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割头案:李伟光四周前曾被沃尔玛解雇

星星生活 2008-08-05 09:44+-

  

上周三晚在一辆由埃德蒙顿开往温尼伯的灰狗巴士上,用蓝波刀将邻座22岁的青年麦克林杀死的李伟光,目前被关押在温尼伯市还押中心。由于担心他自杀,目前有至少5名监狱看守在看管李伟光。

  李伟光将于明天(周二)再次过堂,预计届时法官将会接受检控官的要求,对他进行精神心理评估。截至目前,李仍然拒绝找律师,届时他若未聘请律师,法庭将会为他指定。

  虽然北京奥运即将开幕,这是媒体报道的重中之重,但加国境内的中英文报纸仍在持续挖掘有关李伟光的生活细节及分析造成惨案的原因。

  《环球邮报》报道说,李伟光仿佛是埃德蒙顿城市中的“幽灵”:他在2004年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的温尼伯,传曾经在浸信会工作,但是到了埃德蒙顿却似乎从未去过教堂;他在埃德蒙顿生活了两年,但华人社区无人知晓他,他的邻居也不认识他;他总是选择容易“匿名”、少与人交流的工作--通常是夜间班和可单独做的工。

  据称他曾经在麦当劳打工,但是全埃德蒙顿市所有麦当劳店的经理无人记得他。他也曾经在沃尔玛做过夜间部员工,但在受雇后不久就离开了。据说他离开沃尔玛是因为与一名同事产生争执,而被开除。但是该店拒绝对此提供任何信息,同时该店员工也被告知不得对外透露曾在该店汽车部工作过的李伟光的任何信息。

  曾在沃尔玛短暂工作四周前被解雇

  对于李伟光曾被沃尔玛解雇,《埃德蒙顿纪事报》(The Edmonton Journal)做出详细报道,该报道称,据跟李曾一起短暂工作过的沃尔玛同事表示,他在午餐休息时极少讲话,总是低着头,然后曾跟一位同事有不同意见而导致他被解雇。而在一个月后,在一辆由埃德蒙顿开往温尼伯的灰狗巴士上,李伟光用蓝波刀将邻座22岁的青年麦克林杀死,被控以二级谋杀。而她的妻子得知此消息后感到震惊和惧怕。

  现在,只有埃德蒙顿沃尔玛Clareview店(137th AVE & 40th ST)的同事可以清晰的记得李伟光--他对汽车的喜爱,他安静的性格。他的一位旧同事昨天(周日)回忆说:“没有人跟他讲话,他也不跟我们说话,但是我们现在都在谈论他。”

  李伟光的这些旧同事起初并没有在报刊和网站的照片中认出他来,因为他在照片中带着脚镣,身着囚服,右手打着绷带。一名旧同事说:“他的脸似乎被打过所以认不太清楚,但我们开始谈论并互问关于他的事。他在我们这里工作时比上庭时要年轻许多。”

  于是这些旧同事开始询问经理,看被捕的Vince Li是否是那个曾经在他们这里工作过的Vince Li,然后得到肯定答案。在沃尔玛工作时,李伟光大多上夜班,并且负责清洁卫生的工作,他经常花时间在店里的汽车部(automotive department)。

  很多沃尔玛员工表示,李伟光在四周前由于与其他同事有“不同意见”而被开除。

  该店助理经理威尔士(Mike Wells)表示,沃尔玛公司的制度禁止员工谈论过去的雇员,他对记者表示会把问题转交给沃尔玛加拿大总公司负责,但是目前并没得到任何回应。

  在李伟光被沃尔玛解雇后,他电话联系并返回到曾经的老板安格特(Vincent Augert)手下,重新每日派送国家邮报,安德蒙顿新闻报,及埃德蒙顿太阳报等报刊。

  他的老板安格特前几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李在送报公司工作了十三个月,今年四月短暂离开,六月份又回来工作。李于上周一早晨送完报纸后很沮丧,然后就消失了。安格特曾向他的太太打听,太太则很紧张地说李有些急事,离开埃德蒙顿,她也不知他去了哪儿,更不确定他次日早晨能不能回来送报。

  安格特表示,他仍然为李伟光涉灰狗案而感到震惊。他说,“老实说,李完全不像是能做出这种事的人。他是个好人。”

  温尼伯格兰特纪念教会牧师卡斯特(Tom Castor)周日表示,李伟光曾在该教会服务6个月,担任教会管理员,他同时也是教会教友之一。

  卡斯特表示,李伟光初到教会工作时,才移民加拿大不久,对于能找到一份工作感到很高兴,工作也很认真。卡斯特说,李伟光于2005年春天离开教会,在教会工作期间,从来没有发过脾气,或制造过麻烦。

  自从李伟光在灰狗巴士上残杀邻座旅客事件发生后,李伟光的妻子感到十分惧怕,并为自己今后在加拿大的生活担忧。目前,教会正在帮助李伟光的妻子。

  李伟光行凶或与文化压力有关

  《埃德蒙顿太阳报》(Edmonton Sun)周一引述心理学专家的意见,指出李伟光做为第一代移民,由于必须承受巨大的文化压力而有可能出现失常行为。

  在美国研究亚裔犯罪学的孙晨(Chen Sun)表示,李伟光的案例主要涉及到移民的文化和生活压力。去年的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集体屠杀案,杀手是一名韩裔学生。

  阿尔伯塔大学教授、加拿大著名法律专家阿纳德(Sanjeev Anand)表示,在此类突然如被“下巫般”发疯而进行血腥暴力屠杀的案件中,被告一般都会以自动症(automatism)申请辩护。而在自动症的辩护中,如果法庭认为被告在案发时并无伤人心理,则可免于刑罚。例如,如果被告表示案发时因自动症,他正在梦游而犯下杀人罪,则可免于刑罚。

  阿纳德认为,可能是警方缺少足够的证据,所以无法以一级谋杀起诉李伟光。他表示,似乎起初警方希望以一级谋杀起诉李,但是目前来看似乎他们缺少足够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