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贪污案全揭秘:已经等了整整8年
万维读者网晓微综合报道:最早承办国安秘帐案的薛维平检察官,当年从涉嫌侵占国安秘帐孳息而潜逃海外的刘冠军身上抽丝剥茧,查出刘泰英、尹衍樑、李登辉可能涉案;但长官有意见,连想传唤李登辉都不准,原本要起诉刘泰英的书类也过不了关。上级的黑手,一直如影随行。
![]() |
陈水扁卸任后弊案缠身,多次在法庭上自爆,2000年他执政不久,国安局长丁渝洲就报告刘冠军疑似侵吞国安秘帐利息,他指示查明真相,并将国安秘帐法制化。
当时负责承办刘冠军案的是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薛维平。刘冠军虽然潜逃遭到通缉,但检调在追查刘泰英其他案件时,查出可疑资金流向;加上媒体披露国安秘帐弊端,薛维平循线查到刘泰英、尹衍樑等人涉案。
薛维平当初以国安秘帐案可能牵涉到李登辉,数度以有串证之虞声请羁押刘泰英,未获法院支持。后来长官更不准他传唤李登辉,原本从相关事证、人证,写好起诉刘泰英、尹衍樑及徐炳强等人的书类,又被长官修改后退回。
薛维平最后被逼得只能切割起诉徐炳强,但将相关曾经手的原稿、长官修改的内容,都留存下来。去年他调特侦组,正好接到国安秘帐案,对案情十分娴熟,很快进一步追查。
虽然薛维平后来被调离特侦组,但检察官郭永发接手后,依既有的基础继续侦办,还在刘泰英假释前提讯追查,首度以被告身分传讯李登辉到案说明,案情获得大突破。
当年因为陈水扁需要借重台联党的力量稳定政局,检方高层连李登辉都不准传,让这件原本该在八年前就可查清楚的案件,延宕、空白多时。直到八年后的现在,再次为政坛投下震撼弹。
88岁 李登辉坐牢机率低
特侦组以涉嫌贪污侵占公有财物的重罪起诉李登辉,是继陈水扁之后,特侦组起诉的第二名卸任元首。不过,以李登辉的年纪、涉案情节,及法院一般审理速度,李登辉有生之年要被判有罪定谳、入监服刑的机会不高。
根据刑法第63条规定,年满83岁的老人犯罪,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刑。
李登辉被起诉的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罪,虽然法律规定是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罪;但因为李登辉已八十八岁,依法就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相较于特侦组起诉陈水扁的「海角七亿」案,向法院求处「最严厉之制裁」;此次,检方虽指责李登辉不遵守法制,将国家公款挪作台综院私用,但仍提到他对国家贡献,只向法院请求量处「适当之刑」。李、扁被检方认定的违法情节,轻重有别。
30日记者会中,有外籍媒体关心李登辉是否会被收押。特侦组在侦办期间,未向法院声请羁押,未来法院审理期间,除非发现有串证或逃亡等情况,羁押李登辉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由于人犯并未在押,即使属于重大瞩目案件,法院密集审理的急迫性不高,一审的准备程序、传唤证人、辩论,可能就要花个一、两年时间。贪污又是三审定谳案件,以法院审理贪污案件的情形,耗时七、八年能确定已算是快速。
一旦审理超过八年,在速审法的恩典规定下,被告还可声请减刑,李登辉等于有两次减刑机会。
而且李登辉将成为近百岁的人瑞,心脏已装有多个支架,就算判刑定谳,监狱会不会收容他,还是个变数。
水果盒塞钱 贿赂过程像黑道交易
中华民国外交部归还国安局的巩案结馀款,由国安局出纳组长刘冠军兑成7500张面额千元的美金旅行支票,连同29万美元现钞放在两个水果盒裡,再由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带到「中华开发」面交刘泰英。办案人员形容,整个过程好像黑道交易。
据调查,奉天专案基金当初支付巩案,在国安局以预算馀额垫补后,帐面只剩台币8940万馀元待补;但李登辉、刘泰英与殷宗文为筹措台综院资金,谋议由国安局向外交部索讨巩案经费。
殷宗文多次开国安会议后,当面向时任外交部长的胡志强要求归还垫款。胡志强到总统府洽公时,李登辉的总统办公室主任苏志诚也多次催促儘速返还国安局垫款。胡志强于是指示外交部会计长,以外交经费归还1070万美元。
殷宗文担心外交部还款如汇至国安局正式帐户,日后挪用恐遭察觉,于是透过徐炳强指示刘冠军,向农民银行国外部颜姓副理借用该行在中国国际商银纽约分行的帐号收款。
殷宗文要求徐炳强从该帐户提领8940万馀元台币,归垫奉天专案;剩馀的779万7192.87美元,送到台综院交给刘泰英。
徐炳强指示刘冠军换购7500张的千元美金旅行支票,将帐户馀额29万多的美元提领出来,将旅支分装在两个水果盒,美金现钞放在小塑胶袋、也放入水果盒,由徐炳强亲手交给刘泰英。
刘泰英应讯时证称,殷宗文请人送来的旅支,是奉李登辉的指示,用来作为台综院支出之用。
他后来将旅支透过尹衍樑回赠台综院2亿5000万元台币,用来购买股票、基金,支付台综院的院舍价金、装潢费用、人事费等。
尹衍樑收下的美金旅行支票,除透过地下通汇业者兑换成台币现金,也存入润泰集团干部帐户,供润泰集团资金调度使用,并以台综院开立的捐款证明,作为减免税捐之用。
陈水扁死咬 成最后一根稻草
前总统李登辉30日因国安秘帐案被依贪污、洗钱罪嫌起诉。事实上,早在陈水扁两年前被爆涉嫌洗钱时,陈水扁就紧咬李登辉,当时两位「前总统」隔空交火,好不激烈,「父子反目」的戏码也令人瞠目结舌。
2008年8月14日,陈水扁公开承认「做了法律所不许可的事」,当外界对他是否利用子媳名义汇款到海外存疑之际,他不但没有释疑,还留下更多疑团,甚至把李、连、宋、马、萧统统扯进来。
陈水扁这一扯,也扯出他与李登辉的爱恨情仇。他不但话中有话说,八年执政对李登辉保护不遗馀力,「压住」了75颗未爆弹,言下之意是有75件弊案该办未办。他更点名李登辉,曾在新瑞都案利用人头汇了台币10亿元到海外。
李登辉回击也不手软,反驳陈水扁的指陈「全属空穴来风、子虚乌有」,还以新闻稿直指李登辉2002年在台北荣总住院期间,陈水扁曾于3月12日前往探望,竟在交谈过程出示「陈国胜」、「李忠仁」两个人名,并说这是李登辉用随扈当人头的名单。
这份新闻稿等于向外界说明,陈水扁明为「探病」,实则「威胁」,让李登辉气到极点,也正式宣告「台湾之父」与「台湾之子」关係完全决裂。
此后,陈水扁又透过幕僚向媒体放话,指控奉天专案支付的2亿8000多万元台币,曾由国安局违法回补两亿,总统府竟又让外交部归还全数借款,其中差额流入中华开发,再交尹衍樑「洗回」台综院;还说原已查清「巩案」中李登辉、刘泰英、尹衍樑的角色,但「当时不杀李,的确有政治考量」。这番说法,更令李登辉「抓狂」。
2008年9月初,李登辉反击说,陈水扁家早在2002年「已经开始在汇钱了」,并批扁「要死的时候就叫大家一起死」。
陈水扁死咬李登辉,连在看守所或狱中着书、写文章都不放过,他不但检举李登辉,还一再提醒检方「记得调查」国安秘帐案。如今李登辉也被起诉,令人好奇陈水扁的告发,会不会是压垮李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