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的漂亮女儿:绑汽油桶偷渡香港客死美国

网易 2010-11-05 13:41+-

  陈子美,中国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和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陈独秀的女儿。2008年4月在纽约皇后区圣约翰医院去世,享年93岁。  

  陈子美生于1912年,为陈独秀与妻子高君曼所生之女。陈子美在陈氏兄妹中排行第五,父亲陈独秀一共娶过三房太太,育有四子二女,两个哥哥在共产党与国民党的斗争中死亡,另一个哥哥与姐姐早逝,唯一的弟弟在中国大陆,现在生死不明。

  文革期间,陈子美因其父亲陈独秀在中共历史上所犯的错误,导致众多先烈人头落地,被冠以“反革命”的帽子,遭受了非人的待遇。1967年的一个深夜,广州珠江口有一位年近60、披头散发,遍体鳞伤的老妪,用了她一生的积蓄和首饰,秘密请人把自己绑在一只汽油桶上,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偷渡香港……这位老妪,就是陈子美。

  自此后,陈子美生死不明,音讯全无。丈夫李焕照也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投入大牢。

  30年后,即 1997牛,陈于美竟然奇迹般地在美国纽约露面。原来,她冒死“泅海”偷渡香港,在海上漂泊了10个小时到达香港后,与先行偷渡抵港的与后夫所生的小儿子,在香港停留了短暂时间后,陈子美就去了加拿大,居住在华人区。陈子美先在华人开的医院当产科医生序中积累了些钱后,开办了一私人产科医院。她的医道高明,很受华人的欢迎。

  1997年,陈子美在大陆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女儿,得知母亲还健在美国,寻求外交部门的帮助,与久别的母亲取得了联系。陈子美也曾想回到阔别几十年的祖国看看,与亲生女儿团圆,但因年事已高,一直未能如愿。

  笔者从外媒的报道上看到,陈子美老人去世前闻知中国政府拨款,正在整修陈独秀先生的墓。她听后,只淡淡地说:“又得花老百姓的钱,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又被砸了。”


 

  • 最新评论
  • 在我研究的这7-8年里,加拿大只发现一例无证行医。此人是一位中东来的女家庭医 生。她在多伦多无证行医了大约一年半。临床看病与牙医是不同的。牙医在加拿大 是不包括在基本的公费医疗范围内的。看牙医很多是患者自己掏钱的。再者牙医相 对简单,不外乎洗牙,补牙。这些都可在一小小的办公室内完成。所用器械和药物 没有多少。临床看病牵涉的范围广,药物也多,不易得到(药物是控制的)。病人往 往还有其他病需要转给其他医生看。实际上医生之间很多都认识。医生的钱都是从 政府那里拿的。政府给每位医生一个帐户。看了多少病人,政府给多少钱。开医院 就更难了。所谓的医院不可能是在地下室里的一间房子。它必须有个实物体存在。 医院的排水,供电,污水处理等都有控制。不是想怎么搞就可怎么搞的。一所医院 的诞生从筹划到开业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陈子美从逃出到她去美国总共才不到八 年时间(1967-1975)。简直东方夜谈。常识性的东西,我不想再谈了,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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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提醒一点,某个报道中说谁谁“做过医生、开过医院”,要考虑到这可能是修辞的结果,未必如同字典定义那样严格确切,更未必经得起法律的审查。把一件事情形诸文字,措辞过程中提炼总结归类拔高,有时候在范围和程度上造成了变化,助产可能总结成妇科大夫,药铺坐堂可能总结成了诊所,这些“不确切”如果严格按照字典或者法律去分析,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可能被推论成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因此没有发生过。研究问题过程的时候,这些“引喻失意”的现实世界里可能发生的言辞误差情况似乎应该考虑进去。 近例:唐骏二十年前在加州买了本售价千余美元的“文凭”,至今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以此自称“博士”错了。很多中国人也看不出来他错在哪里,有些恐怕还是帮着把唐先生吹上去的记者,此大学与彼大学,此文凭和彼文凭,分不清楚,跟不要说几十年前不同历史环境下的外国事情。错与不错,看思维、标准的精确程度。这些都要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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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想向您求证,多伦多、温哥华这类有大华埠的城市,有无无照医生或其他诸如助产士之类的人在制度之外半明半暗地从事医疗服务。原因是这样的: 您讲的法律规定绝对是实事求是的,但是问题是除了合法的医疗,加拿大有无法外、非法医疗的存在。就如同毒品是非法的,但是市面上是否因此不存在毒品了。假如华埠有非法、灰色的医疗渠道,那末陈女士所服务的单位会不会就是这类情况。光用“法律如此”论证陈女士没有在加拿大做过医务工作,这个逻辑成立的前提是首先要证明:加拿大根本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不存在”光用“法律不容许”来证明是不够的。 我相信,您一开始的论证,是想用“加拿大不容许无照行医”这个前提否定陈女士曾经在加拿大行医,是否由此进一步推论说陈女士的整个事情都是编造的,我不知道,您明了,我们姑且不论。但是无论我们如何的假设、推论,有一个事实似乎是无可辩驳的。怎么个事实呢?那就是年届六十的陈女士确实偷渡到了香港,也确实到了加拿大,她确实没有除了靠自己劳动所得来糊口之外的其他收入来源(这一点我们是从故事的其他部分推论来的,因为整个故事是说陈女士和陈独秀的素少来往,更不要说陈的朋友故旧了,通篇没有“陈有积蓄,陈女士继承了遗产,陈女士由于陈独秀的关系得到某些方面照顾”诸如此类的暗示),但是她确实不但有收入,还设法有所储蓄,这部分储蓄让她能到美国给自己置下了住所,维持了生活,还有点余钱被她的小儿子偷走。 假如上面这些陈女士在北美大陆孤立无援靠自己度过了三十多年的事实不能被否认,我们就只有设想她确实是工作过的。她的本行是医疗工作,第一可能性就是她做了与本行有关的工作,除非法外行医的可能性在加拿大完全绝对地杜绝了,任何人任何情况都不可能无照做医疗有关的事情。如果是那样,也许陈女士是靠帮人、打工、要饭、偷盗、抢劫、走私这些合法和非法渠道取得了收入,总之她必然有相当的收入,才可能造成从67年到08年活下来的事实。 回过头来,看在加拿大有无“法外医务工作”,下面是一篇简报,说的是牙医,不是妇科、产科,仅供您研究工作参考,如果想知道出处的话,请再网上搜索段落里的词组:  “安省多个移民社区出现既非法又危险的家庭式牙科作业,一些冒牌牙医专向同族裔的新移民下手。 《多伦多星报》调查发现,光顾这批冒牌牙医的新移民,最着紧的是能够省钱,对牙齿护理的要求很低,亦不理会证书真伪,只要可以得到最便宜的现成服 务,至于投诉有问题的极为罕见,因为担心引起社区和同侪的冲击。 《星报》曾经派人假扮病人向两名无牌牙医求诊,发现现场环境肮脏昏暗,病人的椅子或在睡房或在地库角落,工具生锈,射灯污秽,没有牙医证书。据 悉,这种只收现金的服务较注册牙医收费廉宜得多,牙根管手术收费250元而非900元,补牙40元而非最高的300元,做牙冠是175元而非900元到 1000元 这类无牌牙医显然能吸引许多人光顾。根据加拿大卫生部最近的报告所示,32%最低收入的加人是没有牙医保险,17%加人去年避免去看合资格牙医, 因为费用昂贵。麦坚迪政府2008年承诺拨款为省内低收入成人提供牙齿保健计划,但至今未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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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只是对原文中关于陈子美在加拿大行医和开办妇产科医院的事表示强烈怀疑。加拿 大医疗系统是我的研究范围。这方面太熟悉了。本人并没有否认她在国内在文革期 间受到的迫害。顺便说一下我和陈独秀是同乡。 加拿大是公费全民医疗,这是与美国最大的不同。加拿大人自己将自己定义为“An  Unarmed American With A Healthcare Card”. 加拿大的医院都是地方政府所有, 根本不存在私人医院。这是加拿大1966年颁布的Medical Care Act决定的。这个Act中 规定加拿大的医疗必须是“Comprehensive, Universal, Portable, Publicly Administered" 。 具体的条文我就不解释了,Publicly Administered就是由地方政府的卫生局(Health  Authority)拥有和管理医院。这几年,加拿大一直在讨论是否允许私人开办医院的 事,但都没有形成议案就被否决。这是动摇国本的大事。另外这些医院基本上都是 普通医院(General Hospital),专科医院只有大的医疗中心才有,往往附属于大的医 学院,如多伦多大学医学院。如果有妇产科专科医院诞生,那可是轰动全加拿大的 事件。所以说陈子美办专科医院是瞎编。顺便提一下医院与诊所的区别:诊所是看 门诊病人,而医院是收住病人住院(即病人在医院过夜)。 在加拿大行医是要有行医执照的。加拿大只承认几个国家的医学学历,如美国,英 国,澳大利亚,爱尔兰,新西兰,南非等基本上都是些讲英语的英联邦国家。他们 的医学体系基本是延续了英国的系统。欧洲的德国和荷兰的学历都不被承认,更不 必说中国了。国外毕业的医生要想在加拿大行医,必须通过加拿大医学会(Medical  Council of Canada)的三项考试(Evaluation Exam, MCCQE I and MCCQE II) 以及 英文托福考试(以前的600分,现在计算机考试的100分)才可申请做住院医生。专科 (如妇产科)要培训5-6年,然后才可以申请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才有资格成为加拿 大医师学会(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 and Surgeon)的会员和行医。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 and Surgeon每年公开颁布会员名单,这些都是可以查的到的。陈子 美如果要行医,必须通过这些考试和住院医生培训。一切顺利的话,她拿到行医执 照该有65岁左右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加拿大有史一来最年长的新医生是58岁。 加拿大的妇产科医生是要签发婴儿出生证的,非法医生是没有这个法律文本的。所 以说关于她行医开专科医院的事是扯淡! 那个“鄙视五毛”的人什么也不懂,在这里替他美国主子瞎掰,是该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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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度百科介绍陈子美: http://baike.baidu.com/view/308947.html?fromTaglist 30年后即1997年,陈子美竟然奇迹般地在美国纽约露面。原来,她冒死“泅海”偷渡香港,在海上漂泊了10个小时到达香港后,与先行偷渡抵港的与后夫所生的小儿子,在香港停留了短暂时间后,陈子美就去了加拿大,居住在华人区。陈子美先在华人开的医院当产科医生,积累了些钱后,开办了一家私人产科医院。她医道高明,还很受华人的欢迎。1975年,陈子美到美国定居。1982年,陈子美在纽约皇后区的雷哥公园买下一个合作公寓单元,不幸1991年生病入院时,被人偷走放在寓所内的一生积蓄,生活陷入困境。年近90的她,向联邦政府申请养老生活补助救济金。然而,由于每月只有400多美元,而合作公寓的维持费每月就需400美元。因此,从1993年起,她每月都无法缴清公寓维持费,到期共积欠约1万4千美元。于是,管理公司向法院起诉,在面临判决被逐出公寓的困境之时,她被迫向媒体透露了自己的身世。后在中华海外联谊会的帮助下,才摆脱了困境。1997年,陈子美在大陆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女儿,得知母亲还健在美国,寻求外交部门的帮助,与久别的母亲取得了联系。陈子美也曾想回到阔别几十年的祖国看看,与亲生女儿团圆,但因年事已高,一直未能如愿。   晚年的陈子美患有呼吸道方面的疾病,但她的生活态度非常积极,邻居们常常看到她戴着轻便的呼吸器散步。2008年2月25日,她突然发病被送进医院,此间无任何亲人来看望她。4月14日下午4时,陈子美客死纽约。她在美国纽约皇后区圣约翰医院冷清离世,少有人过问,后事拖了一月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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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请客

    五毛六毛的帽子随便乱戴或者自冠其实都是非常无知的表现。为什么不肯做点调查研究再来发表议论,让人费解,斗胆猜测一下,是不是能力不够或者心态不平衡的结果? 此段文章内容,原始出处是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的党史频道-人物长廊。其余下游传播渠道无非是转述或者照抄。http://dangshi.people.com.cn/GB/144956/11973982.html。为什么提示各位这个信息,自己斟酌。 至于在加拿大各地中国城是否没有国家医疗体系之外主要针对无合法身份的华人的体制外诊所或者无照开业的医生,那位研究加拿大医疗系统为职业的朋友,既然研究了七八年(大概数字的习惯说法,通常没有人写作“7-8”年),不妨谈谈您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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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请客

    此段文章内容,原始出处是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的党史频道-人物长廊。其余下游传播渠道无非是转述或者照抄。http://dangshi.people.com.cn/GB/144956/11973982.html 至于在加拿大各地中国城是否没有国家医疗体系之外主要针对无合法身份的华人的体制外诊所或者无照开业的医生,阁下既然研究了七八年(大概数字的习惯说法,通常没有人写作“7-8”年),不妨谈谈你的研究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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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是揭露共党的黑暗,你们五毛狗奴才就跳出来说是假的。刘少奇彭德怀等开国功臣都是被整死的吧?老舍是投湖自尽的吧?张志新是被割喉管后枪毙的吧? 整天嚷嚷爱国,爱国的中国人会不知到这段历史?别赖在美国了,快滚回去补补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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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od99

    纯粹瞎编呗。否则,就是因为政治因素,特意给她办个准证,不过,不太可能。 需要方舟子打假,他在哪儿呢? 网上胡扯的东西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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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得花老百姓的钱,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又被砸了。”看得透说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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