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解: 硕士, 无论文, NIW半年获批准

万维读者网 2007-02-05 10:03+-

注:
    国家利益豁免(NIW) 是绿卡申请中较为特别的一类,而很多人对NIW申请的要求也有一些模糊的或似是而非的理解。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误解就是认为NIW申请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最好是研究人员或学者,比方说博士后研究人员或科学家等。其实移民法里对于NIW的申请人从来没有类似这样的要求。应该说,在NIW申请中,律师的经验以及合适的申请策略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我们觉得下面这个案例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也许对于您的绿卡申请有一定的启示,我们在此与您一起分

享。另外,在这个案例中我们详细地介绍了整个申请的过程,也可以帮助您了解我们所处理客户申请的具体工作流程。

几天前,我们所收到了一封来自客户金先生的邮件。金先生目前是一家石油天然气公司的工程师,拥有东部某大学的科学学士和硕士学位,并有两篇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他人合作的论文。虽然这不是我们收到的第一封充满感激和赞誉的邮件,但我们还是非常高兴地看到在我们的帮助下,金先生获得了EB-2国家利益豁免(NIW) 申请的批准。他在信中充分肯定和赞扬了我们事务所的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Mark Ashley和张哲瑞两位律师在他的NIW申请中作出的工作和努力。

    在信中,金先生说,从最初的咨询到随后的申请,整个过程中,他一直是非常担心和谨慎的。因为和大多数NIW的申请人相比,他在硬性条件上是相对较弱的。但幸运的是,他的申请在提交仅仅三个半月的时间内就获得了批准,并且没有经过烦琐的RFE程序。

    根据相关移民法律规定,要进行EB-2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 申请人需要证明:

1. 申請人的工作和所從事的領域須與美國的國家利益有內在的實質的聯繫;
2. 申請人從事的工作會在美國全國範圍內產生有益的影響;而且,
3. 如果要求申請人申請勞工證,會對美國的國家利益產生負面影響。
 
    而要证明自己满足这些条件,申请人则需要向移民局提交大量的资料以证明自己学术研究的成就或在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简单来说,这些资料一般包括:

• 一封由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所撰写的有力的申请书;
• 申请人的学历证明(一般指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申请人获得的其他奖项;
• 申请人工作或研究领域内专家出具的推荐信等。

    而从上面对金先生的介绍我们知道,金先生仅拥有东部某大学的硕士学位,这与大多数进行NIW申请的拥有博士学位的人相比,条件看起来较弱;同时,金先生只有两篇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合作论文。相对来说,他也没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由同行审议的学术论文。既然这金先生这两方面的条件看起来较弱,为什么我们还鼓励金先生进行NIW的申请并最终获得成功呢?

    这要归于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律师精确的判断和合适的申请策略是申请成功的关键之一。

    凭借我们十年来的经验,我们的律师觉得,虽然金先生在学历和论文上可能不具备优势,但金先生作为一位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工程师,他的工作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说服力的,也就是说,金先生的工作领域与美国国家利益具有实质性的联系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那么,我们还需要证明的就是金先生的工作会在美国全国范围内产生一定的有益的影响,以及如果要求金先生申请劳工证会对美国国家利益产生负面影响。那么,如何证明这两点呢?不难从上面我们介绍的几项证明资料当中发现,我们还可以用推荐信和申请信来弥补。因此,张律师在給金先生的最初的回信中写到:“您希望进行EB-3的申请,但是如果你能够准备至少六封推荐信,我们建议你进行EB-2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

    其次,强有力的申请书和推荐信也是申请得以成功的关键之一。

    金先生的申请,是由我们事务所一位非常有经验的律师Mark Ashley完成的。Ashley律师用了大量的时间精心准备了金先生的申请信,并且在提交给移民局的申请信中强调:“作为一个工作在石油天然气行业的资深工程师,金先生在他的工作领域内有着非常突出的贡献。他的独特的工作技巧,专业知识,以及他在过去的工作中所取得的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全都预示着他将会給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更进一步的贡献和影响。如果要求金先生申请劳工证的话,无疑会給我们带来国家利益上的损失……金先生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应该获得批准。”

    Ashley律师在申请信中强调了金先生的专业技术以及研究背景能够給美国带来全国性的利益影响的同时还说明,金先生专业领域内的多位享有声誉的专家提供的推荐信更进一步证明了金先生的NIW资格。在申请信中,Ashley律师还特别提到了金先生曾经进行的一个特别项目的研究,研究成果对美国全国性的石油工业的发展有着实质性的影响。

    第三,申请的成功还得益于我们整个工作团队及金先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通力合作。

    金先生的申请取得了让大家都非常高兴的结果,而更难得的是,申请从最初的咨询到批准,只用了六个月的时间。如此快速有效的工作,就得益于金先生和我们事务所整个团队的有效配合。

    我们事务所的Siebel客户关系系统对整个申请的过程进行了记录,您也可以通过这个记录来更清楚地了解我们工作进行的程序和服务过程:

    2006年7月17晚9:14:  金先生向张哲瑞律师发送了包括简历的EB-3免费评估邮件。
晚9:15:  张哲瑞律师回复了邮件,并根据对简历的评估建议金先生在可以获得六封或以上推荐信的情况下进行EB-2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理由为:1) 对于金先生,EB-2 类的申请没有排期,也就可以比EB-3更快地获得绿卡;2) 虽然金先生只有硕士学位和两篇合作会议论文,但他工作的石油天然气领域对美国经济影响显著;3) 我们事务所已经成功为许多工作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研究人员(包括工程师)获得了NIW申请的批准。
    晚9:24:   金先生回信。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小插曲。也许有人已经注意到了,金先生的第一封咨询邮件是在夜里9点多的时间发到张哲瑞律师的邮箱jzhang@hooyou.com的。因为已经是下班的夜晚时间,金先生根本没有期待能够立刻得到回复。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在邮件发出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收到了来自张律师的回复。并且在回信中,张律师对金先生的申请还提出了几项非常有针对性的建议。但因为邮件回复的太快,金先生还是忍不住怀疑这是一封系统自动回复的邮件。于是,金先生忍不住又写了这封邮件询问,他写到:“不过,我还是非常好奇您怎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评估我的简历并作出回复。”
    晚9:33:  金先生这样的疑问在我们看来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在回复的邮件中,张律师耐心地作出了解释:我们事务所的每一位律师在晚上的时间一般都会工作(包括回复邮件,准备申请信等),以便給客户带来最及时的服务。所以,我们可以在收到咨询邮件的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同时,在过去十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张哲瑞律师事务所已经进行了大约几千例EB-1和NIW申请。积累的经验使得我们的律师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阅读申请人的简历资料,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总结出初步的申请策略,并对客户询问给予回复。
    晚9:38: 金先生回信,表示会在短时间内再次和我们进行联系。

    2006 年7月25日

    下午4:02:  金先生发送邮件給张律师,称已经获得六封推荐信的口头允诺,并且已经决定委托我们事务所为他进行申请。因为时间宝贵,希望我们能够立刻开始关于推荐信内容的准备工作。
晚9:03: 张律师在回信中详细介绍了在申请过程中我们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 1) 提供推荐信模板,并指导推荐信的准备; 2) 推荐信的修改; 3) 撰写申请信,并交由申请人阅读审查; 4)准备申请中所需要的所有表格和其他的咨询服务; 以及 5) 向移民局提交申请以及在需要的情况下和移民局交涉。
    如果委托我们事务所,需要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并提交律师费的首款。请点击以下链接获得我们事务所NIW申请的委托合同:http://www.hooyou.com/services/contracts/I140-NIW.html
    晚10:06:  金先生在回信中称已经签好了合同,第二天将寄到我们办公室。

    2006年7月26日

    凌晨5:15: 张哲瑞律师回复金先生邮件,感谢他委托我们以及对我们的信任。
    凌晨6:59: 金先生很快给予了回复,收到我们寄给他的推荐信模板之后就可以马上开始工作。
    上午7:53:张律师回信称收到合同和律师费首款之后所有工作将马上开始,并期待一个成功的结果。
    上午8:00:  金先生称两天内合同和支票将到达我们办公室。
    下午2:41:  张律师在CRM系统中建立任务,内容为“到7月31日未能收到合同和支票请联系金先生。”

    2006年7月28日
    上午10:50: 我们收到金先生的合同和支票。建立了金先生的客户和案件记录,并决定由Mark Ashley 律师负责金先生的申请。Ashley律师在当天和金先生取得了联系。

    2006年7月31日
    我们收到金先生填写好的客户记录和表格问卷。
    助理在当天填写完了申请中所需要的所有表格,包括提交給移民局的I-140 表格以及提交給劳工部的ETA-750B表格。

    2006年8月1日
    上午11:34: Mark Ashley律师的助手Mayra Martinez将填写完毕的表格邮寄給金先生检查签字。

    2006年8月9日
    金先生发送来准备完毕的所有的推荐信,Ashley律师检查修改完毕后发送回給金先生请推荐人签字。

    2006年8月30日
    Mark Ashley律师准备完申请信初稿,并交由金先生检查签字。

    2006年9月13日
    金先生将所有签字完毕的纸质文件邮寄到我们办公室。

    2006年9月15日
    我们收到所有的文件。主任律师对所有要提交的文件进行了再次检查,确保没有任何错误或遗漏。

    2006年9月18日
    在一个半月的准备工作之后,我们将金先生的申请材料通过Fedex寄往移民局的Nebraska 服务中心。申请材料包括:一封强有力的推荐信、申请表格、八封推荐信以及其他资料证明。
律师助理将Fedex的流水账号记入Siebel系统并告知金先生。

    2006年9月21日
    移民局Nebraska 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并将申请转移到Texas服务中心处理。

    2007年1月17日 
    移民局批准了金先生的NIW申请。我们将结果通知了金先生。这时,距离我们寄出申请整整四个月。

    2007年1月18日
    金先生委托我们事务所继续为其全家进行I-485身分调整申请。(根据金先生的出生地,EB-2没有排期)。

    2007年1月26日 
    我们收到I-140批准的书面通知,并邮寄給金先生。

    从金先生在2006年7月17日接触我们事务所到2007年1月17日申请的最终批准,整整六个月的时间。整个过程的顺利值得我们共同庆贺。

    在这六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和金先生保持了非常愉快的合作。在整个过程中, Mark Ashley律师准备了大量的申请文件,他为金先生量身定做的申请信为申请的成功提供了基础;张哲瑞律师对金先生的申请提出了有效的申请战略;我们的主任律师完成了申请提交前所有的检查工作;我们的助理更是在整个申请中一直进行着表格,通知以及和Siebel客户记录相关的所有工作。当然,我们最需要感谢的,还是在整个过程中金先生对我们的信任,在保持谨慎态度的同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最积极的配合。 最终申请的成功,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个结果也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和奖励。

    我们将这个故事写出来,是为了向广大读者说明一个问题,并不是说只有拥有博士学位,或者只有进行理论研究的科学家或研究人员才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一直以来,我们总是会收到客户的咨询邮件,询问“我没有博士学位,我可以申请绿卡吗?我只是一个工程师,可以进行绿卡是申请吗?”之类的问题。那么答案是什么?我们愿意用事实来告诉您,那就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已经帮助了很多只有硕士学位,或者几乎没有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申请人获得了绿卡。也就是说,对于NIW的申请,学位、出版物、奖项是很重要的,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因为有力的推荐信和具有说服力的申请信同样具有证明力。绿卡申请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最好的办法是积极地和有经验的律师联系,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我们所一直以来都为客户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有时候一封简单的邮件加上你的简历就有可能为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成功。You’ll never know! 也许你也应该和张律师联系以获得他的免费评估和专业意见?他的邮箱是jzhang@hooyou.com
 
 (为了保护客户的信息,文章隐藏了客户的全部身份信息)

    本文由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