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饭店老板随手拍个菜品,被罚45万
最近,山东临沂一位饭店老板黄兰(化名)碰上了一件糟心事,她随手拍摄发布的一段菜品视频,竟然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 “违法广告”,还收到了一张高达 45 万元的罚单!
有网友看到这则报道后,直言:太离谱!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下面,谭天道地,为你解读!
黄兰经营着一家老菜馆,规模不大,平时生意还算过得去。
今年 2 月,她像往常一样,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自己随手拍摄的菜品视频。视频里先是一盆手写标注为 “蛤蟆汤” 的汤菜,接着展示了多种昆虫食材,最后是饭店的外观。
整个视频没有声音,没有标注菜价,也没有购买链接,甚至都没出现饭店的名称和地址,咋看都像是日常记录。
可谁能想到,3 月 22 日,黄兰突然接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她发布的这段视频涉嫌违法广告,要求她配合调查。当时黄兰在几十公里外的娘家,得知情况后,她立刻在电话里表示会在一周内去接受调查,并且第一时间删除了那段视频。
然而,事情并没有朝着黄兰预期的方向发展。3 月 24 日,也就是接到电话后的第三天,一纸《行政处罚告知书》通过门缝被塞进了饭店。
告知书上写明,饭店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拟对饭店罚款 45 万元。
这可把黄兰吓懵了,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不过是随手拍了个视频,怎么就成了违法广告,还要面临如此巨额的罚款?
这算哪门子违法广告?
从视频内容来看,实在难以将其与传统意义上的广告画上等号。它既没有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明显意图,也没有常见的广告要素,比如价格信息、促销手段、购买引导等。
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广告通常是指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买链接的商业推广行为。
黄兰发布的这段视频,显然不符合这些特征,更像是在展示餐馆的日常经营场景,属于经营者如实披露商品信息的范畴,与广告有着本质区别。
而且,黄兰在接到执法人员电话后,态度积极,第一时间就承诺配合调查并删除了视频,根本不存在拒绝配合调查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没有充分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下达了这样一份巨额罚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面对这份突如其来的天价罚单,黄兰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详细说明了自己发布的视频并非广告,也不存在违法行为。
然而,三个多月过去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既没有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也没有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无奈之下,黄兰只能选择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份不合理的告知书。
更让人觉得蹊跷的是,据代理律师透露,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发现当地拆迁部门的相关人员有介入该案的行为。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市场监管部门做出这样的处罚决定,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嫌疑?是不是背后有其他因素在推动这一事件的发展?
目前,当地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黄兰的诉讼请求,案件进入司法审查阶段。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大家都在期待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毕竟,对于广大餐饮从业者来说,通过短视频平台展示菜品和经营场景,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手段。
如果这样的日常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巨额罚款,那无疑会给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阻碍。
咱们就等着看,这起离谱的案件,最终会如何收场吧!