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莲梦露故居再逃一劫 高院驳回屋主拆除申请

世界日报 2025-09-18 00:11+-

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生前唯一自有居所,再次逃过拆除命运。据纽约邮报报道,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夏凡特(James C. Chalfant)近日裁定,驳回屋主米尔斯坦(Brinah Milstein)与电视制片人班克(Roy Bank)的拆除申请,支持洛市府保留梦露位布兰伍德(Brentwood)的住宅。

这一裁定与市议会去年通过的保护决议一致,使这栋西班牙风格老宅,暂逃被拆除命运。

梦露故居拆除风波可追溯到2023年9月。当时米尔斯坦与班克提出拆除计划,准备将第五海伦娜大道(Fifth Helena Drive)12305号的梦露故居拆除后,将土地并入他们紧邻的现宅。

这对夫妇于2023年8月以835万美元买下此屋,随后顺利取得拆除许可。

据Deadline报道,两人原本打算彻底清除该房屋,以便扩建自宅。

消息曝光后,社区反弹迅速且强烈。市检察官办公室在递交法院的文件中指出,市府收到“如潮水般的电话和电邮”,民众纷纷表达对拆屋计划的愤怒与失望。面对舆论压力,洛杉矶市议员帕克(Traci Park)提出将梦露故居列入“历史文化地标”。市议会在2024年6月表决通过此案,正式保护该住宅不受拆除威胁。

米尔斯坦与班克随即反击,提告市府侵犯产权。他们的律师Peter Sheridan接受彭博社访问时表示:“洛杉矶有成千上万名人曾在此生活、辞世,难道每一间房子都要列为历史古迹吗?显然不是。”

诉讼中还强调,屋内早已无任何与梦露相关的实物,“没有家具,没有一片油漆,没有一块地毯,什么都没有。”

夢露故居建於1929年,占地2624平方呎,共有四間臥室三間衛浴。(谷歌地圖)

梦露故居建于1929年,占地2624平方呎,共有四间卧室三间卫浴。(谷歌地图)

根据地产经纪网站Zillow信息,这栋房屋建于1929年,占地2624平方呎,共有四间卧室三间卫浴。梦露于1962年2月以7万7500美元(相当于今日约83万美元)购入,成为她人生中第一栋也是唯一一栋真正属于她的房子。

然而,她仅在此居住六个月。1962年8月5日,这位好莱坞巨星就在此辞世,年仅36岁。

梦露因主演“热情如火”(Some Like It Hot)、“七年之痒”(The Seven Year Itch)等电影,成为一代银幕偶像,她的传奇人生与悲剧结局,让这栋住宅成为粉丝心目中的“朝圣地”。

米尔斯坦夫妇并非首次涉足该地区房地产。他们已于2016年购下毗邻地块,逐步扩展自宅规模。如今虽然法院判决支持保留梦露故居,但未来仍不排除可能迁移或另寻折衷方案,以满足地主的扩建需求。

女星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仅在第五海伦娜大道12305号居住...

女星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仅在第五海伦娜大道12305号居住了六个月。1962年8月5日,这位好莱坞巨星就在此辞世。(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