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是民主国家
别着急喷我,因为美国是共和制,不是民主制,区别比你想象的大得多。
美国是共和,不是民主,区别就在于共和的核心是权力制衡,而民主的核心是多数裁定。稍微一比较就知道差别了。
举个例子,比如有一个事项多数人理解不到位,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时,制衡好,还是民主好?当然是制衡好,因为后者会必然出现多数暴政,导致做出错误决策甚至灾难性后果。
我们光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共和在某种程度上是反民主,即反多数暴政的,这才是共和的精髓,也就是美国政治体制真正的优势所在——它以竞争交易制衡的“市场化”的方式来让最优解出来,而社会不会被人类的理性傲慢和乌合之众的愚蠢伤害。
一句话,美国国父们设计这套制度,要防着的,就是民主,要警惕的,就是多数暴政。
为何如哈耶克这样的思想大牛都对民主抱有深刻的怀疑,就在于民主这个结构本身,就非常容易演变为利益的斗兽场和人口的数字游戏,而脱离了对一般性规则的讨论的初衷。
然而,实际情况很可能是,某群体因为能生,制造了无数不工作、有大把闲时间闹腾的所谓“选民”,他们没有参与公共事务的基本思维能力,不能创造财富,却拥有选票,你猜他们会做什么?就是上街闹腾,时不时来个零元购来伸张所谓权利,其实就是凭借人数上的优势来抢占分配权,给自己的群体进行利益输送。
你想想,这跟当街抢钱有什么区别?本质上一模一样,区别是,它是合法的。
这就是我所说的“利益斗兽场”和“人口的数字游戏”的含义,这还是你理想中的民主吗?
很多人因为对美国共和制的理解非常肤浅,就把共和制简单理解成了对政府的防范、对总统的制约,比如在聊到美国选举的时候,就把选举简单理解成了对川普的打击和约束,认为只要能打击总统,就是好制度,这就完全理解错了制衡的真实含义。
实际上,不但国会可以制衡总统,共和制同样赋予总统制衡国会的权力,从而不让多数暴政凭借人数上的优势侵害他人。
正因如此美国共和制赋予了总统非常大的权力,就是为了制衡多数暴政的倾向,这也是为何随着现代意识在全球的普及,唯有美国有能力阻挡多数暴政的原因,因为创建美国的那帮美国人从建国之初就预见到了多数暴政的巨大危害,从而在制度上加以防范。
美国国父们对人类整体的愚昧和庸俗有着充分的理解,这是源于基督教“原罪”思想的深刻影响,建国之初的美国人知道,人类一旦傲慢起来,会催生多么大的罪恶和灾难。
实际上,美国国父们对共和制衡的推崇,思想源头在英国。
而共和与民主的争辩,也在近代英国生动上演过一次——潘恩与伯克之辩。
200多年前,以一本《常识》促成美国独立的英国激进政治代表托马斯·潘恩对他的祖国总是语带嘲讽,他说:
“英国人对于他们目前由国王、贵族和平民共组的混合政体的特别偏好,与其说是出于理性思考的结果,倒不如说是源于民族性的自傲。”
潘恩可能无意中道出了实情:英国人对于均衡政体的偏好是全世界所独有的。
这种由国王、贵族和平民组成的均衡政体,其实就是现在英美系国家普遍采用的共和政体之雏形。
英国是首相、上议院(代表贵族)、下议院(代表平民)的相互制衡;
美国是总统、参议院(代表贵族)、众议院(代表平民)的相互制衡。

克劳德·莫奈,《日落时分的议会大厦》(1904)
这种均衡政体虽然是英国人的政治传统,却并非是英国人的发明。
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共和政体”的概念。
他认为政体划分有两个原则:
1、这个城邦统治者人数的多少;
2、统治者实行统治的目的是否“旨在照顾全程帮共同利益”。
依据这两个原则,亚里士多德把政体划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两种。符合第2条的就是正宗政体,是好的政体,不符合第2条的就是变态政体,是坏的政体。
这6个政体分别对应如下:
君主政体——僭主政体
贵族政体——寡头政体
共和政体——平民政体
前者是正宗政体,后者是变态政体。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六种政体最好的政体就是共和政体。
因为圣人是不存在的,贤者也为数不多,所以君主政体和罪恶政体虽然很理想,却不现实,所以唯有中产阶级当政的共和政体才是最好的政体。
因为共和政体既照顾了贵族的利益,也照顾了平民的利益,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从而更加稳定和完善。
波里庇斯则进一步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
为了避免他提出的“波里庇斯政体循环”,即认为这六种政体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亚里士多德关于“旨在照顾全城邦共同利益”的政治理想落空,城邦往往是以腐败收场的结果。
波里庇斯认为,应该提倡一种混合整体,由国家中的这三种力量相互制衡。
波里庇斯尤其推崇罗马的政体。
因为罗马的政体就包含了君主、贵族和共和这三大正宗政体的因素,由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所组成,每一个阶层都有相应的政治角色和功能:执政官统帅,元老院规划思辨,公民大会议决。
只要各尽所长,形成一个相互制衡互动的政体,不论主权者是一个人、少数人还是多数人,都会形成一个追求公共利益的良好政体。
混合政体犹如三足鼎立,能够最大程度保证其稳固长久。
偏废任何一方,都会导致腐化崩溃的可能。
可惜的是,这个由亚里士多德发端,波里庇斯总结整理,并由西塞罗发扬光大的“古典共和主义”随着罗马的灭亡,中世纪的到来而在欧洲大陆销声匿迹。
欧洲人的目光再次投向“古典共和”已经到了文艺复兴之后的17世纪,这次的主角换成了英国人。
也许审慎节制的文化传统让英国人天生对混合政体有着与生俱来的好感。
由国王、贵族和平民组成的混合政体迅速成为英国上至国王、下至平民不可动摇的“政治正确”和政治传统,这是英国人在激进政治风起云涌的近代能够成功抵御其诱惑的重要原因。
这种政治气质的代表,非保守主义鼻祖埃德蒙·柏克莫属。
随着近代民主理念的兴起,平民借由天赋人权的观念和人数上的巨大优势,已经足以颠覆混合政体的根基,柏克预见到平民独大后给均衡政体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所以借由对贵族参与政治的重要性的维护上,切入对英国混合政体的维护。
他说:
“一群人在一起如要达到当初形成团体的目的,则其中之较聪明、较有能力及较富足者应教导、启蒙并保护那些较弱、无知识及贫困之同胞,在有关国家的事务中,人数永远是重要的考虑——但不是一切的考虑。
一群真正的天生贵族是一个国家不可或缺的。他们是任何一个良好组成的大型团体的基本重要部分。生于良好家庭;成长于良好环境;从小学习自尊自重;习于作一个公众人物,以上都是我所谓天生贵族的特质,没有他们就没有一个民族。
符合以上我所举的特质的人,很自然的构成了一个社会的领导、指引及管理部门。它犹灵魂之于身体,人缺之不可。所以如把人数多的阶层看的比他们还重要,那是犯了可怕的本末倒置之误。”
很显然,在柏克看来,平民虽然人数众多,但因为缺乏“思辩”和甘于“庸俗”,如果不被贵族阶层所制衡,只会导致政治文明的倒退。
柏克说:“追求自由的人须有适度节制的修养”,而贵族和平民最大的区别恰恰在于此。
柏克与潘恩这对政治思想上的死对头,个人的宿命也似乎在印证各自理论的宿命。
正如柏克所预言,法国大革命中平民借由所谓“民主”大权独揽,把国王和贵族都推上了断头台,但潘恩这位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引路人却被狂热的法国革命者“毫无适度节制修养”的抓捕下狱。
潘恩不由感叹:“共和国已死”。
其实,潘恩致死都没明白一个道理:此共和非彼共和。
没有混合制衡之实,徒有共和之名的法国,根本就没有诞生真正的共和国,又哪里来的共和国之死呢?
也许,作为英国人的他最后才领悟到,传统并非总是落后的、愚昧的,还可能是蕴含了一个民族历经无数世代的智慧成果,非一人理性所能及。
“潘恩与伯克之辩”清晰地告诉我们,人类总体上是败坏的,如果没有法治和制衡,一旦傲慢起来,会自我毁灭。
这个场景正在欧洲生动上演,美国则凭借保守势力的强大而成为了西方文明的压舱石,如果连美国都堕落了,那么西方文明的终结,并不遥远。
我还是那句话,一两次选举的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国保守派的实力有没有得到持续地、长期地增加,只有足够强大的实力才是抵抗白左之恶的根本和基础。
而川普之所以要终结美国主导的全球秩序,目的就在于增强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