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无忌惮 深圳网格员深夜强入民宅拍照
深圳光明区有居民反映,街道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在晚上11点多敲门检查消防是否合规,遭拒后仍进入卧室、卫生间拍照,且一周内已第三次上门。居民认为此举扰民又侵犯隐私。陆媒评论指,网格员非执法人员,也未获允许,就强行进入居民家中,并未经居民同意,就在家里“到处拍照”,也已涉嫌侵犯公民住宅权和隐私权。
近日,家住深圳光明区马田街道的市民在深圳论坛留言称,网格员在晚上11点多敲门称要检查消防安全,“因为第二天孩子还要上学,怕把孩子吵醒,开门后明确拒绝了”。但网格员仍进入了房间,并在卧室、卫生间等区域拍照记录。
“家里人当时都穿着睡衣,并且这已经是当周第三次来检查消防了。”该市民认为,此举不仅扰民,也涉嫌侵犯居民隐私。
针对此事件,《新京报》的评论文章表示,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宪法的明确规定。网格员既非执法人员,也未获允许,就强行进入居民家中,已涉嫌侵犯公民住宅权;未经居民同意,就在家里“到处拍照”,也已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都不是小事。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取得个人同意,才可以采集个人信息。民法也明确,“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因此,别说是网格员,任何人没有执法权也不能强行进入居民家里;如无紧急情况,即便是执法人员进入居民家,也需事先取得书面授权。而且,网格员在晚上11点多敲门、入户,打扰居民休息,还涉嫌侵犯安宁权、休息权。
网格员“强行入户”“到处拍照”,涉嫌逾越多条红线,影响恶劣。规范网格员入户行为,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红线,如有逾越行为,初衷再好也须坚决禁止。

图为深圳街头的网格员。(网络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