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单出口 1万亿美元顺差还是不是真的?
刚看到第一财经的报道,《全国各地曝“买单出口”涉诈案》,讲一些外贸企业被指控设立具有外贸资质的空壳公司,从报关中介手中“购买”出口数据,地方政府根据海关返回的出口数据发放奖励。比如,一批货物,本来是浙江企业生产、出口的,但大连的外贸企业出钱给报关中介,说成是它出口的,它就可以在大连领取出口补贴。
而且,看起来一些地方的商务部门还是知情的。一个被告的家属说,这些行为是“配合政府做政绩”。
一
前不久网络还热议今年前11个月外贸顺差突破1万亿美元,好多人激动不已。现在人们不免产生疑问:那1万亿美元贸易顺差,还是不是真的啊?
1万亿美元贸易顺差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不评论。但,“买单出口”不会影响外贸顺差统计。因为,外贸顺差统计是从海关那里统计的,而不是由各地上报的出口数字统计的。他们具体怎么操作“买单出口”的,我不知道,也不知道各地上报数字会不会包含重合数字,但即便各地上报数字包含重合数字,也影响不到海关的数字。比如,你出口100万元,海关就只统计了这100万元,即便湖南、江西的两个县重复报了100万元,变成200万元,在海关那里也只是统计100万元。
二
那么,怎么看“买单出口”呢?是否应该严查“买单出口”?
“买单出口”是诈骗财政补贴,是坏事,这是无疑的,但,它并不是最糟糕的。比“买单出口”更糟糕的,是真的补贴了出口。比起严查“买单出口”来,消除“买单出口”的动机才是真的解决问题。
我想,很多人看到这个结论,会跳起来:“什么!你说‘买单出口’比真的补贴出口更糟糕?难道真实比虚假更糟糕吗?你这不是胡说吗?”
是的,经济学分析经常和直觉思维相反。这倒不是说真实比虚假更糟糕,而是说浪费比不浪费更糟糕。
你想想看,一些地方为什么出现“买单出口”?是因为那个地方的产品,用于出口会赔钱,所以出口数据达不到上级的考核要求。地方为了满足考核要求,财政掏钱补贴出口,这其实是让企业赔本生产商品给外国人,等于财政补贴了外国人。
而“买单出口”呢?虽然财政支出了这笔钱,但至少这个地方的企业并没有真的生产赔本商品卖给外国人,这比起真实地补贴出口来说,是不是减少了浪费?
设想一下,一个企业效率不行,如果它真的生产出口产品,它会亏50万,因为有100万补贴,抹除了亏损,它还是生产了,其结果是把真实的资源亏本给外国人消费。后来它发现可以“买单出口”来获得这100万补贴,这虽然是欺诈,但,至少它没有把真实的资源亏本给外国人消费,对吧?
如果一个做法是扭曲市场、造成资源浪费的,那么,它被执行得越严格、越真实,资源浪费也就越大,这道理不难明白吧?再强调一下,这样说,不是反对真实,而是反对浪费。
我也不是反对卖商品给外国人,而是说,卖给外国人,要赚他们的钱才行哪。赚了他们的钱,再从他们手里买商品满足自己的消费,这样的资源交换才是合算的。财政补贴企业亏本出口,这样的资源交换是非常不合算的。
还要注意,补贴出口和出口退税是不一样的。出口退税是减轻出口企业的负担,不是鼓励企业亏本出口。所以,出口退税是好政策,没有问题。(当然,有些名义上的出口补贴,实际上起着出口退税的作用,这就是个复杂问题了,要根据现实情况来判断,这里限于篇幅,就不讨论了。)
(示意图)
三
还有一个问题非常值得追问:地方的商务部门为什么知道有“买单出口”,还采取漠视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虽然“买单出口”是欺诈,但,这也是一场有地方商务部门暗中合谋的欺诈。但从法律结果来看,地方商务部门领导不会受到欺诈罪的指控,最多是工作失职。
所以,不少被指控“买单出口”的嫌疑人及其家属,感到愤愤不平:“我们不过是配合地方做政绩,凭什么是我们承担了所有?”
那么,是否应该严惩地方的责任人呢?
不应该。
地方也是跟着考核的指挥棒做,怪不得他们。
最应该做的,是取消出口数据考核,取消出口补贴,如此,就消除了“买单出口”的根源。
更进一步地,内销商品的补贴、扶持也应该全部取消,例如对光伏行业的扶持。之前对光伏行业,造成了光伏行业严重的产能内卷,那是巨大的浪费。现在光伏的扶持倒是少了,变成反内卷了。
应该用普遍的减税、退税来取代补贴、扶持。减税包括出口退税,也包括国内贸易的减税退税。减税是减轻企业的负担,让市场更容易地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