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年捅杀14岁女同学 一审判囚终身

东网 2025-11-27 21:35+-

广东省深圳市14岁少女潘某某在家门口被同班男同学锺某某杀害,死者母亲曾女士表示,案发当晚在自家楼下亲眼看到女儿倒在血泊中,整个人接近崩溃,事后一直很后悔当初答应一起接同小区的锺某某放学,希望法院能重判凶手。此案上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周五(28日)上午开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锺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时年14岁的锺某某与潘某某是同学,因无端猜疑对她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刀伺机作案。潘某某今年4月8日晚上7时许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锺某某持刀对其身体多处捅刺,致她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锺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有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依法惩处。锺某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内媒此前取得的该案起诉书显示,锺某某、潘某某与证人陈某某均为初三在读学生,因三人同住一个小区,陈某某的父亲和潘某某的父亲从初一开始轮流接送三人上下学。锺某某因生活琐事对潘某某心生不满,事发当日放学后持刀质问并捅刺她数刀,跑离数米后因听到她求救,折返跪压其身上朝脖颈处再捅数刀。检察院认为,锺某某故意杀害同班同学,致一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女士向内媒透露,之前有同小区的家长问她可不可以帮忙接一下小孩,她当时就想着邻居之间可互相帮忙,没多想就答应。她对此感到后悔和自责,案发后其丈夫经常责怪她答应一起接送三名孩子的事,凶手一家对他们亦没任何表示。她上月曾指出,锺某某在庭上毫无悔意,仅在提及死刑时才下跪磕头求饶,希望法院能判处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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