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西瓜砸头不还手 这份“成熟”让人心酸
今年7月28日,宁波北仑区某夜市发生暴力事件,一名男子和他的女儿挑西瓜时,用指甲使劲掐瓜皮,摊主小孟提醒“轻点挑,别把瓜掐坏了”,该男子当场翻脸,与小孟争吵起来,他女儿也加入其中。
后者打电话给丈夫杨某日,杨某日到场后,30秒内抱起十几个西瓜砸向坐在板凳上的小孟,导致小孟头部等部位软组织挫伤,花了医药费1万多元。
新黄河近日报道了事件后续。事发次日,杨某日夫妇被行政拘留,释放后,在警方调解下赔偿近7万元。
孟师傅为儿子的克制感到庆幸,很容易理解。假如小孟当时用刀还击,可能酿成命案,别说拿到7万赔偿,只怕现在已经蹲在看守所等待未知的审判了。
即使小孟不用刀,而是用拳头反击杨某日,这一反击是会被判定为“正当防卫”,还是“互殴”,他心里估计没底。
从法律上看,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按这一规定,被打还手不算互殴。但还手怎样才不算“超过必要限度”,没有固定答案,往往需要执法者结合具体情境综合判断。
过去,正当防卫之所以被称为“沉睡”条款,就是因为判定标准比较含糊,一些认定脱离了具体情境,对防卫人颇为苛刻。
久而久之,社会上形成了一种观念,要想讨回公道,最明智的做法还是不还手。
有人推测,杨某日不一定是法盲,说不定深知“还手即互殴”的日常操作,他连砸十几个西瓜的做派,可能就是想用流氓手法挑衅小孟还手,没想到小孟硬是一动不动。
杨某日怎么想,外人不知道,但小孟和老孟的想法,有很大的代表性。因为“还手即互殴”过于深入人心,以至于,正当防卫条款明摆在那儿,可很少有人敢“以身试法”。
这也不能怪他们观念转不过来,而是过往案例让人看到,即便有法律撑腰,但执法不一定能跟上,激活正当防卫法律保护的前置条件还是比较苛刻和随机,一般人不敢试错,情愿把挨打当弱者的武器。
小孟被杨某日用西瓜砸成脑震荡,身体挫伤,未构成轻伤,很难让杨某日承担刑事责任。
从结果上看,小孟的隐忍,既让他从可能的正当防卫定性拉扯中解脱,还让他在后续的调解中占据道德优势。杨某日一开始只想赔一两万,最后经派出所反复做工作,才掏了7万块。
虽然不少网友认为小孟一味挨打“太窝囊”,但置身同样的情景,只怕很多人也会像他那样不动手,用挨打受苦换调解优势。

孟师傅夸儿子成熟,这才是最让人辛酸的地方,看似法律完善了,可执法还没有给人被打还手的安全感,忍气吞声仍是普通人的生存智慧。
新的法律要潜移默化成人的观念,当然需要时间,可只要现实改变了,观念转变起来就没那么难。
现在的问题,不是观念僵化不易转,而是现实骨感不敢转。普通人万一赌错了,警方还是按照“互殴”处理,可能白挨打了。
由此可见,小孟不是窝囊,而是太有现实感了。他的克制与所谓成熟,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法治走不进实际场景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