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浅浅,好一招金蝉脱壳
曾经,网友可以为贾浅浅的诗吵上几天,有人觉得粗俗,有人说普通读者不懂现代诗,可这一次,争论结束得异常干脆。
16篇第一作者论文,只有1篇未发现问题,硕士论文也被认定存在抄袭,
副教授职称、教师资格、硕士学位和高校岗位接连失去。
四个月调查落槌
2026年3月底,网络博主“抒情的森林”连续发布材料,质疑西北大学文学院教师贾浅浅的多篇论文涉嫌抄袭。
其中受到重点质疑的,是2014年发表于《文艺争鸣》的《文学视阈下贾平凹绘画艺术研究》。
举报材料称,文章部分内容与多名作者此前发表的作品高度相似。
另一篇研究贾平凹书法的论文,也被指出部分表述与贾平凹早年评价他人书法的文字接近。
4月9日,西北大学回应称,已经成立工作专班启动调查。
7月15日,调查结果正式公布。


西北大学通报显示,调查是经过调阅资料、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组织省内外专家评议、听取当事人陈述等环节。
贾浅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共有16篇。
其中,9篇与他人作品存在多处段落、语句重复且未注明来源等问题,9篇中还包含1篇重复发表,
另有6篇存在个别文字重复或引用标注不规范,仅有1篇未发现相关问题。
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贾浅浅被认定存在抄袭行为,学术不端属实。

西北大学随后撤销其副教授职称和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同意其辞职申请并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按程序撤销教师资格。
请注意,这里 只是辞职,并非被开除。
通报称,贾浅浅的硕士学位论文在主要观点、论据和结论方面,与他人已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存在重复。
经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认定其存在抄袭,并由陕西师范大学同时撤销硕士学位。

网友为什么反应这么大?
通报出来后,舆论几乎一边倒,有人翻出贾平凹在女儿首部诗集发布时的寄语,当年,他曾提醒女儿先做好自己,不要张狂轻佻、投机迎合。

如今再回头看,这些话自然被赋予了更强的讽刺意味。
2018年出版《第一百个夜晚》时,贾浅浅的作品曾得到多位诗人、评论家的公开评价,她也曾表示,自己的诗作会第一时间发给父亲阅读。

当年,贾浅浅进入拟发展会员公示名单,引发巨大争议,中国作协随后说明,书记处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决定不将她列入2022年新会员名单。
在我看来,把整件事简单归结为“文二代终于翻车”,其实还是把问题看小了。

她是谁的女儿,只能解释这件事为什么受到更多关注,却不能解释那些论文为什么能发表,
学位论文为什么通过评审,相关成果又是否曾用于岗位聘任和职称晋升。
很多网友真正不满的,也不是一个名人女儿拥有更好的教育资源。

资源优越并不是原罪,公众难以接受的是,一个拥有更好平台、更多指导和更高社会关注度的人,反而可能通过不规范成果获得学术评价。
所以,舆论盯住的表面上是贾浅浅,实际上是在追问高校评价体系:论文进入期刊前有没有审稿?

硕士论文答辩时有没有审核?评职称时有没有核验?举报人不把材料摆到网上,这些问题还会被发现吗?
栽在论文上
这次最没有价值的讨论,就是继续围着所谓“屎尿诗”打转,

诗写得好不好,可以争,现代诗本来就没有唯一审美标准,一首诗让人不舒服,也不等于作者违法违规。

学术论文完全不同,论文使用了别人的文字和观点,就必须准确标注来源,重复发表,也必须按照期刊规则说明。
这里讨论是成果究竟是不是作者独立完成。

16篇第一作者论文中,15篇被指出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9篇达到抄袭和学术不端认定标准,这多个环节为什么都没有及时发现?
学位论文要经过导师指导、评阅和答辩,论文发表通常要经历编辑和审稿流程,职称评审还会审查代表性成果。
如果问题成果在多个制度关口一路通行,只处理作者本人,而包庇了整个环节中发腐败,那么,这个处罚,还不足以回答公众的疑问。

西北大学通报最后提到,有关单位将依规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这句话才是后续最值得关注的内容。
我认为,一场真正有意义的学术治理,不能停在“抓住一个名人、撤掉几个头衔”。
它还要公开说明审核哪里失守、责任人承担什么后果、以后如何避免类似问题。
否则,今天倒下一个贾浅浅,明天还可能出现另一个更隐蔽的人。

她父亲是谁,不应该成为减轻处理的理由,同样,也不应该成为无限扩大惩罚、牵连评价其父亲全部作品的理由。
贾平凹是否参与、知情,目前没有证据,不能仅凭亲属关系给他定责。
真正公平的规则应当是:不因父亲有名而网开一面,也不因父亲有名而株连审判。
后续追责才决定这件事的价值

接下来,公众更应该关注涉事论文如何通过审稿、硕士论文如何通过答辩、相关成果是否影响职称评定,以及通报中提到的责任人最终如何处理。
只有把审核链条一并查清,学术“零容忍”才不是一句口号。
文学可以容纳争议,学术却必须经得起核验,你认为这次处理已经到位,还是更应该继续追查导师、期刊和评审环节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