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提拔重用的24个亿元大贪官

大纪元 2025-12-19 12:36+-

王友群评论文章:至12月18日,2025年已有24个副省部级以上亿元大贪官受审判,其中,18个被判死缓,5个被判无期,1个被判15年。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是习近平最后拍板提拔重用的。

一,24个副省部级以上亿元大贪官

(1)齐同生,受贿1.11亿余元,死缓。

2025年12月16日,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齐同生,被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4年1月至2021年11月,齐同生利用担任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采矿许可证办理、项目备案及核准、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1.11亿余元。

今年73岁的齐同生,是中共二十大至今被查办的年龄最大的“老虎”。

(2)徐佐,受贿1.47亿元,无期。

2025年12月12日,原中信集团副总经理徐佐,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1999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中信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人员在承接项目、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受贿1.47亿余元。2012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利特别巨大。

(3)苟仲文,受贿2.36亿元,死缓。

2025年12月8日,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被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认定:2009年至2024年,苟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6亿余元。2012年至2013年,苟仲文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在相关项目收购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李刚,受贿1.02亿元,15年。

2025年12月3日,原中纪委国家监察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刚,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法院认定:1998年上半年至2024年6月,李刚利用担任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成都市温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成都市温江区委书记,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局长,四川省巴中市委书记、自贡市委书记,四川省副省长,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土地出让、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1.02亿余元。

(5)李全,贪污1.08亿元、受贿1.05亿元,死缓。

2025年11月19日,原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李全,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李全利用担任新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董事长,新华资产管理(香港)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非法占有相关业务收益,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2010年至2023年,李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合作、基金认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1.05亿余元。

(6)李显刚,受贿1.17亿元、贪污168万元,无期。

2025年11月17日,原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李显刚,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6年至2024年,李显刚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长、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省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1.17亿余元。2009年4月、2012年4月,李显刚利用担任双鸭山市市长、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通过高价出售、低价购买房产的手段,侵吞公共财物共计168万余元。

(7)杨发森,受贿1.47亿元,无期。

2025年10月29日,原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发森,被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5年3月至2024年7月,杨发森利用担任新疆阿克苏市依干其乡党委书记,阿克苏市委常委、副市长,阿克苏市委副书记,拜城县委书记,库车县委书记,和田地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1.47亿余元。

(8)陈晏,受贿3.57亿元,死缓。

2025年9月29日,原贵州省政协副主席陈晏,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12年下半年至2024年2月,陈晏利用担任贵州省铜仁市副市长,贵安新区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铜仁市市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揽、规划审批、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3.57亿余元。2017年5月至2021年10月,陈晏在担任铜仁市市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反相关规定主导两地政府与汉能控股集团合作,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

(9)唐仁健,受贿2.68亿元,死缓。

2025年9月28日,原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7年至2024年,唐仁健利用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甘肃省省长,农业农村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受贿2.68亿余元。

(10)刘星泰,3.16亿余元,死缓。

2025年8月26日,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刘星泰,被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3年至2024年,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县长、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长、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3.16亿余元。

(11)秦如培,受贿2.16亿余元,死缓。

2025年8月6日,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秦如培,被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1998年至2024年,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受贿2.16亿余元。

(12)吴英杰,受贿3.43亿元,死缓。

2025年7月16日,原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被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3.43亿余元。

(13)骆玉林,受贿2.2亿元,死缓。

2025年7月14日,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官员骆玉林,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认定:1997年至2023年,骆玉林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经贸委主任,经委主任,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资委副部长级官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2.2亿余元。2013年至2014年,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14)窦万贵,受贿2.29亿元,死缓。

2025年7月9日,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窦万贵,被广西柳州市中级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3-2022年,窦万贵利用担任新疆托里县委书记,吐鲁番地委委员、组织部长,阿克苏地委委员、组织部长,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阿克苏地委代理书记、书记,新疆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矿产开发、企业经营、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2.29亿余元。

(15)王勇,受贿2.71亿元,死缓。

2025年7月8日,原西藏自治区副主席王勇,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7-2023年,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董事长兼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受贿2.71亿余元。

(16)张祖林,受贿1.22亿元,无期。

2025年6月26日,原云南省副省长张祖林,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1年至2023年,张祖林利用担任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丽江市长,昆明市长,玉溪市委书记,云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规划审批和融资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1.22亿余元。

(17)戴道晋,受贿1.07亿元,死缓。

2025年6月24日,原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戴道晋,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0-2024年,戴道晋利用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秘书长、副省长,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受贿1.07亿余元。此外,戴道晋退休后利用原职务影响,直接或通过其亲属受贿366万余元。

(18)刘跃进,受贿1.21亿元,死缓。

2025年6月23日,原公安部副部级反恐专员刘跃进,被福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1992-2020年,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1.21亿余元。

(19)彭国甫,受贿1.34亿元,死缓。

2025年5月27日,原湖南省人大副主任彭国甫,被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定:2004-2023年,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1.34亿余元。

(20)韩勇,受贿2.61亿元,死缓。

2025年5月19日,原陕西省政协主席韩勇,被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1993-2023年,韩勇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副书记,陕西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2.61亿余元。

(21)王一新,受贿1.29亿元,无期。

2025年5月16日,原黑龙江副省长王一新,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董事长,山西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受贿1.29亿余元。

(22)殷美根,受贿2.07亿元,死缓。

2025年4月15日,原江西省人大副主任殷美根,被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3-2023年2月,殷美根利用担任江西省经贸委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兼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2.07亿余元。

(23)李鹏新,受贿8.22亿元,死缓。

2025年4月22日,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鹏新,被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认定:1999-2023年,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青海省副省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8.22亿余元。

(24)刘捍东,受贿2.45亿元,死缓。

2025年2月17日,原江苏省人大副主任刘捍东,被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1999-2023年,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受贿2.45亿余元。

2001—2017年,刘捍东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2003年,刘捍东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使他人非法获利5415.9万元。

二,习是24个亿元大贪官“带病提拔”的第一责任人

2025年被判刑的24个副省部级以上亿元大贪官,个个都是“带病提拔”的,无一例外。

其中,齐同生受贿长达17年;徐佐受贿25年;苟仲文15年;李刚受贿25年;李全受贿13年;李显刚受贿18年;杨发森受贿19年;陈晏受贿12年;唐仁健受贿17年;刘星泰21年;秦如培受贿26年;吴英杰受贿15年;骆玉林受贿26年;窦万贵受贿19年;王勇受贿16年;张祖林受贿12年;戴道晋受贿24年;刘跃进受贿28年;彭国甫受贿19年;韩勇受贿30年;王一新受贿12年;殷美根受贿20年;李鹏新受贿24年;刘捍东受贿24年。

24个亿元大贪官中,正省部级五人,分别齐同生、苟仲文、唐仁健、吴英杰、韩勇;其余19人均为副省部级。

根据中共干部选拨任用惯例,副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选拨任用,必须经过中央组织部考察合格,然后提交中共政治局讨论通过。

以上24个亿元大贪官,在被选拨任用为副省部级或正省部级官员时,都经过中共政治局讨论通过,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最后拍板决定。

2016年8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其中第一条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但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上述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是上述24名亿元大贪官被“带病提拔”的第一责任人。

三,24个亿元大贪官被“带病提拔”说明了什么?

第一,在被提拔重用为副省部级或正省部级高官前,他们的严重腐败问题,中共所有负有监督责任的单位和领导,包括党委(党组)、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全国人大、国务院、监察委、反贪局、审计署等单位及其领导的监督全都等于零。

第二,在被提拔重用为副省部级或正省部级高官前,中共所有的党媒,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对他们的监督全部等于零。

第三,在被提拔重用为副省部级或正省部级高官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共青团、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群众团体及其领导,以及亿万中国民众对他们的监督全部等于零。

第四,他们被提拔重用为副省部级或正省部级高官前,中央组织部官员按照中共中央制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所进行的考察,全部都是走过场。因为中组部提交给中共政治局讨论的考察报告,不仅无一例外没有提到他们全部都是“带病提拔”,而且个个都是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的好干部。

第五,在习2013年1月发起反腐打虎之后,无论习讲了多少狠话,开了多少大会小会,发布了多少法律法规,搞了多少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查办了多少大案要案,判了多少高官无期徒刑、死缓甚至死刑,他们全都照贪不误。

第六,因为中共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存在上述致命的问题,且这些问题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在1989年六四天安门屠杀之后已被邓小平亲手扼杀而不可能改变,其结果是:中共在越反越腐的同时,又不断地有新的严重腐败分子获得提拔重用。这是一个无解的恶性循环。

第七,最根本的一条,作为24个亿元大贪官被“带病提拔”的第一责任人,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不仅不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连一句自我批评的话都没有,出了问题,都是别人的错。中共最高层的第一责任人习近平对“吏治腐败”不承担任何领导和法律责任,习以下的层层第一责任人都有样学样,尽一切可能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结语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向绝对的腐败,这是千古不易的真理。

中共现在搞的“党政军学民,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谋求的就是党要拥有绝对的权力。作为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习谋求“定于一尊”。上行下效。习以下的各级各类一把手,也都谋求“个人说了算”。

其结果必然是:查办了一批亿元大贪官,马上又有一批亿元大贪官被复制出来;如此恶性循环,到最后只能是整个党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