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租屋不成告歧视 华人房东无奈付和解金
南加州华人房东因租屋纠纷遭投诉,一名非裔租屋申请者指称,房东因其族裔拒绝出租,构成歧视,并要求赔偿。华人房东则否认涉及种族歧视,但为了息事宁人,避免后续调查与法律成本,无奈选择支付数千美元和解金。
据刘龙珠律师指出,类似租房纠纷在南加并不少见。这起案例中,华人房东王先生在圣盖博谷地区拥有一套出租屋,刊登出租广告期间,一名非裔男子曾递交租房申请。
约两周后,王先生告知对方房屋已出租,这名申请者随后前往查看,发现确已租给一户华人家庭。非裔租客向加州民权局(Civil Rights Department)投诉,指控华人房东因其种族拒绝出租,构成歧视,并要求赔偿5000美元。
拒和解 须接受调查
根据加州法律,房东不得因种族、肤色、国籍、宗教、性别、家庭状况等因素拒绝租客。刘龙珠表示,民权局接获此类投诉后,通常会先向房东发函,提出和解建议。
“若调查最终认定不存在歧视,房东则无须承担责任;但若认定成立,房东可能面临更高额赔偿甚至法律后果。”刘龙珠表示,一些华人房东基于时间与法律成本考量,倾向选择和解,以避免后续复杂程序。他认为,民权局发函建议和解金的操作方式存在一定争议,“此举让房东感受到压力,如果支付和解金,啥事都没;若不付,就需投入时间与法律成本应对调查。”
自证清明 有难度
现实生活中,房东拒绝租客的原因多样,可能涉及信用纪录、收入证明、租屋历史、沟通情况或其他客观因素,未必与种族有关。“有些华人房东不租给房客,可能就是看到对方凶巴巴,没有礼貌,一看就不喜欢,所以拒绝出租。”律师指出,房东有选择房客的权利,但如果没有按照标准租房流程、并缺乏完整书面纪录,面对投诉时往往很难自证清白,容易陷入被动。
美国法律允许房东基于合法、非歧视理由筛选租客,但前提是对所有申请人采用一致标准。一旦对不同申请者适用不同条件,即可能被认定为差别对待。

房东可以筛选租客,前提是对所有申请人采用一致标准。(记者邵敏/摄影)
职业维权 赚和解金?
律师表示,本案中,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房屋是否在拒绝该非裔申请者时已确定出租。律师指出,房屋可能已签订租约但尚未入住,或仍在协商阶段,这些情况都可能造成误解。若房东无法提供明确时间线和书面记录,便可能被怀疑存在歧视动机。
刘龙珠表示,近年来房客针对房东的投诉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源于人们法律意识增强;另一方面,也有一些租客“职业维权”,他们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租房,就是为获赔更多和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