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拼2028总统无望? 这种情况有机会翻盘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一审重判1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 律师王至德在“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师”脸书粉专表示,柯文哲得跟2028年总统大选Bye-bye了,除非是柯文哲在2028总统登记前拿到10年以下的判决、包括无罪判决,因为这样会废弃昨天出炉的判决,就可以登记参选。 不过以法院的审理速度来看,可能得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才有办法处理这么快了。
王至德进一步解释,根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10款规定,只要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决尚未确定就不能登记参选总统、副总统。 因为柯文哲一审已经判了超过10年,所以就算案件还没三审确定,依照现行法规,柯文哲已经无法参选2028总统大选。
最重的违背职务收贿罪的部分,王至德表示,法官认定收贿金额210万,至于USB里excel表上的1500万因为是柯文哲自己讲的,又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补强,所以这1500万的部分不算。
他说,侵占民众党的政治献金600万及与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以木可公司名义侵占“总统副总统政治献金专户”款项共计6134万6790元,各判了2年、3年6个月,这是因为违背职务收贿罪法定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来就比公益侵占罪(1年以上7年以下)重很多,所以虽然收贿金额比较少,判得还是比较重。

另外,王至德表示,还有与李文宗共同挪用众望基金会公款827万1095元去支付竞选总部员工的薪资,这算是背信罪,判了2年6个月,一样是因为法定刑本来就比较轻的关系。
“这只是一审”,王至德表示,虽然17年听起来很震撼,但大家要记得,这只是“一审判决”。 柯文哲等人一定会上诉到二审(高等法院)、甚至三审(最高法院)。 在案件三审确定之前,法律上都还是无罪推定。 未来的法庭攻防,双方还有得打,接下来的二审,就看律师团怎么出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