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商,瑞银集团无疑是瑞士庞大的银行产业和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的支柱。而早在1713年就已在日内瓦会议上制定了“禁止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其他人”的银行法,为瑞银集团最终成为“世界金融的避难所”,甚至独裁者、逃税者的天堂的坚实基础。在税制繁杂的美国,有钱人为了要避税,甚至索性入籍瑞士,瑞士当地私人银行则是建议客户,放弃美元资产,以免被美国政府查税,其中包括F1赛车冠军舒马赫、瑞典宜家家具创办人坎普拉、美国黑人歌手蒂娜-特纳。

  甚至连美国总统竞选人都没法逃过“在瑞士银行拥有个人资产”——这一明显带着“逃税”标签的质疑,2012年7月4日,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被曝光在海外可能隐藏高达2.5亿美元的资产。奥巴马团队立即将其作为炮轰罗姆尼避税的最新证据。据美国杂志《名利场》的文章指出,罗姆尼有一个瑞士银行账户,另外在百慕大以及开曼群岛也有大批资产。美国金融服务委员会的前顾问格雷格随即发表质疑称:“他是在避免向美国缴纳应缴的税金吗?他是在提防美元吗?”对此,罗姆尼则解释,自己成功的经商经验,让他在扭转萧条的美国经济方面能比奥巴马做得更好。

  没有个人或公司所得税、净财富税、遗产税或赠与税的开曼群岛,与百慕大群岛、格陵兰一样,被称为“国际避税地”。位于加勒比海西北部的开曼群岛在过去30多年来,从未征收过类似税种。已经有8000支对冲基金在开曼群岛注册,相当于开曼群岛人口数量与对冲基金支数的比例为5:6。此外,开曼群岛还是600多家离岸银行的聚集地。严格的报告和隐私权法律使其成为颇受欢迎的目的地。而各国货币在此自由流通、外汇进出自由,外国人的资产所有权得到法律保护,交通运输设施健全,现已成为西半球离岸融资业的最大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监管宽松,外逃贪官能够在这些地方进行匿名存储、设立匿名公司,于是,利用离岸金融中心转移个人资产,成为部分非法获得财产的贪腐官员的首选方式之一:设立空壳公司,转移个人资产后,再以破产低价收购等方式毁灭证据。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一份关于“腐败资产外逃”的研究报告曾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对于那些组建公司或开办国际业务的企业来说,英属维尔京群岛是首选目的地。但相比起距伦敦只有45分钟的飞机航程的泽西岛,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能够给本身也是一个很大的离岸避税港的伦敦提供离岸服务。一个以泽西岛为根据地的逃税方案能够每年帮富豪逃税多达1.68亿英镑。曾在英国女王登基60周年庆典上表演的着名喜剧演员吉米·卡尔也通过泽西岛方案每年逃税330万英镑,另外还有大约1100人采取这一做法。

  泽西岛最着名的客户当属尼日利亚前国家元首萨尼·阿巴查。根据《经济学家》载文,“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尼日利亚中央银行有一个固定的指令,即每天将大约1500万美元转入他的瑞士账户中。”很明显,如此大规模的贪污,必定有一个大的金融专家团以及能够从为犯罪和主要金融体系提供中介中获得好处的离岸政府官员形成的基层组织与之默契配合。随着阿巴查的财富最终被估定为30亿到50亿美元之间,而其中大约有3亿美元最终落户于位于泽西的银行。

  毫无疑问,泽西银行都知道这笔钱的来历。尽管在阿巴查倒台后,国际压力最终迫使这笔贪污赃款全部遣返尼日利亚。但没有一个职员受到指控和任何方式的处罚。尼日利亚一直都位于透明国际(Trans Patency International)的全球腐败指数排行榜榜首,但是,或许按照前尼日利亚教育部长阿里亚·法风瓦教授的说法:“因藏匿、怂恿和引诱世界范围内的侵吞公共财产,将这些贪污所得保存在他们的地下保险库中以保证其安全”的国家和地区,更应列位最腐败国家。

  除了数名直接移民至瑞士的美国名人以外,放弃国籍成了美国人想要避税的重要方式。在Facebook即将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的时候,该公司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多·萨维林(Eduardo Saverin)在获得属于自己的数十亿美元之前,放弃了美国国籍,以此使其大大减少了纳税额。因为依据美国现行税制,一旦公司上市,就不能在股票价值上弄虚作假。

  美国《国内收入法典》中明确指出,如果一个美国人以逃避美国联邦所得税为主要目的,而放弃美国国籍移居他国,美国在该人移居后的 10年内保留征税权。根据美国政府联邦登记局数据,2011年有高达1780名放弃国籍的美国人,“税收支出”则是支撑其“脱美”的重要原因。对于美国收入最高的群体,现行收入税率为35%,2013年或上升至39.6%。如果美国国会不作干涉,涉及资本增值和股票分红的税率也将上升。美国人即使放弃他们的美国国籍,也要为他们所持股票的资本利得缴纳一种“离境税(exit tax)”,而不管他们有没有将其所持股票抛售。为了征税目的,美国国税局会将这些人所持的股票视为已经售出。

  对于采用临时离境方式来避免达到法定居住天数的避税方法,有的国家采用对短期离境不予扣除计算的对策。有的国家则采用将前一、二年实际居住天数按一定比例加以平均,来确定某个人在本年是否达到居住天数标准。根据英国现行税法规定,每年在英国居住的时间不超过90天的话就不用缴税;而剩下的275天里,只要午夜前不在英国也可以不用缴税。为了钻这条法律的漏洞,一名富豪竟然常常在晚上搭机飞离英国领空,过了午夜之后,再回到英国机场降落。

  对自然人以避税为目的假移居和临时离境,居住国往往采用不予承认的方法加以约束。例如,英国曾有一个对移居出境的自然人仍保持3年居民身分的非正式规定。该规定限制一个自然人要放弃在英国的居民身份,必须为此提供证据,比如卖掉在英国的房子,并在国外建立一个永久住宅,才能于其离境之日,暂时批准其要求。然后等该人在国外居留至少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对英国的任何访问天数全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那么,才正式认定其移居。否则,对其放弃英国居民身分要求的批准决定要延期3年。在这3年内,将仍视为英国居民征税。待3年届满,再参考在这一段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作出决定。

  2010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曾共同唿吁美国最富裕的人捐出至少一半个人财富用于慈善业。8月初,美国40名亿万富翁公开承诺响应号召,总计承诺捐赠额超过1200亿美元。 在众多“良心富豪”的谬赞中,德国汉堡船运巨头彼得?克雷默则公开表示:富豪捐身家承诺等于将应该缴税的钱捐出去,令富人凌驾于国家之上,影响公众利益。并质疑美国富豪参加“捐赠誓言”行动的动机是为了避税。实际上,按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遗产给子女,联邦政府会从中抽掉过半的遗产税。于是许多美国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规避遗产税。只是,巴菲特究竟是“真慈善”还是“真避税”我们无从得知。

  不论富人们避税去了哪里,采取怎样的方式。国家的资产由少数富人持有,而债务则是通过这些国家的政府由普通民众来承担的现状,依旧更为广泛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