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冤案的人比你都知道你有多冤

流浪的木白 2026-07-20 22:48+-

  高强度写作一个月,到今天有点眼花了,但下面这件事还是要写一下;

  先是脉络:

  这起案件我在印象中很熟悉,不知道有没有写过,但现在重看依旧觉得令人心堵。

  原本是一个开汽修厂的,然后因为合伙问题导致纠纷,结果就稀里糊涂成为了诈骗罪犯,被捕入狱,一审判刑十年六个月,二审异地审理后,法院判决无罪,而此时人已经被关押了1399天。

  无罪出来后,身体已经落下残疾,终身无法劳动,妻子离婚,儿子疏远,老母亲也在祈盼中离世,原本的事业汽修厂已经倒闭,只能靠兄弟姐妹度日,最要命的是还欠着上百万的外债。

  虽然补偿了79万,但说实话,人生算是尽毁。

  至此,几点:

  一是,

  这个被摧毁了一生的人,现在的诉求不复杂,就是要追责当初办案的人。

  但看一眼当地部门的回复,依旧说一句“程序合法,办案无过错”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你们无过错,为何异地法院判决无罪,为何国家要赔偿79万元呢?

  这个事实就在这里,如果程序合法办案没有错,那么就是国家的补偿金给错了。

  是不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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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

  一直以来我强调的一个概念,就是冤假错案不应该只是发现平凡,赔偿了事,必须要让当初办案的那一系列链条的人员都承担法律的责任,唯有如此,世间才不会出现冤假错案。

  但看一眼近些年来的冤假错案平反的例子,追责的又有几人?河南隔壁省份的那个15岁少年被控强奸杀人的冤案,做了15年牢,人生的青春被毁的一干二净,但当初主要公诉的检察官前阵子居然高升了。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荒诞。

  此外我还强调是,冤假错案的赔偿一定不能是国家赔偿,因为国家是不创造财富的,创造财富的是人民,这些赔偿款里的79万也好,几百万也罢,都是每一个个体的供养,那么,部分人的邪恶为何要分摊到一个个的个体身上。

  我相信这些制造冤案的人都是有着足够的能力去赔偿当事人,如果任何一起冤案,赔偿追责到直接责任人,冤假错案也会变少。

  但遗憾的是,好像冤假错案对待制造冤案的人极为包容。

  我不理解,百思不得其解,每一个冤案造就的可是一个人的一生被摧毁,一个家庭陷入泥泞之中,这是多么邪恶的事情,为何?对待邪恶,如此宽容?

  三是,

  河南濮阳这个地方我没去过,但某年在北方小城有幸见证过一次特别的经历,两辆豫J的车呼啸着停在小城的一个公寓楼下的马路边,然后十几个人上楼,不一会儿将一个瘦削的看着也就十七八的小伙给带下来,手呢背着被衣服挡着。

  我在车里本来睡觉,但被这个杂乱惊醒后就下车了,然后十几个人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因为笑了笑,其中一个戴着眼镜长相斯文,一看就像领导模样的就瞪了我差不多一分钟这个样子。停下来了,就站在我面前,我当时有点郁闷,心里想的是如果在他们当地,估计我也会被带走吧!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辆车走后,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也在公寓匆匆下来,端着一筐什么东西,然后直奔对面停车场,不一会儿一辆白色的奔驰迅速离开。

  而这个画面是我对濮阳唯一的印象。

  还要说什么?

  就是上面这个不幸的人,让我想起了《罪与罚》里的那句话:

  “有些人天生就可以随便践踏别人,而不必为此付出任何代价;另一些人只能默默忍受一切苦难,连反抗都是罪过。”

中共博物馆

 (图片来源: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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