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加华人:温哥华为何要设“沈殿霞日”
中评社 2008-02-29 20:51+-
虽然如“沈殿霞日”这样的外国纪念日是一次性的,但它们在社区和民众中所引起的共鸣、所起到的榜样与宣示作用,却并非一次性的。
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香港演艺界著名人士沈殿霞女士不幸去世后,她生前定居地加拿大温哥华市市长苏利文26日公开宣布,将6月1日(沈殿霞生日)定为“沈殿霞日”,以纪念沈殿霞为温哥华社区所做的贡献。
沈殿霞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演艺明星,但在加拿大却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华裔移民。一个普通人为何能得到一个外国城市专设纪念日的殊荣?
纪念日多为普通人而设
在美国和加拿大,许多只有几万、十几万人口的小城市非常热衷于设立这类纪念日,所纪念的也许只是个一生忠于职守的邮差、一个舍生救人的消防员或一个默默做了一辈子义工的老人。沈殿霞在温哥华被纪念,并非因为其在华人演艺圈的赫赫盛名,而是由于她在当地居住期间热心参加社区活动,尤其积极投身各项慈善筹款运动。
除了沈殿霞,华人或华裔被某些外国城市设立纪念日纪念的例子并不少。如美国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把2004年11月17日定为“容闳日”,纪念这位将第一批中国公派小留学生带到这座城市、开中美文化交流先河的人物。而中国篮球运动员姚明和易建联,也分别于2002年12月11日和2007年10月7日,被休斯顿市和密尔沃基市设纪念日纪念,理由是“他们的到来改变了当地华人社区的面貌”。
值得注意的是,北美这些小城市在设立纪念日时,注重社区性、人文性,贴近本地群众感受,所选的要么是和社区密切相关、在当地民众中有广泛认同感的普通人,要么虽是名人、却和当地有特别的联系和因缘。在门槛上不刻意拔高,在标准上不求全责备,如易建联刚到美国就收到“易建联日”这份特殊的礼物,这显然并非因为其球技,而是因为他的到来给当地原本单薄的华人社区带来了新的活力。
国内纪念日可引以为鉴
相比之下,在人文性和社区性上,中国许多地方在设立纪念日上存在诸多不足。
首先是人为拔高。刻意将原本有血有肉的被纪念者包装成“高大全”的圣人,似乎只要有一点瑕疵,就会给地方抹黑,就会让纪念日黯然失色。殊不知,如此一来被纪念者就成了毫无血色的土偶木像,只能令一般民众敬而远之,甚或望而生畏,而无法产生仰慕亲近的感觉。
其次是讲排场,重形式主义。官方高调推出,领导亲临讲话,大方阵、大场面,仿佛非如此不足以彰显榜样的力量。殊不知纪念日的主体应该是社区和社区成员,只有足以在社区留下永不磨灭的痕迹、在社区民众中获得敬仰和缅怀的人和事迹,纪念日和纪念活动才能引起大众的共鸣,才能真正达到纪念和榜样宣示的真正效果。
此外,过度强调“教化”色彩,过度彰显政府、领导的角色,可能会引起抵触和反感,达不到原本设想中的社会价值。
有人把中国所存在的“高大全”式纪念倾向归结于传统:为帝王将相树碑立像,忽略同样做出贡献的普通人,古往今来,不乏其例。这当然不无道理。但也应看到,中国也有纪念普通人的良好范例,如松江之纪念黄道婆,灌县之纪念李冰父子,3月5日的雷锋纪念日更是最深入人心的普通人的纪念。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原本对“普通人之伟大”所作的纪念,最终往往演变成形式主义、偶像崇拜。黄道婆被请进了祠堂;李冰父子更变成二郎神之类荒诞不经的神话;对雷锋的纪念也同样在不同历史时期,被赋予了五颜六色过于沉重的特殊含义。
虽然如“沈殿霞日”这样的外国纪念日是一次性的,但它们在社区和民众中所引起的共鸣、所起到的榜样与宣示作用,却并非一次性的,个中原委,值得深思。
沈殿霞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演艺明星,但在加拿大却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华裔移民。一个普通人为何能得到一个外国城市专设纪念日的殊荣?
纪念日多为普通人而设
在美国和加拿大,许多只有几万、十几万人口的小城市非常热衷于设立这类纪念日,所纪念的也许只是个一生忠于职守的邮差、一个舍生救人的消防员或一个默默做了一辈子义工的老人。沈殿霞在温哥华被纪念,并非因为其在华人演艺圈的赫赫盛名,而是由于她在当地居住期间热心参加社区活动,尤其积极投身各项慈善筹款运动。
除了沈殿霞,华人或华裔被某些外国城市设立纪念日纪念的例子并不少。如美国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把2004年11月17日定为“容闳日”,纪念这位将第一批中国公派小留学生带到这座城市、开中美文化交流先河的人物。而中国篮球运动员姚明和易建联,也分别于2002年12月11日和2007年10月7日,被休斯顿市和密尔沃基市设纪念日纪念,理由是“他们的到来改变了当地华人社区的面貌”。
值得注意的是,北美这些小城市在设立纪念日时,注重社区性、人文性,贴近本地群众感受,所选的要么是和社区密切相关、在当地民众中有广泛认同感的普通人,要么虽是名人、却和当地有特别的联系和因缘。在门槛上不刻意拔高,在标准上不求全责备,如易建联刚到美国就收到“易建联日”这份特殊的礼物,这显然并非因为其球技,而是因为他的到来给当地原本单薄的华人社区带来了新的活力。
国内纪念日可引以为鉴
相比之下,在人文性和社区性上,中国许多地方在设立纪念日上存在诸多不足。
首先是人为拔高。刻意将原本有血有肉的被纪念者包装成“高大全”的圣人,似乎只要有一点瑕疵,就会给地方抹黑,就会让纪念日黯然失色。殊不知,如此一来被纪念者就成了毫无血色的土偶木像,只能令一般民众敬而远之,甚或望而生畏,而无法产生仰慕亲近的感觉。
其次是讲排场,重形式主义。官方高调推出,领导亲临讲话,大方阵、大场面,仿佛非如此不足以彰显榜样的力量。殊不知纪念日的主体应该是社区和社区成员,只有足以在社区留下永不磨灭的痕迹、在社区民众中获得敬仰和缅怀的人和事迹,纪念日和纪念活动才能引起大众的共鸣,才能真正达到纪念和榜样宣示的真正效果。
此外,过度强调“教化”色彩,过度彰显政府、领导的角色,可能会引起抵触和反感,达不到原本设想中的社会价值。
有人把中国所存在的“高大全”式纪念倾向归结于传统:为帝王将相树碑立像,忽略同样做出贡献的普通人,古往今来,不乏其例。这当然不无道理。但也应看到,中国也有纪念普通人的良好范例,如松江之纪念黄道婆,灌县之纪念李冰父子,3月5日的雷锋纪念日更是最深入人心的普通人的纪念。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原本对“普通人之伟大”所作的纪念,最终往往演变成形式主义、偶像崇拜。黄道婆被请进了祠堂;李冰父子更变成二郎神之类荒诞不经的神话;对雷锋的纪念也同样在不同历史时期,被赋予了五颜六色过于沉重的特殊含义。
虽然如“沈殿霞日”这样的外国纪念日是一次性的,但它们在社区和民众中所引起的共鸣、所起到的榜样与宣示作用,却并非一次性的,个中原委,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