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企业家被捕 律师被拒见 老字号企业濒死

大纪元 2026-11-03 22:27+-

  创办37年的贵州民企黔粹行陷入停业,创办人付国艳被当局拘押,其子曾公开致信贵州省省长,提出愿将企业捐给政府,以保住员工生计。

  付国艳的辩护律师为会见奔走,却被当地看守所以一份落款早于被捕日期的“不委托律师”声明拒之门外。多位受访律师表示,大陆维权案件中律师会见受阻并不少见,公安权力缺乏约束,在中共现行体制下这一问题几乎无解。

  律师两度被拒 “拒绝律师辩护声明”日期成疑

  北京律师李爱军10月21日和23日两次前往贵州省凯里市看守所,均未能会见在押的付国艳。

  辩护律师李爱军已经向凯里市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控告凯里市看守所以及所长王彪无正当理由拒不安排律师会见。

  据李爱军律师公开发布的《控告申诉状》显示,凯里市看守所以“付国艳写了不委托辩护律师的声明”为由拒绝安排会见,“违法且违常理”。

  辩护律师于2026年10月21日14时持近亲属委托书、会见介绍信、律师证到看守所要求会见,接待人员称付国艳写了声明,不委托律师辩护。

  查阅该声明,律师发现落款日期是2026年10月19日,是在付国艳被逮捕送看守所之前,而付国艳不可能事先给凯里市看守所写好不委托辩护律师的声明。

  李爱军律师认为,凯里市看守所或者办案单位岑巩县公安局逼迫付国艳书写非真实意思的声明,“手段卑劣”。

  声明的理由被驳回后,看守所又拿出了第二个说法。

  “须经许可”之说 法律依据何在

  凯里市看守所上述理由被辩护律师驳回后,又拿出了新的理由,称付国艳会见需经办案单位许可。

  律师称,付国艳涉嫌的罪名不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两种罪名(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犯罪),无需许可。律师有权会见付国艳,由其确认委托关系。而凯里市看守所拒不安排会见,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严重违法。

  李爱军律师已向凯里市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检察院已受理。

  企业家被抓背后:官方要求她承认“帮某领导隐瞒赃款”

  据此前报道,付国艳1989年创办的贵州黔粹行民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黔粹行”),从“前店后厂的小店”做到了贵州民族旅游商品领域品类较为齐全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蜡染、刺绣、土布、银饰等。

  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贵州馆“90%以上展品由黔粹行提供”;此外,中共领导人曾参观黔粹行,公司部分产品被中共外交部遴选为“国礼”,赠送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等人士。

  黔粹行的特殊之处还在于,它并非单纯依靠工厂生产,而是长期连接贵州山区的大量手工艺人。据介绍,该公司曾带动上游逾600家特色小微企业和手工作坊发展,长期合作农户达到两三千人,订单旺季时,参与手工制作的人数一度达到2万人。

  但如今,这个创办37年的品牌却已经到了“停业濒死状态”。

  付国艳之子马祥弘公开致信贵州省省长李炳军,提出愿将企业全部资产捐给政府接管,以保住近百名员工和大山里数万绣娘的生计出路。

  据其介绍,自2024年11月25日起,其母亲、黔粹行董事长付国艳先后遭到贵州省监委办案人员留置、拘押。记者注意到,在付国艳被抓数月前,贵州省司法厅厅长曾到黔粹行公司走访调研,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据马祥弘描述,此次留置背后所指控的事由,同样令他难以接受。

  按照马祥弘的说法,付国艳被要求承认“帮某领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900万元”,但他声称,“没有银行转账、没有实物证据”,并认为相关指控“完全违背物理常识”。

  2025年8月25日,付国艳结束长达9个月的留置。马祥弘回忆,当时“员工们拍手相庆”,随后在母亲带领下重新启动企业。然而,重启并没有持续太久。

  马祥弘说,今年4月21日,付国艳再次被监委干部传讯,随后被岑巩县公安机关异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被指涉嫌“聚众淫乱”。

  他在公开信中披露,此后律师会见受到限制,并认为相关措施是为了迫使其母亲屈服。他还称,岑巩县公安机关随后试图“破门而入、异地非法取证”。

  就在付国艳的辩护律师会见受阻的消息公开后,在法律界引起了反应。

贵州女企业家被捕 律师被拒见 老字号企业濒死

 创办37年的贵州民企黔粹行陷入停业,创办人付国艳(左上)被当局拘押。付国艳的辩护律师李爱军(下)为会见奔走,却被看守所以一份落款早于被捕日期的“不委托律师”声明拒之门外。(合成图)

  同行声援 相关消息遭删除

  李爱军公开会见受阻的消息公开后,有多名律师联系他,表示在贵州省凯里市看守所有相同遭遇。不过,官方陆续删除了相关消息。

  李爱军律师认为,凯里市看守所正在大规模地侵犯律师会见权、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破坏法律实施。

  他表示:“我不解的是,凯里市看守所为什么会明目张胆地违法?亦或是谁在幕后指使或者纵容该所的违法,让凯里市看守所有底气践踏法律和辩护制度?”

  大陆维权律师程凯(化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律师会见当事人遭到拒绝,在维权案件中并不少见,尤其是涉及信仰、访民、维权人士及人权捍卫者的案件。

  “相对于普通案件,维权案件的辩护律师被拒绝会见是常见的。”

  程凯提到,这类案件涉及的群体比较特殊,包括因宗教信仰问题被调查的人士、长期上访的民众,以及参与人权活动的维权人士。律师在办理这些案件时,即使依法提出会见申请,也可能被办案机关以各种理由拒绝。

  他认为,这种情况并非单纯的程序疏漏,而是涉及当局对敏感案件的管控。办案机关往往将案件的政治敏感性置于法律规定之上,使律师正常履行职责受到干扰。

  • 最新评论
  • lary

    公检法为了政治办案,栽赃商人,这个早就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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