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遭奸产子 被迫结婚 22岁锤击刀杀老公

星岛日报 2025-07-26 21:29+-

1993年10月27日,台湾板桥一名22岁的少妇,趁44岁丈夫熟睡时,先用铁锤重击他头部,再用水果刀将他刺死。 这名少妇叫做邓如雯,两人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令花漾少妇狠心杀夫?

原来,死者林阿棋不仅是邓如雯的丈夫、儿子的爸爸,也是她的恶狼。 林阿棋比邓如雯大20多岁,是家中幺子,也是当地逞凶斗狠的恶霸,曾被列入流氓名单而管训,后经营殡葬业。

因奸成孕 全家受虐

邓如雯的母亲经营槟榔摊,林阿棋是常客,性侵邓母长达1年,还暴力威胁全家,殴打邓父、拿硫酸泼洒邓母,使邓母右眼失明住院。 就在邓母住院期间,林阿棋将狼爪伸向年仅15岁、就读初三的邓如雯,邓如雯不幸怀上恶狼的孩子。

当时民风守旧,加上林阿棋暴力威胁,邓如雯不得不和这个性侵她的男人在一起。 林阿棋持续的暴力、殴打、威胁。 邓如雯生活在恐惧之中,曾多次逃家,但林阿棋利用孩子、将邓父吊起来毒打等方式逼她回来,邓如雯为了家人安全,只好同意嫁给林阿棋。

向胞妹伸魔爪忍无可忍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7年,林阿棋死性不改,不时对邓如雯及孩子施暴。 即使邓如雯报警,在当年相关法规不足,且社会普遍重男轻女的情况下,林阿棋只感训(类似香港的感化处分)半年就返家。 直到案发当天,林阿棋试图性侵邓如雯的妹妹不遂。 邓如雯终于忍无可忍,趁林阿棋熟睡后,用钉棺材的铁锤狠狠重击,并用水果刀将他刺死。

邓如雯自首后坦承:“我一时冲动,杀死丈夫我也很后悔,但我只希望法官从轻量刑,让我能早日返家照顾小孩。”“你知道吗? 丈夫被感训的日子,反而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她曾向帮助她辩护的律师王如玄表示:“终于能够好好地安心睡上一觉”。

板桥地方法院一审裁定邓如雯入狱5年6个月。 但妇女团体包括晚晴妇女协会、妇女新知协会、民进党妇展会等联合上诉,并要求让邓如雯接受精神鉴定,还向时任法务部长的马英九陈情。

二审法院允许邓如雯接受鉴定,三军总医院精神科出具鉴定,证明邓如雯在案发时精神极度耗弱,并处于短暂似失智性之低度偏差化行为,纵使邓如雯案在杀夫后能清楚陈述案件细节,依旧符合精神耗弱的条件。 法院最终改判3年,邓如雯服刑1年半后表现良好,假释出狱,隐姓埋名带着2个儿子远走高飞。

1993年,年仅22岁的邓如雯(右)杀夫,背后隐藏的却是遭性侵产子,长达7年的家庭暴力。 中时资料图

1993年,年仅22岁的邓如雯(右)杀夫,背后隐藏的却是遭性侵产子,长达7年的家庭暴力。 中时资料图

1994年8月,鄧如雯挽著父母親的手走出法院,對關心她的大眾致謝。中時資料圖

1994年8月,邓如雯挽着父母亲的手走出法院,对关心她的大众致谢。 中时资料图

1994年2月26日,婦女團體為鄧如雯案,率隊向時任法務部長馬英九陳情。中時資料圖

1994年2月26日,妇女团体为邓如雯案,率队向时任法务部长马英九陈情。 中时资料图

推动《家暴法》救千万妇女

此案让台湾婚姻与家庭暴力问题观念渐受到重视,促使日后湾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让无数家庭免再受暴力威胁。

  • 最新评论
  • muzzy

    中國(包括台灣)的婚姻家庭法律都很粗糙、很不人道。 1)家暴只是“家務事”,公檢法不管。雖然現在進步一點了,報警後會拘留幾天,但還遠遠不夠;2)很多女人為了家庭犧牲自己的職業,辭職在家帶孩子,但是離婚時卻因為沒有收入而得不到子女的監護權、一無所有。這對女人太不公平了!而在西方國家,家暴是重罪,會被抓捕、坐牢的;婚姻家庭法的宗旨是保護弱勢的一方(一般來說是女方和孩子)在夫妻離婚後,還能盡量維持在分離前的生活水準,且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絕大多數都是判給女人,不管她有沒有工作,有沒有出軌。而男人必須每月按時支付子女的扶養費 child support 給前妻、前女友,如果婚姻延續期間超過10年,男人還必須每月按時支付前妻一筆贍養費,否則就有可能坐牢。所以,在美國,很多夫妻離婚時都會竭力爭奪子女的監護權,離婚後也有打不完的官司。離婚帶娃的女人也不愁嫁,因為子女的扶養費就是一筆不小的收入。。。當然,這對男人也有失公平,還催生了很多“惡毒的前妻”,和被冤枉的“家暴”男人。所以看來什麼樣的法律都無法做到絕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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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iubuding

    Well done. Unfortunately, sometimes justice has to be done this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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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ry

    杀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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